『壹』 廣西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
法律分析:《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2020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從2021年1月起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調整標准為: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
(二)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
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
1.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2020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844元計發。
三、執行時間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四、發放時間
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在2021年6月底前發放到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貳』 2018年工資改革後退休中人如何調整退休金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目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 *** 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調整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等待一段時間,但都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
2017年兩會明確:2017年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確保按時足額發放。但具體方案及漲幅多少要等國家人社部、財政部下達文件。
2018調整退休金範圍,是企事業退休人員,不包含農保退休人員。
期待河南跟上國家步伐,適時了結事業單位退休中人的應有所得。
目前延遲退休政策尚未公布,因此暫時沒法知道改革後的具體情況的
只能再等等,待政策公布後再行研究
目前還沒有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確切信息,我看漲是必須的!耐心等待、靜候佳音。
不會調整,因為中人的退休金,也是按照國家規定計算的,只是並軌之後,實行的是過渡期辦法,過渡期辦法,就是現在的計算退休金的辦法,不涉及到補發或者調整問題,隨著時間的推移,過渡辦法逐步消失,完全實行和企業一樣的計算退休養老金的辦法,
關於2017年退休養老金的調整,凡是在2016年年底之前退休的,都可以參加2017年的調整。
通常往年都是3月份會補足退休人員養老金增加部分差額,但是因為今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具體方案還沒有出台,所有目前各省市還還沒有公布方案,至於何時調整,今年調不調整,只能耐心的等待吧。反正不論幾月份調整,都會補足全年差額的。
『叄』 廣西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廣西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調整標准為:(一)定額調整按每人44元/月增加。(二)掛鉤調整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8元,二是按本人2020年12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月基本養老金。(三)適當傾斜包含高齡傾斜和艱苦邊遠地區傾斜,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法律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2020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從2021年1月起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二、調整辦法和標准(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二)掛鉤調整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三)適當傾斜調整1.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2.2020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844元計發。
『肆』 2018離休工資調整方案
2018年離休人員漲工資方案事業單位退休金調整方案:退休人員漲工資細節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最新退休工資的規定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相關的社會福利一、住房。離休幹部的住房標准享受同級在職幹部的待遇,在分配住房時,應當給予優先照顧。跨省安置的離休幹部的建房問題,接受安置地區應積極予以落實。建房費用應按規定的建築面積和接受安置地區制定的每平方米造價標准合理計價,不得超過當地規定多要建房費。二、參觀。離休幹部參觀工農業建設的活動,應就地、就近安排,注意勤儉節約。跨省參觀應適當控制,一律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中央、國家機關部委批准,由省級老幹部工作部門統一組織,並事先徵得所去地方的省級老幹部工作部門同意,否則不要前往。跨省參觀,每年一般只限於組織一批,人數不宜過多,參觀時間不宜過長。地、縣級單位一律不得組織跨省參觀。參觀活動的經費開支一律按規定報銷。凡個人自行外出的,費用自理。三、醫療。在離休幹部看病難、住院難的地方和部門,要認真採取措施加以解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離休幹部應在當地就醫;當地醫治不了而必須轉外地診治的,要按照衛生部門的規定辦理醫療手續。不能違反規定多帶陪護人員。病癒後應及時出院,不能以治病為名進行旅遊或長期在大中城市賓館、招待所留住。四、用車。離休幹部的配車、用車,要按現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原配有專車的幹部,離休後待遇不變,如本人自願,可將專車組成為老幹部服務的車隊,統一調度。高級幹部原未配專車的,離休後不再固定專車,但要保證用車。
『伍』 廣西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第一,定額調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比2020年的46元降低了兩元。今年全國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總體調整比例是4.5%(廣西自治區也是),比2020年增長幅度降低了0.5個百分點,大約是能夠下降6%到10%的節奏。
第二,按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每滿一年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含折算工齡。
第三,按養老金比例調整,是按照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具體比例標准沒有發生變化。
第四,傾斜調整部分,是變化最大的一個部分。對高齡老人傾斜照顧,是對年滿70周歲的退休老人,每人棚棚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三元。超過70歲的每增長一歲,每人每月基本養老金再增加三元。相應的調整標准比上年度降低了兩元。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二)掛鉤調整 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缺春年金)的0.88%計算增加。(三)適當傾斜 在普遍調整伏和耐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2、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陸』 廣西今年怎樣調整退休養老金
廣西退休人員今年2018年繼續上調養老金,但受經濟增速放緩、老齡化加速等因素影響,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具體要等今年3月的全國人大會議以後才會公布上調方案。
『柒』 廣西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第一,定額調整減少。
今年廣西定額調整,每個人是增加44元。去年是每人增加46元,定額調整水平降低2元。
第二,繳費年限掛鉤金額降低。
今年廣西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8元。
去年是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了1.9元。也就是今年微微降低了一毛錢。
第三,養老金掛鉤比例沒變。
今年廣西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1.2%,去年也是1.2%,漲幅沒有變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提高202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 一、提高標准、時間和范圍
(一)提高標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自治區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從原來的每人每月121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1元,即增加10 元。65周歲以上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相應提高至每人每月136元。
(二)實施時間和范圍。從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員,按照增加的標准相應提高基礎養老金待遇。
『捌』 廣西養老金調整方案是什麼
法律分析:廣西2021年養老金調整細則變動主要是體現在四個降低一個不變。第一,定額調整減少。今年廣西定額調整,每個人是增加44元。去年是每人增加46元,定額調整水平降低2元。第二,繳費年限掛鉤金額降低。今年廣西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8元。第三,養老金掛鉤比例沒變。今年廣西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1.2%,去年也是1.2%,漲幅沒有變化。第四,高齡傾斜水平降低。今年繼續對高齡退休人員傾斜調整,70歲以上就能多加錢。第五,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傾斜水平下降。今年繼續對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照顧,多漲5元,去年多漲8元,也降低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玖』 廣西今年退休金怎麼漲的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桂人社發〔2017〕41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駐桂中直、區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2017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人員范圍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在2016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從2017年1月起按月發放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8元。
(二)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增加月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退休人員按其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其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按桂人社發〔2016〕1號文件規定加發的退休補助費)的2.4%增加月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在此基礎上,每年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
2.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8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305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305元計發。
三、調整執行時間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四、審核辦法
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由發放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其它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參照本通知規定調整辦法和標准進行調整,由所在單位(單位已撤銷的由主管部門)負責審核。
五、資金來源
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基本養老金的,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不屬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仍按原資金列支渠道解決。
六、調整要求
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敏感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市、縣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實施。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務必在2017年7月底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各地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等措施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提高基金支撐能力。同時,積極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工作,要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
七、及時報告調整情況
此次調整工作從正式文件印發之日起,實行周調度制度。每周四12:00前,各市社保局要向自治區社保局報告落實情況,重點報告資金籌集情況和調整發放情況(報告格式見附件2)。各市人社局要及時進行總結,將調整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並填寫《2017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見附件3),於2017年8月31日前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附件:1.廣西58個縣(市)艱苦邊遠地區名單
2.2017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進展情況表
3.2017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2017年7月19日
附件1
廣西58個縣(市)艱苦邊遠地區名單
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建立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決定中,廣西有58個縣(市)被列入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實施范圍。具體名單如下:
南寧市:橫縣、上林縣、馬山縣、隆安縣;
柳州市:柳城縣、鹿寨縣、融安縣、融水苗族自治縣、三江侗族自治縣;
桂林市:全州縣、平樂縣、灌陽縣、資源縣、恭城瑤族自治縣、龍勝各族自治縣;
梧州市:蒙山縣;
防城港市:港口區、防城區、東興市、上思縣;
賀州市:鍾山縣、昭平縣、富川瑤族自治縣;
百色市:右江區、田陽縣、田東縣、平果縣、德保縣、田林縣、靖西市、那坡縣、樂業縣、凌雲縣、隆林各族自治縣、西林縣;
河池市:金城江區、宜州市、南丹縣、天峨縣、羅城仫佬族自治縣、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東蘭縣、鳳山縣、巴馬瑤族自治縣、都安瑤族自治縣、大化瑤族自治縣;
崇左市:江州區、大新縣、龍州縣、寧明縣、憑祥市、天等縣、扶綏縣;
來賓市:興賓區、武宣縣、象州縣、金秀瑤族自治縣、忻城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