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幹部去世單位怎樣慰問
法律分析: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一般為20個月的本人的工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國家會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法律依據:《關於國家機關公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 一、調整一次性撫恤金標准。自2004年1 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照以下標准執行: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㈡ 退休人員去世單位的慰問標准
法律分析:基本養老金發放到喪命當月止。薪水是勞動報酬,公務員退休之後,不再提供勞動,自然無薪水,有的是基本養老金。喪命後,因為其民事權利已經消滅,基本養老金只是發放到當月止。有養老保險基金發放喪命待遇,喪葬費的准則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限定執行,撫恤金為上2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㈢ 離退休幹部去世能否用工會經費進行慰問
不可以。如果是單位行政方委託工會組織進行慰問,由單位行政方決定並支付費用。
依據全國總工會——工會組織建設問題解答(七)的第57條問題:
57. 離退休會員是否享受工會為在職會員舉辦的福利待遇?
《中國工會章程》規定,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從理論上講,保留會籍者還具有會員資格,但已不同於在職在崗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會員。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一般不再參加工會的組織生活,不再享有工會會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保留會籍者是否享有工會組織舉辦的有關福利待遇,主要應當依據工會經費來源確定。基層單位行政每月按照職工工資總額2%撥交的工會經費基數,不包括離退休職工的養老金。因此,保留會籍者要求同在職會員一樣享有福利待遇是不現實的。為離退休會員舉辦的福利待遇,應當由離退休職工服務部門負責。如果是單位行政方委託工會組織舉辦的福利,是否包括離退休會員,由單位行政方決定。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工會法〉第三條:
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
按工會法的定義,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是不包括離退休人員的,因此,在職職工辦理離退休手續後,雖然可保留會籍,實際已自然脫離工會組織。退休後已不必履行會員義務,不再享有工會會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㈣ 退休幹部去世慰問金標准
退休的幹部這當然是針對國家公職人員來說的,而一般國家公職人員在退休以後就算是正常死亡其實也可以領取到一筆撫恤金的。因此,在退休幹部因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以後,家屬們肯定也會比較關注退休幹部死亡撫恤金的標准,不過退休幹部死亡撫恤金的標準是跟當事人的級別、工資總和有著很重要的關系的。㈤ 退休人員死亡工會慰問金
法律分析:1、喪葬補助費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調整為按職工死亡當月本企業養老保險人均繳費工資3個月的標准發給。離退休(退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調整為按所在省轄市上年度企業離退休人員3個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標准發給。2、一次性撫恤金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調整為按職工死亡當月本企業養老保險人均繳費工資20個月的標准發給;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調整為按其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養老金20個月的標准發給。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㈥ 退休幹部去世有1000元慰問金
法律分析:首先慰問金並非國家規定支付項目,而是單位或者政府機氏圓關自行支出的項目,所以是否稿檔存在慰問金應該根據所在單位如何規定的來判定,並不是一定存在的。但是對於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鍵核亂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㈦ 鄉鎮幹部死亡後的待遇
在國家機關單位工作的人員去世以後,親屬可以領取到六個月的喪葬費以及二十個月的撫恤金。如果在退休之後去世的話,待遇一樣也是六個月喪葬費和二十個月的撫恤金。同時如果因病傷殘並且失去了勞動戚悔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㈧ 退休職工死亡單位是否慰問
親 您好 如果退休人員的家屬過世,單位可以派員,帶上慰問金到退休人員的家裡慰問,告訴退休人員節哀,保重身體就可以了。大多數退休人員的家屬過世了,為了表達單位對於職工個人生活的關心體貼照顧。單位應該派出代表對職工進行慰問,並送去一定數額的慰問金。同時最好派單位的領導參加去世老人葬禮,並敬獻花圈。
㈨ 單位退休職工死亡工會慰問方式
單位退休職工死亡工會慰問方式如下:
1、學院退休人員病故,由分會組織、工轎拆會(退管辦)陪同到其家中進行弔唁,送閉陵棗慰問金600元,由工會墊付;
2、學院處級(含正高級職稱)退休人員病故,由退管辦和黨辦共同組織,學院主要領導或委託分管領導到其家中進行慰問汪大,送慰問金800元。由工會墊付;
3、學院退休人員(含處級、正高級職稱)直系親屬去世,由分會組織、工會(退管辦)陪同到其家中進行慰問,慰問金400元。由學院工會墊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