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十八級退休幹部待遇是否為正科級,請查閱相關文件號
一離休費、離職休養 1、符合離休的三個基本條件。 對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達到離職休養年齡的,實行離職休養制度。(國發[1982]62號)或者是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軍隊的;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並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在敵戰區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1948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幹部,也可以享受離休待遇。(勞人老[1982]10號) 2、參加革命工作時間。 建國前幹部的「參加革命工作時間」,指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脫離生產以革命工作為職業,或經我黨組織決定,接受黨的任務,以分開身份為掩護,實際人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時間。加入中國共產黨時間早於脫離生產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的,以入黨時間為參加革命工作時間。 3、參加革命工作時期。 紅軍時期: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抗日戰爭前期: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抗日戰爭後期: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 二、政治待遇根據國發〔1982〕62號文件規定:老幹部離休後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 (一)基本的政治待遇不變。 對於一切離休退休的老幹部,他們的政治待遇,包括閱讀文件、聽報告、參加某些重要會議和重要政治活動等,應當一律不變。(摘自中發[1982]13號文)各級黨組織要從政治上關心愛護離退休幹部,堅持和完善老同志閱文、學習制度。要及時向老幹部傳達重要會議精神和定期通報情況,使他們了解黨的方針政策,認清國際國內形式,在政治上同黨 中央保持一致。(摘自中組發[1990]5號文) 1、訂閱報刊。 各單位從公務經費中列支,為離休幹部訂閱必要的報紙。凡廳局(地專)級待遇的要閱大眾日報、濟寧日報、參考消息三份報紙;享受縣(處)級待遇的可訂閱大眾日報、濟寧日報二份報紙,一般離休幹部原則上可訂一份濟寧日報。(濟發[1993]35號)為老幹部訂閱報刊時,要優先考慮《老幹部之家》努力做到離休幹部、縣級以上退休幹部、老幹部工作人員、分管領導人手一份。所需經費可從離退休幹部公用、活動經費中列支。(濟老乾發[1996]9號) 2、通報情況、參加會議。 一些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都要請老幹部參加,使他們及時了解中央的精神、各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國內外大事,本地區、本單位的主要生產、工作情況等。區委每半年召開全區離退休幹部情況通報會。 3、參觀工農業建設項目。 要積極組織退(離)休幹部就地就近參觀考察,使他們了解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情況、加深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理解,更加自覺地擁護中央的決策,支持在職幹部的工作,積極發揮作用。(組通字[1999]31號)區委每兩年組織縣級實職離退休幹部外出參觀療養,每年組織一至兩次參觀工農業生產。 4、走訪慰問老幹部。每逢重大節日,各級黨委、政府領導要帶頭組織好走訪慰問老幹部活動,轉達黨組織的溫暖和關懷。區委幾大班子領導每年春節走訪慰問縣級實職的老幹部;區委辦、老幹部局為縣級實職老幹部送生日蛋糕;區委老幹部局每逢雙月走訪慰問縣級實職的老幹部。 (二)老幹部黨組織建設。 各級黨委要抓好離休退休幹部黨組織建設,黨員離休退休多的單位,應單獨建立老幹部黨支部。要健全組織生活制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對黨員離休退休幹部中的先進事跡,要大力表彰。(摘自中組發[1990]5號文) 1、老幹部黨支部建設。離退休黨員超過3人以上的部門和單位,單獨建立老幹部黨支部;離退休黨員人數較少的單位,與在職黨員合建黨支部;黨的關系轉到鎮、街道村(社區)的老幹部,由鎮、街道黨(工)委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則,以居住社區為中心建立黨支部或黨小組。(組通字〔1997〕10號) 2、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 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中組發〔2008〕3號) 3、離退休幹部黨支部黨費留成、返還及管理使用。 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是指由離退休幹部黨員單獨組成的黨支部。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將應交黨費全額上交至有黨費留成權的區委組織部。區委組織部按上交黨費的50%撥付給區老幹部局,由區委老幹部局在年底前將這部分黨費返還給離退休幹部黨支部。返還給離退休幹部黨支部的黨費,要嚴格按照中組部關於黨費管理使用的有關規定,健全財務制度,明確專人管理,專款專用,確保這部分黨費用於離退休幹部黨支部開展活動,如訂閱報刊、雜志、開展活動等,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濟區組發〔2007〕32號) (三)老幹部黨校。 中共濟寧市市中區委老幹部黨校,區老年大學增掛老幹部黨校的牌子,增加職能,不增加編制和人員,人員由老年大學內部調劑。主要職責是,負責區直離退休幹部黨員的學習、培訓、形勢任務教育。辦學形式主要是短期培訓、專題講座。(濟區老乾發[2004] 2 號)三、生活待遇 (一)我國工資制度的形成及改革。 1、國務院(56)國議習字第54號。 1956年7月6日國務院(56)國議習字第54號文件《關於頒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資方案的通知》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級別和工資進行定級,頒發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資標准表,將全國不同地區的工資標准劃分為十一種(即十一類工資區)。特點是:行政、事業、企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執行同一個工資標准。山東省的多數地區(含濟寧)當時定為三類區,79年10月1日國發〔1979〕259號文件由三類調為四類,85年7月1日勞人薪〔1985〕20號文件由四類調為五類,88年5月1日(88)魯人薪字第1號文件,由五類調為六類。 2、中發〔1985〕9號。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問題的通知》規定,從1985年7月1日起對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行工資改革。國家機關行政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均改為以職務工資為主要內容的結構工資制。按照工資的不同職能分為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和獎金四個組成部分。其中職務工資按其所任職務的不同確定,每一職務設六個等級的工資標准(檔次)。特點是:機關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同一個工資標准,企業單位工作人員從原來三統一的工資標准中劃分出來,執行獨立的企業工資標准。從而形成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兩種不同的工資標准和工資開支渠道。企業單位85進行工改,由行政級改為企業幹部級。 3、國發〔1993〕79號。 1993年11月15日國務院《關於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問題的通知》規定,從1992年10月1日起對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行工資制度進行改革。對機關工作人員實行職級工資制,按工資的不同職能分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四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專業技術人員工資制,根據事業單位特點和經費不同,分為「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三種類型的事業單位,並實行不同的管理辦法。其工資由職務工資(固定部分)與津貼(活的部分)兩部分組成。機關及事業單位的工人實行技術工人與普通工人工資制度。特點是:事業單位工資制度與機關單位工資制度脫鉤,建立符合個自特點的工資制度。至此,行政、事業、企業三種不同性質的單位,建立起了三種各自獨立的工資制度。企業進行工改,實行「技能工資制」。 4、國發[2006]22號。 《國務院關於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的通知》 (國發[2006]22號)及人事部、財政部《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6]58號)、《關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中有關問題的意見》(國人部發[2006]88號)文件規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按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和經批准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實行職級工資制,職級工資制的基本工資構成由現行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本工資和工齡工資四項調整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兩項,取消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崗位績效工資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四部分組成,其中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為基本工資。 2006年6月30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或已達到離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實行新的工資制度,從2006年7月1日起,按照國人部發〔2006〕60號等相關文件按標准增加離休費。2006年7月1日後離退休(含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下同)的人員,機關離休人員的離休費按本人離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全額計發;事業單位離休人員的離休費按本人離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全額計發。 (二)離休幹部「生活待遇略為從優」的主要內容。 離休幹部「生活待遇略為從優」是黨和國家的一項堅定不移的政策原則。離休幹部生活待遇包括的范圍非常廣、涉及的文件很多、規定很具體、情況也比較復雜。從生活待遇發放時界上可分為月離休費、年度補貼、一次性補助。 1、原工資照發、生活福利待遇不變。中央規定幹部離休後原工資照發,離休幹部領取的工資通稱離休費。為了更好地貫徹「生活待遇從優」的原則,讓離休幹部充分享受改革開放的成果。自國發〔1978〕104號文件下發後到2002年,黨和國家先後13次給離休幹部增加了離休費,7次增加了生活補貼。在核定離休幹部離休費時,應把握好3個環節:一是離休幹部離休時間(即核定離休前原工資的結構);二是離休幹部離休前的職務及離休後按規定應享受的待遇;三是離休幹部離休前原工資標准。按有關規定,計算出某離休幹部離休費項目的大體數額,加上年度生活福利性補貼,就可得出離休幹部離休費總額。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離休費的組成。機關實行職級工資制後的離休人員,其「基本工資」包括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四項之和。 事業單位工改後離休人員的離休費計發基數為本人離休當月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津貼之和。原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貼、教齡津貼、護士工齡津貼,離休時按100%發給。 2、每年增發1-2個月生活補貼。 根據國發[1982]62號文件規定: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個二個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個半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按照國發[1982]62號文件的規定,每年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增發1—2個月的生活補貼,1993年工改後計發生活補貼的基數是:(1)執行機關工資制度的,為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四項之和。(2)執行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的,為職務工資、津貼二項之和。每次增加離休費時均從增加離休費所在年度開始按每月增加數額計入基數。勞人老[1982]10號文件規定:離休幹部享受的生活補貼,不論哪個月批准離休的,都在批准離休之月按一年一次全額發給。從第二年開始,在每年一月份發給。 3、拉平企業單位與行政事業單位離休幹部離休費。由於增資渠道不同,機關離休幹部的生活待遇增長較快,企業離休幹部生活待遇增長緩慢,兩者差距越來越大。按照「同步增長,基本持平」的原則,參照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下發了《關於適當增加市直企業離休幹部有關待遇的通知》文件規定,依照同級職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的待遇標准,從04年10月份,市中區為企業離休幹部增加了,人圴月增資673.29元,拉平與機關事業離休幹部工資水平。操作辦法:(1)按原職務增發生活補貼,正縣級205元,副縣級185元,科級165元。(2)每人每月增加誤餐補貼60元。(3)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補貼36元。(4)按照濟區財字[2002]文件規定,按基本養老金(不含各種、補助、補貼)的35%發放住房補貼。企業按濟財住字[1993]3號文件規定支付的2%住房補貼不再發給。所需資金全部由區財政負擔,由區勞動保險處並入現有離休金一同實行社會化發放。今後,企業離休幹部與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的工資同步增加。 4、將各類補貼納入保險處統一發放。將全區離休幹部離休費中未納入保險處統一發放的項目,包括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離休費中的護理費、取暖費、防暑降溫費;企業單位離休幹部離休費中的護理費、取暖費、防暑降溫費、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及遺屬補助,全部納入機關事業保險處或勞動事業保險處發放,自2002年6月1日起執行。(濟區老乾發[2002]2號,魯辦廳字[2001]30號) (三)其他生活待遇。 1、住房。中辦發[1984]18號文件規定:「離休幹部的住房,享受同級在職幹部的標准,在分配時,應當給予優先照顧。」現福利分房已經取消,但今後單位分配經濟適用房時,仍然還要給予老同志優先照顧。 2、護理費。濟老乾發〔2004〕12號文件轉發的魯老乾〔2004〕12號文件中規定:護理費標准,自2004年1月1日起調整為每人每月300元,經費供給渠道不變。濟老幹部發〔2008〕13 號規定,自2008年1月起護理費調整為每人每月600元。護理費作為離休費的一個項目,由勞動保障事業處發放。 3、探親待遇。勞人老[1983]20號文件規定:「幹部離休後除繼續享受國家規定的探親待遇外,本人還可以按現行差旅費開支標准報銷一次探視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車船費。住宿費和伙食費自理。探親地點只准一處(順路下車的不限)。陪同人員的費用自理。」離休幹部出國探親,「按對在職幹部的探親規定報銷國內途程的往返路費。」 4、電話費。規定濟寧市委辦公室《關於印發<濟寧市市級機關公務通信管理改革暫行辦法>的通知》(濟辦發2008)3號),市級機關(包括黨政、人大、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和民主黨派、群眾團體及參照執行的事業單位)按標准發放電話補貼。執行標準是標準是正廳級400元、副廳級340元、正縣級280元、副縣220元、正科級140元、副科級100元、其他人員60元,非領導職務按同職級90%比例發放,離退休人員按同職級級80%比例發放。文件執行後,不得報銷其他通信費用。市中區沒有執行此文件。目前,我區按照區委辦、區政府辦《關於調整全區離退休幹部電話費標準的通知》(濟區辦發〔2000〕3號)的規定發放離退休幹部費話費,具體標準是:正縣(實職)及地專級待遇的老幹部每月100元、副縣(實職)及地專級兩項待遇的老幹部每月80元、正科(實職)及副縣級待遇的老幹部每月40元。 5、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 取暖補貼:根據建設部、財政部等八部委《關於進一步推進城鎮供熱體制改革的意見》(建城[2005]220號)和省財政廳等四部門《省直行政事業人員住宅取暖補貼發放辦法》(魯財行[2005]61號)精神,市中區於2008年開始執行新的住宅採暖補貼辦法。發放標准:住宅採暖補貼執行省、市統一標准。廳級2200元、處級1700元、科級1300元、一般人員1100元。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被聘為專業技術職務的,按以下標准發放:正高級2200元,高級 1700元、中級1300元、初級1100元。享受相應待遇的在職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按組織、人事部門確定的職級對應標准發放。同時具備以上兩種條件的,可本著就高的原則發放。實行新的職工住宅採暖補貼辦法後,停止發放每人每年24元的冬季宿舍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暑期每人每月12元,暑期為7、8、9三個月。離休幹部的防暑費從1987年起同在職幹部一樣發放。 6、一次性補助。包括:安家補助費、修建房補助費。 7、用車。國發[1980]253號、勞人老[1983]10號、國辦發[1983]39號文件,都對離休幹部用車問題作了規定。主要內容是給予老幹部一定照顧。按級別給以乘車補助,隨離休費按月發放。三、提高待遇 1、享受廳局級、縣處級待遇。根據中組發[1982]13號、中組發[1984]11號、勞人老[1984]13號文件規定,行政14級(含相似級)、行政18級(含相似級)以上的幹部,離休後經批准可分別享受廳局級和縣處級的政治、生活待遇。根據中組部老幹部局老乾辦字[1993]第106號規定 ,行政十四級、十八級幹部離休後提高為廳局級、縣處級待遇的,分別享受副廳局級或副縣處級待遇。 2、享受廳局級「兩項」待遇。根據魯老[1988]9號文件規定:「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工資改革前行政15級(含相似級、衛生技術8級)、擔任過縣處級職務的離休幹部,除因犯有嚴重錯誤受到撤職以上處分者外,可以享受廳局(地專)級醫療、乘車待遇。」 三條缺一不可,才能享受。 3、1956年底以前正副科長按正副縣級幹部對待。根據山東省委組織部組通字[1994] 26號文件,對五十年代部分科級幹部職級問題規定:(1)五十年代由省委組織部或省委各幹部分管部、省人民政府(省人民委員會)、省主席(省長)任命的科級幹部、中等專業學校和中學的正副校長,凡檔案有記載或有任命書的,其正科級幹部按正縣級對待,副科級幹部按副縣級幹部對待,任職時間從任科級職務時算起。(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1956年底以前由省直各部門黨組(黨委)和各市地委任命的科級幹部,「文革」前行政17級的,凡檔案有記載的,其正科級幹部按正縣級對待,副科級幹部按副縣級幹部對待,任職時間從任科級職務時算起。 4、軍轉幹部提高待遇。師、團職轉業幹部離退休時,仍達不到原任職務等級的,其離退休後,圴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師職幹部享受廳局(地市)級離退休幹部的待遇;團職幹部享受處(縣)級離退休幹部的待遇。(魯人〔1992〕42號)四、安置與易地安置離休幹部易地安置工作是老幹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部門非常重視,國家下發了一系列文件,對離休幹部易地安置工作有了比較明確的規定,省委組織部、老幹部局、省人事局、勞動局、財政廳、衛生廳、公安廳下發了《關於離休幹部易地安置的暫行辦法》(魯老乾〔1985〕95號)。從離休幹部易地安置的范圍和去向;服務管理工作;住房;經費;隨遷、隨調人員;安置手續等方面作了比較明確的規定。市中區易地安置離休幹部有兩種情況:一是工資等全部關系轉入我區管理的。另一種情況是工資、醫療費等其他待遇由原單位管理,我區只是委託管理。第一種情況其政治生活等各項待遇與我區其他離休幹部相同,由區委老幹部局管理。第二種情況其政治待遇、走訪慰問、組織活動等由區委老幹部局負責,其原單位要按規定支付「兩項經費」。 離休幹部易地安置工作的政策規定主要是針對第一種情況。 1、離休幹部安置原則。魯發〔1983〕59號文:「五、老幹部離休後,原則上就地安置。如果本人願意回原籍或到配偶所在地安置,也應積極安排,提供方便。對願去農村或小城鎮安置的,應予以鼓勵和支持。」 2、易地安置手續。 3、易地安置經費。 易地安置的離休幹部所需費,由原單位匯交接受安置單位支付。(勞人老〔1982〕10號)。公用經費,廳局地專級(含享受待遇的)幹部每人每年600元,縣處級(含)以下幹部每人每年400元;特需經費每人每年150元。(濟老乾發〔1989〕12號,魯老乾字[1992]11號) 4、易地安置住房。魯老乾字〔1985〕95號規定:易地安置離休幹部的住房,按國發〔1983〕193號規定,由原單位與安置單位協商解決,費用由原單位支付。安置到城鎮的,由原單位按標准新建或購買住房,產權歸接受單位或接受地區房管部門。安置到農村的,可按魯人老〔1984〕14號規定,由原單位發給一次性建房補助費500-1000元。對於易地安置離休幹部房改問題,按中組部老幹部局老乾字〔1994〕3號規定,「房改中,易地安置離休幹部個人需購買現住房時,應按產權持有單位或地區的政策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享受該單位或地區同職級離休幹部的購房優惠待遇。
② 2Ol1年.離退休職工服務管理中心工作總結暨20l2年工作計劃
一、離退休服務管理工作面臨的現狀
1.處於高齡段的離退休職工子女大多已就業、成家,形成了所謂「空巢家庭」;還有部分老年人配偶已去世,雖然子女能在一定程度上履行照顧老人的職責,但由於子女的工作原因和居住條件的限制,客觀上造成了這部分老人「獨居」的現狀,身邊無子女,無人照料。
2.處於高齡期的離退休職工,大部分也進入了高發病期。這部分人員不僅受到疾病的困擾,而且由於長期治療花費較大,造成了家庭經濟比較困難。
3.由於離退休職工進入高齡、高發病期的「雙高期」,加之子女大多不在身邊,部分老人社會交往少了,存在邊緣化的現象,或因體力和精力方面的原因不願參加集體活動的現象,產生了失落感、自卑感、空虛感和孤獨感。
三、應對的措施和途徑
1.更新觀念,重新認識離退休服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老年人的需求觀念也有了相應改變,離退休服務管理工作要根據老年人新的需求,有針對性地做好工作,並結合實際有所創新。首先,要從政治上、思想上關心老年人,樹立關心今天的老人就是關心明天的自己的理念;其次,要為老年人提供機會,為發展社會公益事業繼續奉獻余熱。再次,盡可能地完善文體活動設施,為離退休職工活動創造良好的活動條件,以通過健康有益的群體性活動,使他們精神充實,生活愉快,身心健康,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學,老有所樂。
2.強化管理,充分發揮離退休職工的人力資源,退休職工中一部分人仍然年富力強,退休前是生產骨幹或技術能手,應創造條件,鼓勵他們參加社會發展或社會化服務,繼續發揮他們的智力優勢和技術優勢,這樣,對國家、對單位、對其本人都是有利的。
3.在繼續落實離退休職工「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的同時,給予離退休職工精神慰藉和必要的幫助。例如針對「空巢家庭」、「獨居」的離退休職工,在「兩項待遇」得以有效落實的情況下,他們所面臨是「空虛感和孤獨感」,解決辦法是創造條件推進居家養老服務。
4.老年醫療保健工作水平的高低,是一個國家社會文明程度和社會制度優越性的體現。因此,務必把老年醫療保健工作真正落到實處。積極利用國家逐步完善醫療保障機制的政策,在條件和政策允許的基礎上,適當降低退休人員住院治療費自負比例;並爭取政策,按一定比例報銷離退休人員的門診就醫費,逐步解決離退休職工看病貴的問題。同時,有關部門應根據社會發展的需要適當提高離休幹部的護理費用,解決離休幹部的後顧之憂。另外,為方便離休幹部就醫問題,醫院要為離休職工就醫提供「綠色通道」即:「優先掛號,優先就診,優先配葯,優先住院」的四優服務。堅持定期對離退休職工進行健康體檢,設立老年健康狀況檔案,對疑難病症早發現、早治療,減少老年人的痛苦;積極創造條件,開設老年人康復診所,設置專門老年家庭病床,消除其因疾病痊癒後遺留的功能性障礙。
5.離退休職工作為一個特殊群體,其精神愉悅與經濟保障同等重要。老年人只有老有所養,才有老有所樂;只有老有所樂,才能為社會做出新的貢獻。離退休服務管理部門應按照靈活多樣、統分結合、培養興趣、發揮特長、量力而行、適當鼓勵的思路,組織離退休老同志開展琴棋書畫比賽,舉行獲獎作品展覽;開展老年文藝活動。根據老同志的愛好,成立老年舞蹈、腰鼓、釣魚、象棋、門球、乒乓球等體協隊伍,制定全年活動計劃,做到天天有活動、月月有賽事,並結合離退休職工身體狀況,適當減少競技性文體活動,以開展大眾性文體游樂活動為主,真正把大多數離退休職工吸引到活動場所,以增強離退休職工的體魄和身心健康,達到愉悅身心、陶冶情操、活躍氣氛的目的。
6.採取措施,努力提高離退休服務人員的自身素質。一是加強離退休服務人員的政治思想建設,使服務人員不斷提高對離退休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牢固樹立起做好離退休服務工作的自信心和責任感,清除離退休服務工作「沒出息」、「低人一等」、「沒地位」的錯誤認識,使他們熱愛本職工作,組織他們深入社區「現場辦公」,定期走訪,調查研究,與離退休職工交朋友,掌握他們的思想動向,有針對性地做好服務工作。二是完善服務人員培訓制度,分期分批組織離退休服務人員參加培訓,關心服務人員的成長,並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給予服務人員晉升的機會,以充分調動離退休服務人員的積極性,讓服務人員把服務離退休職工作為一項事業來干。三是選有一定工作經驗和能力、資力較深、服務意識強、工作負責的同志擔任離退休服務工作人負責人,並保持服務人員隊伍相對穩定。
7.充分發揮黨支部和自管組的作用。目前,根據工作需要,分片區成立離退休黨支部和自管組。這些基層組織在協助離退休職工管理服務部門做好離退休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分析離退休職工思想動態、化解調處矛盾、上門走訪、互幫互助,開展活動和維護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是做好離退休服務工作的一支不可替代的力量,是維護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所以,應重視這支力量的建設,在給他們交任務的同時,做到政治上多關懷、思想上多交流,工作上多支持、待遇上有保證,注重保護他們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其服務、管理離退休職工的作用。
總之,離退休管理服務管理工作做好了,既能保證離退休職工幸福地安度晚年,又可以有效地化解在職職工的後顧之憂,使他們安心地為新疆的大發展努力工作,還可以促進家庭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建設和諧國稅。(辦公室)
淺議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離退休工作
發布時間: 2010-09-13 16:24:00 王大寶
在我國改革開放,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形勢下,只有以黨中央提出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理論和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關於「全面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的要求為指導,才能真正做好新形勢下的離退休工作。
黃河勘測規劃設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現有離退休職工879人,其中離休幹部60人。離退休職工約佔在職員工總數的45.5%,分別歸屬六個獨立會計單位落實離退休「兩費」,具有人員多,居住分散,管理服務難度大等問題。
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離退休工作談幾點體會。
一、領導重視是做好離退休工作的關鍵
中央提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們的立黨之本、執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新時期全面搞好黨建工作的偉大綱領。同時也為我們治黃事業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實現基層治黃工作不斷創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真正的體現到每個單位的離退休工作當中,就必須把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同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離退休工作有機的結合起來,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樹立和諧理念,認真做好新形勢下的離退休管理工作。
近年來,公司黨委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把抓好離退休隊伍建設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列入單位年度工作目標,統籌考慮,認真安排部署,堅持做到平時有指導、年中有檢查、年底有總結考核。在落實離退休幹部方針政策、各項經費和開支方面,公司嚴格按照上級的政策規定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離退休工作管理辦法》執行。每年為離退休職工下撥專項公用經費和特需費,創造條件,提供辦公、活動場地,在人力、財力上給予支持。特別是在公司改制後,公司機關及所屬外業單位,都配備了離退休管理工作專(兼)職人員,進一步明確了工作職責和要求,從組織上給予了加強和領導。
公司從抓好各級領導幹部的自身學習,提升管理能力和政策水平入手,先後選派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多次參加黃委會、水利部舉辦的離退休工作方針政策的學習和培訓,進一步加深了對離退休工作方針政策的全面理解和領會。提升了對新形勢下離退休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同時,組織有關人員開展學習中組部編發的《老幹部工作文件選編》讀本及政策,了解政策規定,深刻領會上級文件精神。並強調在實際工作中,注意在思想和行動上自覺與上級的方針政策保持一致,確保有關政策和「兩項待遇」落實到位。
二、完善管理機制是保證
科學的工作機制是做好新形勢下離退休工作的保證。要根據形勢的變化,認真研究離退休工作的新情況、新特點,著眼解決好新出現的實際問題,不斷探索加強離退休工作的新方法、新舉措,建立起與形勢發展要求相適應、與時俱進的離退休工作機制。
在完善離退休工作機制方面,應著力抓好以下幾點:其一,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要把離退休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實行單位一把手負責制,把任務交給一把手,責任落實到一把手,把考核落實到一把手。從而,增強單位一把手抓離退休工作的責任感。其二,完善離退休工作目標考核體系。圍繞不同時期存在的問題,突出熱點、難點,科學制定離退休工作考核指標,注重推進工作的實際效果。特別要依靠政策和各項制度規定,抓好離退休幹部活動室建設與必要的活動經費落實到位,使離退休工作得以正常開展。其三,抓好離退休職工黨組織建設。離退休黨支部在協助搞好離退休工作中起著不可替代的橋梁、紐帶重要作用,要高度重視離退休職工「兩項建設」建設,並為其提供必要的活動場所、經費和學習資料等。其四,切實加強離退休工作隊伍建設。在機構改革中,要明確老幹部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切實保證老幹部工作機構和隊伍的穩定。特別要努力提高老幹部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能力的培訓,使他們掌握開展老幹部工作的方法。在日常管理、服務中,向老同志宣傳黨的各項方針、政策,針對老幹部的「雙高」期(高年齡、高發病)特點富有成效地做好工作。同時,要注意把那些黨性強、作風正、對離退休老同志有感情、熱愛離退休工作的同志調到老幹部工作崗位上。其五,拓寬老幹部工作的服務領域。離退休職工管理工作不能只停留在等老同志找上門來要服務,而要注重深入到老幹部中間,開展調查研究,了解老同志所思、所盼、所需,實現由被動服務向主動管理的轉變。
近年來,公司對以往不適應的規章制度予以廢除,補充、修改、完善了相關的管理制度辦法,制定了《黃河設計公司離退休工作管理辦法》和一系列新的配套制度,為及時貫徹落實離退休工作方針政策保駕護航。
三、落實好「兩項待遇」是工作標准
能否落實好老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是衡量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離退休工作的重要標准。因此,在離退休工作中貫徹落實「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就必須把落實好老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擺在重要位置,並切實抓好落實。公司在落實老幹部政治待遇方面:一是抓好老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及時組織老同志學習中央有關文件精神,使老同志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堅決支持改革開放,努力維護社會安定團結,積極參與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二是重大慶典活動、聽報告、組織學習、傳達上級文件精神等政治活動請離退休老同志代表參加。三是把加強離退休職工黨組織建設作為一項重要任務認真抓好。在發放文件、學習材料時同在職幹部一樣對待。四是堅持各種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狠抓落實。在落實政治待遇方面制定了各項制度,如定期向老同志通報情況制度、重大節日走訪慰問老幹部制度、學習制度等。五是每年按規定為離退休幹部和活動室訂報刊,以保證老幹部學習和了解國際國內形勢需要。六是按規定組織離退休幹部閱讀機要文件、發放學習材料。七是定期組織離退休職工開展文體娛樂活動、參觀工農業生產項目、治黃工程和經濟開發區建設情況;赴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參觀學習。八是在活動室和老同志居住集中的社區辦宣傳板報,開展思想教育;積極宣傳報道發老同志揮作用的先進事跡,進一步弘揚正氣。
在落實生活待遇方面:重點是保證離退休職工的「兩費」不拖欠。公司不斷完善離退休幹部「兩項」待遇的保障機制,不折不扣地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離退休幹部的方針政策,完善落實離退休幹部「兩項」待遇的各項管理制度。目前,公司全體離退休職工都參加了河南省省直社會養老統籌和退休職工醫療保險,保證了離退休老同志的離退休費按時足額發放和醫葯費按時報銷。離休幹部就醫按上級規定實報實銷。考慮到醫療保障向社會化管理醫療保險轉變後,退休職工個人醫療費用負擔較大,公司又制定了《黃河設計公司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使個人醫療費在社會醫療保險機構報銷的基礎上,再按一定比例進行報銷。公司每年為離退休職工健康體檢,並邀請醫院專家免費咨詢。特別是對長期患病或家庭有特殊困難的老同志,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特別給予關心,並建立了特困離退休職工名冊和檔案,及時掌握特困離退休職工的情況,建立了相對固定的走訪特困離退休職工制度,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
公司領導堅持定期或不定期到醫院走訪看望、慰問住院老同志,並與離退休老同志建立了聯系制度,進一步了解他們的生活和健康情況,做好動態跟蹤管理服務。按老年課堂講座計劃,定期組織開展科技、健康知識講座,解答老同志提出的實際問題;鼓勵和引導老同志參加黃河老年大學學習;舉辦《健康保健知識》宣傳,以達到人人學習保健知識,注意自身保健,提前預防疾病,提高老同志的生活質量。
積極為離退休幹部發揮作用創造條件。為搭建一個離退休老專家發揮作用的平台,公司成立了技術咨詢委員會,來自規劃、設計、勘察等各個專業的40多名老專家組成的「技術智囊團」參與了公司所承擔項目重大技術問題決策的咨詢工作,為公司技術質量工作出謀劃策,嚴格把關。這些老專家退而不休,一直在技術工作崗位上繼續工作,不僅在技術咨詢,項目成果審查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而且對年輕人進行了很好的傳幫帶。他們有的承擔著部、委、公司重要項目的科研、咨詢工作,有的受聘於規劃設計、勘測科研崗位,發揮著重要的技術參謀和咨詢作用,有的通過撰寫專業論文,把自己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傳授給後人,有的以其他不同方式力所能及地參與離退休黨組織、社區建設等,支持著公司的改革和發展。
四、抓好學習教育是基礎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是新時期黨對廣大黨員、幹部提出的新要求。老幹部要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也必須認真學習 「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始終做「三個代表」的忠實實踐者。這就需要有一個不斷學習和提高的過程。從政治上關心老幹部,就是要為他們創造良好的學習條件,幫助他們加強思想政治理論學習,使他們不斷接受新事物,吸收新知識,了解新情況,跟上新形勢,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的「十七大報告」精神上來,真正做到政治堅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在抓政治學習方面,公司黨委首先抓好離退休職工黨組織建設,從老同志的實際情況出發,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引導老同志學習時事政治,了解中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新形勢;結合思想實際,教育老同志運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認識新情況、了解新問題,堅持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真正做到活到老,學到老。其次是幫助老同志理解「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的精神內涵,針對老同志在學習中提出的問題,通過組織各種形式的報告會、座談會、發學習材料、組織觀看輔導錄像、參觀離退休工作先進單位等形式,解疑釋惑。同時,還要以適當的形式組織老幹部就近參觀了解辦得好的民營企業、合資企業、高新技術開發區和農業科技示範園、社會主義教育示範基地等,使老同志提高思想認識,全面了解我國改革開放所取得的豐碩成果,進一步加深了對改革開放政策的理解和支持,也推動了我公司離退休管理工作的不斷創新與發展。
淺談如何做好新時期的離退休工作
作者:廣州甘蔗糖業研究所廖冬文2011-07-27 14:05:00 來源:
離退休工作是黨的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關心、愛護好離退休老同志,是黨和國家的一貫政策,是關繫到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大事。隨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全面推進,科學發展觀的貫徹落實,離退休的管理服務工作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如何做好新時期的離退休工作,是我們離退休管理工作者面臨的新課題、永恆話題。下面,本人結合單位實際及長期從事離退休工作體會,在此與大家一起探討。
一、加強離退休黨支部建設,發揚戰斗堡壘作用
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是社會文明進步和發展的最基本的組織思想保證。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的黨建工作,充分調動老黨員的政治熱情,發揮老黨員老幹部的政治優勢,經驗優勢和智力優勢,對於穩定離退休隊伍,促進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健康發展,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我所有300多名離退休同志,黨員接近80人,主要住在單位的兩個大院。為此,我們分設兩個黨支部,支委都是從單位的中層以上領導崗位退下來的老科技工作者、老教授,他們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理論水平和領導才能,政治覺悟高、政策水平好,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把離退休人員凝聚起來。雖然他們退下來了,但他們結合工資發放日這個職工較易集中的實際,堅持每月都過組織生活,組織離退休老同志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他們關心黨和國家大事,關心本單位的改革、發展和穩定,針對社會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國內外經濟形勢進行討論,為單位的改革發展獻計獻策,將黨的方針政策、單位發展、重大事項很好地在退休職工中傳達,讓廣大職工,發揮好戰斗堡壘作用。
二、領導重視、工作創新,切實做好離退休服務工作
我所領導非常重視離退休工作,提出了「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工作方針。在工作機制上,將離退休管理與服務工作具體落實到黨委辦公室,增派一名素質較高工作人員,要求其他部門高度負責、通力合作。黨委辦為做好此項工作,積極探索離退休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途徑,規范離退休管理與服務工作,將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具體人員,工作成效與崗位考核相結合。努力提高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和水平,注重加強與離退休同志的溝通,傾聽心聲,甘當勤務兵、服務員,努力成為離退休人員的貼心人、知心人。同時,為體現關心,落實好離退休同志的政治、生活待遇,我們制定了「三必訪」工作機制,做到患病必訪、有困難必訪、逢年過節必訪,對於獨身居住、年齡較大行動不方便的同志,工作人員單位發放的米、油等一些較重的物品送到家,想他們之所想,急他們之所急,把他們的冷暖寒熱掛在心上,真心誠意為他們排憂解難,把黨的溫暖和領導的關心送到他們的心坎上。
三、積極開展離退休活動,促進離退休人員身心健康
隨著離退休費待遇和醫療水平的不斷提高,年齡結構也逐年增長,離退休同志對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也不斷提高。為了滿足離退休同志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我所在逐步提高離退休費的前提下,加大了對離退休活動設施的投入,不斷豐富他們精神文化生活,結合離退休人員的特點和愛好,以及不問年齡段,創新活動方式,搭建好平台。我們建成了三個離退休職工活動之家,其中有閱覽室、棋脾室、乒乓球室、撞球室,室外還有羽毛球場、籃球場,在籃球場旁邊還配備有大量的健身器材、鋪設健康路。我們還根據老同志們的需求,聯系附近地區單位的離退辦,和附近地區離退休人員進行一些棋類、乒乓球等的友誼交流。閱覽室里訂有老人報、黨報、生活雜志等多種適合老年人的刊物,讓老同志們了解黨和國家的大政方向,掌握老年保健知識,為老同志老有所學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鼓勵老同志到老年大學學習,陶冶性情,不斷豐富他們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落實好離退休經費,確保離退休人員安享晚年
在落實好離退休人員的老有所養、老有所醫方面,重點是保證離退休人員的「兩費」(工資和醫療費的報銷)不拖欠,不折不扣地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離退休人員的方針政策,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生活補貼和報銷醫療費。我所屬差額撥款、醫療經費包幹事業單位,經費缺口很大,單位要承擔很大經濟壓力。為保障離退休經費正常化,我所建立了離退休經費的保障機制,每年度的財務預算時,在總結上年度經費支出的情況下,綜合考慮離退休費、醫療費、福利費正常增加,以及物價水平上漲等因素,適當提高來年的經費預算,並將預算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當出現重大情況時,適當追加經費。為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結合我所周邊醫療機構、單位創收能力的實際,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了一間定點醫療衛生單位,提高了單位報銷標准。針對重大病情的醫葯費高、職工負擔重等的現實,根據省總工會的政策規定,為離退休同志建立了補充醫療制度。同時,對長期患病或家庭特別困難的老同志,經本人向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領導研究批准後,由工會適當發給困難補貼,以減輕離退休同志經濟負擔。落實好節日費待遇,同時每逢重大節日,對離休人員、老專家、領導登門進行節日慰問,召開座談會或個別徵求意見等方法,耐心細致地聽取老同志們的意見和建議,對合理的要求,給予解決和妥善處理,使老同志們生活安定,心情舒暢,讓離退休職工真正感受到黨的關懷和組織的溫暖。(來源:《政工參考》2011年6月刊)
③ 如何做好國有企業離退休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國有企業的離退休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雖然不是中心但影響中心,不是大局但又牽動大局。要維護穩定,重視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是一個重要方面。所以堅持「以服務為中心,以穩定為重點,以和諧為根本」的工作目標,想離退休老同志之所想,幫離退休老同志之所需,解離退休老同志之所難,盡一切可能為他們辦好事、辦實事,才能維護企業穩定。
1、健全管理體系,完善規章制度,創新活動載體,堅持以人為本用情服務。
健全服務管理體系,堅持「三個到位」,思想認識到位、機構人員設置到位、資金落實到位確保離退休管理服務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完善工作制度,確保離退休老同志待遇和訴求的落實
重視安排好離退休老同志政治學習,使他們「學習充電有書報,活動娛樂有場所,生老病死有人管」。形成了一系列制度並不斷創新完善。比如學習制度、團拜會、座談會、生病探視、慰問金慰問品發放、組織外出遊覽活動等。從領導到工作人員都始終堅持「工作要熱心,接待要誠心,辦事要細心,解釋要耐心」的管理服務理念,自覺去遵守去實施,用真情帶去組織的溫暖,為離退休職工提供周到服務,用愛心豐富他們的晚年生活。
3.創新活動載體,發揮離退休老同志在社區精神文明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服務細致化,服務個性化,服務親情化」原則,不斷創新服務形式,豐富服務內容,對困難離退退休職工晚年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的每個細節,都用心去排查,認真對待,妥善解決,最大可能提供便利。
定期走訪老同志家庭、生病住院探視看望,及時掌握他們的各種訴求。
推行為80歲以上老同志送生日蛋糕、照長壽像、舉辦集體生日喜宴、舉辦金婚鑽石婚慶典的敬老舉措。
為單身孤寡老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同志製作「愛心救助卡」(寫清姓名、家庭電話及住址、電話等信息),讓老同志隨身攜帶,在外萬一出現病倒或遇到困難時,能讓好心人及時聯繫到單位或家人。
利用「七一」、「中秋」、「重陽節」、「春節」等傳統節日舉行座談會、茶話會,主要領導親自到場,向老同志通報全局改革發展和生產經營情況,並聽取大家的意見和建議。
大力支持離退休職工組織太極劍隊、秧歌隊、健美操隊、合唱隊、秦腔自樂班等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娛樂團隊,既展示了離退休職工的精神風貌,也極大地豐富了小區居民的業余文化生活。
組織了全局「五好文明家庭」、「文明和諧模範」評選表彰、社區慶祝建國六十周年文藝匯演、「九九重陽」文藝匯演、社區居民運動會。
組織離退休職工的外出參觀游覽活動。通過這些活動,為離退休職工提供了一個相互交流的機會和空間,受到了老同志普遍歡迎和稱贊。
充分發揮老幹部、老職工帶頭學習、溝通協調、教育群眾、維護穩定的作用,在各生活基地的「平安小區」、「和諧小區」等精神文明建設中做出了顯著的貢獻成績。
4.圍繞中心工作,發揮離退休人員在經濟建設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採取六項措施:進老同志的門、解老同志的困、知老同志的需、安老同志的心,把他們的憂慮困難時刻掛在心上,把他們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不遺餘力做好離退休服務工作,用貼心服務換取理解,贏得支持、創造和諧,真正實現對離退休同志「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樂」。
④ 離休老幹部待遇問題
離休幹部待遇最新規定2017年
。此次調整包括兩個部分:基本離休(養老)金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一、增加離休幹部離休金
根據文件規定,從2016年7月1日起,機關事業、企業單位離休幹部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離休費:廳局級正職900,廳局級副職750,縣處級正職600,縣處級副職500,鄉科級及以下40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8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
二、增加建國前老工人基本養老金
(一)根據文件規定,從2016年7月1日起,給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後照發本人原標准工資的老工人(簡稱建國前老工人),每人每月按400元的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根據兵團文件規定,從2015年1月1日起,按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後照發本人原標准工資的老工人(簡稱建國前老工人)基本養老金。
此次調整,建國前老工人按當地機關事業退休高級工標准增加。其中,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39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72元,四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23元,五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89元,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增加離休幹部離休金及建國前參加工作老工人養老金體現了兵團黨委對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老工人的關懷,此項工作將在12月底前全部調整及補發到位。
(1)凡就地安置並歸原單位管理的離休、退休幹部中的黨員,原單位的黨組織要負責將他們編入支部,定期過黨的組織生活。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單獨建立離休、退休幹部黨支部或干休所支部。有的居住地離原單位較遠,黨組織可根據情況,將他們另編黨小組或支部,由黨委指派專人負責聯系;也可與居住地的街道黨委聯系,平時在街道參加一定的社會活動,定期回原單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黨員和退職幹部,可仍在街道(或農村大隊)的黨組織,由街道(或農村大隊)的黨組織負責組織他們參加黨的組織生活;(3)易地安置的黨員離休、退休、退職的黨員,其黨的組織關系應轉出,由接受安置地區的黨組織負責安排和組織他們過黨的組織生活;(4)離休、退休、退職黨員同志,因看病、探望子女和親屬,出外時間較長的(比如六個月以上),所在單位的黨組織應負責給他們開寫黨員證明信件,所到單位(或地區)的黨組織應接受並安排其參加黨的組織生活;(5)對於那些年老多病,行動不便的黨員離退休幹部,不要勉強地要求他們參加會議活動,黨委、支部或小組要滿腔熱情地予以關心和照顧,應指定黨員負責進行聯系,向他們傳達黨內文件的精神,並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6)離休、退休、退職黨員較多的地區或單位,為使這些黨員及時看到文件或聽到文件的傳達,各地應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增發一部分文件,作為專用,由專人負責保管;(7)安排黨員離退休幹部的組織生活和社會活動,要照顧他們的身體情況,不宜過多,
安排離休、退休、退職黨員的組織生活和社會活動要注意什麼問題?
答:安排離休、退休、退職的黨員的組織生活和社會活動,要照顧他們的身體情況,不宜過多。
各地還可根據本地、本部門的實際情況,以既便於管理,又便於離休、退休、退職的黨員同志參加組織生活為原則,參照上述精神,擬定相應的規定。中組發〔1981〕17號
對組織離休幹部參觀工農業建設項目活動有何規定?
答:一、為了照顧老幹部的身體情況和減少交通壓力,參觀活動以就地、就近為主,原則上限於在本省、市、自治區范圍內進行。
二、跨省、市、自治區參觀,應從嚴掌握,經省、市、自治區批准,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由省、市、自治區老幹部(人事)部門統一組織,並應事先徵得參觀地區或部門的意見。
參觀人數,每次一般以不超過30人為宜(含工作人員)。參觀時間,每次15-20天。
三、在參觀過程中,要發揚艱苦樸素的優良傳統。以身作則,為人表率,不要影響當地工作,不要講排場,不要接受禮物,不要接受宴請。
四、接待參觀單位,要積極提供,保證參觀順利進行。不要組織歡迎,不要張貼標語,也不要安排黨政負責人迎送或會見活動。
五、參觀經費,按現行旅差費標准辦理,由發放工資單位列報。勞人老〔1983〕18號
對節日期間慰問老幹部有何具體要求?
答:在春節期間做好慰問老幹部的工作,對於發揚我黨關心愛護老幹部的光榮傳統和中華民族敬老尊賢的美德,有著重要的意義。為了做好這項工作,提出如下幾點意見:
①黨委要重視,黨政主要領導幹部親自參加走訪慰問和召開座談會,各級組織部要協同有關部門,認真負責地做好慰問活動的組織工作。要扎扎實實,講求實效。
②要開展多種形式的慰問活動,重點慰問那些已退居二、三線和正在養病治療的老幹部,以及老幹部遺屬。各級領導幹部可以組成慰問組,到老幹部家裡、干休所、醫院和療養院走訪看望;可以召開老幹部座談會;還可以舉辦老紅軍、老幹部講傳統報告會,對廣大青年進行黨的優良傳統和革命理想的教育。無論開展什麼形式的活動,都要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嚴禁鋪張浪費。
③各級領導同志和負責老幹部工作的領導同志,在慰問活動中,要主動徵求、虛心聽取老幹部的意見,要認真研究,採取措施,加以改進。對老幹部反映的實際困難,能夠解決的應及時解決。
④要大力表彰老幹部在新的歷史時期中,積極「薦賢舉能」,落實「三位一體」任務、模範執行黨內政治生活准則等方面的先進事跡。勉勵他們發揚黨的優良傳統,爭取更大光榮。
⑤ 國家離退休人員政策法規有哪些
轉載自政策網路:
老幹部離休退休以後,一定要很好地安排照顧,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還要略為從優,並注意很好地發揮他們的作用。這應當成為我們黨和國家的堅定不移的政策原則之一。(中發[1982]13號)
l 政 治 待 遇
對於一切離休退休的老幹部,他們的政治待遇,包括閱讀文件、聽重要報告、參加某些重要會議和重要政治活動等等,應當一律不變。(中發[1982]13號)
在舉行重大慶祝會、紀念會等,要請離休幹部的代表上主席台或榮譽席就座。(勞人老[1982]10號)
離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原則上按同級在職幹部的待遇閱讀機要文件、聽重要報告、看必要的學習材料以及參加重要的政治活動和會議。
對因病或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離休幹部,在不違背保密制度的原則下,老幹部部門指定專人赴離休幹部住地送閱重要文件或口頭傳達重要會議精神。(國辦發[1983]39號)
為了體現黨和國家對離休幹部政治上的關懷,使他們及時了解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大好形勢,有利於發揮力所能及的作用,根據各地經驗,在他們健康條件允許和本人自願的情況下,可以適當組織參觀工農業建設項目的一些活動。(勞人老[1983]18號)
l 離退休費待遇
■1999年
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機關、事業單位1999年6月30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和已到達離退休年齡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經批准留任的除外),從1999年7月1日起增加離退休費。離休人員按照同職務在職人員的增資額增加離休費(機關離休人員按同職務同條件在職人員的增資額增加離休費)。每人每月增加數額不足120元的。按120元增加。退休人員按下列標准增加退休費:行政人員,省(部)級及以上職務210元,廳(局)級170元、處級140元、科級110元、科員及辦事員9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17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14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110元、助教以下職務90元;工人,特級技師和技師110元、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90元。
依照國家規定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退職生活費。
上述辦法僅限於這次增加離退休費,在職人員正常晉升職務工資檔次時,離退休人員仍按《人事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的通知》(人發[1997]91號)規定的辦法執行。(國辦發[1999]78號)
從1999年7月1日起,按基本養老金調整機制適當增加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企業離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水平應與機關事業單位大體相當,具體標准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幅度,1999年應比正常年份高一些,一般應比1998年月平均養老金水平提高15%左右,具體標准由各地根據目前養老金的實際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確定。今年已經對養老金進行了正常調整的地區,在這次調整中相應沖減。(國辦發[1999]69號)
l 提 高 待 遇
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包括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工人),是否同幹部一樣享受老紅軍、老幹部待遇的問題。根據1979年4月17日民政部、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解決部分老紅軍、老幹部工資過低和生活困難補助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應享受老紅軍、老幹部的待遇。其標准工資低於當地國家機關行政人員十七級的,一般的可以提高到行政十七級的標准工資額。(由所在單位負責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已經退休的,其待遇可以改按離職休養的規定辦理,並從批准之月起執行。)([81]勞險字9號)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未擔任司局(地專)級職務的行政十四級以上老幹部離休後,一般可享受司局(地專)級的政治、生活待遇。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未擔任處(縣)級職務的行政十八級以上老幹部離休後,一般可享受處(縣)級的政治、生活待遇。(中組發[1982]13號)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幹部,其標准工資額應高於當地國家機關行政十四級幹部的工資額,離休後方可享受司局(地專)級政治、生活待遇。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幹部,其標准工資額應高於當地國家機關行政十八級幹部的工資額,離休後方可享受處(縣)級政治、生活待遇。(中組發[1984]11號
勞人老[1984]13號)
為了解決工資改革後離休的部分老幹部繼續按有關規定享受司局級或處級待遇的問題。1982年底以前,國家機關、科學文教衛生等部門,按國務院調整工資的規定,工資級別調為行政十四級、十八級以上的幹部,仍按中組發[1982]13號文件的規定,分別享受司局(地專)級和處(縣)級政治、生活待遇。國營企業非國家機關行政級幹部,1983年底以前按國務院調整工資的規定,其標准工資額調為高於當地國家機關行政十四級、十八級幹部工資額的(不包括浮動工資、津貼、補貼和各地區、各部門自行調整的工資),仍按中組發[1984]11號、勞人老[1984]13號文件的規定,分別享受司局(地專)級和處(縣)級政治、生活待遇。(組通字[1985]44號)
確屬落實幹部政策,工資級別調升為行政十四級、十八級以上的幹部或調升後工資額超過當地行政十四級、十八級的國營企業非國家機關行政級幹部,離休後可以按中組發[1982]13號、組通字[83]29號、中組發[1984]11號和勞人老[1984]13號文件的規定,分別享受司局(地專)級或處(縣)級政治、生活待遇。(老乾字[87]
第10號)
凡確屬平反冤假錯案、落實政策,工資級別調升為行政十四、十八級以上或調升後工資額超過當地行政十四、十八級的國營企業非國家機關行政級的離休幹部,可按照中組發[1982]13號、組通字[83]29號、中組發[1984]11號和勞人老[1984]13號文件的規定,分別享受司局(地專)級或處(縣)級政治、生活待遇。除此之外晉級的,仍按組通字[1985]44號文件的規定執行。(老乾字[87]第047號)
離休幹部按中央組織部《關於行政十四級、十八級以上幹部離休後分別按司局級和縣處級待遇的通知》(中組發[1982]13號)規定提高待遇後,享受副司局級或副縣處級待遇。(老乾辦字[1993]第106號)
l 特殊貢獻待遇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幹部;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的各條戰線上有特殊貢獻的幹部;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和認為對作戰、軍隊建設有特殊貢獻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5%-15%,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國發[1978]104號)
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經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或中央、國家機關的部委批准,其退休費標准可以酌情提高5%-15%,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國發[1983]141號)
「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一般系指:國家統一頒發的各種獎(如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等)獲得者,集體獎指主要發明人或作者;全國勞動模範、全國勞動英雄、全國先進工作者;各省、市、自治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一級授予的勞動模範、勞動英雄、先進工作者或被省、市、自治區和中央、國家機關部委一級確認為在生產、科研、文教、衛生、管理等方面做出優異成績者。上述專家提高退休費比例的幅度(5%-15%),由各省市、各部委具體確定。(勞人科[1983]153號)
凡建國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986年已滿60周歲,並於1983年9月1日前獲得相當於副教授以上職稱的老科學家、老教授、老專家(含建國前在國外工作,建後回國的),在他們退休後,仍可保留原已獲得的稱號,他們的退休費按其原工資額的百分之百發給。對於過去已經辦了退休手續,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同樣對待;領取原工資額的百分之百退休費的時間,自1986年2月起計算。(國發[1986]26號)
國發[1986]26號文件所規定的三個條件,高級專家(包括已退休的高級專家)必須同時具備,方可保留原已獲得的稱號,並領取原工資額百分之百的退休費。([86]國科發干字0281號)
獲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幹部離休後提高待遇的問題,仍應按照中央組織部《關於行政十四級、十八級以上幹部離休後分別按司局級和處級待遇的通知》(中組發[1982]13號)、《中共中央組織部、勞動人事部關於國營企業非國家行政級幹部離休後分別享受司局級、處級待遇的通知》(中組發[1984]11號、勞人老[1984]13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勞動人事部關於工資改革後離休的部分老幹部待遇問題的通知》(組通字[1985]44號)文件的規定辦理。獲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幹部,在職時按中央、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的規定享受的乘車、醫療等項待遇,離休後仍可以繼續享受。(老乾辦字[1990]213號)
1991年的政府特殊津貼及按去年發放特殊津貼的標准,即每人每月100元,免徵工資調節稅,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技術人員離、退休後可繼續享受,數額不減。(中發[1991]10號)
中小學教師在職期間獲得特殊教師榮譽稱號並享受特級教師補貼費,在退休時仍保持其稱號和待遇的,可以按照教育部、勞動人事部[1982]教計資字213號第一條的規定執行,即:「特級教師退休、病休時,有補貼費的,其補貼費可作為計算退休費和病假待遇的基數;離休時有補貼費的,補貼費照發」。(人退司函[1991]5號)
對部分收入較低的離退休專家發給適當生活補貼。這次發放補貼的范圍是1998年12月31日前離退休,在1985年工資制度改革前專業技術級別為1-6級的離退休專家。根據離退休專家原專業技術級別和現有月固定收入額確定補貼標准。1-3級離退休專家月固定收入達不到1000元的,補足到1000元;4-6級離退休專家達不到800元的,補足到800元。(組通字[1999]11號)
l 1-2個月工資生活補貼
老幹部離休後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1921年7月1日到1949年9月30日各個革命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離休後原工資照發;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兩個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一個半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不增發生活補貼。
老幹部離休後的生活補貼,自批准離休之日起按年發給。(國發[1982]62號)
《幾項規定》(國發[1982]62號文件)第三條中所稱「標准工作」,一般是指由國家統一制定的工資標准表中的級別工資,但有保留工資的離休老幹部,其標准工資中含保留工資。
離休老幹部按《幾項規定》享受的「生活補貼」,當年一至十二月不論哪個月批准離休的,都在批准離休之月按一年一次全額發給(離休前領取的獎金不再扣回)。由退休改為離休的老幹部,其生活補貼應從1982年4月開始發給。從第二年開始,在每年一月份發給。(勞人老[1982]10號)
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或享受供給制待遇,或從事地下革命工作,以及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1948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現在仍在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作的老工人(含軍隊無軍籍的工人),退休後照發本人原標准工資。對於1945年9月2日及其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後除照發本人原標准工資外,再增發一部分生活補貼。生活補貼的數額為: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發兩個月的本人原標准工資;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發一個半月的本人原標准工資;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發一個月的本人原標准工資。生活補貼,從批准退休之日起按年按全額發給。(勞人險[1983]3號)
離休幹部按《國務院關於提高主要副食品銷價後發給職工副食品價格補貼的幾項具體規定》(國發[1979]245號)享受的每人每月五元副食品價格補貼和按《國務院關於發給離休退休人員生活補貼費的通知》(國發[1985]6號)規定享受的十七元生活補貼費,可納入本人離休費總數,計發一個月、一個半月、兩個月離休費總數的生活補貼。(國發[1989]82號、83號)
按照國發[1982]62號和國發[1989]82號文件規定,每年享有一個月、一個半月、兩個月離休費總數生活補貼的離休幹部,這次(指國發(1991)74號)增加的離休費,可作為計發「生活補貼」的基數。今後,凡是按國家規定增加的離休費,均可照此辦理。(人退發[1992]3號)
l 保 險 統 籌
國營企業單位離休幹部的供養直系親屬享受的保險待遇,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救濟費和醫療待遇。其中醫療費用的列支項目與離休幹部原來在職時相同。國營企業單位的職工退休後,其供養直系親屬不再享受醫療待遇。退休人員死亡後應當享受與在職職工相同的喪葬補助費;如有供養直系親屬,其供養的直系親屬還可享受撫恤費或救濟費。(勞人辦險[1986]1號)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決定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同時執行養老金調整辦法。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規定進一步完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認真抓好落實。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個人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新老辦法平衡銜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則,在發給基本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確定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從養老保險基金中解決。(國發[1997]26號)
各地要通過加強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財政補助等措施,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目前仍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費足額繳撥的地區,要在今年9月底前改為全額繳撥。各地不得實行行業間的封閉運行,
對尚未完全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地區,在明確保證發放責任的同時,要加大基金調劑力度,對當期發放確有困難的地區要及時實施基金調劑。對基本養老金計發標准要認真進行清理,凡屬國家規定統籌項目內的基本養老金,必須保證足額發放;統籌項目外的,應由企業根據效益自行確定。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是確保按時足額發放、減輕企業負擔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獨立於企業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必要條件。各地要制定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工作方案和實施計劃,力爭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實現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或委託銀行、郵局等社會服務機構發放基本養老金的目標。(國發[2000]8號)
l 護 理 費
因公致殘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離休幹部,一般可發給不超過當地普通機械行業二級工標准工資的護理費。由於癱瘓等原因,生活長期完全不能自理的,可酌情發給護理費。需要購置病殘工具而本人有困難的,可酌情補助。(國發[1980]253號)
《暫行規定》第五條所稱因病殘發給護理補助費的標准,不得超過當地一個普通機械行業二級工的工資標准。病情好轉、生活基本能夠自理後,護理補助費停發。(勞人老[1982]10號)
對於離休、退休的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飲食起居需人扶助的特、一等革命殘廢軍人,應參照國發[1978]104號、國發[1980]253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由發放離休費、退休費的單位發給護理費。(民[1984]優18號)
離休、退休人員按照國家規定條件享受的護理費,其標准調整為《關於印發國營大中型企業職工工資標準的通知》(勞人薪[1985]31號)中規定的當地新五級工標准工資的中線(六類區為51元)。本通知自下達之月(1986年11月)起執行。(勞人老[1986]16號)
企業工傷全殘職工護理費標准按照完全、大部分、部分護理依賴程度,一般分別為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50%、40%、30%。其費用按現行渠道開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標准,對於完全護理依賴者中的特別嚴重者,護理費標准可以高於社會平均工資的50%,對於部分護理依賴者中的較輕者,護理費標准可以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30%。(勞險字[1992]28號)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因公致殘,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生活不能自理,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可適當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根據民政部《革命傷殘軍人評定傷殘等級的條件》(民[1989]優字18號)評定的傷殘等級確定。凡特等和一等傷殘人員可享受護理費,其標准:特等為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50%;一等為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40%、30%。傷殘情況特別嚴重的,護理費可略高於本等級標准,傷殘情況較輕的,護理費可略低於本等級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護理費的具體標准。(人退發[1993]1號)
因癱瘓等原因生活長期完全不能自理的離休幹部護理費標准由原當地新五級工月標准工資的中線(六類區51元)調整為每月100元。已高於此標準的地區,不再調整。新的護理費標准從1998年7月起執行。(人發[1998]56號)
l 優 撫 待 遇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以後,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死者生前所在單位可以根據「困難大的多補助,困難小的少補助」的原則,給予定期或臨時補助。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一般以能維持當地群眾生活為原則,具體標准由各省、市、自治區規定(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區的標准)。對於在保護、搶救國家資財或在對敵斗爭中犧牲的人員,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可以適當提高一些。(民發[1980]5號財事[1980]34號)
經國務院批准,決定對軍人、機關工作人員,參戰民兵民工因公犧牲、病故一次撫恤金標准進行調整。從1986年7月1日起,軍人、機關工作人員、參戰民兵民工因公犧牲、病故一次撫恤金,分別按下列標准發給:軍隊幹部、志願兵、機關工作人員因公犧牲的一次撫恤金,按其犧牲時的20個月工資計發。軍隊幹部、志願兵、機關工作人員病故的一次撫恤金,按其病故時的10個月工資計發,但其最高不得超過3000元。被軍委或大軍區授予英雄模範稱號的軍人因公犧牲或病故,增發應領一次撫恤的1/3。榮立二等功以上的軍人因公犧牲或病故,增發應領一次撫恤金的1/4。離休、退休的軍人、機關工作人員因公犧牲或病故的一次撫恤標准,也按上述規定執行(退休人員按本人退休時的全額工資計發)。(民[1986]優6號)
1993年10月1日後離休、退休的,計發基數為本人離休、退休時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之和。今後按國家規定增加的離休、退休費,計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仍按現行規定執行,即:批准為革命烈士的,為本人生前40個月工資;因公死亡的,為本人生前20個月工作;病故的,為本人生前10個月工資。取消1986年對病故後一次性撫恤金最高數額不得超過3000元的規定(人薪發[1994]48號)
l 醫 療 保 健
離休人員、老紅軍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支付確有困難的,由同級人民政府幫助解決。離休人員、老紅軍的醫療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對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的計入金額和個人負擔醫療費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國發[1998]44號)
l 探 親
國家建立職工探親制度,是為了解決在職職工因工作和生產需要與家屬分居兩地的團聚問題,退休、退職職工已經脫離工作和生產崗位,一般在存在與家屬分居兩地問題,對探親假也不應理解為非生產性的福利待遇。所以,職工退休、退職後不應再享受國務院規定的職工探親待遇。(勞險司函[1989]1號)
l 住 房
關於易地安置離休幹部的住房(不包括私房)產權歸屬問題。凡安置時原工作單位與接受安置單位已商定歸屬的,按協議確定;未明確歸屬的,根據勞人老[1982]10號文件第十四條的規定精神,產權歸接受安置單位或地區。房改中,易地安置的離休幹部個人需購買現住房時,應按產權持有單位或地區的政策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享受該單位或地區同職級離休幹部的購房優惠待遇。(老乾字[1994]3號)
⑥ 文化部關於印發《文化部直屬藝術表演團體離退休人員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
第一章機構設置及任務第一條為適應文化部直屬藝術表演團體(以下簡稱中直院團)布局結構調整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的需要,做好中直院團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建「文化藝術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以下簡稱離退中心)。第二條離退中心為文化部直屬全民所有制正局級事業單位,具有獨立事業單位法人資格,經費實行全額撥款。中層以下(不含中層)管理人員實行聘任制。機構編制與經費由部人事司和計財司負責核定。接受文化部離退休幹部局的業務指導。第三條離退中心是主管布局結構調整後的中國交響樂團、中央歌劇芭蕾舞劇院、中國歌劇舞劇院、中國歌舞團、中央民族樂團、中國京劇院、中央實驗話劇院、中國青年藝術劇院、中國兒童藝術劇院、東方歌舞團和原勇進評劇團離退休人員工作的機構。對中直院團離退休人員採取適度統籌管理的辦法。其任務是:
(一)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離退休人員工作的方針政策,並根據離退休人員統一管理、待遇分開的原則,具體研究執行辦法。
(二)離退中心按照黨章有關規定,建立黨的組織和工作機構,負責黨的工作。
(三)負責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費、醫葯費、特需費、公用費和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發放的各種補貼等有關經費的預決算、使用和管理。
(四)負責了解離退休人員身體和生活狀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合理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落實他們的政治、生活待遇。
(五)有組織有領導地發揮離退休人員在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表彰他們當中的先進事跡和好人好事。負責指導離退休人員的社團工作。
(六)組織開展老有所養和老有所為相結合的創收活動,努力為離退休人員創造和提供生活福利。
(七)組織離退休人員參觀工農業生產項目。負責節日活動和慰問等項工作。
(八)組織離退休人員的健康療養。辦理就近醫療和困難補助事宜。
(九)舉辦各種有益於離退休人員身心健康的文體娛樂活動。
(十)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的協調指導、檢查監督和統計報表等工作。轉發、傳達有關文件。
(十一)指導並會同有關院團和部門,辦理離退休人員的喪葬及善後處理事宜。
(十二)承辦上級賦予的其他有關離退休人員工作事宜。
離退中心在實踐中不斷取得經驗的基礎上,逐步過渡,相機擴展職能。第四條根據離退休人員的多少、服務范圍的大小,在各中直院團設置相應的離退休人員工作機構或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其工作人員由院團徵得離退中心同意後聘任。該機構(專職工作人員)接受所在院團和離退中心雙重領導,其行政關系隸屬所在院團,主要業務工作由離退中心負責管理,享受所在院團工作人員同等的工資福利及所有待遇,為各中直院團所屬的單列編制,負責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分散服務,在離退中心的領導下,完成下列任務:
(一)負責本單位離退休人員活動用房、看病用車及有關文體活動設施的管理使用和服務工作。
(二)負責了解離退休人員身體和生活狀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三)做好離退休人員傳達文件、學習參觀、發揮作用、健康療養、開展文體娛樂活動等有關服務工作。
(四)承辦離退休人員的慰問、喪葬及善後處理等事宜。
(五)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離退休人員工作事宜。第五條在離退中心建立後,中直院團仍然有義務協助離退中心做好離退休人員慰問、喪葬等工作,並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用車和住房工作。第二章離退休人員的調整安置第六條在這次中直院團布局結構調整中,離退休人員的安置,按先調整,後劃轉的步驟進行。具體調整如下:
(一)原中央樂團離退休人員由中國交響樂團負責服務管理;原中央歌劇院和中央芭蕾舞團離退休人員由中央歌劇芭蕾舞劇院負責服務管理;原中央歌舞團和中國輕音樂團離退休人員由中國歌舞團負責服務管理。
(二)中國歌劇舞劇院、中央民族樂團、中國京劇院、中央實驗話劇院、中國青年藝術劇院、中國兒童藝術劇院、東方歌舞團的離退休人員由所在院團負責服務管理。
(三)原勇進評劇團離退休人員由該團留守機構負責服務管理。待戲曲藝術服務中心成立後,由該中心負責服務管理。
(四)在完成布局結構調整後,中直院團所有離退休人員的黨政關系,全部劃轉離退中心建制。
⑦ 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總結
時間是箭,去來迅疾,一段時間的工作已經告一段落,回顧這段時間的工作,相信你有很多感想吧,是時候在工作總結中好好總結過去的成績了。可是怎樣寫工作總結才能出彩呢?下面是我為大家收集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總結,歡迎大家分享。
一、把加強離退休人員管理處自身隊伍建設作為基礎工作來抓,提高管理水平,增強服務意識離退休人員管理處
離退休人員管理處這支隊伍的素質如何?關繫到工作成敗、影響著中心和大局。因此,加強這支隊伍的自身建設當作首要的任務。我處的工作人員從事離退休工作時間有長短、年齡有大小、工作經歷不同。但由於工作的需要,為了一個目標把大家組合在一起。我們按照有高度的政治素質、堅強的隊伍凝聚力、和諧的同志關系、較強的工作能力、火熱的服務意識的原則,來建設我們的這支隊伍。離退休工作是不好乾、也不願意乾的工作,這種認識帶有普遍性。而任何工作總的有人去干,既然由於需要讓我們承擔了這份工作,別人不願意乾的工作我們干起來就更有意義,更顯示其的特殊性。離退休下來的老同志,是建校初期到校工作的老教授、老領導、老建設開拓者。他們同內蒙古大學一起經歷了風風雨雨,把自己的寶貴青春獻給了內蒙古的高等教育事業,用他們辛勤的汗水澆灌了這顆草原明珠,為內蒙古大學的發展建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內蒙古大學有了今天的發展,是與這些人的貢獻分不開的,他們是功臣,我們為他們服務應該感到光榮。
我處組織全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實際貫徹有關離退休政策的同時,十分關注有關信息,做為工作的指導。當全國老幹部「雙先」表彰會的消息一經發表,立即組織學習討論、領會其精神。沒有理論指導的工作是低水平的工作,要想提高工作水平必須加強學習。依據實際需要,我處建立了每周的例會制度。會上學習政治理論,相關政策,總結上周的工作,安排下周的任務,大事都要在會議上討論,實行民主,大家可以暢所欲言。由於每個人都有其長處,在明確分工中,要注意調動積極性,文筆好的同志多寫材料,動手能力強的同志多做些實際工作。分工不分家,互相幫助和補充。我處堅持以人為本,關心工作人員的政治進步,家庭生活,使人與人之間關系十分融洽,對搞好離退休工作形成較強的促進力。我處離退休工作堅持「上為學校分憂、下為老同志解愁」,用工作人員的真心實意,表達出最真誠的心聲理念:「以尊重老幹部就是尊重黨的光榮歷史,愛護老幹部就是愛護我們黨的寶貴財富」作為工作的根本宗旨。
二、認真落實離退休人員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是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與服務工作的中心和根本。黨和國家對離退休人員十分重視,制定出許多方針政策,如果不認真加以落實,就不能很好地將黨和國家的關心體現在離退休人員的身上。
1、為了體現對廣大離退休人員的關心、學校黨委、行政在今年元月13日集中慰問宴請了全校的離退休人員,並表彰了優秀的代表。旭日幹校長通報了內蒙古大學的發展建設情況。我處協助學校做了此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獲得了巨大的成功。
2、針對離休幹部的醫療費這個熱點問題,在原工作的基礎上,我處人員多次赴黨委老幹部局反映,並聯合駐呼高校離退休處兩次向自治區領導呈報了《關於解決駐呼高校離休幹部醫療費納入自治區醫療保險資金管理服務中心統籌管理的請示》,得到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重視。
3、4月,召開了關於「全區老幹部表彰暨工作會議」情況通報會。結合會議精神,對我校xx年離退休工作的開展提出了新思路、新方法。11月,兩次組織學習「全國老幹部『雙先』表彰會」會議精神,與會同志深受鼓舞。同志們對黨中央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十*屆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同志關於對老幹部工作的賀信和指示精神,加大對老幹部工作的領導力度,加大解決老幹部實際困難的工作力度,加大離退休黨支部建設力度,加大老幹部工作隊伍的建設力度,把離退休幹部工作提高的一個新水平感到十分振奮。
5、3月26日,協助離休幹部直屬黨支部在離退休教職工活動中心,舉行了離休幹部直屬黨支部換屆選舉,產生以劉文舉同志為書記、高文嶺同志為副書記的新一屆支部委員會。
6、xx年5月xx年10月11日,組織了我校建校期間的老同志、老校領導以及部分離退休老同志近60餘人,參觀了我校理工學院、民族博物館、化學化工學院、生命科學學院、經濟管理學院的辦公樓、實驗室和學生上課期間教師授課情況。老同志們邊走邊看,深切感到經過自己親手創建、貢獻出畢生精力的學校發展的這樣好,感到莫大的欣慰,由衷地發出了內心的感慨。
作為一名從1992年就於公司參加工作,從1997年就開始接觸離退休管理工作,從20xx年正式進行離退休管理工作,至今已負責公司的離退休管理工作12年多的助理政工師、中共黨員,我深知,要做好一項工作,並且持續地、更好地做下去,必須對這項工作的認識與實踐上升到理論高度。只有這樣,才算是對這項工作有了一種較為全面而深刻的了解,也才能真正的將工作做好,並且不斷做的更好,離退休管理工作同樣也不例外。而理論則是從實踐、探索和思考中摸索和沉澱出來的。所以我想借著這次對我12年多離退休管理工作進行總結的機會,將我的具體工作和我的理論思考成果進行結合,來向領導進行匯報。我深信,不但我的具體工作是我的工作成果,我從實際工作中摸索總結出的理論思考與總結同樣也是,兩者是密不可分、互相促進的。而如果只說理論,則流於空泛和「假大空」的路線,不夠實事求是;如果只說具體工作,則會流於瑣碎和流水賬式的繁瑣,既不能突出重點、容易把握,也會耽誤領導的寶貴時間。所以我想這樣一種方式,也許是更為合適的,能夠將兩方面都去粗取精、揚長避短,能夠既簡潔又具有實際內容。對於總結的內容,便是以理論架構的形式展開,而以我的實際工作內容為例證。下面就是具體內容:
一、我對做好離退休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我們湖南省送變電建設公司是一家國有企業,因而有著特定的狀況,在離退休管理工作上也同樣如此。我們公司作為一家國有企業的特定狀況,便是是一家從很多年的計劃經濟中走過來的老企業;離退休管理工作上的特定狀況,便是因此所產生的離退休人員隊伍是比較大的。這些退休的老同事雖然已經離開了崗位,但為公司做過幾十年的貢獻,是有功人員。而且他們有很多都是有親屬以及子女目前正在公司中工作,所以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中的生活保障、晚景質量和求醫治病等內容,就尤其牽動著這些當前在崗同事們的心。因此離退休管理雖然不是公司工作的重心,卻是有著較大的重要性的,一定程度上對大局有著很大影響,有時甚至牽一發而動全身。因為這影響著公司的形象和文化,也影響著目前在職人員隊伍的穩定與和諧。對於離退休人員的親屬和子女當然如此,就是對不相乾的人,也難免不會產生自己將來處境的聯想。這些方面的考慮就是我認為離
退休管理工作在我們公司還是有著較大重要性的原因,這種認識也敦促著我對各項工作務必考慮的'周全細致,以盡全力保障公司的和諧運作與發展。
二、我對如何做好離退休管理工作的實踐與思考
首先是要有對這份工作的熱愛,以及一份認真負責的態度。我早在1997年因工作需要被調到原機械化工程公司從事工會幹事工作時,就已經兼任離退休職工管理的工作。在那時,三年的時間里,我就努力的切實做好「六必訪」工作,還為切實解決部分離退休職工的生活困難,協助工會領導為他們製作了「服務卡」,原送變電通訊期刊還對此事進行了刊登,我個人也從1996年起連續三年被評選為「優秀工會積極分子」。再加上20xx年正式開展我們公司離退休管理工作一直到現在的時間,已經超過了整整15年。我想如果沒有對這份工作的熱愛,以及一份踏實和負責的態度,是不可能做這么久的。而且就算是工作需要不得不做,恐怕也會消極怠工,在工作上不夠積極,也不會不斷取得突破和進展。因此,對這份工作的熱愛,以及在認真實踐和踏實負責上,我對自己是有信心這么說的。而之所以說出這些,目的卻不是自誇,而只是因為我意識到了這份工作的重要性,以及那些離退休的老同事的確需要我的關心和幫助。因此,我義不容辭,絕不給自己任何借口,只想全身心的把這份責任擔起,好既能幫助老同事們,對領導的信任也能不辱使命。
第二是加強離退休管理工作的領導性。作為我們公司離退休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在長期的工作體驗中,我深知離退休管理工作不但是一份涉及很多具體事情的服務性和事務性工作,還是一份管理工作,因為這份工作的政策性與操作性都很強。也正因為如此,我意識到加強對這份工作的領導是十分必要的。而要做到這點,就要把實際工作中的各項具體工作,包括未來規劃,都要加入自己的議事日程,時時進行考慮和推敲。還要對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進行及時有效的解決,平時更要考慮到很多問題發生的可能性,並做到防患於未然。這樣才能避免很多不良事件的發生,並在狀況出現時不至於手忙腳亂。比如我在實際工作中,就曾多次配合公司領導,對很多起離退休員工之間的爭執、糾紛和矛盾進行了成功的調解,從而有效的保證了離退休員工生活大環境的整體和諧,保證了每一名離退休員工都能有一份和諧溫馨的晚年生活。
第三是對離退休員工提供更多、更真誠的關心。對此,我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考慮到他們兒女多不在身邊,時間很充裕往往沒有事情打發時間,以及身體開始走下坡路等現實狀況,認為應該多為他們建設和開放一些文化體育項目、場所和設施,以及多組織一些群體性的娛樂或學習活動,這樣就能使他們的晚年生活,既能愉快又能充實。在這一點上,基於諸多考慮,我便進行了很多工作,並且卓有成效。比如對我們公司已有的離退休職工活動室,按時進行清潔和開放,以保證離退休職工有活動和聚集的場所,並使這個場所健康舒適。並對活動室里的設施等財產進行認真維護與保養,以保證這個場所能夠長期運行,為離退休職工的活動生活提供穩定的保障。活動室的桌椅還曾出現過不夠用的狀況,我也通過一些辦法有效解決了這個問題,從而使更多的老人能夠來活動室活動,使來活動室的離退休職工群體更加龐大,更加熱鬧,更能使所有老人感受到集體的溫暖。夏天和冬天的時候,氣溫偏高和偏低,很不利於老人的身體健康,也影響著他們出門活動的熱情,我也通過一些舉措解決了這些問題,為離退休職工納涼取暖,為他們創造了更加舒適的環境,使他們能夠更好的活動和生活。根據離退休職工的反映,這些舉措和努力,成果是有效的,得到了廣大離退休職工的擁護和好評。
第四是將各項離退休員工應得的待遇認真、積極和快速的進行落實,以及積極開展和加強對他們的慰問工作。很多離退休職工的生活,因為各種原因,比如家庭出現的變故或身體發生疾病等,而出現困難,極大的影響到了他們的生活,使他們的晚年生活難以得到保障。這是離退休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如果出現了這些狀況,自然要盡力為其解決。比如我們公司兩名家住衡陽的離退休職工,就因身體生病而面臨著生活上的困難,我就為他們做了將醫葯費進行報銷和幫他們郵寄工資等力所能及的工作,幫他們解決了一些困難。這項工作我也拓展到了全體離退休職工群體,比如我就曾在面臨一定困難的狀況下,在領導指示下堅持在每個月抽出一兩天,到財務處幫助所有離退休職工繳納扣除房水費。對離退休職工的慰問活動也是需要做好的,尤其是對於一些存在苦難,或者經歷了重大變故的離退休職工,因為這關系著他們能否感受到來自公司群體的溫暖,以及在崗員工怎麼看公司,能否從心底里接受公司這個群體,這個大家庭,因此是不可忽視和加以重視的。我在這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確保這方面的工作能夠得到公司、領導和廣大離退休職工與在崗職工的認同。比如,我曾多次協助公司領導,處理過一些去世的離退休職工的喪事與善後工作,並對很多患病住院的離退休職工進
行看望和慰問。這些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除此之外,我還經常深入到離退休職工家庭和群體中去,和他們溝通,與他們聊天,了解他們的精神狀況,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安慰、開導等工作,使他們感受到公司和領導的關心。對於一些生活困難的離退休職工,我也曾聯系過相關部門,為他們提供一定的補助,切實的幫助他們解決生活的困難。
⑧ 離退休公用經費是什麼
問題一:行政事業單位的退休幹部公用經費包括哪些 所謂行政事業單位概念,是我們國家多年來沿襲下來的習慣提法.實際是指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兩大類.另外,有時人們還習慣說企事業單位,就是指企業和事業單位. 通俗地講,(一)所謂行政單位,就是國家各級 *** 機關部門,其成員是國家公務員(不包括黨委系統、人大系統及法院、檢察院).(二)所謂事業單位,就是事業編制單位.人員進出由 *** 人事部門控制.其經費分為三種情況:即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差額撥款單位,自收自支單位.事業單位中有種特殊情況,就是該單位雖然是事業性質,但有 *** 職能,也就是說可以在社會上進行處罰,如衛生防疫站等,這樣的單位屬於 *** 全額撥款的具有 *** 職能的事業單位.(三)隨著改革的深入進行,事業單位越來越少,改革的方向是事業單位改為企業,如報社、出版社等都改成集團了
追問:
可不可以列出行政單位有哪些機關部門?
回答:
事業單位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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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知識產權事業單位
機關後勤服務事業單位
其它類,如粗睜環保事業單位,莫某工程項目指揮部等等!
行政單位是指進行國家行政管理、組織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單位,主要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
問題二:請介紹國家對離退休人員公用經費的相關政策和制度。 5分 目前國家對離退休人員沒有公用經費一說啊。離退休人員不再辦公,自然不會有公用經費的。
問題三:事業單位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分別指什麼 行政單位的經常性支出按性質分為人員經費支出和公用經費支出。
(1)人員經費支出。
人員經費支出是指直接用於公務員個人部分的支出,具體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等。
基本工資。它是國家 *** 給予行政單位工作人員勞動報酬的主要形式,包括標准工資(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以及國家規定的地區生活費補貼等組成)、半脫產人員生活費補貼、保留工資等。
補助工資。它是基本工資的補充和延伸,是對在職職工生活、工作方面的補貼,包括冬季取暖費補貼、職工上下班交通費補貼、小單位伙食補貼、糧油補貼等。
其他工資。它是在基本工資、補助工資之外,發給行政在職人員的屬於國家規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的各種津貼、補貼、獎金等。
職工福利費。它是用於增進職工物質福利,幫助職工家屬解決生、老、病、死等方面的困難所支付的費用,包括工會經費、福利費、探親路費、獨生子女保健費、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喪葬費、職工因工負傷住院治療期間伙食補助費、公費醫療經費、洗理費等。
社會保障費。它包括丁國家規定交納的各項社會保障費、職工住房公積金以及尚未劃轉的離退休人員費用等。
(2)公用經費支出。
公用經費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完成工作任務用於設備設施的維持性費用支出,以及直接用於公務活動的支出,具體包括公務費、業務費、修繕費、設備購置費、其他費用等。
公務費。它是指行政單位用於日常行政管理方面的費用開支,包括辦公費、郵電費、水電費、差旅費、取暖費、會議費、租賃費、車船保養修理費、機動車船用油和燃料費等。
業務費。它是指行政單位為完成專業所需的消耗性費用開支和購置低值易耗品的費用,包括縣以上黨派團體業務費、宗教業務費、外事部門及其他行政單位的臨時出國人員制裝費、差旅費、國外生活費補貼和外賓差旅費、招待費、有關部門的大宗賬簿、表冊、票證、規章制度、資料、材料的印刷費等。
修繕費。它是指行政單位的公用房屋、建築物及附屬設備的修繕費和租用公房租金,以及不足基本建設投資額度的零星土建工程費用。
設備購置費。它是指行政單位按固定資產管理的設備購置費。包括一般設備購置、專業設備購置、車輛購置、圖書購置及其他購置等的費用。
其他費用。它是指除以上各項費用之外的費用。
經常性支出的核算,通過設置「經費支出――經常性支出」二級科目進行,並在二級科目下按財政部門統一規定的「目」、「節」級支出科目設置明細賬。
發生支出時:
借:經費支出――經常性支出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支出收回或沖銷轉出時:
借:有關科目
貸:經費支出――經常性支出
年終結賬後,「經費支出――經常性支出」科目無余額。
問題四:山西省離退休公用經費 您好!凡是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人員,都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養老金金額,調整的幅度是在2015年的基礎上平均上調6.5%,不管什麼時候發放,都從2016年1月份起補發。目前除了上海市已經於2016年6月15日發放到位之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都沒有出台實施細則。中央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2016年6月底之前把實施細則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批復後,最遲在2016年9月30日之前發放到位,從2016年1月份起補發。謝謝閱讀!
問題五:離退休特需公務費是什麼意思 (1)離休幹部特需經費按中組部、人事部(人發[2002]51號)文件規定調整至每人每年500元。
(2)根據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人事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委老幹部局通知,提高後的離休幹部特需經費中,200元原則上仍按我省原有規定發給離休幹部本人自主使用,其餘300元由離休幹部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統一掌握,用於解決離休幹部的特殊困難和必要的活動經費開支,不得直接平均發給離休幹部本人。
問題六:離退休人員活動費用走什麼科目 離退休人員活動費用走「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科目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企業的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各項費用,其中就包含有勞動保險費:指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包括按規定交納地方統籌退休金)、價格補貼、醫葯費(包括支付離退體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費用)、異地安家費、職工退職金、 6個月以上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人員的其他費用。
勞動保險費指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價格補貼、醫葯費(包括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基金)、易地安家費、職工退職金、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幹部的各項經費以及實行社會統籌基金;待業保險費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的待業保險基金;
所以退休人員活動費是計入「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科目
問題七:企業慰問離退休職工發生的費用列入什麼科目? 管理費用--福利費
問題八:國家離退休人員政策法規 轉載自政策網路:
老幹部離休退休以後,一定要很好地安排照顧,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還要略為從優,並注意很好地發揮他們的作用。這應當成為我們黨和國家的堅定不移的政策原則之一。(中發[1982]13號)
l 政 治 待 遇
對於一切離休退休的老幹部,他們的政治待遇,包括閱讀文件、聽重要報告、參加某些重要會議和重要政治活動等等,應當一律不變。(中發[1982]13號)
在舉行重大慶祝會、紀念會等,要請離休幹部的代表上主席台或榮譽席就座。(勞人老[1982]10號)
離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原則上按同級在職幹部的待遇閱讀機要文件、聽重要報告、看必要的學習材料以及參加重要的政治活動和會議。
對因病或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離休幹部,在不違背保密制度的原則下,老幹部部門指定專人赴離休幹部住地送閱重要文件或口頭傳達重要會議精神。(國辦發[1983]39號)
為了體現黨和國家對離休幹部政治上的關懷,使他們及時了解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大好形勢,有利於發揮力所能及的作用,根據各地經驗,在他們健康條件允許和本人自願的情況下,可以適當組織參觀工農業建設項目的一些活動。(勞人老[1983]18號)
l 離退休費待遇
■1999年
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機關、事業單位1999年6月30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和已到達離退休年齡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經批准留任的除外),從1999年7月1日起增加離退休費。離休人員按照同職務在職人員的增資額增加離休費(機關離休人員按同職務同條件在職人員的增資額增加離休費)。每人每月增加數額不足120元的。按120元增加。退休人員按下列標准增加退休費:行政人員,省(部)級及以上職務210元,廳(局)級170元、處級140元、科級110元、科員及辦事員9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17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14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110元、助教以下職務90元;工人,特級技師和技師110元、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90元。
依照國家規定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退職生活費。
上述辦法僅限於這次增加離退休費,在職人員正常晉升職務工資檔次時,離退休人員仍按《人事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的通知》(人發[1997]91號)規定的辦法執行。(國辦發[1999]78號)
從1999年7月1日起,按基本養老金調整機制適當增加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企業離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水平應與機關事業單位大體相當,具體標准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幅度,1999年應比正常年份高一些,一般應比1998年月平均養老金水平提高15%左右,具體標准由各地根據目前養老金的實際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確定。今年已經對養老金進行了正常調整的地區,在這次調整中相應沖減。(國辦發[1999]69號)
l 提 高 待 遇
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包括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中國 *** 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工人),是否同幹部一樣享受老紅軍、老幹部待遇的問題。根據1979年4月17日民政部、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解決部分老紅軍、老幹部工資過低和生活困難補助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應享受老紅軍、老幹部的待遇。其標准工資低於當地國家機關行政人員十七級的,一般的可以提高到行政十七級的標准工資額。(由所在單位負責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已經退休的,其待遇可以改按離職休養的規定辦理,並從批准之月起執行。)([81]勞險字9號)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未擔任司局(地專)級......>>
問題九:退休老幹部活動款記在哪個科目里? ?機關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 退休老幹部成為社會人,不應該有公款支出的什麼活動費。
如果是 *** 黨組織的活動,由黨費支出;如果是政務活動,由單位相關經費支出,如果是借黨員活動之機,遊山玩水、錠款消費則是違規違紀行為,不但不能報銷,還要追究責任。
我們國家,老人干政現象嚴重,助長了部分退休老幹部有人養無人管的歪風邪氣;退休下來仍然在原單位要待遇要福利,不僅對在職人員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也敗壞了社會風氣!
問題十:退休幹部的待遇求詳細 受黨中央早在1982年中發13號文件中,就明確指出,「老幹部離休以後,一定要很好的安排照顧,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並注意很好的發揮他們的作用」這應該成為我們黨和國家堅定不移的政策原則之一。」一、 離退休幹部黨建工作。 中組發【1981】17號文件「關於安排和組織好離休、退休、退職黨員組織生活的通知」,要求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把安排和組織好離休退休退職黨員的組織生活,列入重要議程。要定期檢查執行情況,注意總結推廣做得好的經驗,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切切實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二、 關於老幹部閱讀文件規定。1981年中組部和中央辦公廳下發廳(密)發【1981】36號、組通字【1981】40「關於離退休幹部閱讀文件的通知」,要保證離退休幹部能夠與同級在職幹部一樣閱讀文件,及時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大事,就地安置管理的離退休幹部,由原工作單位指定專人負責組織他們閱讀文件,並建立切實可行的閱讀制度。1、 按照中央文件規定的閱讀、發放范圍,根據離退休幹部人數,適當的增發中央文件,專供各級離退休幹部閱讀,需要增發多少份文件,各單位可以報市委辦公廳增發。2、 要讓離退休幹部和同級在職幹部一樣,閱讀文件材料。發給在職幹部的學習材料,應同樣發給離退休幹部。3、 各級黨委組織要建立定期組織離退休幹部學習文件制度,對行動有困難的可以用車輛接到單位來閱讀,在不違反保密原則的前提下,可指定專人到家裡和醫院向他們傳達重要文件精神。4、 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發給離退休幹部的專用的文件、資料,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嚴防失密泄密。三、 關於老幹部報刊征訂工作新黨老字【1986】14號文件要求各級老幹部門要在尊重老同志何種報刊意願的前提下,為他們頂一種報刊,其費用從老幹部公用經費中列支。1、 公用經費包括活動經費和特需經費共計900元,特許經費主要用於解決離休幹部的特殊困難和必要的活動經費開支。(新人發【2002】40號、烏人字【2002】72號 )2、 活動經費主要用於組織離休幹部發揮作用,開展文體活動、訂閱學習資料、節日慰問活動、健康療養和參觀工農業建設項目等開支。公用經費不得平均發給個人或挪作他用,當年結余可以跨年度使用。四、《關於離退休幹部上老年大學學費報銷問題的通知》新黨老財基字【1992】19號文件的規定。1、離退休幹部在新疆老年大學及其分校學習,凡學習一個專業的,其學費由離退休幹部原工作單位全部報銷;凡學習兩個專業的,第二個專業的學費,由離退休幹部原單位報銷50%,個人負擔50%;從學習第三個專業起,學費全部由個人自理。2、離退休幹部上老年大學,因報銷的學費,在其單位離退休幹部活動費中列支。五、關於老幹部探親和享受一次性探親待遇的問題根據勞人老【1982】10文件《貫徹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中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老幹部離休後,除按國家規定享受探親待遇外,本人還可按現行差旅費開支標准報銷一次探視父母子女回原籍的往返車船費,住宿費和伙食費自理,陪同人員費用自理,另外只報直線,繞道費自理,時間不限。一、 離休幹部健康療養、參觀和車輛配置的規定1、 根據勞人老【1983】17號文件規定,組織老幹部健康療養要從各單位的實際情況出發,分期分批地進行。2、 關於參觀工農業建設,可按照勞人老【1983】18號文件執行,這項活動以就近就地為主,原則上限於自治區境內。3、 離退休幹部用車配車標准,新黨辦【1995】30......>>
⑨ 退休簽放棄確認什麼意思
想讓你放棄單位中的福利待遇。
企業退休職工退休後,企業以把關系轉入社區居委會,原則上不再發給福利了,但有的企業效益好,領導又關心退休職工,企業工會能組織退休人員進行活動,並能發一點小福利,一般企業是做不到的。
退休陸橋激待遇分為生活待遇和政早襪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個人退休時的崗位級別掛鉤,主要是退休金和各類補貼。政消搭治待遇包括政治理論學習,比如向退休老幹部介紹國民經濟運行狀況,定期組織老幹部參觀工農業生產建設項目;參加黨建工作;不同級別的退休老幹部可以閱讀相應級別的文件等。
⑩ 離休幹部旅遊參觀規定
正式說法叫組織離休幹部參觀工農業建設項目。
關於參觀的規定:
國發[1982]62號文件規定,老幹部離休後「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
其中就包括了參觀工農業建設項目,為了體現黨和國家對離休幹部政治上的關懷,使他們及時了解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大好形勢,有利於他們發揮力所能及的作用,在他們健康條件允許和本人自願的情況下,可以就地、就近適當組織一些參觀工農業建設項目的活動,但應注意安全、量力而行、勤儉節約
《勞動人事部關於離休幹部參觀工農業建設項目的通知》(勞人老[1983]18號)中指出:為了體現黨和國家對離休幹部政治上的關懷,使他們及時了解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新形勢,以利於發揮力所能及的作用,根據各地經驗,在他們健康條件允許和本人自願的情況下,可以適當組織參觀工農業建設項目的一些活動。文件規定:(1)為了照顧老幹部的身體狀況和減少交通壓力,參觀活動以就近就地為主,原則上限於在本省范圍內進行。(2)跨省參觀,應從嚴掌握,經省一級批准,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由省委老幹部(人事)部門統一組織,應事先徵得參觀地區或部門的同意。參觀人數,每次一般不宜超過30人(行政工作人員在內)。參觀時間,每次15至20天左右。參觀前須經體檢,身體健康狀況不適於參觀的不要安排,以防止發生意外。(3)在參觀過程中,不要影響當地工作,不要講排場,不接受禮物,不接受宴請。陪同參觀的工作人員,應當誠懇熱情地為離休幹部服務。(4)接待參觀單位,要積極提供方便,保證參觀順利進行。不要組織歡迎,不要張貼標語,也不要安排黨政負責人迎送或會見活動。(5)參觀經費,按現行差旅費標准辦理,由發放工資單位列報。未經組織批准而自行外出參觀,經費自理,不準報銷。
關於旅遊:1999年1月《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關於嚴禁組織離、退休老幹部用公費赴港澳地區旅遊的通知》(〔1999〕港辦政字第0129號)規定:
各地區、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中央的有關規定,嚴禁組織離、退休老幹部用公費出國或赴港澳地區旅遊。離、退休老幹部個人申請因私自費去港澳地區,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有關規定,辦理審批和備案審核手續。對因公赴港澳地區的團組和人員要嚴格審批,防止用公費變相出境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