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退休職工的工齡是怎樣計算的
一、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年限計算。
企業職工退休,計算退休待遇不再按照工齡,而是繳費年限,原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縣以上集體企業職工,在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二、《社會保險法》
1、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2、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1)企業退休工齡是按實年還是按虛年計算擴展閱讀:
一。工齡分類
工齡可分為一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一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
本企業工齡(連續工齡是指職工在一個工作單位連續工作的時間。以前,連續工齡又稱為「本企業工齡」。1987年以後它的范圍不限於在一個單位工作的時間,而是包括職工在各個單位按規定應計入的全部工作時間)是指工人、職員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時間。
一般工齡包括連續工齡,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同時就能計算為一般工齡;但一般工齡不一定就是連續工齡。
連續工齡和本企業工齡在含義上有一些差別,即連續工齡不僅包括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而且包括前後兩個工作單位可以合並計算的工作時間。
若沒有可以合並的情況,連續工齡就是本企業工齡。國務院1978年6月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規定將「本企業工齡」改叫為「連續工齡」。機關、事業單位為有別於企業用的"工作年限",實際上連續工齡和工作年限的含義和作用是相同的。
二、計算方法
1、連續計演算法
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後的工作時間相加,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並計算
也叫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
3、工齡折演算法
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
在提煉或製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但計算連續工齡時不應包括一般工齡(一般來說,因個人原因間斷工作的,其間斷前的工作時間只能計算為一般工齡)。現今確定職工保險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備退休條件時,一般只用連續工齡。
所以一般工齡當今已經失去意義。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以後,以實際繳費年限作為退休和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計算應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規定計算,即「滿」一個周年才能算一年。
2018年8月,山西省人社廳規定,大學生在見習期間被見習單位正式錄(聘)用的,在該單位的見習期可作為工齡計算。
㈡ 退休工齡算虛年還是周年
按周年計算
1、職工的退休年齡,是按照周年計算,比如你是1952年5月16日出生,60周歲退休的話,就應該在2012年5月15日達到退休年齡。
2、國家人社部勞社部明確規定: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堅決制止違反規定提前退休的行為。
(1)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2)再說工齡,自從國家實行勞動合同制,繳納養老保險制度之後,就已經不再有工齡的說法,全部按繳費年限計算,對於實行繳費制度之前已經參加工作,或者上山,下鄉插隊,參軍入伍的時間,以及符合政策可以視同繳費年限的工作時間,可以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合並為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按年計算,滿十二個月為一年,不滿十二個月的,按月計算,例如某人繳費年限為30年零9個月,在計算退休養老金時,按30年零9個月計算,而不是按31年計算,在退休之後,養老金調整時,調整文件明確規定按滿年計算的,則按30年計算,當調整文件規定,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的,則按31年計算。
退休人員的工齡怎麼算
退休時工齡的計算方法主要有哪些
(1)連續計演算法
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後的工作時間相加,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並計算
也叫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
(3)工齡折演算法
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㈢ 工齡是按年計算還是按實際月份
工齡是按年計算的。
工齡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全部來源或主要來源的以年為單位的工作時間,工齡是我國職工退休的一個條件。也是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資計算的內容之一
例:武漢某高校2001年畢業生,畢業後在公安廳戶政中心工作,屬聘用員工。但該單位當時在市人才服務中心為所有聘用員工辦了人事代理。
工作兩年後,該畢業生考取了公務員,當他的檔案調走時,工齡、檔案工資已從2001年計算,那麼他到新單位的工資級別比同年畢業沒有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的同學檔案工資要高兩個級別。
副標題回答:假如2008年12月-2009年12月,這樣算一年的工齡。
(3)企業退休工齡是按實年還是按虛年計算擴展閱讀:
工齡計算方法:
1、連續計演算法
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後的工作時間相加,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並計算
也叫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
3、工齡折演算法
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
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
在提煉或製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參考資料:
網路—工齡
㈣ 辦理退休計算養老金時,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實際工齡計算的嗎
並非所有工齡都能用來計算養老金。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辦理退休計算養老金時,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實際工齡計算的嗎?
並非如此,現在計算養老金時,依據的是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
其實也可以理解為實際繳費工齡和視同繳費工齡。
也就是說,在你的實際所有全部工齡當中,只有你實際參加了養老保險的工齡,還有視同繳費的工齡,才能用來計算養老金。
一般來說,如果你的1992年以前的工齡沒有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的話,那麼就不能用來計算養老金。
其實涉及這個問題的主要是中人,也就是橫跨了養老保險建立的人,也就是說,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參加工作,在建立之後退休,對於他們關鍵的一個問題就是養老保險建立前的工齡能不能視同繳費年限,一般只有國家認可的一般連續工齡才能視同繳費年限。
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你是1979年參加工作,1992年繳納養老保險,2019年退休,你的工齡一共是40年。
其中,從1992年到2019年一共是27年的實際繳費年限,1979年到1992年13年的工齡是沒有繳費的,能否按照40年來計算養老金,就看你這13年的工齡能否視同繳費年限,如果是視同繳費陪年限,就可以按照40年來計算養老金,如果沒有的話就不行。
當然,對於新人來說,也就是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後參加工作的人,他們只要參加工作,就要強制性繳費,所以它的所有工齡都是有實際繳費的。所以對於新人來說,都是按照本人實際工齡來計算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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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辦理退休計算養老金時,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實際工齡計算的嗎?
作為一個從事社保工作多年的人員,我在這里首先要告訴題主,不是的。
自1992年至1995年各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制度建立後(包括2014成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退休工資就改成為養老金了。此後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也不再像改革以前那樣,按原來的實際工齡算,而是按社保繳費年限算了。其中的社保視同繳費年限歸「中人"專屬,直接影響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退休時的工齡=社保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視同工齡)+實際繳費年限,其中: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個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x繳費年限x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儲存額÷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儲存額÷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x統賬結合前的視同繳費年限x1.3%。
通過上面的公式可以看出,工齡無論是對企業退休中人,還是對機關事業單位中人的養老金的水平,都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但這個工齡並不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的那個實際工齡,而是改革以後的社保實際繳費年限的工齡。參保人員的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成正比。繳費時間越長,退休時的養老金越高,退休後每年調整養老金時,漲得也越多。
很多人想我工作了一輩子,為啥養老金這么低?退休時,計算養老金的時候才才十幾二十年工齡?
實際上我們的工齡並不等於繳費年限。繳費年限才影響著我們退休待遇的高低,用於計算退休待遇。
比如我們的基本養老金分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基礎養老金跟繳費年限掛鉤,過渡性養老金跟建賬之前的繳費年限掛鉤。
我們自己認為的工齡和繳費年限是不一樣的。
繳費年限包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國家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以前,國家認可的連續工齡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
一般人連續工齡是不受國家認可的,企業工人的話,一般是國有企業固定工或者國家認可知青上山下鄉的時間。當時的條件限制非常嚴格,農民和無業人員的工作時間不符合要求,而且也沒有相應的建檔或鑒證單位,所以是無法認定上視同繳費年限的。
實際繳費年限大家都好理解,按照市場原則的要求,只有社保繳費才可以享受相應的社保待遇。
繳費年限實際上是具體到每一個月,比如我們有18年零7個月的繳費年限,在計算養老待遇時是按照18.5833年計算。
值得說的是建立個人賬戶之前的繳費年限。1995年前後我們國家經歷了一次養老保險制度的變革,國家要求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形成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共同養老的模式。因此一些地方又叫做統賬結合。當地建立個人賬戶之前的繳費年限,由於沒有個人賬戶,所以國家要求發放過渡性養老金作為補償。
如果我們的工作的時間用人單位沒有給我們繳納社保,不能計算繳費年限。而且即使養老保險沒有到賬,因為用人單位經營不善,導致社保欠費,都是不認可繳費年限的。退休時不用做計算養老金。除非我們通過勞動維權方式,督促用人單位繳納,或者個人以單位名義給自己墊付,這樣才能夠用於計算養老金。
另外,繳費年限要憑社保繳費記錄和職工檔案相符才能夠認定,如果只有繳費記錄,沒有職工檔案,一般也不會認可相應的繳費年限。不過這一規定僅對過去電子化實施不是很完善的時代,有限製作用。現在實施電子化辦公以後,很多就業程序材料、職工檔案材料都通過補辦可以證明,現在已經完善多了。
職工檔案一旦丟失,無法補辦。尤其是視同繳費年限時代的檔案,所以職工應當高度關注自己的檔案材料,委託有資質的管理部門進行保管。防止因企業丟失職工檔案,造成自己退休利益的損失。
所以,工齡和繳費年限有區別,一看檔案,二看繳費。建議相應職工退休之前提前了解有關政策,別造成利益損失。
自從1992年建立養老保險機制後,就沒有工齡這一說了,你所說的工齡實際上就是繳費年限。
在辦理退休時繳費年限統計到月,1992年之前的工齡算作視同繳費。
你自己原本有的工齡如果繳費一直沒有中斷,計算養老金時,就是你的實際工齡。如果中間繳費中斷了,就要把中斷期間的「工齡」扣除,按實際繳費時間計算退休金。
有的人上了一輩子班,可從來沒有繳納過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其「工齡」一點用處都沒用,領不到退休金。
有的人一天班沒上過,將檔案放到職介,每年按時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一樣可以辦理退休。
因此可以說,能不能辦理退休,不是看你的「工齡」長短,而是看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時間的長短。繳納養老保險的時長就是你的工齡。
辦理退休時,只有養老保險而沒有醫療保險,也是不行的。這兩個缺一不可。
辦理退休計算養老金時,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實際工齡計算的嗎?
1.咱先說一下工齡; 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1995年開始,在全國企業單位推廣執行的。1995年以前的企業職工是不繳養老保險的,全部是國家負責養老。如果你是1995年以前退休,那你的工齡很重要,對計算養老金起到重要作用。如果你是1995年以前參加工作,1995年以後退休,那你1995年以前的這段工齡也很重要,在計算養老金的也起到一定的作用。
2.再就一下繳費年限; 如果你是1995年以後參加工作的,這時已經繳納養老保險了,你的繳費年限在計算養老金時起到一定的作用,因為光有工齡沒有交費年限是沒有用的,所以工齡就起不到作用了。但 【特殊工種崗位工齡有作用,只要你達到國家對特殊工種崗位的退休條件,能按特殊工種崗位退休】 謝謝!望對你有幫助。
樓主你好,辦理退休計算養老金只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實際工齡來計算嗎?這個問題是這樣的,我們國家在1992年以後就正式的繳納了基本的養老保險的待遇,那麼也就是說你在1992年以後正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那麼才可以按照你實際的供應來計算養老金的待遇,如果說在1992年以後,你沒有正常的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那麼也就意味著,你不會按照實際工齡來計算你的養老金待遇,因為沒有交納養老保險的年限,那麼都不會計算你的實際工齡的。
所以說養老金的待遇是根據自己累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來確定的,比方說你的累積養老保險都是一個連續不斷的繳納費用,那麼就和你的十幾公里擁有一個相同的繳費年限,這個時候你的工齡就是你的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就會按照這個來計算,但是你在工作期間斷斷續續的交納費用,或者說根本就壓根沒有交納養老保險那麼很明顯,你就不能夠按照工齡來計算自己養老金的待遇了。
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就是在1992年之前就已經參加工作的人群,那麼這部分人群是可以享受到退休養老金待遇的。因為1992年之前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只要你的視同繳費年限能夠正常的被認定,都會按照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來累加到你總的養老金當中去,所以說,1992年之前是按照工齡來計算自己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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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退休計算養老金時,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實際工齡來計算嗎?答案是否定的,也許很多人會因此而感到失望,但是規則就是這樣制定的,我們只有遵守既定規則,也就是法律和政策的規定,才能使我們的心態更加平衡。
目前我國的養老金計算並不是按照工齡來計算,准確地講是按照繳費年限來計算的,也就是用繳費年限來計算退休工齡,那麼退休工齡包含了兩個部分。
一是實際繳費年限。 我國的養老保險最早從1992年開始試點,1996年全面開始執行,也就是說如果從1992年開始繳費,那麼到現在為止,最長的繳費年限也就是37年,但是如果雖然參加了工作,但是沒有繳納養老保險,是不計算為退休工齡的,部分人員由於在民營企業工作,但沒有繳納養老保險,那麼即使在民營企業工作的時間再長,也是無法辦理退休的,只有養老保險繳費達到15年以上的人員,才具備辦理退休的基本條件之一。
二是視同繳費年限。 所謂的視同繳費年限,是指1992年或是1996年之前,《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之前參加工作,其參加工作的年限,是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也就是說1996年《決定》出台之前參加工作為國有企業的正式工人,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職工、集體企業職工或是下鄉知識青年,退伍軍人通過勞動部門招收錄用的工人或是職工,其下鄉或是參軍的年限,工作年限可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
三是退休工齡。 退休工齡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兩個部分,就是我們計算退休的年限,如果不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的工齡,在計算養老金時,是不起任何作用的。
工齡如果不能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那這個工齡是沒有任何用處的,但是一旦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那麼對增加個人養老老金,是有巨大作用的。視同繳費年限這個概念,通過這么久的宣傳,大部分人應該知道了自己是否有視同繳費年限,但是有視同繳費年限,必須要有個人人事檔案才能認定,沒有通過認定的工作年限,不能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所以認為自己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在辦理退休時,應該及時提取個人的人事檔案,人事檔案找不到的,要及時通過各種渠道積極進行查找,不然損失是非常巨大的。具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在養老金的計算時,對增加個人養老金的幫助是非常巨大的。
1996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即國發(1996)26號文件,對我國養老金的計算方法進行了明確,即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2011年7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 保險法》規定,「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從上述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規定來看,都沒有提到工齡可以作為計算養老金的依據。從始至終都是以繳費年限來作為退休年限的人員,其養老金的計算方式為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養老金;如果有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的人員,其養老金計算方式除了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外,還要增加過渡性養老金。
樓主您好,辦理退休計算養老金時是按著自己的實際工齡來計算的嗎?首先你的這個實際工齡包括你的實際繳費年限是計算養老金最重要的一個條件,當然不完全是取決於這一個條件,實際上還有另外的條件,比如說你的這個每一年的平均繳費指數和你退休之前所在地區上一年的 社會 平均工資這幾個主要條件,來確定你的養老金的待遇。
因為一個人的退休金他一共是三部分,組成個人基礎養老金部分主要取決於繳費年限,繳費指數和 社會 平均工資來決定,當然還有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個人賬戶養老金主要取決於你賬戶當中的余額和你的退休年齡,因為不同的退休年齡,他的計發月數是不相同的,所以說退休年齡越晚的個人,那麼獲得的這個個人賬戶養老金相對來說就是比較高的。
還有一部分就是個人過渡性養老金,個人過渡性養老金主要是針對於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個人,他們每一年的視同繳費年限,都會計算成為過渡性養老金,最終累加到自己總的養老金當中去,所以說每個人的養老金都是由三部分構成,當然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個人,那麼是沒有過渡性養老金的,主要是兩部分構成。
那麼也就是說實際上,你的這個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越長,那麼你最終獲得的養老金待遇相對來說就是越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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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退休計算養老金時,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實際工齡計算的嗎? 對,說的沒錯,人家人社局給你精確到了月,剛退休的人經常說自己的工齡是34年零5個月,就這么精確 。
快到退休的歲數,都想知道退休的時候是怎麼樣計算工齡的,反正我知道30年一個檔、35年一個檔、40年一個檔,每個檔相差500、600多塊錢,現在面臨退休的人員有的以前插過隊(上山下鄉知識青年),插過幾年隊 下過幾年鄉都給計算工齡呢,沒有開到這些證明的人盡快辦理,到了退休的時候再辦理已經來不及了。
我們單位去年有幾個同事剛退休,一個34年7個月,一個35年2個月,相差500塊錢。
辦理退休計算養老金時按交費.年限計算退休養老金。交費滿十五年,男六十周歲,女幹部五十五周歲,女工人五十周歲,特殊工(高空,高溫,有毒,有害,輻射,礦山重體力勞動者)。男五十五周歲,女四十五周歲,經勞動部門簽定失去勞動能力的男五十周,女四十五周歲可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
但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城鎮職工退休人員退休制度從2014年10月並軌統一。為了兩種退休制度的有效銜接,實行老人老辦法,2014年10月31日前退休人員繼續按並軌以前辦法辦理退休手續。中人中辦法,2014年10月以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31日後退休的人員按2014年9月的標准計發退休養老金。設立10年過渡期至2024年10完成。中人退休養老金的交費年限為(視同交費年限十實際交費年限)2014年10月以前的工令為視同繳費年限。中人的工令對計算退休養老金是有用的。而新人新辦法是2014年10月後參加工作,並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按實際交費年限計算退休養老金,有工作年限沒有交納社保是沒有用的。計算退休養老金是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退休養老金。
㈤ 職工退休工齡是按周年還是按虛年算
職工退休工齡是按周年還是按虛年算?以下談談我的初淺認知與看法,謹供參考。
應該說,過去辦理退休手續計算退休待遇,是按本人職業生涯的工齡長短,確定退休待遇的計發比例,十分的規矩與關健。那時,退休工齡計算是絕對按周年計算的,是以周年的工齡長短確定計發比例的。但是,也有按虛年計算的情況,比如在計算有關福利待遇時,在確定職工有關休假天數時,在退休後按工齡長短計發掛鉤調漲數額時,也有按虛年計算的情況存在。
很顯然,退休工齡是按周年還是按虛年計算,這兩種情況會同時存在,各得其所。但是,這些曾經的慣常做法,明顯已是過去式,也應該而且必須進行翻篇了。現在,辦理退休手續計算退休待遇時,是與本人在職時繳費年限的長短,以及繳費基數的高低緊密掛鉤,多繳多得與長繳多得基本養老金。因此,過去按工齡長短確定計發比例與退休待遇的老規矩老辦法,已成為 歷史 ,所謂退休工齡按周年,還是按虛年的慣常做法,已被繳費性的待遇計發辦法所完全替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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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混亂的提問!
首先,沒有職工退休工齡這個概念。可能是把職工退休年齡和職工繳費年限(工齡)搞混淆了。
如果是核定職工退休年齡,按周歲計算。如果核定職工繳費年限(工齡),按虛歲計算(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不是按周年 算,也不是按虛年算,而是按實際年、月、日算。例如:某人1982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他的社保交到2015年8月31日,那麼他的工齡就是32年零8.5個月。如果按虛年算是33年,如果按周年算是32年,所以都不是。1982年他只有一天工齡,所以加了半個月的工齡,這也算合理吧。
職工的退休年齡,是按照周歲計算,比如你是1952年5月16日出生,60周歲退休的話,就應該在2012年5月15日達到退休年齡。國家人社部勞社部發(1999)8號文件明確規定:
一、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堅決制止違反規定提前退休的行為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 健康 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再說工齡,自從國家實行勞動合同制,繳納養老保險制度之後,就已經不再有工齡的說法,全部按繳費年限計算,對於實行繳費制度之前已經參加工作,或者上山,下鄉插隊,參軍入伍的時間,以及符合政策可以視同繳費年限的工作時間,可以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合並為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按年計算,滿十二個月為一年,不滿十二個月的,按月計算,例如某人繳費年限為30年零9個月,在計算退休養老金時,按30年零9個月計算,而不是按31年計算,在退休之後,養老金調整時,調整文件明確規定按滿年計算的,則按30年計算,當調整文件規定,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的,則按31年計算。
什麼周年、虛年?按實際年限算。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職工退休工齡是按周年計算還是按虛年計算?
我們的年齡的說法有周歲虛歲,不過其實工作年限和繳費年限的認定,並沒有什麼周年或虛年的說法。
繳費年限的認定是精確到月份的,一般會折算為年份,並不會說是四捨五入。
舉個例子,比如說你是1990年參加工作,2020年退休,工齡就是30年,也就是直接相減,並不會說是按照虛年,給你按照31年來計算。
再比如說,你是1980年6月份參加工作,然後是2020年9月份退休,那麼你的工齡就是30年3個月工齡,折算成年份就是30.25年。
因為養老金計算的時候是以繳費年限精確到年的,可以看一下養老金的計算公式。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平均工資 (1+個人平均繳費指數) 2 繳費年限 1%
另外在每年的養老金調整的時候,一般各省採用的做法是工齡不滿,一年的就按照一年來計算。
比如說上面第二個例子,工齡有30.25年,那麼養老金在上漲的時候就按照31年來計算,這樣的做法是有利於退休人員的。
總之,不必糾結周年、虛年的說法。計算養老金精確到月,上漲養老金工齡不滿1年按一年來算,並不會讓你吃虧。
職工的退休年齡,目前既不按周年算,也不按虛年算,而是按照個人 社會 養老保險實際繳費時間算。由於養老保險是按月計算繳費的,因此退休工齡也是計算到月,如40年零9個月,計算為40.75年。
2014年10月1日開始,國家實行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制度並軌。在這之前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是按虛年計算,之後退休的,按繳費年月計算。如1977年8月參加工作,2019年4月退休,過去按虛年算工齡是42年,現行制度算就是40年零9個月。
如果是企業退休人員,由於企業實施新型養老保險金制度早於機關事業單位,所以在實施這一制度前退休是按虛年算,新制度後按繳費實際計算到月。
其中退休養老金制度並軌之前未繳費的參加工作時間,作為視同繳費年月,計算工齡和養老金。
企業退休人員退休工齡是按照周年計算的。
我是1977年9月上班,2017年2月26日退休。
企業工齡40年。實際是39年7月。每年漲工資7個月 0.35元+社保工資就是今年漲得工資!
按照周年計算工齡!
㈥ 退休工齡是按年還是按月計算
職工到法定年齡退休工齡折算是按照年計算的。也就是說,不論你是1月1號退休還是12月31號退休?當年的工齡只能算一年。所以說1月1號退休的人還是挺賺便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