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管理人員退休55歲的文件號
國務院國發〔1978〕104 文件規定(至今仍使用該文件):凡是在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全民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幹部和工人(含1971年11月30日以前的國家計劃內長期臨時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1、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幹部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工人連續工齡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區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幹部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工人連續工齡滿10年的。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幹部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工人連續工齡滿10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4、因公致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5、患二、三期矽肺病離職修養的職工和患一期矽肺合並活動性肺結核符合上述第(3)項規定年齡的職工,如果本人自願,也可以退休。
⑵ 企業管理人員的退休年齡是多少
一般是55--60
⑶ 企業每1000名離退休人員配置多少管理人員
這個沒有要求的。
而且現在企業員工退休後都歸屬社會養老機構管理了
不過,很多國有企業是設置離退辦,負責相關事務的管理。一般也就是2-3人吧
主要還是要看你們管理的范圍有多大。有的就是掛靠在企業辦公室或者工會一類的進行管理的。
很多企業也就是發個通知什麼的,過年過節陪著企業領導慰問。事務性工作不是很多,如果單獨配置,人員管理有點浪費,並且對個人發展也不是很有利
總之還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和對待哈
個人經驗,僅供參考哈
⑷ 企業女管理人員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少
企業職工退休年齡的規定是:
(1)正常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2)特殊工種退休。從事符合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高空作業工種累計滿10年,井下、高低溫工種累計滿9年,其他有毒有害工種累計滿8年,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3)因病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按照崗位和身份相結合的辦法確定。具體辦法是:原幹部身份的女職工,退休前在工人崗位工作,達到50周歲時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已滿5年的,其退休年齡按50周歲執行;達到50周歲時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不滿5年的,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如達到55周歲之前符合在工人崗位連續滿5年這一條件時,也可根據本人申請,按其滿5年時的實際年齡辦理退休。原幹部身份的女職工,曾經在工人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職工,退休前在管理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其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在管理崗位連續工作不滿10年的,按50周歲執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職工,曾經在管理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齡按50周歲執行。
企業職工退休時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加強對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的管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
⑸ 勞動法規定女性50歲退休,而我媽媽是企業管理人員實行55歲退休的.請問這個在勞動法上有體現嗎
《勞動法》中沒有退休年齡的相關規定。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第一條規定: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5)企業一般管理人員退休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規定:
第五條:不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應該退職。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費,低於二十元的,按二十元發給。
第六條: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單位一次發給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補助費,從大中城市到農村安家的,發給三百元。退職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發給相當於本人兩個月標准工資的安家補助費。
第七條:工人退休、退職的時候,本人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前往居住地點途中所需要的車船費、旅館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都按照現行的規定辦理。
第八條:退休、退職工人本人,可以繼續享受公費醫療待遇。
⑹ 私企管理人員屬於女幹部嗎,退休年齡是多大
在上海的話,算,管理崗位的退休年齡是55周歲。
另外,在上海,從事管理崗位的也可以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退休。具體要求如下:
企業單位到齡人員養老金申領
◆申辦條件
1、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從事管理、技術崗位的女性年滿55周歲;
2、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繳費年限(含「虛賬實記」記賬年限及視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
3、1993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人員,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含視作繳費年限)。
◆申請材料
1、有效身份證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需正、反面復印);
2、《關於參保人員享受房貼的證明》,其中對單位或個人申報的房貼金額超過5元的,需提供1995年底之前的工資單;
3、根據個人的不同情況,還需分別攜帶下列資料:
①按外商投資企業辦法計發養老待遇的人員需攜帶該人員1994年和1995年的工資發放憑證復印件;
②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的女性,年齡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養老金申領手續,需攜帶注有聘用期限的聘用合同或解聘書復印件;
③符合計劃生育獎勵條件的人員需攜帶由戶口所在街道(鎮)計劃生育辦公室蓋章的《領取年老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申請審核表》或《申請領取計劃生育一次性補充養老金證明》原件。
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⑺ 一般在國有企業干多少歲就退休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正常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職工退休時在企業管理內崗位的(不分容幹部和工人),凡在管理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其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退休時在企業工人崗位的女職工(不分幹部和工人),凡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滿5年的,其退休年齡按50周歲執行。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女職工,仍按照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幹部和工人的退休年齡執行。
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
男職工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滿50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因工緻傷,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⑻ 企業中層管理人員,到了退休年齡必須要退休嗎
按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企業中的管理人員,年齡和繳費年限符合退休條件的,應該退休,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必須退休。
附:《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