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03雲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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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貫徹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的細則》已經2007年3月21日雲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雲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貫徹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的細則
各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委、辦、廳、局,中央駐滇企業:
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意見》(雲政發〔2006〕139號、以下簡稱139號文件)的要求,結合貫徹執行中的實際情況,特製定關於貫徹《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的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用人單位少報、漏報、瞞報繳費基數等原因造成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偏低的,其責任由用人單位承擔,並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二、因用人單位對職工檔案管理不善、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等原因,導致職工不能按時辦理退休手續的,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支付退休退職費用適用法規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5〕121號)第2條的規定,職工未正式辦理退休手續前應與其他職工享有同等待遇。
三、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的規定,參保人員個人中斷繳費的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四、新參保的用人單位和由未參保企業轉移到參保企業工作的職工(不含合同制職工和以個體身份參保人員),單位和職工按以下規定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補建個人賬戶。
(一)補繳時段
1、新參保的用人單位及職工應當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1995年9月30日前成立的用人單位,從1995年10月1日補繳;1995年10月1日後成立的用人單位,從辦理工商注冊登記之月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從業人員從規定的時間起補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2、從未參保企業轉移到參保企業工作的職工,1995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且1995年10月1日以後符合退休條件的,從1995年10月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1995年9月30日前國家和省認可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1995年10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之月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補繳基數和比例。2005年12月31日以前用人單位和個人按補繳年度的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1%繳納,其中個人繳費比例按補繳年度規定的比例執行,個人2005年12月31日前繳費比例與11%之間不足的部分由單位承擔;2006年1月1日以後繳費比例單位按20%、個人按8%繳納。
(三)補繳利息。在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同時,應補繳個人賬戶利息,利息按有關規定計算。
(四)國家和省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另有規定的,按國家和省的規定辦理。
五、職工原來錯受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開除公職、除名、自動離職等處理,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或人民法院判決予以糾正的,在裁決或判決生效後,參保單位應恢復其職工身份,憑裁決書或判決書、單位恢復其職工身份的決定等相關資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有關手續,並按本細則第四條的規定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只能補繳到法定退休年齡。
六、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或人民法院判決企業應為與本單位有勞動關系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除按本《細則》第四條的規定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外,應按《雲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收取滯納金。
七、改制企業辦理內部退養發給生活費的職工,按國家對職工的繳費比例和基數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八、從業人員達到退休年齡時(含延長退休年齡或延伸繳費年限),單位或個人應及時申報退休。根據《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國發〔1983〕141號)的規定,延長退休年齡的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屬組織部門管理的人員,須提供組織部門的相關批文),延伸繳費年限的報縣級以上(含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符合延長退休年齡或延伸繳費的人員,應當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辦理申報手續。經批准同意延長退休年齡或延伸繳費的人員,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按批準的退休年齡或繳費滿15年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按退休時年齡計算;對未經批准但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已滿15年的人員,繳費年限只能計算到法定退休年齡,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以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按法定退休年齡的月數計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繳費部分可退還本人。
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15年且本人未申請延伸繳費或延伸繳費5年後仍不滿15年的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通知書》,一次性支付基本養老金,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九、對因病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繳費滿15年以上但年齡低於40周歲的人員,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時計發月數按233個月計算。
十、根據國務院《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國發〔1986〕77號)和《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的規定,用人單位1986年10月1日以後招用的勞動合同制職工(含招用為臨時工後轉為勞動合同制職工)只有實際繳費年限,沒有視同繳費年限。
(一)對建立個人賬戶前已有實際繳費年限的,可以發給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為:
月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前的實際繳費年限×1.3%
(二)經勞動人事等部門批准招為臨時工且轉為勞動合同制職工或直接招收為勞動合同制職工但用人單位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由單位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社廳函〔2002〕323號等文件的規定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三)勞動合同制職工在建立個人賬戶以後參軍且退伍後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軍齡視同繳費年限,每一年軍齡的指數分別按1計算。
(四)建立個人賬戶前沒有實際繳費年限的合同制職工(含符合補繳條件未補繳人員),退休時基本養老金按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
十一、計發中斷繳費人員退休基本養老金時,基礎養老金公式中的「個人累計繳費年限」只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公式中的「累計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和中斷繳費年限。
十二、參保人員達到退休條件但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個月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時,繳費年限應含視同繳費年限。
十三、參保人員或退休人員死亡並辦理相關手續後,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未領取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由合法繼承人繼承。計算公式為:
十四、按雲政發〔2000〕212號文件計算基本養老金時,正常退休及從事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15年以上且未中斷過繳費的人員,基本養老金低於390.60元的(即按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的60%計算,參數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可用390.60元與139號文件的計算辦法進行比較。139號文件計算出的養老金高於390.60元的部分,按有關規定實行過渡。
十五、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改制的事業單位,在改為企業並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對參保人員的身份進行審核,對符合國家和省人事行政部門規定退休條件的人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按有關規定發放基本養老金;其餘人員應按職工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時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十六、從2007年1月1日起,參保從業人員和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息辦法,按照《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辦發〔1997〕116號)執行。
(一)從業人員利息計算公式為:
1、當年繳費滿12個月的人員
從業人員至本年底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上年底止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1+本年記賬利率)+個人賬戶本年記賬金額×(1+本年記賬利率×1.083×1/2)。
2、當年繳費不滿12個月(含退休、退保、死亡等)的人員
從業人員至當年發生變更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上年底止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1+本年記賬利率÷12×應繳費月數)+個人賬戶本年記賬金額×(1+本年記賬利率×1.083×1/2)〕
(應繳費月數指截止參保人員發生變更時,本年度按規定應該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月數)
(二)退休人員利息計算公式為:
1、全年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年利息=(個人賬戶年初余額-當年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總額)×本年記賬利率+當年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總額×本年記賬利率×1.083×1/2)。
2、退休人員當年發生變更(含退休、死亡等)的人員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年利息=(個人賬戶年初余額-當年應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總額)×本年記賬利率÷12×應支付月數+當年應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總額×本年記賬利率×1.083×1/2。
(當年辦理退休的人員,個人賬戶年初余額是指在職轉退休時的個人賬戶總額)
每年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息,按雲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公布的記賬利率,年末一次性記入個人賬戶余額,但基本養老金不再重新計算。
十七、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對扣發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抵償債務問題的函》(勞社廳函〔2002〕27號)的規定,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得扣發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或代扣代繳其他費用。
十八、國有企業因破產、關閉、撤銷等應一次性清繳的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破產清算組直接繳納到同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
十九、從本《細則》下發之日起,凡與本《細則》規定不一致的,按本《細則》執行,本《細則》未作出新規定的,繼續按原規定執行。
② 雲南退休中人退休金如何計算
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
養老金=基礎養回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答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年齡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的計發月數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病退人員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上年省市職工平均工資*20%+95年底前推算存儲額本息/120+調節金)*(1-提前年限*2%)
正常退休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全國是一樣的,但病退各省、市、區有一定區別,要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咨詢,以當地政策為准。
③ 進入雲南人社12333怎麼辦理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資格認證
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需達到退休年齡,且養老保險繳納15年以上,如養老保險繳納年限達不到15年的需補交餘下年限。
退休人員養老金領取流程
(一) 事業單位退休手續
經辦人員帶退休人員檔案資料到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工資福利科審核,再到社保中心窗口辦理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需帶資料: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通知。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填寫退休(職)人員增加申報表,需加蓋單位公章。
4、一寸近照1張。
(二) 企業退休手續
1、 企業人員正常退休手續,到市政府辦事大廳(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窗口)辦理、審核,需帶資料:
①《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②填寫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礎信息表,加蓋單位公章。
③一寸近照4張。
2、企業兩低參保人員退休手續,到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社保科審核,需帶資料:
①《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②身份證及復印件。
③填寫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礎信息表,有單位需加蓋公章。
④一寸近照3張。
3、自謀(自由)職業者辦理退休手續,到臨海市就業管理處辦理,需帶資料:
①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失業保險手冊》、檔案寄掛單、一寸近照4張、自謀職業證或失業證。
②填寫退休人員申請表、企業退休人員基礎信息表。
③送市政府辦事大廳(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窗口)審核。
④ 雲南省企業職工退休養老金領取認證可以有親屬代認證嗎
不可以由親屬代認證的必須本人親自認證才行。
⑤ 雲南省企業職工退休養老保險怎麼計算
退休工資的計算抄公式:
1、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退休時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195月、55歲170月、60歲139月)
3、過渡性養老金=(上年度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建立個人賬戶制度前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1.4%
⑥ 雲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加多少
4月8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今年全省將調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幅為10%。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准從原來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兩項待遇調整將於本月底前落實到位。
退休職工養老金再漲10%
省人社廳負責人介紹,此次對企業退休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調整,從今年1月1日起,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按當地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0%確定。
此次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定額調整要充分體現公平的原則。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以體現鼓勵參保繳費的激勵機制。傾斜的對象主要是高齡人員、退休時間早、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對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人員的基礎養老金調整,從2014年7月1日起,中央財政支付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准從原來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同時,省財政支付的重度殘疾人員的養老補助金標准也將同步提高。
調整幅度與繳費多少掛鉤
據了解,我省企業退休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已經連續第11次提高。特別是在當前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增速放緩、財政收支壓力加大的大背景下,本次調整更顯得有價值。
該負責人表示,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最大的不同就在於掛鉤調整不僅與企業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還增加了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進一步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繳費激勵機制,引導適齡人群早參保、多繳費、長繳費,逐步提高個人賬戶的積累,逐步構建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本月底待遇調整到位
本次企業職工和城鄉居民養老金的待遇調整,將在本月兌現完畢。
⑦ 雲南省2018年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方案
雲南省關於201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雲人社發[2018]111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及中央駐滇企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30號)要求和人、財兩部對我省的批復意見,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退休人員調整辦法
(一)調整范圍
1.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退休人員。
2.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准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12月基本養老金的1.73%增加調整。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2)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在我省的企業退休人員(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其他類地區和一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鍵譽瞎每人每月增加20元,五地類區企業退休人員每天每月增加25元,六類稿空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經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本人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
(一)調整范圍
1.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2.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准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2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73%增加調整。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三、所需資金及來源
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餘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縣(市、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以支付的,先由州(市)調劑,確保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兌現。因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待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後統籌解決。
機關事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餘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央機關及事業單位駐滇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暫由原渠道解決,以後再予以清算。
四、有關問題說明
(一)科研、文化等轉制單位轉制前退休人員和國有企業中小學退休教師,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艱苦邊遠地區類區按省政府雲政發〔2006〕197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三)各州、市於2018年8月底完成兌現工作,並按附表要求將調整兌現情況匯總後,於2018年9月11日前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和省社會保險局(傳真:0871—虛陪67195815)。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雲南省財政廳
2018年7月26日
⑧ 雲南省養老保險在國企七年,之後就自己交保險,可以在50歲退休嗎
已經交了七年了,也是可以自己交保險的,你自己繳納,然後把之前交的轉移到這個賬戶,交夠十五年就可以退休領保險金了。
⑨ 2017年雲南省企業退休的養老金能加多少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方網站發布了《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調整范圍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於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確定雲南省退休人員從2016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30元基本養老金。另外,按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退休人員的不同,還將有5%或2.5%的增加掛鉤調整。《通知》要求,雲南省各州市於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調整的兌現工作。
調整方式:定額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每人每月增加30元
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
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疊加調整:
1.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調整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5%增加調整2016雲南省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標准:傾斜調整:企業退休人員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滿足多項條件的,疊加調整。
1. 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2. 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企業退休人員,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類地區: 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二類、三類地區: 每人每月增加15元
四類、五類和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其他地區: 按一類地區標准調整
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經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以下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⑩ 雲南省2018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實施辦法
2018年漲5%,國家政策已出。比如原先每月2000元,大約增加100元。
各地的細則要六七月才有,但會從1月起給與補發。
注意:這個上調,只針對2000萬退休公務員和1億退休工人,2017-12-31之前退休的。
不包括1.6億的農村退休居民。農民還是每月125元左右,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