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職工取暖費發放標准2022
我們知道在冬天北方家裡都是有暖氣供應的,但是有的貧困家庭承擔不起暖氣費,為了減輕負擔,國家規定發凳兄放暖氣費,那麼,取暖費發放標準是什麼?下面就由我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於大家有幫助。2. 事業單位退休金和在職人員工資的區別
部門事業單位退休工作人員,在職人員時其工資構成為底薪、薪級、績效考核工資三個部分,對於公積金,嚴格說來不可以歸屬於收益的范圍,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是由所在單位職工一同交納的,其固定收入一部分便是企業依照同比例交納的一部分,那也是切切實實個人錢。
依照新方法計算出來的養老保險金,已經沒有什麼替代率這個概念,養老保險金是依據繳存基數,繳費年限,個人賬戶余額、上一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等各項要素進行計算的,同時也要和老辦法進行比較,大部分新方法計算出來的養老保險金都是會高過老辦法計算出來的養老保險金。
依照四川省離休中人養老金理清並補領後養老保險金看來,許多人的養老保險金其實和在職時薪水對比,基本上區別不大,一些人的養老保險金還需要高過在職人員的底薪和薪級之和。與在職員工對比,區別或是年終績效獎勵金一部分。針對績效獎金四川的辦法是依照在職員工績效工資的70%計發,名稱為生活補貼,均值到各個退休職工每月都是2000塊左右。
總的來說,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磨哪退休的負責人,與本人在職人員時薪水對比,實際上退休之後基本沒有降低。下降的是工作性津貼補貼一部分,與此同時業績考核一部分降低了30%,但是作為退休職工畢竟沒有工作了,比在職員工降低30%那也是合情合理的。
3. 退休人員取暖費發放標准2021
一、取暖費標准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戶每人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600元。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200元。
二、發放范圍: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城市低保戶、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
三、資金來源
(一)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及離退休人員取暖補貼由同級財政負擔;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由同級財政按現行補助水平予以補貼;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自行解決。
(二)城市低保取暖補貼由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按取暖費原分擔比例共同負擔。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取暖補貼由省級財政負擔。
四、企業的在職和離退休人員可參照機關事業單位補貼標准執行。
增加的職工取暖補貼支出由所在企業負擔,可以列入企業生產成本。企業離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渠道解決。
法律依據
《關於發放2020-2021年度取暖補貼的通知》
第二條在職人員取暖補貼標准為2020年10月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對應秦皇島市市直機關同職務等級的津貼補貼三項之和;離退休人員取暖補貼標准為2020年10月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前職務對應秦皇島市市直機關同職務等級的津貼補貼兩項之和。
4.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工資調整,已退休人員也會受益嗎
機關事業單位漲工資和退休人員的退休金並沒有關系。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工資由當地的財政負責,而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則由社保局統一管理運營。分別有著不同的管理規則,一般不會互相影響。要說有影響,也不過是機關事業單位整體平均工資上漲,推動物價水平提高,自然養老金也會上漲。
一、事業轉企業前退休的人員的待遇
1、事業單位轉企業, 是單位的性質的變化,職工只是改變了一個身份,脫離了事業編制,如果新企業完全保留原有事業單位的福利和薪資水平等,是沒有補償的。
2、如果福利薪資不達到之前水平,勞動者可以要求企業補償經濟補償金。
3、對提前退休的人員,轉企改制前的單位應按事業單位標准,一次性繳納自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期間應支付的養老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
二、事業編人員轉企業不是虧了嗎
1、轉企業制,還要看運作如何。
2、企業單位一般是自負盈虧的生產性單位。所謂「自負盈虧」意即:自己承擔虧損與盈利的後果,有一定的自主權。企業單位分為國企和私企。國企就是屬國家所有的企業單位。私企就是屬個人所有的企業單位。
3、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如學校等,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如醫院等,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九條 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工人居住地方的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5. 離退休人員是否能和在職人員一樣享受工會待遇
樓主你好,離退休人員,是否能和在職人員一樣享受工會待遇?這個問題提得非常好。一般情況下,所謂的民營企業,私營企業,中小型企業和微創型企業,那麼都沒有所謂的工會。只有大型國有企業,或者說是全資國有企業單位才會擁有公會。當然這個公會他每年會給在職員工發放相關的待遇,這個是無可厚非的,因為本身作為在職一員,享受到工會的待遇是理所應當的。
但是我們退休人員,他會不會有工會待遇呢?其實很多大型國有企業單位都有專門的離退休管理中心,這個離退休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就是給予退休人員發放相關的福利待遇,當然這個福利待遇包括多個方面,其中有一個方面就是我們的工會待遇。但具體發放待遇的標准,和每個月到底是發放多少錢,是根據我們企業單位的內部規定來決定的,像比如說我們單位,那麼在職員工可以享受到一個全額的公會待遇,退休職工只能夠享受,到一半的工會待遇。
不過,這項待遇可能在今年年底以後,也就是說從明年開始將不再發放了。因為專門出台了關於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的相關制度和辦法。重點就對於很多企業單位他自己的退休職工沒有完全脫鉤,做出了一個明確的規定,今後實行 社會 化管理以後,有退休所在地的社區和街道辦事處來完成管理,企業單位將不再進行相關的管理,同時企業單位也可以取消相關的待遇,那麼這樣一來的話,你退休之後以往可能可能獲得幾百塊或者1000多塊錢的工會待遇,今後將不再獲得,因為實行 社會 化管理之後,由企業單位所發放的錢就會取消。
離退休人員是否能和在職人員一樣享受工會待遇?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其實有些復雜。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離退休人員享受工會待遇的單位不多,可以說是少數。以企業為例,職工在職時,工會關不關心職工,能不能發放福利,取決於單位領導重不重視工會組織,關不關心職工的文化生活。工會只是個基屋組織,相當於婆家,專管職工雞毛蒜皮的事,職工每月只繳納幾元的工會費,企業補貼一部分,資金有限,每年只是象徵性地發點福利。那麼同是一個系統,效益好的單位有,效益不好的單位沒有,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
對於離退休人員,好的企業逢年過節工會會發點米面油,有些會發幾百元的紅包,會組織一些退休人員的 娛樂 活動。特別是離世的退休人員,由工會組織安排後事,最後開個簡單的追悼會,就算是最好的待遇了。對那些沒有工會的私企,下崗的靈活就業人員和效益不好的企業,職工退休後就不存在有什麼工會待遇了。
我是上世紀末到本世紀初基層教育工會主席,2006年退休。嚴格地講,退休了,原單位的會員資格自動也沒有了,也不用交會費。因為《工會法》第三條對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規定:"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退休了那時叫拿退休金,不同於工資,也就沒有這個權利了。但那時退休金及地方補助均在原單位發,退休金增長也和原單位在職人員相應調升,只是比例不同,加之出於關心尊重老同志,雖然沒有和會員享受一樣福利,但每年至少給點慰問品,開個座談會。但隨著退休人員逐年增多和有些單位工會組織作用淡化,工會活動減少,單位應撥工會費用少撥或不撥,會費收交也相應不足,到20|0前後,除了單位的"職工之家",對老同志特別優待開放(而事實上大多退休老人不住原單位)外。其他待遇已很少考慮退休人員了。2014年10月養老保險"並軌"後,退休金全叫養老金,退休人員統一由社保機構管理,調升養老金也單獨由社保機構負責,除有些少量地方補助還在原單位發放外,其餘與單位無關。現在又在推行退休社區管理,就更和原單位無關了。我雖然講的我教師情況,企業只有養老保險在20|4年前不同,其他也類似。如果提問者也象我一樣是退休了的話,我勸一句,別想那麼多。當然,也可能有一些單位一直把老同志當寶,福利待遇或比會員還高,工會甚至單位領導過年也上門慰問。那一是人家主動,二看自己夠不夠格,這不是整休享受的工會待遇。
首先肯定一點: 離退休人員不能和在職人員一樣享受工會待遇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三條規定: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 所以,按工會法的定義,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是不包括離退休人員的。《中國工會章程》第八條規定: 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 因此,在職職工辦理離退休手續後,雖然可保留會籍,實際已自然脫離工會組織,不再享有在職時的福利待遇。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規定,會員會費的繳納標準是本人每月工資收入的0.5%。 會員會費主要用於組織會員觀看電影、文藝演出和 體育 比賽等;開展春遊秋遊,為會員購買當地公園年票。 但在實際工作中,會員會費一般每年繳納200元左右,僅具象徵意義。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發放職工福利等,主要來源是企業按照全體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繳、上級工會補助和單位行政補助。如果企業效益差或者老闆不重視,不能足額撥繳工會經費,就會出現工會活動不能正常開展、國家法定的職工福利不能到位的情況。
那麼,離退休人員的福利由誰來解決呢?
我們《湖南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就明文規定:離退休幹部職工按有關規定可以享受的集體福利,標准由單位行政依照有關規定確定,經費按行政有關規定列支,不得在工會經費中開支。所以,離退休人員的福利待遇應該由單位行政按照有關規定發放。也就是說,如果工會給離退休人員發放了福利待遇,就是違規行為。
離退休人員不能一概而論,因為是雙軌制,離休人員的待遇恐怕非常人可比,我聽說,離休人員逢年過節都有單位上門看望,或時不時到原單位聚一聚,你懂的。
而事業單位退休與企業單位退休的人員更是天壤之別,退休金不說,事業單位退體人員年終有補貼,有目標管理獎,創建文明獎金,還有住房補貼等福利,生老病死侍遇高出退休工人幾倍,甚至十幾倍。這些除退休金外都是工會福利。
而企業退休工人由 社會 化管理,退休後一切關系都轉到社區,與原單位脫鉤,除了退休金外,真正的福利幾乎沒有,成了沒娘的孩子,別指望有工會等福利,遇到生老病死,基本上都是自力更生,自已解決。要說福利:死亡有一個花圈,生大病年一次一百元補助。但大病保險要每年扣除,逢到年初就在退休金中直接扣除,從120 300元一年,各地不統一。生了大病可以報銷多少不得而知。
但有一點,從退休之日開始,每月的衛生費會從退休金中直接扣除。(每月2元)
哈哈、30年前有工會,現在的工會已名存實亡,都不起作用了還談什麼待遇阿,無聊
離退休人員是否能和在職人員一樣享受工會待遇?這個問題困惑了我好久,據我所知,離退休人員雖然退休了,但仍然是工會會員呀,為什麼不能與在職人員一樣享受工會的待遇呢?我認為:這個「離退休人員」詞應該簡化為」退休」人員,反正我身邊沒有見過離休的幹部,所以我說的只能指退休人員。離休幹部可能待遇不同,似乎不應該一並討論。
說到工會的福利,我參加工作幾十年,似乎不怎麼多。老是聽說是工會沒什麼錢,在職時,一般會在每年的春節,發點掛歷的什麼的。以前很多年是不給人民幣的。正兒八經地只組織過 旅遊 一次,亞運會後的那一年去北京。退休前僅只一次。退休後,由退協組織了一次 旅遊 去了海南。每年春節慰問,發兩三百元人民幣,有時送上門,有時不送上門。
離退休人員不能和在職人員一樣享受工會待遇。
從提問的表述看,涉及的是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部分國有企業的離退休人員。因為一般情況下,企業工人只有退休,沒有離休。只有幹部身份,才能享受到離休待遇。
企業員工,你在職時,成立了工會的企業,員工都是工會的會員。企業就可按照《工會法》,提取一定比例的工會費用,用於會員福利。員工一旦退休,就和原企業脫勾,很自然你也再不需要交工會會費,企業也不會再為你提取會費。而社保局只負責為你發退休金。從哪裡來的錢渠道,讓你享受工會待遇?
至於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部分國有企業的離退休人員,有沒有工會待遇?沒有聽說過。應該說離退休了,也不是工會會員了,享受不了工會待遇。只知道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分國有企業的離退休人員待遇,由各地、各部門的老乾局(所)負責。
離退休人員已經不是單位職工了,也就不是單位工會的會員了,已不再繳納工會會費了,因此也就不能與在職職工一樣享受工會的福利待遇了。
單位工會經費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為工會會員繳納,另一部分由單位行政經費劃撥,這部分經費是按照單位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來核定。這兩部分經費構成單位的工會經費,用於為工會會員開展工會活動和辦理相關福利,專款專用。可是工會經費均與離退休人員無關,因此離退休人員不再享受在職職工工會會員的福利待遇。
至於一些企事業單位經濟效益比較好,單位領導在思想上有離退休職工意識,注重關心離退休職工,在單位資金預算中做出一部分離退休職工福利費預算,在每年的春節、國慶節、重陽節等節日為離退休職工發放一些福利和慰問品,則另當別論,這些不屬於工會會員的福利待遇,因此不同的單位有不同的做法,不能強求一致,也不可盲目攀比。
6. 事業編人員在職和退休,二者的工資待遇差別大嗎
事業編人員在職和退休,二者的工資待遇差還是比較大的。事業編人員在職和退休這是兩個概念,不能相提並論,兩者沒有可比性,工資待遇也沒辦法比,就好比一個在上班,一個沒有上班,怎麼作比較呢?
事業單位員工屬於在職員工,要承受不同層次的工作壓力、責任壓力、考核壓力。他們要交五險一金,要交職業年金,還要承擔單位和家庭兩方面的責任。很多人在職的時候,工資其實也就幾千塊錢,但是這里的話題是關於工資的。很多人把年終的業績、住房公積金、職業年金的繳納都當成了工資。
從事業單位退休後,現在所有的退休人員實際上都屬於“中人”,是採取中人待遇進行發放退休養老金的。採用新舊方法相結合,取高留低的原則。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看到,在原來支付退休工資的模式下,其實只存了大部分的基本工資和部分補貼,但這時候還是有很大的區別,就是可以按月領取年金。退休前,年金是一個不斷積累的過程。退休後可以提取年金,從而補充一部分收入。
7. 事業編人員在職和退休工資待遇的差別是如何形成的呢
事業編制員工歸屬於在職員工,在職員工需要承擔生活的壓力,義務壓力,層層加碼考試的工作壓力,他們要繳納五險一金,要交納企業年金,要承擔單位與家庭雙向的職責,好多人在職人員時,實際上薪水其實就是幾千塊錢,但這里提問者講的是薪水,有人把年終績效、把住房公積股票基金,把企業年金企業交費一部分當做了薪水,這類比較方法本來就是不正確的。
自然在崗職工每月除開薪水之外,年尾還需要享有績效考核工資,工作出色的還需要享有各種各樣獎勵金,要享有公積金,企業年金的財政局交納一部分,但是屬於一種對未來確保工資待遇,是一種褔利特性的保證,嚴格說來不可以歸屬於薪水的范圍,如果把這種列入薪水的范圍,那樣個稅繳納下去是很要命的。
8. 事業編人員在職和退休,工資待遇差別大嗎
事業編人員在職時領取的是工資,工資還包含了基礎工資、職務職級工資,技術職稱工資,各種津貼和補貼,績效獎金等,不同職務職級和技術職稱的人員,工資待遇是完全不同的,同時還要考慮自己的工作績效、工作效能等因素,出勤天數等來計算每月的工資待遇,即使是在職,很多單位每個月的工資都有一定的差別。
但是退休後我們領取的是養老金,養老金是我們在職時根據繳費年限、工作年限,繳費基數等形成的待遇,從某種程度來講也是和在崗時的工資、工作年限,繳費貢獻等相聯系的,不再享受在崗時的各種津貼補貼,年終績效等,也不需要每月考慮考勤、績效貢獻等因素,只要符合退休條件,辦理退休後就是終身享受,不屬於勞動報酬,而是屬於一種社會保障待遇。
根據這種觀點來分析,工資和養老金有差別這就是自然的了。但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從總體上來分析,其實養老金和在崗時的工資也是有聯系的。這種聯系主要體現在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等方面。在崗時職務、職級和技術職稱高的人,工資、獎金待遇相對比較高,所以繳費基數也就比較高,計入個人 賬戶的資金余額也就會高,今後退休後體現在養老金計算方式中養老金水平也就更高。
9.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取暖費發放標准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戶每人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600元。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200元。
取暖費一般有兩種發放形式,即發取暖費和發放取暖物品。
1、取暖費包含在職工福利費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規定,2008年及以後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先沖減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不足部分按稅法規定扣除。
2、對於發取暖用品,屬於勞保費的列支范圍,《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業可能二者同時發放,比如某企業對生產一線職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標准發放了取暖費,同時還在冬季為職工提供防寒服、木炭、電爐等勞動保護用品。對此類情況,以現金形式發放的取暖費屬於福利費支出,而為職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寒用品則屬於勞動保護方面的支出,雖然會計核算均在管理費用中列支,但稅前扣除適用不同的處理辦法,即取暖費在職工福利費中發放,取暖用品在職工勞動保護費中列支。
10. 事業編制人員退休和在職,工資和養老金的待遇差距大嗎
機關事業編制人員退休和在工作期間,薪資待遇和養老金待遇差別多大呢?大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之後,養老金待遇水準通常是可達到70%~90%,這也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養老金替代率的一個平均。因此嚴苛而言,你其實退休之後,養老金和在工作期間的工資差距並不是很大。舉一個典型的例子,假如你在工作期間的薪水6000元錢左右水準。那樣如果我們依照90%的替代率進行計算,等同於你就可以獲得5400塊左右的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