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女職工退休年齡是50還是55
一、女職工退休年齡是50還是55
1、女職工退休年齡是50歲,具體如下:
(1)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女性50周歲,領導崗位的是55周歲;
(2)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主要是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所規定,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女性職工退休年齡定為55周歲。
2、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第四條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二、國家關於工作人員退休,主要有以下規定條件:
1、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以上。
2、退休年齡:
(1)普通工作人員,男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
(2)省部級工作人員,65歲;
(3)國家級工作人員,70歲;
(4)女性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副處級以上幹部,延遲至60歲;本人申請,仍然可以55歲退休;
(5)企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女性工作人員,按照女幹部退休年齡執行。
⑵ 女職工退休年齡是50還是55
女職工退休年齡是50周歲,女幹部退休年齡是55周歲。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⑶ 女職工退休年齡是50還是55
我國法律規定。男性退休年齡是60周歲,女性高散退休年齡是50周歲,女幹部退休年齡是55周歲。
所以按著正常的退休年齡告顫,那麼女性是可以在50歲直接辦理退體,享受養老金的待遇。特殊崗種工種,年襪念敗滿45歲;女幹部年
滿55歲,不能從事勞動生產的,女45歲申請病退。
⑷ 女工人退休是50還是55
女工人退休是50。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國女性幹部和女性工人的退休年齡並不相同:女性幹部退休桐指燃年齡為55周歲,女性工人的退休年齡為50周歲。而對於男性來說,不論男性幹部還是男性工人,退休年齡都為60周歲。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逗激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退休需符合以下條件: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必須達到國家、省規定的退休年齡;
2、企業和職工按照規定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3、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的。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我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局虛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⑸ 女工人退休是50還是55
一般來說,連續工齡滿10年女性年滿五十周歲就可以申請退休。一直以來,女性無論在生活中還是工作中都處於相對比較弱勢的地位,所以為了維護女性的合法權益,國家相關法律明確規定了女性的退休年齡。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主要是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所規定,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女性職工退休年齡定為55周歲。眾所周知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男性60周歲,女性50周歲,領導崗位的是鄭耐55周歲。與以往政策最大的不同之處是"身份",簡單來說就是單指計劃經濟時期的女臨時工,她們因沒有辦理過招工招干手續,無論其現在有無單位,一律都為55周歲退休。原國企正式員工身份的女工人因下崗失業進入流動敗扒窗口繳費的,退休年齡仍然是50周歲。為了更好更快這類問題,國家有針對性的規定「具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女性,不需要等到55周歲退休。不再是按以前在單位工作來區分,而是按視同繳費年限來區分。」不同地方的標准也不同,大家在了解這方面的情況時,要根據最新政策來落喊枯春實,大家一定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辦理退休手續。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第四條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⑹ 女職工退休年齡到底是50歲還是55歲
女職工的正常退休年齡因其身份的不同而不同,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女職工退休年齡按如下規定確定:經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錄用為幹部的女職工,退休年齡為55周歲。《勞動法》實施前參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勞動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女職工,以其長期所在崗位確定退休年齡。
長期在管理工作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5周歲;長期在生產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0周歲。凡在本單位擔任一定行政管理職務或未直接從事本單位生產產品活動或不直接從事本行業一線生產、服務、工勤崗位工作的,都按從事管理崗位確定。
職工在管理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大於在生產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即為長期在管理崗位工作,退休年齡應為55周歲;反之,即為長期在生產崗位工作,退休年齡為50周歲。企業職工退養或待崗、下崗期間,不計算在崗工作時間。
(6)女職工退休按50算嗎擴展閱讀:
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堅決按照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辦理職工退休、退職,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勞動權利的根本保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9]10號文件。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9日發布了《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通知指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⑺ 女職工是五十歲退休嗎
法律分析:女職工滿五十周歲就可以退休了。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必須達到國家、省規定的退休年齡。正常退休男滿六十周歲,女滿五十周歲。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從事井下、高空、高溫、低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滿五十五周歲,女滿四十五周歲,從事特殊工種時間達到規定年限的,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⑻ 女性退休年齡50還是55
女性退休年齡是50。目前退休年齡是男性年滿六十歲,女性年滿五十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但是勞動者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身體有傷殘的,可以提前退休。如果又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也可提前退休。
辦理退休的流程是什麼
1、申報人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及申報退休的相關材料;
2、申請人向所在單位、申報,企業存在的去企業、失業人員去轄區就業局申報;
3、企業、就業局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
4、合格後、檔案轉入當地社保局、社保局負責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會通知辦卡,按手印。手續都辦好以後,次月領取待遇。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敬缺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亮喊辯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滲歷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⑼ 女職工退休年齡是50還是55
法律分析:職工退休年齡是指法律所規定的職工在一定的年齡之後不應當繼續從事工作,而應該辭職的年齡。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對於從事井下、高溫等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規定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規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⑽ 女職工退休年齡是50還是55
女性退休年齡要根據工作身份、工作性質、參加的是何種養老保險來決定法定退休年齡,因為不同身份的女性退休時間是不同的,具體的區別如下:
一、在職的職工,我國法律規定:
1、女性退休年齡是50周歲。
2、女幹部退休年齡是55周歲。
3、特殊工種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的年齡是45周歲(包括特殊工種的基層女幹部)。
以上人員進入社保的,必須社保滿足繳費15年以上,方可到法定年齡申請退休,領取退休養老金。
二、靈活就業人員。
女性靈活就業人員則比用人單位女職工(工人崗位)退休晚五年,條件是女性參保人一直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保,那麼個人的退休時間就是55周歲。
以上就是關於女職工關於退休年的是50還是55的相關內容,女性職工退休不同於男性,男性一律都是60退休,您明白了嗎?
法律依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退休。
(一)男子年滿六十歲,女子年滿五十五歲,工作年限已滿五年,加上參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資生活的勞動年限,男子共滿二十五年、女子共滿二十年的;
(二)男子年滿六十歲,女子年滿五十五歲,工作年限已滿十五年的;
(三)工作年限已滿十年,因勞致疾喪失工作能力的;
(四)因公殘廢喪失工作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