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人員有醫保補貼嗎
退休人員有醫保補貼,報銷比例如下:
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葯費報銷100%;
2、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葯費報銷90%;
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5%;
4、退休職工工齡滿15至21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0%;
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葯費報銷75%;
6、退職職工,其醫療葯費報銷75%;
7、住院床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計收住院床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根據社會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一旦發生醫療問題之後,需要前往和社會醫療保險定點的醫院,對於退休職工醫療保險這部分也是成立的,而且各位退休職工應該注意,這樣才能夠給予個人利益更為全方位的保障。而當退休職工身體經過檢查必須住院時,根據醫師開具的病情證明書,各位退休職工便可以開始入院治療。
當然很多時候退休職工也會出現急診的情況,對於急診的問題可以先進行治療。不過各位退休職工應該注意,必須三天內憑借著醫院的相關證明補辦具體的入院手續,否則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將不予以報銷。所以家屬在時間方面應該給予更為科學的認識,這樣才能夠使得整體在醫療保險保障范圍內。而具體住院過程中,由於相關醫院醫療水平方面的限制,所以往往不能夠繼續治療。這個時候需要住院必須經過醫院院長的簽字以及其他相關的手續,只有這樣退休職工醫療保險才能夠處於正常報銷范圍內。而不同級別醫院在報銷比例方面是不同的,而且社會醫療保險對於自費性葯物是不予以報銷的,各位退休職工都應該豐富這些基本的常識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Ⅱ 職工醫保退休後還要交錢嗎
可以繳納也可以不繳納,具體是看退休人醫保的繳費時間是否滿足要求,退休時醫保累計繳費時間沒有達到年限的可以繼續繳費至年限,若是已經達到年限的不需要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享受醫療保險的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年限。
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為男滿30年,女滿25年。地方醫保不同,年限也會有差別,請根據所在地區具體查詢。
退休時職工醫保一般分為三種處理方式:
(1)醫保繳費年限達到當地的退休年限,退休後無需繼續繳納醫保,也可以享受報銷,還能收到每月的醫保返現補貼。
(2)繳費時間不足但是差的年限比較少,建議補繳,補繳費用根據當地的職工醫保繳費水平確定。
(3)繳費年限差太多,比如當地累計繳費滿25年,職工只交了5年,可以轉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若是退休了但是醫保繳費年限不夠選擇不繼續繳費,退休後就不能享受職工醫保的待遇,選擇繳納城鄉居民醫保一樣可以享受待遇,不過相對來說職工醫保的待遇更全面,具體看個人的實際情況與選擇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Ⅲ 退休人員有醫保補貼嗎
退休人員有醫保補貼,報銷比例如下:
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葯費報銷100%;
2、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葯費報銷90%;
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5%;
4、退休職工工齡滿15至21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0%;
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葯費報銷75%;
6、退職職工,其醫療葯費報銷75%;
7、住院床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計收住院床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Ⅳ 退休職工醫療補貼
退休人員醫保補貼與退休工資和年齡有關。50周歲以下(含50)的補貼為的為工資的4.6%,51周歲到60周歲(含60)的為5.2%,61周歲到70周歲(含70)的為5.8%;71周歲以上的6.4%。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Ⅳ 退休後還有醫保補貼嗎
一、退休人員有醫療保險補貼,主要有以下幾種補貼:
1.退休人員按照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
2.退休人員按照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
3.退休人員按照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
4.退休人員按照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
5.退休人員按照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退休金的人員。
二、醫療補貼
醫療補助針對是購買醫療保險或者有受過工傷的公司職員,一般人在工作期間都會購買此保險,購買到一定的年限可以拿醫療保險金了,還有就是工傷之後也是可以領醫療補助的。
三、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規定
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葯費報銷100%。
2.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葯費報銷90%。
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5%。
4.退休職工工齡滿15至21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0%。
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葯費報銷75%。
6.退職職工,其醫療葯費報銷75%。
7.住院床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計收住院床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