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後個人檔案在哪裡
在單位辦理退休,這時勞動者檔案會存放在人社局的檔案里。
個人繳納社保辦理退休在最初繳納社保時就已經存放在人社局的代理中心,靈活就業的人員手裡會有一份檔案代存協議,這份材料是便於靈活就業人員查詢和轉移檔案的。
如果靈活就業人員,在代繳社保的期間沒有找到新單位,不轉移檔案,那麼他們的檔案會一直保存在人社局,在靈活就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紀後,可直接帶好相關材料前往人社局申請退休即可,他們的檔案也會一直寄存在人社局。
所以,在辦理完退休後,不管是單位退休的勞動者還是靈活就業的自由職業者,其檔案都會留在人社局
㈡ 退休人員檔案去哪查詢
退休人員檔案可以去原有單位查或者去所在的社區查。退休人員的檔案,在有人事任免權的單位保存,比如大型國企,檔案都是在單位保存的,可以去單位查詢。單位比較小,沒有保存檔案資質,要交給社保局保存,劃歸社區管理的退休人員,交給社區保存,可去社區查詢。退休職工可到原存檔部門查詢檔案,具體的查詢地方要根據自己的檔案保存情況而定。檔案一般存放在人才中心,戶口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局或人社局、報到證簽約單位、畢業時報到證的報到單位、畢業學校。具有人事權的事業單位,股份制企業和國有企業人事部門或者企事業單位委託的人才中心存檔。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第五條 職工檔案由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管理。實行檔案綜合管理的企業單位,檔案綜合管理部門應設專人管理職工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第八條 國家檔案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的檔案工作,負責全國檔案事業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建立統一制度,實行監督和指導。縣級以上地方檔案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工作,對本行政區域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指定人員負責管理本機關的檔案,並對所屬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退休調檔案需要哪些材料
退休調檔案需要以下材料:
1、申報人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及申報退休的相關材料;
2、申請人向所在單位、申報,企業存在的去企業、失業人員去轄區就業局申報;
3、企業、就業局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
4、合格後、檔案轉入當地社保局、社保局負責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會通知辦卡,按手印,手續都辦好以後,次月領取待遇。
㈢ 退休後檔案怎麼處理
當辦理退休後,社保局會根據退休人員不同的身份以此分類存放在不同的地方保管,如企業的退休職工,這類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還需原工作企業進行辦理結束社保手續,然後將個人檔案返還原企業繼續由其為你保管。
這個要根據不同情況來說明。如果是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人員,那麼檔案會存放在人社局,如果退休人員是領導崗位退休的話,那麼檔案會在相應的組織部檔案室內,當到達退休年齡辦理相應的退休手續後,檔案還會回到原本存檔的檔案室內保管。
如果屬於稅務部門、電力部門、氣象部門等垂直單位的工作人員,你的檔案一般會存放在上級管理部門,需聯繫上級管理部門去找。
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在最初繳納社保個人檔案就會存放在人社局中,然後靈活就業人員手中會有份檔案存放協議,這份協議是用來方便查詢或轉移檔案使用的,在靈活就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即可直接去人社局申請退休,檔案也會一直存放在人社局中。所以在辦理退休前一定要將檔案處理好,以免到退休時因檔案存放問題影響養老金的金額。
一般人社局辦理退休的分為單位辦理退休和個人繳納保險辦理退休,二者辦理有著很大的差距。單位辦理退休在單位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單位會給職工申請退休,並將職工的檔案提交到人社局辦理審批手續。主要審核單位職工檔案中的出生年月日、參加工作時間、工齡時間以及社保繳費年限。相關材料審批通過後,職工檔案將會被存入人社局的檔案室里,將不再返回給單位。
㈣ 我是蘭考原物資局的一名離職職工,我快退休了,我的檔案在哪裡啊
你的檔案應在勞動局,或都社會保障局,你離職的這幾年續交養老保險,要不退休拿不到錢。
㈤ 退休人員檔案去哪查詢
退休後存放檔案有如下幾種情形:1、企業退休人員如果是在企業退休,那麼是由單位來辦理的,具體流程是退休人員到倒法定退休年齡時,單位帶著退休人員的職工檔案來到當地勞動局申請退休,當地勞動局的工作人員審核檔案材料,待審核完畢後會將個人的職工的返還給單位,然後有單位進行保管。2、個體戶人員個體戶的檔案都會存放著在參保地的勞動局代理中心。3、機關單位人員比如是屬於醫院的在編醫生等,那麼個人的檔案就會放在衛生局,如果是學校的在編老師,那麼檔案就會放在教育局,如果是普通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那麼個檔案就會放在人社局。不管個人是在職還是退休,那麼他們檔案都會保存在所屬上級單位。
4、區委,市委,省委退休人員個人檔案會存放至組織部,或者普通機關事業單位的副科,科技以上級別的人員的答案也會存發組織部,不過大趨勢是今後的人是大管理都歸組織部管,那麼組織部的所要存放大就會更多人社局將不再存放普通科員的檔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八條 國家檔案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的檔案工作,負責全國檔案事業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建立統一制度,實行監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檔案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工作,對本行政區域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指定人員負責管理本機關的檔案,並對所屬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㈥ 退休職工的個人檔案在哪裡
退休職工可到原存檔部門查詢檔案,具體的查詢地方要根據自己的檔案保存情況而定。檔案一般存放機構有:
1、人才中心:戶口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局或人社局(師范畢業生的檔案實在戶口所在地教育局存檔);
2、報到證簽約單位:畢業時報到證的報到單位(簽約單位或者簽約單位委託存檔的人才);
3、畢業學校(頒發畢業生最高學歷的畢業大學);
4、企事業單位:具有人事權的事業單位,股份制企業和國有企業人事部門或者企事業單位委託的人才中心存檔。特別被兼並、破產、轉制的國有企業(或企事業單位),人事檔案存檔由事業單位,股份制企業和國有企業人事部門或者企事業單位委託的人才中心存檔。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使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㈦ 退休後個人檔案在哪裡
退休職工可到原存檔部門查詢檔案,具體的查詢地方要根據自己的檔案保存情況而定。檔案一般存放機構有:
1、人才中心:戶口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局或人社局(師范畢業生的檔案實在戶口所在地教育局存檔);
2、報到證簽約單位:畢業時報到證的報到單位(簽約單位或者簽約單位委託存檔的人才);
3、畢業學校(頒發畢業生最高學歷的畢業大學);
4、企事業單位:具有人事權的事業單位,股份制企業和國有企業人事部門或者企事業單位委託的人才中心存檔。特別被兼並、破產、轉制的國有企業(或企事業單位),人事檔案存檔由事業單位,股份制企業和國有企業人事部門或者企事業單位委託的人才中心存檔。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使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㈧ 退休後檔案怎麼處理
當辦理退休後,社保局會根據退休人員不同的身份以此分類存放在不同的地方保管,如企業的退休職工,這類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還需原工作企業進行辦理結束社保手續,然後將個人檔案返還原企業繼續由其為其保管。如果是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人員,那麼檔案會存放在人社局,如果退休人員是領導崗位退休的話,那麼檔案會在相應的組織部檔案室內,當到達退休年齡辦理相應的退休手續後,檔案還會回到原本存檔的檔案室內保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三十三條
檔案館應當根據自身條件,為國家機關制定法律、法規、政策和開展有關問題研究,提供支持和便利。
檔案館應當配備研究人員,加強對檔案的研究整理,有計劃地組織編輯出版檔案材料,在不同范圍內發行。
檔案研究人員研究整理檔案,應當遵守檔案管理的規定。
國家關於工作人員退休,規定條件是什麼
1、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以上;
2、退休年齡:
(1)普通工作人員,男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
(2)省部級工作人員,65歲;
(3)國家級工作人員,70歲;
(4)女性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副處級以上幹部,延遲至60歲;本人申請,仍然可以55歲退休;
(5)企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女性工作人員,按照女幹部退休年齡執行。
㈨ 退休人員檔案去哪查詢
法律分析:可以去原有單位查或者去所在的社區查。退休人員的檔案,在有人事任免權的單位保存,比如大型國企,檔案都是在單位保存的,可以去單位查詢。單位比較小的,沒有保存檔案資質的,要交給社保局保存,劃歸社區管理的退休人員,交給社區保存,可去社區查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第八條國家檔案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的檔案工作,負責全國檔案事業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建立統一制度,實行監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檔案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工作,對本行政區域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指定人員負責管理本機關的檔案,並對所屬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第九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確定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檔案,並對所屬單位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中央國家機關根據檔案管理需要,在職責范圍內指導本系統的檔案業務工作。
第十條中央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各類檔案館,是集中管理檔案的文化事業機構,負責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