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員工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嗎
眾所周知,在員工在職期間受到傷害,經鑒定為 工傷 之後,就有權向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賠償。由於工作中所受傷害的不確定性以及時效性,有時往往 退休 後才會發現身體的問題。那麼退休員工能享受 工傷保險 待遇嗎?下文中就做出了相關的解釋說明。 退休員工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嗎? 退休職工,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也不繳納工傷保險,已經退休,就不涉及工傷了。 對於在職發生 工傷事故 的,並且被鑒定達到 傷殘 護理等級的,退休之後,繼續發給 護理費 。工傷一到四級死亡按照 工傷死亡 待遇處理。 沒待遇工傷職工達退休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停發 傷殘津貼 按照家關規定享受基本養保險待遇基本養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職工工緻殘鑒定級至四級傷殘保留勞關系退工作崗位享受待遇: (一)工傷保險基金按 傷殘等級 支付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級傷殘27月本 工資 二級傷殘25月本工資三級傷殘23月本工資四級傷殘21月本工資; (二)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級傷殘本工資90%二級傷殘本工資85%三級傷殘本工資80%四級傷殘本工資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低工資標准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退休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家關規定享受基本養保險待遇基本養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 根據法律規定,退休前曾從事過可能導致 職業病 危害的工作,退休後未繼續從事可能導致該職業病危害工作的退休人員,按照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定被首次診斷為職業病的,可申請 工傷認定 。 工傷保險待遇是指職工因工發生暫時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損害的一種補救和補償,其作用是使傷殘者的醫療、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遺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工傷保險待遇的高低,項目的多少,取決於國家或該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人們的社會生活水平。 綜合上文中的內容可以看出,對於退休員工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嗎該問題來說需要結合實際做出解答。按照規定來說,退休員工是不享受 工傷待遇 的,在退休前就享有工傷待遇的在退休後依舊享有。除此之外,對於職業病的狀況,勞動者有權向國家申請工傷待遇賠償。
② 退休了還能交工傷險嗎
法律分析:退休了不能買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只對在職職工不超過退休年齡的有效,超過退休年齡的,就不再受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對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第十一條 工傷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行業,可以採取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工傷保險。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有關行業的主管部門制定。
③ 退休人員可以繳納工傷保險嗎
法律分析:退休返聘人員是不能參加包括工傷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險的,這一點確定無疑萬一發生工傷,只能由原單位負責相關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四條 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並根據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費率檔次。行業差別費率和行業內費率檔次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和所屬行業費率檔次等情況,確定用人單位繳費費率。
④ 退休後上班工傷是否享受工傷待遇
退休人員一般是不能享受工傷待遇的,退休人員和用人單位之間建立的是勞務關系,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勞務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能適用勞動法調整,因此不能適用工傷賠償,要根據民法通則的人身損害賠償規定賠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1、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2、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經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在用工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如招用單位已按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享受工傷待遇的條件:
經過工傷認定法定程序被認定為工傷。所謂工傷認定,指的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的申請,依法對職工所受傷害或所患疾病是否屬於工傷(含職業病)進行調查、認定的行為。
拓展資料:?存在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事實。需要指出的是,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這一事實,而實際上工傷的外延並不完全局限於此,比如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⑤ 退休了還能買工傷保險嗎
勞動者退休了一般不能買工傷保險。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購買,員工無需繳納工傷保險費。可見工傷保險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購買的,退休人員屬於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的人,不再是法律規定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是勞動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退休人員不能購買工傷保險。
工傷的認定標准如下: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導致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