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哈爾濱退休公務人員婚宴標准
為了嚴禁公職人員用公款大操大辦婚宴,國家對於公職人員喜宴酒席桌數做了一系列的規定。
條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
不準收受或者變相收受任何單位和親戚以外人員的禮金及貴重禮品。
② 我想問我爸爸是退休公務員領導的子女結婚有限制擺多少桌酒席
具體應當咨詢當地的相關規定,以廣西為例,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事,宴請人數累計不超過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
根據《廣西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
第七條 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事,宴請人數累計不超過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嫁娶雙方合辦的,宴請人數累計不超過150人(按10人一桌共15桌)。各縣(市)可以根據本區域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另行規定宴請規模,但累計人數不超過前款規定人數的150%。
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喪事,應當從嚴控制規模。
參考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19/gxjjw5450572b-96724.shtml
③ 退休幹部子女結婚有限制或是規定嗎
退休幹部子女結婚是否有限制或者規定應當依據當地具體規定。
根據《廣西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
第七條 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事,宴請人數累計不超過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嫁娶雙方合辦的,宴請人數累計不超過150人(按10人一桌共15桌)。各縣(市)可以根據本區域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另行規定宴請規模,但累計人數不超過前款規定人數的150%。
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喪事,應當從嚴控制規模。
第八條 黨員領導幹部不得借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斂財。對違反本規定參加婚喪喜慶活動的人員,應提醒其迴避,並拒收其所送禮金、禮品;收受近親屬以外的人員所送禮金(禮品摺合)每人不超過200元。
對無法拒收或者超過標準的禮金、禮品,應當在一個月內上交本單位或紀檢監察機關,上繳國庫。
(3)退休人員可以辦酒席多少桌嗎擴展閱讀:
結婚辦理登記手續: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3、沒有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4、符合條件的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滿足以上條件,雙方就可以一起去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去的時候帶上以下材料: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自己沒有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參考資料:廣西紀檢監察網-廣西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
④ 退休了為孩子擺婚宴有要求嗎
各地的規定不一樣,退休幹部仍然受《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專准則》的約束和屬管理。例如湖南省規定: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新疆省規定:(二)婚禮宴請人數累計不得超過300 人;(三)婚禮車輛不得超過8 輛。
但是可以參照《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第八條第三款之規定:「不準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借機斂財」,辦理有關事宜。
⑤ 八項規定嚴,退休人員怎麼辦婚禮
限制 婚喪嫁娶宴請不得超過十桌,而且這10桌必須是親屬。對於升學宴就是「不允許」。領導幹部本人及其家屬成員,辦理婚禮事宜不得超過20桌。 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辦理婚慶事宜,必須遵循一事一天一地辦理原則,宴席規模不得超過15桌,雙方均為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的合辦不得超過30桌。 《暫行辦法》中指出,領導幹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應在親屬范圍內進行。除組織上派人參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親自或授意他人邀請本單位、曾經工作單位、下屬單位和管理服務對象單位的人員。領導幹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不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不得要求任何單位及個人無償承辦有關事項或報銷有關費用;不得動用軍警及特種車輛;動用公車參與迎親、送葬車隊;不得接受自發參與的下屬人員及管理和服務對象的禮金和貴重物品等。 婚事:黨員幹部只准操辦本人和子女婚事,可以私人名義並且僅限正式婚禮上一次性在20桌以內宴請被邀請者(含雙方親屬和客人),婚禮送、迎親車輛不準超過6台。 領導幹部辦理婚禮,宴席累計不得超過20桌,婚慶車隊總數不得超過10輛。辦理治喪事宜,送葬車隊數量同樣不能超過10台。
條件 不準邀請其管理和服務的對象參加,不準邀請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參加,不準邀請外商和私營企業主參加,不準宴請其他與行政職權有關系的個人參加。 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辦理婚喪事宜,嚴禁使用公車;婚喪事宜使用私車或租用車輛總數均不得超過10台。 大連市紀委黨風室相關負責人表示,《暫行辦法》中並未對宴席規模及車隊車輛總數進行明確規定限制。 喪事:黨員幹部操辦喪事時,不準利用職務之便動用公款公物、組織操辦機構、設立賬桌賬簿收錢。 規定中告知領導幹部辦理婚喪喜慶等事宜,嚴禁邀請其管理和服務的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外商和私營企業主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及個人。
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確需參加婚喪事宜的,不提倡隨禮,確有禮尚往來的,隨禮金額(禮品摺合)不得超過200元。 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嫁娶以外的其他諸如升學、喬遷、祝壽、參軍、生兒育女等各類喜慶事宜,邀請對象僅限於其直系親屬。
申報 要求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對婚喪嫁娶宴請要進行申報,「事前事後都可以,在時間上沒有特殊要求」。 辦理婚禮事宜需要提前報告,辦理前十個工作日,將所辦理的事項、方式、時間、地點、規模、用車及其他需要向組織說明的情況,向本單位黨委作出書面報告。 規定要求,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辦理本人或子女婚慶及父母(含岳父、岳母)喪葬事宜,要實行事前申報、事後報告制度。 領導幹部辦理婚禮等喜慶事宜,必須在10個工作日前報告;辦理喪葬等事宜,應在第一時間報告。 《通知》要求,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要依據相關規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向相應的組織(人事)部門書面報告,同時抄報同級紀委(紀檢組)備案,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核查。 領導幹部辦理婚禮事宜須提前10天報告,經批准後方可辦理;辦理喪葬事宜,事後10天內須報告。市紀委監察局將報告單存入領導幹部個人廉政檔案。
追責 存入領導幹部廉政檔案。 黨員幹部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凡違反《通知》規定的,視為操辦斂財行為,並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黨紀政紀條規追究紀律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違紀金額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