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吉林省退休職工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津貼的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可享受的待遇:
根據《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五十二條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一)每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四至八元,從領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晚育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延長產假至一年。產假延長期間工資按原額的75%發放,不影響調整工資、晉升級別、計算工齡;?
(三)獨生子女十六周歲以前入托(園)、入學、就醫等,其費用由父母所在單位根據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四)退休時,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予適當的獎勵。
② 吉林32年工齡2023年退休大約能拿多少錢
養老金計算根據每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歷年當地社會平均工資,退休年齡等計算,所以除了當地社保在退休時計算之外,其他人不能計算。
③ 吉林省通化市2020年特殊工種退休開多少錢
1、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制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3、以上兩項a+b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折算連續工齡、換算繳費年限的規定:
(一)1995年底前,從事井下、高溫工種的時間,按1年折算3個月的連續工齡,可換算成1個半月的繳費年限;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的時間,按1年折算6個月的連續工齡,可換算成3個月的繳費年限。
(二)從事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不得超過其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的提前年限,最多不超過5年。
(三)從事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只能作為退休時計算過渡性養老金部分的繳費年限
④ 我在吉林市退休今年38年工齡能開多少錢
請問吉林省社保局38年的工齡給81塊,對嗎?
⑤ 誰知道吉林市關於死亡喪葬費的補貼是多少啊退休工人的,詳細點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保險制度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死亡保險制度由喪葬補助費、
一次性撫恤金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三方面內容組成。
1.喪葬補助費
喪葬補助費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中央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的標准。
2.一次性撫恤金
一次性撫恤金的數額,根據職工死亡性質確定,因病死亡的,按職工病故時的10個月的工資額發給:因公犧牲的,按犧牲時20個月的工資額發給;批准為革命烈士的,按犧牲時的40個月的工資額發給。
一次性撫恤金,國家機關職工死亡後,由其家屬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發給,事業單位職工死亡後,由其原工作單位發給。
3.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職工死亡後,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死者生前所在單位,可以根據「困難大的多補助,困難小的少補助,不困難的不補助」的原則,給予定期或臨時補助。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一般以能維持當地群眾生活水平為原則,具體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中央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區的標准。
遺屬補助費按應享受遺屬補助的人數和標准計算,其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的工資。
⑥ 退休職工去世後可補發多少個月的工資
如果是事業單位的話1、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一般為個月的本人的工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國家會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公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3、退休公務員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與在職國家公務員去世後一樣對待。其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喪葬費7000元,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最後一月工資標准計算20個月,遺屬無固定生活來源可以按月領取生活補助。如果是企業單位的話1、退休工人死亡後可以領取的待遇按各省的非因工死亡待遇規定執行的。2、如:《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補助費的標准:3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下同);供應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准:6個月工資;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在職職工6個月工資;離退休人員3個月工資。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死亡,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按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發放待遇;在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除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支付的地方外,由企業按上述標准發給死亡撫恤待遇。喪葬費:國家或者地方有關機關有規定的,依該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辦理喪葬實際支出的合理費用計算。職業退休職工喪葬費領取流程(原單位已無)
⑦ 吉林地區公安人員退休以後死亡後家屬有生活費嗎
吉林地區公安人員退休後死亡,家屬會得到20個月的撫恤金。
⑧ 吉林省工傷退休工資發放標準是怎樣規定的呢
享受退休待遇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准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⑨ 吉林市退休職工2020年4月16日去世傷葬費多少
吉林省企業退休職工死亡,社會保險支付十個月的養老金和1200元的喪葬補助。
⑩ 已退休教師去世,自然死亡後,喪葬費和撫恤金如何領取
如果是社保管理人員的話,攜經辦人的身份證、逝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逝者的關系證明,到社保辦理。如果是財政負擔人員,到原單位辦理。
辦理程序為:辦理減員手續,填寫犧牲病故工作人員登記表,填寫遺屬補助審批表,人社、財政部門審批,到社保部門申領。具體由退休教師原所在單位人事幹部負責辦理
1.退休教師死亡後,配偶有固定收入的,不能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配偶無固定收入的,孟州市目前執行的標準是每人每月補助192元。
2.辦理退休教師死亡後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所提供的材料包括:退休證、火化證、享受遺補人員身份證、戶口簿、遺補申領有關證明。
3.離退休費必須由親屬持《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死亡殯葬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民政部門或者社保部門領取撫恤金和喪葬費。
4.喪葬費標准: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及離退休職工不分因公與非因公死亡,其喪葬費均按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的標准執行。
5.撫恤金標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以下標准執行: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