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務院何時落實企業退休醫務人員調正工資文件
退休人員文件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黨中央、國務院決定,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准、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關於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關於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批准,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准,相應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制度的重要舉措,是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配套措施。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把各項政策落實到位。要嚴格執行實施方案,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嚴格組織人事紀律和財經紀律,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順利進行。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凍結規范津貼補貼(績效工資,下同)的增長 ,各地區、各部門不得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水平和調整津貼補貼標准,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改革性補貼政策和考核獎勵政策。
Ⅱ 企業退休醫務人員工資
各地企業、公務員
執行不同的標准
以當地的規定為准
可以向人社局咨詢
Ⅲ 企業醫務人員退休待遇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發放。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1/An-1an/An)÷N。公式中:a1、a2??an-1、an,為參保人員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繳費工資1、A2??An-1、An,為1992年至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職工年平均工資(2001年起為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參保人員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其中:對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員,An、An-1均取該年上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員,取該年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這條規定的核心精神是:職工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這條規定的富有彈性的前置條件是:「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而恰恰由於國家沒有統一規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會弱勢群體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
Ⅳ 國企醫務人員退休工資為什麼沒調
主要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雙軌製造成。
企業退休醫務人員的退休金,相對於事業單位的同職級人員的退休金,差距較大,企業退休比事業單位退休要低三分之一到一半,這個差距主要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雙軌製造成,雖然在2014年兩者並軌了,但歷史形成的差距並沒有縮小。
企業的醫務人員雖然也有醫師、護士,但他們屬於企業編制,無法和屬於事業單位的醫院醫師、護士比,所以就目前而言,企業退休的醫務人員待遇,與事業單位同職同級退休待遇相比,有不小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