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河南省退休職工喪葬補助規定
對於
退休人員來說,去世以後,指定繼承人除了可以領取個人養老賬戶剩餘存額以外,還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雖然現在已經實現了全國統籌,但是各省喪葬補助金的標准仍有差異。今天我帶大家一起來看一看:河南省退休人員,喪葬補助標準是多少,農民是否可以領?
一、河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含靈活就業人員)喪葬費標准根據人社部下發的《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21〕18號)文件要求:統一全國各省企業職工(含靈活就業人員)喪葬補助費和撫恤金的計算標准。
1.退休人員喪葬費標准: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倍。即:2個月的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
2.退休人員撫恤金標准: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9~24倍。即:9~24個月的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
由此可知:參保人員的喪葬費和撫恤金的計算標准,與當地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有關。
下面以2022年河南省喪葬費和撫恤金為例,僅做參考。
(一)計算標准
根據河南省統計局發布的《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數據顯示:2021年河南省
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46元,摺合每月3091元。具體見下表:
年河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喪葬補助金標准:3091*2=6182元。
年河南省企業退休人員撫恤金上限標准:3091*24=74184元。
年河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喪葬補助金標准:3091*9=27819元。
(二)申領材料及流程
河南省各城市申領材料和流程,略有差異,下面以洛陽市為例,僅供參考。
申領材料主要包括:《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因病非因公死亡待遇核定申報表》、死亡證明(或承諾書)、繼承人的身份證和銀行卡等。具體申辦流程如下:
三、河南省城鄉居民喪葬費標准根據河南省人社廳發布的《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制度的意見》(豫人社規〔2021〕6號)要求: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或領取待遇期間死亡的,可以領取喪葬補助費。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喪葬補助費標准:不低於省定城鄉居民基礎
養老金最低標準的
12倍。即:12個月省定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
需要注意的是:
1.該城鄉居民喪葬補助標准,隨著當地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同步調整。
2.對於已經建立喪葬補助標準的地區,原標准高於12個月省定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按原標准執行。對於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提高喪葬補助標准。
3.喪葬補助費是有明確申領時限要求的,應在城鄉居民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死亡證明,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相關手續。超過6個月的,不得領取。
寫在最後:1.對於河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含靈活就業人員),喪葬費標准為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撫恤金上限標准為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4倍,撫恤金下限標准為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倍。
2.對於河南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喪葬費標准為不低於省定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12倍。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提高喪葬補助標准。
3.對於既沒有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也沒有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無法領取喪葬補助費。
❷ 河南省退休職工喪葬費2022年最新標准
一、喪葬費
喪葬費的標準是本省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計算比較簡單,非常直觀,用公式表示:
喪葬費=本省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
二、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
3、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
4、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三、喪葬費申請條件:
1、《養老失業保險死亡待遇申請表》
2、《參保人遺屬申領待遇聲明》
3、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殮葬證》、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因死亡注銷戶口證明、法院宣告死亡書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之一。
四、喪葬費申請程序:
1、申請喪葬費等費用單位應提交相關的函或報告;
2、戶口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火化證原件及復印件;
4、死亡前一個月的工資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