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資避稅怎麼避
1.現金方式發放
為了工資避稅,有些公司會以現金方式發放薪資,而不使用銀行代發。不過隨著支付管理制度的發展,國家大力推行非現金結算,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現金方式發放工資將會被取代。對那些想在現金工資避稅上做文章的企業來說,以後要想用這種方式「偷稅」「漏稅」是無法實現了。
2.虛開發票抵扣
這算是許多企業常用的風險較大的避稅手法,不但違規而且違法。企業將員工工資分解成基本工資,年終獎,過節費,各類補貼等進行發放,再讓員工每個月找發票來沖抵,以報銷的形式達到工資避稅的目的。這種工資避稅方法企業能夠抵扣成本員工到手工資高,近年來一直十分受歡迎。然而7月1日開始施行的「最嚴發票令」堵死了「發票抵工資」的後路。
3.虛增人頭虛列
稅法並沒有明確規定必須交五險一金才能稅前列支,因此許多企業利用這個漏洞,使用無業人員或退休人員的身份證虛列工資,甚至編造職工名字虛增人頭,使用虛假工資單入賬。因為稅務局平時不審核五險一金和工資之間的邏輯關系,因此被鑽了空子。然而金稅三期上線後,全員全額申報,再加上社保審計與稅局大數據共享,此種工資避稅方法已經沒有生存空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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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有人會退休了還占著崗位繼續上班拿工資嗎如果有,這種行為合法嗎
有些人退休以後,被原有企業或者其他單位,返聘回去,繼續上班,這種現象很常見,我們通常叫做退休返聘。對於退休返聘的人,既可以領取養老金,又可以在單位領工資,而且還佔了年輕人的崗位,看似占盡便宜,極不合理,實則不然。因為退休返聘是企業和退休職工達成共識的結果。所以,這件事是否合理,重點要看返聘的動機。 下面結合問題,做具體分析,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什麼是退休返聘人員?退休返聘主要是指企業將已經辦理退休的人,重新錄用,繼續為公司服務。退休返聘人員,無法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一般要與企業簽訂《勞務協議》或《僱傭協議》,與企業建立的關系屬於勞務關系或者僱傭關系,企業按照協議向他們支付相應的報酬。
二、企業為什麼要返聘已經退休的人?1.能夠為企業創造價值。 大部分能夠被返聘的人員,要麼是企業的精英,在管理和技術等領域,有自己獨到的見解;要麼就是手裡掌握一定的資源,有強大的人脈關系,他們能夠為企業打開市場,減少溝通成本。通過返聘的用工方式,可以將他們自身的個人價值轉化為企業價值。正所謂家有一老,如有一寶。有這樣的老同志坐鎮,就會讓人很安心。
2.能夠為企業降低人工成本。 一方面,被返聘的人,普遍都是工作經驗豐富,招之即用的人,他們能夠獨立承擔某一領域或者多個模塊的工作,這樣可以大大減少企業培養新人的成本。另一方面,因為他們已經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所以企業無法為他們代扣代繳個人社保費用,也就是說,他們個人是不需要繳納社保費用的。退休返聘人員在為企業服務期間,如果建立的是勞務關系,只需企業承擔繳納統籌部分的社保費用;如果建立的是僱傭關系,企業只需繳納意外傷害險、僱主險或者商業保險即可。
三、退休返聘,是否合理嗎?退休返聘,屬於企業用工方式之一,屬於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如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這件事都是無法達成的。既然企業選擇返聘一個人,就說明企業願意承擔返聘帶來的一些成本和後果。退休職工同意返聘,也說明他們知道企業返聘他們的用意。只有雙方達成一定的共識,退休返聘才成立。
實際上:但凡能夠被返聘的人,就說明它能夠對企業產生一定價值,否則企業也沒必要留出一個崗位,額外支付一份工資。所以退休返聘是否合理,要看返聘的動機,也就是價值產生的渠道,是否合理!
1. 如果通過正規渠道帶來價值,返聘就是合理的。 比如:返聘技術骨幹搞研發;返聘管理骨幹帶團隊;返聘技能工人傳幫帶;這些返聘,都是通過釋放個人價值,為企業創造正向的收益,是合理的。
2.如果通過非正規渠道帶來價值,返聘就是不合理的。 比如:某公司領導利用職務之便,把已經退休的親戚返聘回公司,提供一個更值崗位,負責值夜班;某公司重新返聘已經退休的高層領導,為其提供一個閑職崗位,雖然沒有任何實質性工作,但仍然有高薪加持。這些返聘,都是以權謀私,為個人謀私利,是極其不合理的。
寫在最後:1. 關於退休返聘合理性的問題。 退休返聘屬於企業用工方式的一種,只要返聘的動機沒問題,那返聘就是合理行為。
2. 關於佔了新人崗位的問題。 在職場上,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不存在誰佔了誰的崗位,誰擋住了誰的晉升路徑。換個角度說,有了返聘人員做榜樣,更有助於新人去成長。
3. 關於退休返聘人員領取兩份工資的問題。 正所謂能者多勞,多勞多得,對於退休人員也是如此。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天經地義,繳納了半輩子社保,領取養老金合理合法。另外,退休人員被返聘回企業,與在職人員一樣,都在為企業創造價值,有勞自然應有所得,領一份工資也沒毛病。如果你個人能力突出,且身體 健康 ,哪怕是退休了,一樣可以繼續發光發熱。
退休返聘本是為企業創造價值的好事。但是過去有很多事業單位或者國企的領導,退休以後,還要求企業返聘,拿高薪,掛閑職。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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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國家政策規定,退休就應離開,拿退休工資。出現占個位子繼續上班,拿雙份工資。這種人應該是該單位不可缺少的技術人員,或擔當重要工作,暫時未能找到人頂替的崗位。既然是你單位極少人員,又要別人工作,那當然要付工資了。這是合理的。也說明別人的確有一門絕技,眼紅不了。你若有此本事,也有可能享受這待遇。
我不知道你說的是行政事業單位還是企業。如果是行政事業單位,這種情況是不合理的,在行政事業經費中,拿不出相應的經費來為他發另一份工資。如果是企業,那就另當別論了,說明這個人退休還有很高的利用價值,一時半會兒別人可能還取代不了,所以被企業返聘除了拿退休金以外,單位再付給勞務費用,那是合情合理的。
樓主你好,有些人退休了還占個位置繼續上班,拿雙工資合理嗎?這個當然是合理的。這種情況就屬於退休返聘,但是退休返聘的前提條件是必須有工作單位接收你,那麼這完全取決於所在工作單位的實際情況來決定,那麼既然工作單位願意接受退休人群,就說明該退休人員應該是能夠為,自己所在的公司創造出一定的經濟價值,所以說他才願意接收退休返聘人員。
當然他所所享受的雙份工資。一份是我們合理合法的退休金待遇,這個是完全無可厚非的,另外一份就是退休以後作為工作單位來發放的勞務費用,因為過了法定退休年齡不能夠簽訂勞動合同,也就不能夠被稱之為是工資性的待遇,只能夠被稱之為是勞務費,所以說自己所享受到的相關報酬都是完全的合情,合法合理合規是沒有任何的問題。
如果你自己作為一個退休人員那麼你也可以去應聘,也可以去發揮自己的 娛樂 ,找一下自己的同類工作單位或者說工作崗位,那麼這樣的話也可以讓自己獲得一份雙份的收入,我們不能說他一個人拿兩份工資或者說占著位置不走,實際上這就是他應當發揮的經濟價值,作為工作單位來說,他只要願意接受,那麼我們就可以去這樣的工作崗位,上班是無可厚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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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多去了,我見的也太多了,絕對不合理,尤其是醫生和會記人員返聘的最多,我還見過一個基本破產的國有企業,讓全部工人下崗以後,留了三十多號人,拿上賣地的幾千萬元,重新起灶,另成立新的公司,其實,狗屁業務沒有,就是靠銀行利息過著奢侈的生活,而且留守人員到了退休年齡以後,全部返聘,組成了一個水潑不進的獨立王國。以上行為其實就是挖 社會 主義牆角,是一種封建落後的行為,和改革開放政策格格不入。對我們的經濟的發展和 社會 和諧的建立都是背道而馳。
我是在2015年7月從現在的這個單位,根據化工行業的特殊政策,在57歲時辦理提前退休的,退休前我是在公司擔任黨群工作部部長的職務,一直負責公司的組織人事、幹部管理、黨的建設,群團建設等方面的工作。有人說我們這個部門是個冷門,沒有什麼事情做,很多年輕人也不喜歡到這個部門工作;但是另一個方面進這個部門的人員,前提條件都必須正式黨員,自然要求要有很高的政治思想素質,要有比較強的黨性原則,要有積極向上價值觀和事業心,還要有比較豐富的理論知識和綜合寫作能力,如果按照這個條件去招聘,來應聘的十個人很難選中一個人,到我們這個部門工作的人員,如果有心要報考公務員,錄取率也肯定是比較高的,因為他的要求一點也不比公務員差。
就是這么一個不被外界看好的部門,在國有企業內部卻是一個非常核心的部門,綜合性很強的部門。現在的國有企業,黨委要是發揮領導作用,起著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的作用,黨群部既是企業的組織部,也是黨委辦公室,現在企業的很多事情都要經過黨委前置研究,才能進入董事會和總經理辦公會等後續程序,可見黨群工作部的工作量有多大,他工作內容的價值有多高。
所以我當年辦理退休時,只是答應公司在沒有找到合適的接班人之前,暫時繼續工作一段時間,沒想到我這一暫時繼續工作,就繼續了五年,到現在今年我已經62歲了,再繼續工作下去,不但與現行的相關政策不合規,我自己也太累了,實在沒有繼續工作下去的體力和精力,雖然今年公司一直在招聘合適的接班人,最後還是沒有公開招聘成功,只有在集團內部選拔調動了一個同事過來,到現在為止已經帶了五個月,所以我才有機會在12月底離開公司回家真正退休。
的確正如這位朋友所說,我在返聘這個崗位的五年,不僅既要拿一份養老金,還要拿這個崗位負責人的薪酬待遇,甚至待遇比一般同崗位的年輕人還要高很多,但這個待遇並不是我自己要求的,而是我公司根據崗位工作的重要性,我為公司付出辛勤的勞動以後獲得的合理報酬,我和公司都是雙贏的。從我來說,我繼續在這個崗位上工作,可以培養一批公司所需要的管理人才,為公司各個崗位推薦更多符合公司發展需要的幹部,我可以充分發揮自己能力和才幹,獲得一份豐厚報酬來彌補養老金偏低的不足;從公司來說,公司的工作不能因為找不到合適的人而受影響,公司並沒有多支出人力資源成本,反而要少交五險一金,這對推動公司各方面工作的展開,吸引優秀人才加入公司都具有一定的示範作用。
綜上所述,從我的這個案例中,至少可以得到兩個結論。一是退休人員返聘到公司工作,並不是要佔著誰的位置,位置有很多,關鍵是這個位置你能不能來坐;二是退休人員退休後,領取養老金是自己依法繳納養老保險以後所享受的待遇,退休後返聘到企業工作,是自己 社會 價值的體現,而這種價值和佔位置是沒有關聯的,是市場方式在職場領域的具體體現。
退休了,就應該自由自載,輕輕鬆鬆的生活,不應該再占年輕人的工作崗位!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作為退休人員,反聘回單位,工作上技術嫻熟,無需再進行培訓,而且認真負責,獨擋一面,領導也放心。薪水上跟同事比起來,也開得不高,反正有兩份工資呢,多點少點不計較!
從單位方面來說,招退休人員,無需再替他買五險一金,省掉一大筆錢,辭退的時候也很靈活,不用再為補償金而費神,而且反聘的退休人員, 社會 經驗,人生經驗,工作經驗,爐火純青,不用再經過失敗來積累,對單位來說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挺好的!
退休人員反聘,繼續上班拿雙薪, 社會 人力資源不浪費,非常合理!
個人觀點:退休就是退休。禁止返聘。如果單位真有遠見,那就應該在他們退休之前,培養的有相應的人才儲備![靈光一閃][靈光一閃][靈光一閃]
樓主你好,有些人退休了,但為什麼還占個位子繼續上班拿雙份的工資,這樣的做法合理嗎?首先這樣的做法當然是合理的。既然作為退休人員,能夠返聘在工作單位,無論是自己的原工作單位還是一些別的工作單位,那麼就說明有一個前提條件,作為工作單位,他是願意接受退休老人的,所以說雙方達成了這樣的一種勞務合同的協議,這肯定是無可厚非的,任何人都有勞動的權利,任何人也都沒有權利去剝奪他人的勞動權利。
所以他肯定是可以拿到一份雙方的待遇,當然這個待遇也是他的合法所得,一方面的待遇是他養老金的收入,另外一方面是退休返聘之後,有所在的工作單位來發放相關的勞務報酬,那麼確實是有兩方面的待遇,那麼這兩方面待遇相加確實還是比較不錯的收入,所以說可能有很多人看來給予了年輕人更大的一個就業壓力,其實則不然我認為並不是這樣子的。
工作單位既然要返聘退休人員,那麼就說明退休人員的工作經驗是值得工作單位完全信任的,他能夠給工作單位創造出最大的經濟價值。同時還可以利用自己的工作經驗來幫助工作單位來帶一帶新人,可以起到一舉雙得的作用,那麼退休人員本身也不用繳納五險一金,所以從用工成本上來說,企業單位也付出的成本是比較小的,所以說這都是聘用退休人員的根本原因。而對於年輕人來講,自己如果說實現不了就業,那麼還是要從自身去找原因,而不能說因為退休人員佔了工作崗位,自己就找不到工作,其實這是一個完全不正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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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企業用退休人員實行十二小時工作制,象徵性給點加班工資違法嗎
合法不合法這事另說,至少這家公司是老闆是腦子有點問題的,有腦子的老闆不會這么來說話的,千萬別去老闆腦子有問題的公司。
基本上是個人就知道12小時制是不合法的好嘛,不知道的話,花幾塊錢買一本勞動法的紅本本看看就知道了。
當然不合法不代表就真的就不合理或者不可行了,我們還是能看到國內大量的公司企業存在大量加班現象的,至少還有大量的員工主動或被動接受了加班的。
為什麼接受?最後不都是錢給足么,給到員工滿意就可以了。至於合法不合法,在我們國家現在的發展階段,是沒太多精力來真的做到全面合法合規的,所以你去問哪些加班很嚴重的996公司,一定是說我們是8小時工作制加上自願加班制。
招聘的時候說清楚會需要加班就好了,員工會自己去衡量工作時間和工作收入以及自己當前的情況的。
所以我覺得這個老闆這么說不是傻就是壞了,怎麼樣都不該留在這個公司,當然離開之前記得留好證據,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去勞動仲裁一下。
勞動法規定,每周工作超過40個小時就算加班,也就需要計發加班費。
每周四十個小時,每天八小時就是5天。顯然,12小時的說法是嚴重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新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像、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但說到實處,以國內現在企業的現狀來說,這很難,比如互聯網行業就是12個小時連轉6天甚至7天的,996/997,都是公開的事實、還有大佬把這個說成福報,你拿它怎麼辦?
好在一點,這是自由市場,你覺得待遇能接受就做,待遇不合適就走。
說到底就是你需不需要。996公司的員工都知道不合法,但是為什麼還選擇、還需要它,因為劃算,工資還不錯。
④ 公司為避免社保讓員工用退休人員銀行卡領工資違法嗎
你好,來勞動法規定任何自單位僱傭員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並為員工繳納社保,是強制性的。你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是嚴重違法行為。你可向當地人社局舉報該公司,並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公司依法為你繳納社保並足額補交之前的社保金。
⑤ 企業使用已經退休的人員,能節省多少費用
企業使用退休人員有利有弊,好處是退休人員普遍有一定技能,可以獨立完成工作任務,同時對企業相關需要的技能延續也有好處,雖然以前企業師徒關系已經比較寡淡了,但是技術傳承仍然是企業以及一些初級技術工人的學習方式,因此企業留用退休人員在這方面是值得考量的,但是現在大量退休人員真正從事這一類工作的畢竟還是少數。
特別是這一類人員的健康情況也是問題,在一些場合並不一定適合,如果從工作標准要求下,很多場合其實是不應該僱傭退休人員的,但是現在的情況是很多企業只能這樣做,特別是目前很多企業都遭遇用工荒,大量的崗位只能選擇替代方案,替代崗位使用退休人員已是常態了,從總體來說企業使用退休人員首先是節省開支,二是騰出了部分崗位,讓企業用工更加游刃有餘,三是對企業技術傳承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至於能節省多少錢,這個真的不好說,但是理論上是可以算出來的,一般情況下正式員工是退休人員費用的四倍左右,當然這不是用創造價值來衡量的。
⑥ 退休人員沒有在公司任職但是每個月做工資條合法嗎
這個是公司內部問題,內部解決,你可以向公司領導層舉報。不過一般來說做到這種事,要麼會計隱瞞,這種可以舉報。有些本身就是領導授意的,那就是他想做就做,你管不著了,畢竟是他們的公司,他們想怎樣就怎樣。如果是國有參股的公司,你可以向公司紀檢或者上級國資委部門舉報。
⑦ 事業單位辦理將退休人員工資故意違規操作可以請律師申訴嗎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事業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辦理退休領取工資的人員故意違規操作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是可以找律師申訴的。
⑧ 退休人員給單位虛列工資 那麼退休人員應該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情況不明不好講,這關鍵要看退休人員,在此案件中的具體情節後果如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