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江蘇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法律分析:養老金調整包括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兩類。第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1元。第二,繳費年限不同,每月增加金額不一致。此外,年滿70周歲、年滿75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分別增發不同金額。
法律依據:《江蘇省202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方案》第二條:調整辦法: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1元。
2、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1.8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4.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
3、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3元、32元和41元。
4、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繼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❷ 定了!江蘇公布2022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
定了!江蘇公布2022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
根據人社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告》(人社部發〔2022〕27號)精神,經江蘇省同意並報兩部批准,預計全省將有1000多萬名退休人員受益,調整工作將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現就2022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宜通告如下: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21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方法
(一)普遍調整
1.每人每月增加27元。
2.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掛鉤增加,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1.4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2.2元;25年以上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8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1元的,按21元增加。
3.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2021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0元、28元和36元。
2.按照人社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告》(人社部發〔2022〕27號)要求,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省、市、縣三級按調標新增支出的5%給予補助,具體補助數額由省人社廳另行下達並通過體制劃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四、組織實施
各地要嚴格按照本通告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增加傾斜對象。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增加傾斜對象以及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責令整改,所涉資金列入管理性收支缺口,增加支出部分由當地承擔。
❸ 江蘇省上半年退休人員七月份為什麼沒有補到工資
因為2020年養老金調整時間是:
2019年12月31日之間已按規定辦理退休的職工。
上調時間:2020年1月1日執行。
2020年上半年退休的不在2019年12月31日前范圍內,2020年不會調整工資,到下半年會按今年平均工資基數調整應該增加的部分。
(3)江蘇省企業退休工人工資調整方案擴展閱讀:
2020年江蘇省退休金調整方案:
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近日,《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江蘇省財政廳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73號,以下簡稱《調整方案》)正式出台,實現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連續17年增長。《調整方案》主要原則和內容:
1、待遇調整制度並軌,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完全統一。
2、進一步縮小相對差距。此次調整幅度總體水平為5%,其中企業退休人員人均調整幅度達到5.4%,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人均調整幅度不到3.8%。
3、體現長繳多得。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2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5元。
4、繼續給予高齡傾斜。對2019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對同等年齡的高齡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普調外,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5、明確補發時間,養老金待遇提高部分從2020年1月起補發。六是明確資金來源。調整待遇所需資金分別從各地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❹ 2022江蘇退休工資上漲細則
【法律分析】:今年的固定額部分為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1元。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為每月增加1.8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為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為每月增加4.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2%掛鉤。根據國家的部署安排,多年來江蘇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時均對高齡人員予以傾斜。按照今年的調整方案,2020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3元、32元和41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❺ 2021年江蘇省退休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調整辦法與去年總體保持一致
根據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批復,今年江蘇將繼續按照完全統一的辦法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與去年總體上保持一致,仍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今年的固定額部分為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1元。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為每月增加1.8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為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為每月增加4.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2%掛鉤。
二、高齡退休人員享受傾斜
根據國家的部署安排,多年來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時均對高齡人員予以傾斜。按照今年的調整方案,2020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3元、32元和41元。
三、調整總水平體現了科學合理要求
基本養老金調整是一項社會政策,要突出保基本兜底線功能,確保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國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和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2020年我國城鎮職工平均工資和物價都有一定程度的上漲,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目前經濟還處於逐步恢復過程中,綜合考慮多種因素,2021年按照4.5%的比例繼續調整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既有利於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也體現了「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❻ 江蘇退休職工養老金2021年調整方案
江蘇的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可以概括為「三降一提前」,即養老金補發到賬時間提前到6月底前;定額調整31元、繳費年限掛鉤金額降低、高齡退休人員傾斜調整金額降低。以下未具體的三降一提前的內容。
一提前:養老金補發到賬時間提前了
江蘇省今年養老金上漲補發到位的時間是要求在6月底前,這個補發到手的時間比去年是提前了1個月時間,因為去年是要求7月底前補發到賬的。
雖然說養老金早補發和晚補發,養老金一點都不差,但退休人員多數還是願意趕早不趕晚的。
三降低:定額、傾斜、掛鉤金額降低
根據江蘇省養老金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的金額和比例相比去年都有降低了。
一是定額調整31元。去年的定額調整金額是34元,也就是說今年降低了3元。
二是繳費年限掛鉤上漲,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每年增加1.8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每年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每年增加4.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
繳費年限掛鉤增長的金額比去年下降了,去年3個繳費年限的區間,分別是每年增加2元、3元、5元,今年分別降低了一些。
然後是跟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1.2%,去年增加的比例是1.4%,降低了0.2個百分點。
三是高齡退休人員傾斜調整金額降低。
江蘇省只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進行傾斜調整,2020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增發23元。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增發32元。年滿80周歲以上增發41元。
而去年的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調整金額分別是25元、35元和45元,所以高齡退休人員享受的額外上漲的金額比去年減少了。
這是因為今年的養老金的漲幅是4.5%,比去年的養老金漲幅5%縮小了0.5個百分點,所以體現在各個省份方面,今年的養老金調整金額是有所下降的,這也是在總體漲幅限制下做的微調。
對於退休人員來說,由於今年的養老金基數跟去年相比已經上漲了,所以實際上漲金額未必會比去年少很多。
❼ 江蘇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尚未出爐。
預計參照往年的公布時間在4月份公布,但每年的養老金調整方式基本不變,即遵循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
2、其中,傾斜調整將對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高齡退休人員等群體給予額外照顧,他們可以增加養老金。預計2022年,對高齡退休人員仍實行傾斜調整的方案。
3、2022年高齡退休人員多大年齡可以享受傾斜調整?預計各省也將執行往年的法律法規。其中,除上海、北京、河南、浙江外,大部分省份要求退休人員年滿70周歲,可享受養老金傾斜調整。上海男性65歲,女性60歲;北京、河南65歲;浙江女性65歲,男性70歲。
4、截至目前,2022年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尚未出台,一般各地會在6-7月份出台養老金上調方案。這里可以參考2021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
5、2021年江蘇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
6、日前,江蘇省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作出。2021年,江蘇省將繼續按照完全統一的方案,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6月20日獲悉,新養老金將於6月底前到位,江陰46萬退休人員將受益。
7、2021年的調整方案與2020年大體一致,仍由固定金額部分、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三部分組成。調整將在6月份到位。2021年,固定金額將增加每個退休人員每月31元。8、按照2021年的調整方案,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滿1年後每月增加8元;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7元;超過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5元。繳費年限每月增加不足27元的,增加27元。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的部分,增加上月基本養老金的2%。2020年12月底,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年滿80周歲的退休、退職人員,領取定期生活費的,在參加普教的基礎上,每月分別增發23元、32元、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