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人員異地就醫最新政策
關於退社保的問題可以咨詢當地社保局,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舉個例子:已退休人員不能轉移社保和醫保。 一、退休後異地醫療費用可由參保地社保機構報銷 1、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關系 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 養老保險待遇 的人員,不再轉移 基本養老保險 關系。如果退休後長期在異地居住,可提供異地的銀行賬號,向 領取養老金 社保機構申請每月將養老金劃入異地開戶的銀行賬號。 2、按照有關規定,只能在納入醫療保險的社保機構享受 醫療保險待遇 ,如果長期在異地居住,可以到參保地社保局辦理異地就醫申請,經審核批准後,在異地發生的醫療費用可由參保地社保機構報銷。 二、退休後醫療保險轉移相關規定 根據《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只有屬於跨省流動就業的人員才能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已退休人員無法轉移,醫療保險也是如此。 根據《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91號)規定,城鎮 基本醫療保險 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新就業地有接收單位的,由單位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參加新就業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無接收單位的,個人應在中止原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後的3個月內到新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按當地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並參加新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由新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通知原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不再享受原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建立個人賬戶的,個人賬戶原則上隨其醫療保險關系轉移劃轉,個人賬戶余額(包括個人繳費部分和單位繳費劃入部分)通過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轉移。
⑵ 退休職工異地看病費用如何報銷
在前往異地居住前,需要到退休所在地辦理備案手續。退休人員如果長期在外地居住版,涉及到跨省的,最好提前到權退休所在地的社保部門,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登記,這是在異地就醫必須的程序。
辦理了異地就醫備案的退休人員,在異地就醫就只需出示社保卡就行了,住院結算時,除了個人自費部分意外,屬於醫保報銷的部分,個人基本上就不用操心。
城鎮醫療報銷的主要是指是在醫院看病、用葯、住院、手術等,可以通過醫保卡按照相關規定可以進行醫葯費用的報銷,城鎮醫療保險比較專一,項目規模和覆蓋面較大。
但其在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方面賠付有限,這個時候筆者建議參保人可另行購買商業大病醫療補充保險與社保進行組合的方式,來減輕自己的經濟損失。
⑶ 退休職工異地醫保報銷比例怎樣
一、異地醫保報銷比例
1、70%至95%比例。如貴重葯品、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按70%報銷;乙類葯品按80%;門檻費以上至3000元的報88%;3000-5000元報90%;5000-10000元報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內的報95%。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二、退休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葯費報銷100%;
2、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葯費報銷90%;
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5%;
4、退休職工工齡滿15至21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0%;
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葯費報銷75%;
6、退職職工,其醫療葯費報銷75%;
7、住院床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計收住院床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⑷ 退休人員異地住院醫保如何報銷
一、退休人員異地醫保報銷流程?
異地就醫的人群:
一類是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主要是指取得居住地戶籍的居外退休人員;
一類是異地長期居住但未取得居住地戶籍的退休人員;
一類是長期在異地工作的人員;
一類是因臨時出差旅遊等原因需要在異地就診的人員;
一類是因病情需要異地轉診的人員。
二、異地醫保怎麼報銷:
經常到外地的企事業單位職工,外出前一定要填寫《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居住就醫申報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探親(出差)申報表》,報到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備案。當參保職工因病住院後,需及時通知單位,由單位填寫《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異地住院報告單》,在48小時內報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醫保中心將委託當地醫保經辦機構為患者提供就醫服務。異地住院發生的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出院後將住院病歷復印件、醫囑單復印件、治療用葯明細表、原始發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異地住院報告單》、異地申報表復印件送到單位,由單位按規定時間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三、異地醫保報銷的流程:
1、領取或在社保網站上下載《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工作、居住人員情況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
2、按規定填寫,並經外地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蓋章認定的《申報表》;
3、將填好後《申報表》拿回分工負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並進行確認。須辦理省內異地就醫卡的,經審核確認後憑《申報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進行登記,然後到社保卡管理科辦理全省異地聯網卡的制卡手續;
4、辦理報備後參保人員的個人社會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參保人員回到須在就醫的,應到市社保機構取消醫療報備,從次日起其個人社會保障卡方可在定點醫療機構使用;
5、醫療報備實行有變動就報,未變動就不報的原則。
四、異地醫保報銷所需材料
1、異地就醫申請表復印件
2、葯店正規發票(國稅局財政部監制並在發票上列出所購葯品明細)或定點醫院門診收據
3、患者本人身份證及代辦人身份證
法律依據
《中華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