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廣州退休人員過節費
2022年度內,部分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職工享受了基本養老金的上調,部分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職工,享受了養老金的重算補發,另外全國不少地區在2022年度內還上調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⑵ 廣州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規範本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促進退休人員社會服務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其服務管理工作與原用人單位相分離,由其戶籍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的服務。第三條已依法參加本市社會養老、醫療保險,並在本市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下列人員適用本規定: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單位退休人員;
(二)具有本市戶籍的社會申辦退休人員;
(三)其他按照規定需要納入社會服務管理的退休人員。第四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經費。第五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本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並組織實施本規定。
市財政、民政、文化、衛生、體育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規定。第六條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負責健全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體系,參與擬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政策、發展規劃和標准;參與指導、監督各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的開展;負責本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調研、情況收集、分析和報告,並組織檢查評估等;承擔本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的事務性、輔助性工作。
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負責本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業務工作,承接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交辦的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業務,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並監督落實,受理單位退休人員移交社會服務管理手續,負責集中管理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第七條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的機構負責本轄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承擔下列服務管理事項:
(一)辦理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具體事務;
(二)提供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政策查詢和咨詢服務;
(三)提供社會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服務;
(四)幫助死亡退休人員遺屬領取喪葬補助金、撫恤金;
(五)跟蹤了解特殊退休人員生活狀況,對生活困難的退休人員進行幫扶;
(六)提供健康教育和醫療保健服務;
(七)組織退休人員開展文化體育活動;
(八)指導退休人員開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務;
(九)其他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事項。
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協助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的機構開展上述服務管理事項。第八條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特殊退休人員安置費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繳交,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社會申辦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由市、區財政予以保障。
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特殊退休人員安置費的具體籌集、使用與管理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共同制定。第九條經市、區政府批准關閉、停產、改制以及法院裁定破產的用人單位,其繳納的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和特殊退休人員安置費,可以從其關閉、停產、破產、改制的清理維護費、破產財產或者其他自有資金中依法列支。第十條用人單位移交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程序:
(一)制定移交方案。移交方案內容應當包含擬移交的退休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數量、年齡、身體狀況、居住地分布等;移交的步驟和時間安排;退休人員移交社會服務管理後原用人單位統籌項目外福利待遇的處理方法和應當繼續承擔的責任;各項移交經費的籌措及支付辦法等。移交方案應當與退休人員充分協商並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二)移交方案公示。用人單位應當召開退休人員移交大會公布移交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方案,或者通過內部辦公系統或者廠務公開欄公布方案,公布時間不少於10日。
(三)三方協商。由用人單位方、工會方、退休人員代表方建立三方協商機制,就用人單位統籌項目外福利待遇等問題進行約定。用人單位應當根據三方協商約定的內容與退休人員簽訂移交社會服務管理協議書。
(四)移交。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區的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簽訂移交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協議書,按照規定提供退休人員名冊、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簽訂的移交社會服務管理協議書,移交人事檔案等資料,繳納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特殊退休人員安置費等經費。
(五)社會保險參保單位變更。用人單位到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退休人員社會保險參保單位變更手續。
退休人員不具有本市戶籍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程序向其所在區的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移交相關資料,繳納相關費用。
社會申辦退休人員可以到戶籍所在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退休手續後,到其戶籍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的機構辦理社會服務管理手續,登記有關個人信息。
⑶ 辦理退休手續流程 5個步驟就可以辦完
法律分析:各個地方的退休政策是不同的,以廣州市為例,制定移交方案;移交方案公示;三方協商;移交;社會保險參保單位變更五個步驟。
法律依據:《廣州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規定》第十條 用人單位移交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程序:
(一)制定移交方案。移交方案內容應當包含擬移交的退休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數量、年齡、身體狀況、居住地分布等;移交的步驟和時間安排;退休人員移交社會服務管理後原用人單位統籌項目外福利待遇的處理方法和應當繼續承擔的責任;各項移交經費的籌措及支付辦法等。移交方案應當與退休人員充分協商並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二)移交方案公示。用人單位應當召開退休人員移交大會公布移交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方案,或者通過內部辦公系統或者廠務公開欄公布方案,公布時間不少於10日。
(三)三方協商。由用人單位方、工會方、退休人員代表方建立三方協商機制,就用人單位統籌項目外福利待遇等問題進行約定。用人單位應當根據三方協商約定的內容與退休人員簽訂移交社會服務管理協議書。
(四)移交。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區的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簽訂移交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協議書,按照規定提供退休人員名冊、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簽訂的移交社會服務管理協議書,移交人事檔案等資料,繳納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特殊退休人員安置費等經費。
(五)社會保險參保單位變更。用人單位到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退休人員社會保險參保單位變更手續。退休人員不具有本市戶籍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程序向其所在區的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移交相關資料,繳納相關費用。社會申辦退休人員可以到戶籍所在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退休手續後,到其戶籍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的機構辦理社會服務管理手續,登記有關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