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返聘人員發生工傷該如何處理
退休返聘人員因工負傷的,不能認定為工傷,但可以向單位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辦理了離職手續,享受到退休待遇後,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一般不認可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而是認定為勞務關系,勞務關系中,勞動者在工作中受到事故傷害,因其不存在勞動關系,就不能被認定為是工傷。
勞務關系雖不能被認定為工傷,但能根據《民法典》中相關內容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2. 勞動法對退休人員返聘的規定
法律分析:
我國法律沒有禁止幹部退休返聘規定。退休後可以返聘。退休職工返聘不屬於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保護,屬於勞務關系,受民法調整,只能通過民事訴訟維權。退休人員被用人單位聘用後,雙方建立的關系不屬於《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調整的范疇,雙方所發生的爭議不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第八條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3. 返聘員工無故被公司解聘,這種情況可以要求賠償嗎
用人單位解僱返聘人員不需要賠償,合同約定的除外。
退休返聘人員屬於僱傭關系,而不是勞動合同關系,所以用人單位有權利辭退退休返聘人員,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合同約定的除外。
返聘人員工與合同制員工的區別: 1.繳納五險一金返聘人員,顧名思義就是已經辦理退休的人員,這類員工則不需要在參加 社會 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企業一般會把 社會 差額歸納到工資中;
合同制員工則是需要為其繳納五險一金的,用人單位與個人都必須要參加,這是國家強制性的。
2.無經濟補償上面也講到返聘人員屬於僱傭關系,所以用人單位辭退返聘人員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合同約定的除外;
合同制屬於勞動合同關系,用人單位單方面無故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該單位工作年限計算,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向其支付經濟補償最長不超過12年。
3.合同形式不同返聘人員訂立的是聘用協議,不受法律保護;而合同制員工簽訂的是勞動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
4.是否購買意外險用人單位考慮到返聘人員的安全性問題, 一般會為其購買意外險 。而合同制員工不能享受該待遇,因為已經有社保了。
5.最低工資制返聘人員可以不遵守最低工資制,合同制員工則不能低於最低工資,如廣州最低工資為2100,則合同制員工工資不能低於2100。
您好,不管是不是返聘員工,如果員工個人沒有過錯,單位無故解聘合同,都是可以要求賠償的,具體的您可以看下勞動合同法
返聘員工是指退休了又被工作單位聘請的員工,因為是退休了,所以只能是勞務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可以可以終止勞務合同,也就不會有補償。
首先,勞動者退休後勞動合同終止。因此勞動者退休後雙方形成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形成的是平等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雙方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
其次,退休者返聘這者不可以要求違法解除合同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條的規定企業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而已辦理退休的人員與用工單位不屬於勞動關系,故不適用勞動合同法。
再次,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簽訂的是聘用協議,與勞動合同最大不同之處在於,勞動合同內 社會 保險、勞動保護等內容是強制性內容,聘用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支付經濟補償金,而聘用協議雙方是平等的,所有的內容由退休人員與單位協商確定,不再受國家特殊保護,聘用單位無故解除協議時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最後,退休人員返聘後,如果出現傷害事故,應由聘用單位參照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標准妥善處理;如果工作發生職業傷害與聘用單位發生爭議的,可通過民事訴訟處理。
看合同約定吧~
4. 退休返聘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一、退休返聘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1、退休返聘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退休返聘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為勞務關系,不能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以下人員為勞務關系:
(1)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
(2)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
(3)企業停薪留職人員;
(4)下崗待崗人員;
(5)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
(6)其他。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有哪些
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如下:
1、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國家授權,依法獨立處理勞動爭議的專門機構;
2、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事機構;
3、仲裁庭和仲裁員。
5. 退休返聘員工能起訴節假日加班工資嗎
退休返聘員工能起訴單位在節假日加班不發工資。由於退休返聘員工與單位建立的是勞務關系,所以如果雙方約定了加班工資,但單位拒不支付的,退休返聘人員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6. 退休人員返聘勞動仲裁怎麼處理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單位中的受僱傭者已經到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從用人單位退休,再通過與原用人單位或者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合同契約繼續作為人力資源存續的行為或狀態。用人單位返聘退休人員發生勞動爭議怎麼處理?下面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7. 離退休人員返聘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離退休人員返聘合同糾紛,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離退休人員返聘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