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河北省的退休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河北省的退休金調整方案如下:1、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9元。2、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墩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32元;按照本人2020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會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進休退職央員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4、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對應的整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9元。 (二)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墩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2020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會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進休退職央員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四)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 1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對應的整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五)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B. 河北省2022年養老金調整細則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包括三部分:
一是定額調整。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6元。
二是掛鉤調整。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22元;按照本人2021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9%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是傾斜調整。對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1947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對艱苦邊遠地區人員,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法律依據
《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182號)》
C. 河北省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工作
河北公布 企業退休人員 養老金調整方案 ◆2009年1月1日起調整,春節前要確保發放到位 ◆實施最低養老金標准,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最低養老金標准分別為650元、500元,本次調整後仍達不到標準的一律補足 ◆目前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已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1月9日公布2009年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 調整方案,明確從2009年1月1日起,為2008年底前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此次調整水平為月人均133元,調整後養老金人均增長13%。河北省要求,各地要確保在春節前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據介紹,經過4年的養老金連續調整,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已由2005年的月人均635元提高到2008年的月人均1103元,由低於全國平均水平65元到高於全國平均水平15元。但是收入水平(包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偏低問題仍然存在,因此,河北省此次調整水平仍略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首先進行普調。此次普調的標准為人均月增加114元,比國家要求的標准增加了4元。普調實現了「雙掛鉤」: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與年齡掛鉤,退休人員年齡在60周歲以下的,每人月增加45元,在此基礎上每增加5歲劃分一個年齡段,調整標准相應增加5元。退職人員年齡在60周歲以下的,每人月增加35元,在此基礎上每增加5歲劃分一個年齡段,調整標准相應增加5元。 在普調基礎上,此次河北省還對企業退休科技人員、1953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企業待遇偏低退休軍轉幹部、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1954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間退休人員這五大群體進行了傾斜。 此外,河北省在此次調整中,確定並實施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最低標准,以保障年齡偏高、待遇偏低生活困難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目前,在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中,有近3萬退休人員,年齡在70周歲以上,基本養老金標准低於650元。因此,按照河北省 最低工資標准 750元的80%和60%測算,並考慮物價等因素,確定企業退休人員最低養老金標准為650元,退職人員最低
D. 河北省退休人員2021年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
根據此前國家公布的工作要求,養老金調整方案與發放應盡量在上半年完成。近期,已有多個省份相繼公布養老金方案。河北省也是其中之一,今年河北養老金調整如下:
調整人群:
_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_ 按照原工資100%享受基本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不參加調整。
調整內容:
2021年1月1日起發放的養老金數額。
河北省養老金方案
定額調整
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9元。
掛鉤調整
_ 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32元;
_ 按照本人2020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註:本人繳費年限包含視同繳費年限,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傾斜調整
高齡退休人員
_ 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每人每月增加20元;
_ 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每人每月增加30元;
_ 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
艱苦邊遠地區人員
_ 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
_ 二類地區每人每月_加20元,
_ 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
註:這部分人員如常駐省外,其艱苦邊遠地區地區類別高於河北省相應地區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如與河北省的類別相同,則按照河北省標准發放。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在上述調整基礎上,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至平均養老金水平。
【拓展資料】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近日印發《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
此次調整,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E. 河北省退休金上調方案2021年
1、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9元。
2、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2020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3、截止2020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符合翼勞社(2009)3號和翼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對應的調整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條 第一款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F. 河北省人社廳2022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細則
1、定額調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從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養老金;
2、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3元,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百分之六增加;
3、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等特殊人群適當傾斜。
2022年養老金上調標準是上調了百分之四。此次調整,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法律依據:
《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三條
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應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