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配偶的遺屬補助政策有哪些呢
首先是配偶的遺屬補助政策計算與往年不同。企業離退休職工死亡後,家屬可以領取喪葬福利,包括喪葬費和撫恤金。喪葬費標准為上年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兩倍;養老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月人均養老金。可支配收入乘以繳費月數,繳費月數根據本人在職時繳費年限確定。
最後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政府出台了越來越多的新政策來幫助人們提高生活質量。對於這種“喪葬撫恤金”,如果你想在未來退休後過世,讓你的家人能夠領取更多的養老金,就必須盡可能地繳納真假養老保險。值得注意的是,養老金的最高金額是24個月的工資,也就是說,如果你工作了30年或以上,是按照24個月計算的。當您退休時,您領取的養老金也將在24個月內計算在內。當您去世時,養老金將從您領取的相應年數和月數中扣除。
❷ 退休後死亡配偶一月應領多少
40%。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可參照下列辦法來進行分配:死亡撫恤金按照死者生前的工作標准進行發放,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準是什麼
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因工死亡職工的供養親屬符合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的,供養親屬撫恤金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監護人)自願選擇一次性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除按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外,根據職工死亡是核定的供養親屬享受的撫恤金數額,其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支付的標准為:年齡在50周歲(含50周歲)以下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180個月;年齡在50周歲以上至70周歲(含70周歲)之間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120個月。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60個月。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准。從某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❸ 退休職工死亡後配偶有哪些待遇
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休、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親屬要在15個工作日內向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報告並審核死亡證明材料有效後,應及時辦理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手續,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一)喪葬補助費標准: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其中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死亡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個月計發。
(二)一次性撫恤金標准: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8個月計發。
(三)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領取條件、支付辦法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離休、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後,企業不再承擔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申領死亡待遇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減員申報表》;
(二)死亡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書、公安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證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文書);
(三)供養直系親屬提供以下材料:
(1)供養直系親屬登記卡。必須是死者生前登記建立的卡片;
(2)身份證和戶口本。身份證和戶口簿的姓名必須一致,且在有效期內的證件;
(3)死者關系證明。戶籍與死者在同一本戶口簿的,以戶口簿的記錄為依據。戶籍與死者不在同一本戶口簿的,以供養直系親屬登記卡結合單位、社區或村委會開具的證明為依據;
(四)供養直系親屬無經濟收入情況(供養直系親屬戶口所在單位或社區、村委會開具無固定收入的證明、當地社保機構開具的未在當地參保並未享受待遇的證明);
(五)供養直系親屬戶口所在地屬外省的,還需提供所在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有關文件;
(六)供養父母應提供配偶收入證明;
(七)供養子女應提供兄弟姐妹收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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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