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如下:夫妻雙方均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時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計1萬元的補助內,雙方均為容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年滿60歲後,雙方均可領到每年720元的補助,但是一方為農村戶口一方為城鎮戶口的家庭,則只能領到5000元補助。以上條件必須為父母雙方年滿60歲,不過各地的標准不一樣。
❷ 國企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獨生子女費由什麼地方發放
過去獨生子女補貼,在你退休時一次性補發給你的,現在政策改了,是每月隨工資發放。
❸ 退休人員的獨生子女費用怎麼發放
規定如下:夫妻雙方均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時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計專1萬元的補助,屬雙方均為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年滿60歲後,雙方均可領到每年720元的補助,但是一方為農村戶口一方為城鎮戶口的家庭,則只能領到5000元補助。以上條件必須為父母雙方年滿60歲,不過各地的標准不一樣。
❹ 企業退休職工的獨生子女費怎樣領取
對於企業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的領取,各個省份、地方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不盡相同。例如山東省的計劃生育條例規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一般來說,正常經營企業的退休職工,向所在企業提出;依法進入破產清算程序企業的退休職工,向清算組提出;已破產企業、無主管部門困難企業獎勵對象及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退休的獎勵對象,向本人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提出。
❺ 退休獨生子女費發放
城市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費發放標准:
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到達退休或者一定年齡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補貼費用,一般情況下是女方需要年滿55周歲,男方需要年滿60周歲,每人可以享受一次性獎勵也就是大家所說的補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領取年齡標准以地方公布的效果政策為准,因為有的地區女方年齡到49周歲的時候就可以領取。
1.退休後獨生子女補貼費領取條件
需要憑借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領取步驟如下:
第一步: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復印一份,並在《光榮證》復印件上註明本人工號、所在單位、聯系電話。
第二步:將《光榮證》復印件交到人事處薪酬管理辦公室即可。
2.退休後獨生子女補貼費發放方式
(1)有工作單位的退休人員,由你所在單位發給你獨生子女補貼費。
(2)如果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會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你獨生子女補貼費;如果屬於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你獨生子女補貼費。
(3)如果你的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但是是無業人員,將由街道辦事處發給你獨生子女補貼費。
(4)如果是農村居民,攜帶好相關證明,鄉鎮人民政府會發給你獨生子女補貼費。
❻ 退休以後獨生子女費怎麼發放
獨生子女以前都是按「獨生子女一次性養老補助」發放,現在許多地區開始是按月發放了(這種發放方式都是在社會退休者)。
❼ 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怎麼領取
規定如下:夫妻雙方均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時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計1萬元的補助,雙方均為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年滿60歲後,雙方均可領到每年720元的補助,但是一方為農村戶口一方為城鎮戶口的家庭,則只能領到5000元補助。以上條件必須為父母雙方年滿60歲,不過各地的標准不一樣。
❽ 企業退休職工的獨生子女費有誰發
第五十一條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規定退休時享受以下優待:
(一) 未實行養老保險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各加發退休費標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黑龍江計生條例規定:(二) 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本條例實施後退休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三千元的一次性補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所在單位再領證實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本人一個月資額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規定的獎勵外,退休時有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五千元的一次性補助;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幫助。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農村逐步建立獨生子女父母養老保險及其他有利於計劃生育的社會保障制度。(供參考)
❾ 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退休後獨生子女一次性補貼按新政策,夫妻雙方均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時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計1萬元的補助,
雙方均為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年滿60歲後雙方均可領到每年720元的補助,但是一方為農村戶口一方為城鎮戶口的家庭則只能領到5000元補助。
以上條件必須為父母雙方年滿60歲。各地的標准也不一樣。
(9)企業職工退休後獨生子女費是哪裡發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
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發放標准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