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黨員退休後組織關系轉到哪裡
法律分析:退休後,當事人的黨組織關系,會轉到戶口所在地,而不是居住地。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加強黨員組織關系管理的意見》 黨員退休後組織關系處理內容如下:
1,納入社區管理的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應當將其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社區所在的街道黨組織,並將其納入所居住的社區黨組織進行管理;社區黨組織接收確有困難的,上級黨組織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積極創造條件,並對社區黨組織接收外來黨員提出具體的時間等要求。
2,被原單位返聘的,其黨員組織關系可繼續留在原單位黨組織。
3,對易地安置的,應當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安置地黨組織。
4,對異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單位工作或外出務工經商的,應當根據時間長短及工作單位等具體情況轉移正式組織關系或臨時組織關系。
Ⅱ 退休黨員關系轉到社區流程
法律分析:1、首先到社區黨支部開具黨員證明,然後黨員本人持證明到上級黨委(總支)辦理接轉手續。
2、上級黨委(總支)根據黨支部證明,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介紹信要寫明黨員轉出和轉入單位黨委(總支)的名稱。
3、如果這一級黨委(總支)無權與該黨員調往單位或遷居地的黨組織直接接轉組織關系時,還需持組織關系介紹信到上一級黨委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
4、黨員持介紹信到所去社區黨委組織部或基層黨委接轉組織關系,由其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到所去單位的黨支部報到。
5、如果兩個社區在一個縣內,可以直接相互接轉黨員組織關系。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加強黨員組織關系管理的意見》 第一條 規范轉移和接收黨員組織關系憑證及使用范圍:黨員組織關系包括正式組織關系和臨時組織關系。轉移和接收正式組織關系,應當憑據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轉移和接收臨時組織關系,應當憑據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信或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
黨員外出地點或工作單位相對固定,外出時間6個月以上的,一般應當開具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外出時間6個月及6個月以內的,一般應當開具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信。外出地點、時間不確定的,一般應當持有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短期外出開會、參觀、學習、實習、考察等,時間在3個月及3個月以內,無需證明黨員身份的,可不開具黨員組織關系憑證。
Ⅲ 黨員退休後組織關系如何處理
一般的黨員退休後,組織關系都要轉到黨員居住的社區。由社區黨組織負責接收,並且參加社區黨組織的黨員活動。有職務的黨員老幹部,由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的老幹部處管理。他們參加老幹部局或老幹部處的黨員活動,他們的組織關系屬於老幹部局和老幹部處管理。
Ⅳ 退休人員的黨組織關系如何轉移
退休人員的黨組織關系可以轉移到居住地
Ⅳ 退休人員的黨組織關系如何轉移
應該轉移到戶籍所在地街道,直接去居委會問問唄。
Ⅵ 退休後黨組織關系能否轉到居住地
法律分析:可以。離退休幹部黨員組織關系一般保留在原單位;如本人自願,也可以轉入居住地黨組織。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納入社區管理的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應當將其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社區所在的街道黨組織;被原單位返聘的,其黨員組織關系可繼續留在原單位黨組織;對易地安置的,應當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安置地黨組織;對異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單位工作或外出務工經商的,應當根據時間長短及工作單位等具體情況,轉移正式組織關系或臨時組織關系。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加強黨員組織關系管理的規定》
第三條 黨員不及時接轉黨員組織關系或未按期辦理落 位手續,是組織觀念淡薄、組織紀律性不強的一種表現,是 違反《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行為。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 連續 6 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 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黨工委、二級黨組織 應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對此類黨員及時 進行組織處置。
第六條 紙質組織關系介紹信要求字跡清楚,不得塗改 或出現不同筆跡,須在註明的有效期內(一般不超過 90 天) 辦理落位手續。
第七條 接收黨組織在全國黨員信息系統確認接收或將 組織關系介紹信回執返回給轉出黨組織後,方可認定為黨員 組織關系轉接完畢。
第八條 組織關系轉移手續應由黨員本人辦理,非特殊 情況不得委託他人代辦。
Ⅶ 退休人員如何轉黨關系
到單位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組織轉出證明,到轉入區(縣)組織部落入,再有區(縣)組織部出具組織證明落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再又街道辦事處或鄉鎮出具證明落到居民委員會,或村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