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除名人員退休咋辦
退休的要是是需要在某個公司工作達到一定年限或者是繳納的社保達到了規定的標准之後就可以進行退休,那麼大家知道單位除名的辦理退休流程是什麼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B. 1980年參加工作,1999年被開除,請問可以正常退休嗎
80年工作,99年開除,請問可以正常退休嗎?退休當然是可以的,但是說不上是正常退休。弄不好有可能要延後退休。80年工作,99年被開除,這涉及到19年的工齡問題,如果被開除以後沒有繼續繳納職工養老保險,那是不能正常辦理退休的。
如果80年到99年這19年的工齡中,80年到96年應該有16年的視同繳費年限,如果從92年開始計算,那麼有12年的視同繳費年限,但是按照規定,被開除的職工,視同繳費年限是不能計算的,那麼這樣計算下來,如果你們單位從1992年開始繳納社保,那麼有12年的視同繳費年限不能計算,如果是從1996年開始繳納社保的,那麼有16年的視同繳費年限不能計算,12年到16年的繳費年限,摺合為養老金大概每月在1500元左右,這個損失是非常巨大的,不過這怨不得別人,自己犯下的過錯,只有自己來承擔。
如果你們單位是從1992年或是1996年開始繳費,那麼到1999年除去視同繳費年限之外,你還有3年到7年的實際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不受開除的影響,即使被開除以後實際繳費年限還是要計算的。在被開除以後,如果繼續以個人身份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你仍然可以按時辦理退休,只是繳費限中要少了12到16年的視同繳費年限,個人吃虧是比較大的;如果被開除以後,你沒有繼續找工作上班,繼續繳納職工養老保險,或是也沒有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繼續繳納職工養老保險,那即使你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也是無法辦理退休的。
那麼遇到因為單位開除,自己又沒有繼續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而不能正常辦理退休的情況該怎麼辦呢?畢竟在沒有開除之前在單位辛辛苦苦幹了19年,因為一紙被開除的通知書把自己的前程給毀了,現在到了退休年齡因為繳費年限不夠而無法辦理退休,根據我的經驗有三種解決辦法不妨可以試試。
一是根據當時被開除的情況申請行政復議。 作為單位開除員工,有當時的 歷史 背景,但是如果拿今天的政策標准來衡量,當時的處分決定有可能是錯誤的,可以進行翻案,提請當時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重新復議。當然這種辦法要有充分的政策和法律依據,不是無理取鬧,無理取鬧最終也是無法解決實際問題的。
二是咨詢當地的社保部門,看你這種情況是否符合一次性補繳的政策。 因為對於1996年之前參加工作或是繳納社保的人員,在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繼續繳費5年以後,仍然不足15年的餘下的繳費年限可以一次性補繳,這條是有明確的政策規定的,如果這一條政策能行得通,你最多在超過退休年齡5年以後可以辦理退休。
三是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完全可以一次性補繳的,補繳完成後,被開除時繳納的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可以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可以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規定辦理退休。
綜上所述,88年開始工作,99年被開除能否正常辦理退休,關鍵是要看被開除以後,自己是否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如果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了15年以上,到了法定的 退休 年齡,正常辦理退休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但是被開除之前的視同繳費年限不能計算;如果被開除以後沒有繼續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由於開除前的視同繳費年限不能計算,所以是無法正常辦理退休的。
繳費15年,到達退休年齡,就能辦理退休。不過,如果你在服刑期間,那麼無法辦理。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80年工作,99年開除,可以正常退休領取養老金嗎?
按照社保法規定,要退休領取養老金,必須達到兩個條件,一是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二是達到退休年齡。
所以,你只要繳費滿了15年,達到了退休年齡,就能辦理退休,沒有其他附加條件。哪怕你被開除,也是可以辦理的。
繳費年限不足15年無法辦理
不過,你是80年工作,99年開除,工作了19年,而養老保險制度從1992年才開始逐步建立,所以你的實際繳費年限最多也只有7年。
如果你之前的工齡無法視同繳費年限,或者你99年後沒有繼續繳費了,那麼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那麼你是無法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的。
因為判刑被開除期間無法辦理
另外,開除還是要看你是正常開除,還是因為自身犯罪被判刑而開除。
如果你是正常開除,也就是違反勞動合同或單位規定被開除,那麼這不影響你辦理退休手續。只需要達到前面兩個條件就可以。
如果你是違法犯罪被判刑,那麼服刑期間無法辦理退休手續,無法領取養老金,已經領取的養老金也是停止發放的。
不過,對於公務員來說,《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監察部2001年9月13日下發的《關於對犯錯誤的已退休國家公務員追究行政紀律責任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
退休的國家公務員在任職期間或者退休後觸犯刑律,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自判決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所以,你80年工作,99年開除,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的前提是繳費年限包含視同繳費年限滿了15年,並且達到了退休年齡,而且不是在服刑期間達到退休年齡。
題主大意:1980年參加工作,1999年被單位開除,此情況可以正常辦理退休手續嗎?
由於不清楚題主為何開除,開除屬於什麼性質,故作原則上梳理。
一類情況是:正常開除。換言之:企業經營管理中被開除。比如該職工違反《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或者企業管理規定,連續曠工15日以上,或累計曠工30日以上,或違反企業有關經濟合同,等等行為,都不影響該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因為該職工累計繳費年限已經符合有關政策,其工齡真實有效,即累計繳納社保超過了最低年限(15年)。而繳費年限是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的總和。
另一類情況是:該職工被開除是觸犯了《刑法》,提起公訴判處有期徒刑,或緩刑等等,都是屬於有罪判決,那麼該職工所擁有的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一律清零,如果是這樣,當然不能正常辦理退休手續了。除非刑滿釋放後自動繳夠規定年限,方可辦理。
以上原則上梳理,僅供參考。謝謝閱讀
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在工作期間違法犯罪的、違反「企事業單位勞動規章制度」,造成責任重大事故的;根據「職工獎懲條例」被原單位除名(開除公職人員),已被原企事業除名後;就不是企業在冊職工,不享受職工退休侍遇。
l但是,1992年後已參加「職工社保」的,個人已在人社局建立社保繳費賬戶的人員,後期被單位除名後;單位沒有義務代繳社保費,而個人後期以「靈活就業」身份,申請「靈活就業社保」的,達到15年以上的繳費年限,年滿法定退休年齡;本人憑身份證直接去人社局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
如果你是實施社保政策之前,被單位除名的;後期需要自己先申請參加「靈活就業社保」,建立個人社繳費賬戶,達到要求仍然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舉二個身邊的「例子」
一:吳師傅,1955年出生,1974年徵用土地進水泥廠上班;1986年調入糧食局車隊開貨車,1992年違反「防訊紀律」,被糧食局開除工作(除名),並移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判勞動教養三年……後期從事個體汽運,直到2015年,年滿60歲時去原單位查詢檔案;原單位已改制破產,系統局給出的答復;1992被除名時,個人檔案已按程序移交司法部門,有他們保管處置。(釋放後,個人檔案已移交戶口所在地街道)。
因此,他雖然是1974年參加工作,到1992年被開除;雖有17年工作年限,因為被原單位除名,又勞動教養三年;失去了以前的「勞動福利待遇」,後期又沒有以個人身份,申請參加「靈活就業社保」繳費,就不能正常辦理退休手續。
沒辦法,他只能回到戶口所在地社區,一次性補繳15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手續,現在每月領取175元養老金生活。
二:劉xx,1986年入伍,1990年退伍安置銀行工作,2009年犯經濟問題,被銀行開除工作;移交公安司法部門,後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1996年原單位參加「職工社保」,直到2011年刑滿後;他才向人社局遞交申請,繼續續繳「靈活就業社保」至今,並且於2017年將2009年、10、11年的「因刑斷繳費」也補繳費,(註:判有剝奪政治權利多少年的,在這期間是不允許補繳的;劉xx是「有期3年緩刑3年」,不需要坐牢,監外執行;所以社保政策允許後期補繳費),他還差7年年滿60歲,屆時他就能按正常手續辦理退休手續,工作年限有42年。
故此,你的類型與「二」相似,如果你想順利辦理退休,後期必須個人續繳靈活就業社保,滿足最低15年以上實際繳費年限,方可向人社局窗口辦理退休手續,否則,實際繳費年限不足,退不了休,也領不到養老金。
如果你1999年被原單位開除,自動辭職,1980 1999年前的工齡就沒有了(包括視同繳費)的工齡。如果你1999年以後自己繳納社保 醫保,滿足了社保15年,醫保25年的話,到了男60歲生日的話,是可以正常辦理退休的。
現在首先必須明確一下什麼是《視同繳費》?
《視同繳費》是指 1992年社保繳費政策沒有出台前,參加工作的人群。由於他們實際上沒有繳費,是國家替她們繳納了社保費用。如果你被原單位開除了,原單位就把《視同繳費》歸零了!社保局也就沒有你的《視同繳費》記錄。如果你拿著以前參加工作的檔案,去了一個新單位重新工作,新單位肯定會重新記錄你參加的工作時間,也不可能把你,被開除前的工齡鏈接上。因為它們沒有能把你被原單位開除前的工齡鏈接上的本事。社保局承認的是你重新參加工作的時間。(如果你被原單位開除或者自動辭職的話,你以前參加工作的檔案,你如果不要的話,原單位是不會替你保存的。如果你自己拿在手上,新單位也是不可能承認的。)
您提出的這個問題,很難做出合理的解答。
首先,正常辦理退休的最基本的條件是:
一,男滿六十周歲,女滿五十周歲(幹部五十五周歲)。
二,繳費年限滿十五年,包括視為繳費年限。
問題中並沒有明確提出題主的性別,也不知道實際年齡,很難判定是否應該退休了。
您1980參加工作至1999被開除,其中視為繳費年限約12年,從1992年下半年開始繳納 社會 養老保險,您實際繳費年限約7年。
被單位開除公職的職工,自開除日起,以前工齡不能連續計算。那麼,您繳費前的約12年工齡就作廢了。好在從1992以後繳納的養老保險不作廢,仍歸您個人所有。前提是,你所在的單位是否按規定給您逐年繳納了養老保險。
如果您所在單位沒有給你繳納社保,那就很麻煩了。必須去與原單位協商給你補繳養老保險,協商無果的話,只能去走法律程序維權了。
所以,您現在還不能正常辦理退休手續,只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直到繳滿十五年為止,才能正常辦理退休手續。
回答。根據規定,無論你屬於哪一種開除。只要當時開除。沒有把你的檔案上交你當地的勞動人社部門。只要不是觸犯了法律,屬於單位單方開除。都是可以辦理退休手續的。這個需要你到人社部門申訴。希望你走一走這個程序。退休還是沒問題的。
樓主您好,1980年參加工作1999年被開除,請問可以正常退休嗎?實際上你從1980年參加工作一直到1999年被開除,你擁有20年的實際工作年限,當然在這20年的過程中,那麼你要保證你後面這幾年也就是從1992年開始,你所在的企業單位給你正常去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同時在1992年之前的工作年限也要正常認定你的視同繳費年限。
那麼這兩者都具備的話,你最終的累計繳費年限,包括你的視同繳費年限是可以達到15年以上的,那麼是可以正常辦理退休的,但是有個前提條件是你的視同繳費年限是要從你的個人檔案中的相關記錄為依據來認定的,因為你從1980年就開始參加工作,那麼之前的視同繳費年限就只能夠按照個人檔案中的相關記載,比如說你的招工表,還有就是每一年工資的變動表這些相關的材料才能夠認定你的視同繳費年限,最終累加到自己總的工作年限當中去。
那麼就符合辦理退休的條件,反之就不符合辦理退休的條件,不過你在1999年離開工作單位以後,如果你自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且保證自己的實際繳費年限能夠達到15年以上,那麼也是可以正常辦理退休的,即便不能夠認定你1992年的視同繳費年限,由於你的實際繳費年限具備退休條件,那麼也依然可以去申請辦理退休。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退休是國家法定的,是個時點概念,勞動者達到國家法定年齡就是退休人員,不再是勞動者。您可能想問的能不能夠領取退休金。80年參加工作,那麼您的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加實際繳費年限如果達到15年,就可以享受基本養老保險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99年開除,涉及到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條件不足,無法判斷。基本標準是,您所在的單位如果在您開除之前給您繳納了養老保險,那之前的工齡,可以是同位繳費年限。
我企業有人犯事服刑六年,後來到六十退休,不過企補得不到了,由於後來個人繳保費,退時養老金比正常職工少些錢。
C. 被開除後養老金怎麼算
謝謝"馬全發2"先生邀請。關於"被開除後養老金怎麼算"的問題?
不用算(只要沒有被逮捕判刑)。
自已提上檔案,開除處分決定,到所在社區(鄉鎮、街道)勞動 社會 保障事務所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保險金和繳納 社會 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到達"4050(女40周歲男50周歲)"人員標准時,繼續享受下崗失業人員102項優惠政策。
為什麼這樣做呢?
一是由我國的企業管理制度決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 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
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職工受到開除處分,只是開除了在某個企業(或單位)的工作,失去了在這個單位工作和領取工資、享受福利、繳納 社會 保險的相關權利。
這個人由有單位的工作人變成了無單位的 社會 人(開除處分僅是違反了企業的相關法律,受到刑事處分承擔刑事責任後也是 社會 人)。
國家和 社會 仍然收留和容忍他,使他們在 社會 上改過自新,重新生活。這些人在單位時,巳經給予了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一旦開除,就什麼都沒有了。
但在單位工作時巳經給予了的工資福利待遇和繳納了"五險一金",誰也沒有權力剝奪,也不能剝奪。
也就是說,開除了,卷鋪蓋走人即可。
二是開除與辭職、辭退的區別。
開除是當事人違反了企業的相關法律法規或行政規章,是一種最為嚴歷的行政處分(與刑事處分只有一步之遙,或在受到刑事處分之前必須進行的行政處分);
辭職是員工個人對企業或單位提出的一種辭去工作的意見,也可以視為員工個人把企業或單位開(除)了,是職工(當事人)的主動行為;
辭退雖然是企業(或單位)的主動行為,但不是行政處分,是根據合同或企業(單位)的生產經營情況(撤消合並精筒)的需要,而採取的一種行政行為。
辭退員工是要給予一年一個月的工資辭退費的。
因此,員工被開除後,工資、福利、獎金、"五險一金"全部結止到當月(當月15日之前被開除,給予半個月工資; 15日之後被開除處分給予一個月工資)。
三是開除的當月即持人事檔案到鄉鎮(街道)勞動 社會 保障事務所進行失業登記,領取失業保險金(累計繳納失業保險金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領取十二個月(一年)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金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十八個的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失業保險金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24個月。
這是因為當事人在企業工作時只要繳納了"五險",開除後便可直接領失業金,與企業無關,該錢是國家從失業保險金中依法支付的。
同時當事人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時,國家免費為其辦理全國通用的《失業就業優惠證》並享受102項優惠政策(其中"4050"人員養老、醫保兩大險享受60.7%的政府報銷),直到退休。
管見了。
員工在企業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被企業開除。其養老金(社保五險一金)便於公布開除之日起,全部停發。但是你在被企業開除以前,企業為你和你本人自己,多年來所繳納的社保金額(即五險一金,到社保局一查便清楚。)還全部計算在你的個人帳戶上。若你又重新找到工作。這個單位還為你繳納社保。你可以提供以前的個人繳納社保記錄給新單位,這個單位可以按你的社保帳號繼續繳納。若你在半年或一年後才找到工作,你要把沒有繳納這半年或一年的差額自己補上,最好不要有空缺。讓繳納社保具可連續性。倘若你自謀職業,那就由你個人來承擔,繼續繳納你的社保費用了。繳納的社保比例你個人決定。多繳多得,少繳少得。如今你在臨近退休的年齡段,你最少繳納社保累計要達到十五年以上,直到周歲六十歲退休為止。祝你好運氣!謝謝了!
被單位開除了,顯然你不到退休年齡,那你就把在單位的檔案拿出來,轉到社保局,自己續交養老保險,直到退休年齡"60歲",如果你已經交了15年了,那也得等到男60周歲,女50周歲女幹部55周歲,才能開你相應的退休金。
被開除也就是和原單位脫離勞動關系了。可以把個人人事勞資檔案從原單位轉到中介機構掛靠代繳 社會 保險,也可以找個其他單位掛靠代繳或者去上班交保險,等到法定退休年齡到了辦理退休。如從此不管不顧自己的社保繳納,到法定退休年齡,保險繳費年限不足退休年限(現在至少要交15年,包括似同繳費年限)辦不了退休,領不了退休金(養老金)。只能到時看看能否補交,不過滯納金很高,不如現在續費。如最終交不夠年限,只能領取或繼承個人賬戶部分(包括利息), 社會 統籌部分(包括單位繳費部分)不能領取也不可繼承。
這要看你單位性質。如果你是行政事業單位被開除,你就沒有養老金。如果是企業,開除後看你的繳納年限,如果你已經繳納15年以上了,以後不繳,到男60,女55歲就可以領養老金。如果沒夠15年,你可以自己繳,也可以新的工作單位繳。
你好。這是個很沉重的問題,最好不要讓這樣的事情在我們身上發生。被開除後養老金尤其是醫療保險怎麼算?這要首先看你的單位性質。但不管是什麼性質的單位,所繳的社保都包括五險一金(現在還多了一個職業年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如果你是在行政事業單位上班被開除了(非因追究刑事責任的原因),開除公職前視同繳費年限不予計算,實際繳費年限予以保留,和重新就業後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醫癘保險因為是按年繳費,一年不繳費就會停止享受醫療待遇。如果是因為判處刑罰而開除公職的,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一概不予保留,也就是說你的五險一金全部都沒有了。如果是在企業上班,開除後看你的繳納年限,如果你巳經繳納了15年以上,以後不繳了也行,到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按規定每月領取養老金。如果沒有繳夠15年,你可以自己繳,也可以到新的工作單位繳。關於醫療保險問題,如果退休後要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男性醫保繳費必須達到25軍至30每,女性繳費必須達到20午至25年,到退休後才可以終身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否則只沒有享受。希望能幫上你,請釆納。
被工廠開除,自由它的原因,不管什麼原因,自己要去社保局查一下,原廠給你養老金交到什麼時間了,弄清楚之後,自己是接著交還是由你接下來找到的新廠家給你交你自己決定,如果要去處地找工作,應辦理異地轉出手續,外地單位要辦理轉進手續,交滿15年了,如果你已經60歲了,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領養老金待遇了。
被開除後養老金怎麼算? 養老: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0周歲,女幹部55周歲),由單位為員工辦理退休
2.社保繳納滿15年
醫保
醫保累計繳納滿20年,退休後可正常使用醫療保險。
被開除後,個人的養老金帳簿上自己所交的部分依然存在,原單位幫你補貼的那部分也存在。要是自己不想交了,屆時就只能拿回自己所交的部分,原單位幫你補貼的那部分是拿不到的只算當一回大善人了。
哪要看是為什麼開除了?如果僅僅違犯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被開除,而不是違法,並沒有構成犯罪。以前已交的養老保險就算是你交了。以後單位不給交了。自己可以接著交,如果再找到工作單位,新單位會給你交,或者說沒找到新單位,已經交夠15年了,不想再交了,也可停交,專等到歲數退休了。
D. 企業職工被開除後享有退休金嗎
開除公職後是沒有退休金的。行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開除公職後,其社會養老保險賬戶自動被凍結作廢,恢復公職後才可繼續以前的養老金賬戶。如果是到其他類型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則要自行重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開除後是沒有退休金的,但單位可以酌情給予生活補助。領取養老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如果是被開除的話,符合領取的條件,還是可以領取退休福利的。無論是在企業還是在政府單位,如果被開除的話,意味著是犯了很大的錯誤。職工受開除處分而又未重新參加養老保險的,不能辦理退休和領取養老金;開除後又重新參加養老保險的,按新參保人員對待。屬於受開除處分並已建立個人賬戶的職工,在建立個人賬戶前的連續工齡不再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按其實際繳費年限計算,滿15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 第二十五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
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病殘津貼。
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支付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資金額的支出。
醫療補助金指按規定支付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醫療費用。
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於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
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准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
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抵扣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從其他支出中列支。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 被除名人員的退休政策
對於因違反勞動紀律被單位除名的員工和自動離職的員工,工齡計算方法應一致,即如果在被單位除名前沒有被開除,可以與再就業後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視為繳費年限)。如果在被單位除名前被開除,他們的連續工齡(視為繳費年限)只能在被開除或刑滿釋放後重新計算。
除名職工的最新政策:
1、根據勞動部辦公廳在1994年發布的勞辦發[1994]376號文規定:由於違反勞動紀律受到除名處理的職工,除名前的連續工齡與重新就業後的工作時間,可以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2、職工受開除處分的,仍按現行規定辦理。開除是單位對職工的最高行政處分,如果其行為構成犯罪的,司法部門還要給予刑事處罰。按規定,被開除、被判刑人員其工齡只能從再次參加工作或刑滿釋放參加工作後重新計算,以前的工齡包括軍齡都一律取消。
3、而除名不是行政處分,而是單位內部管理職工的必備手續,僅僅是把由於一般原因不在本單位工作的人員的名字,從職工名冊中除去:對自動離職的職工,單位同樣會把他們的名字從職工名冊中除去。
4、所以,對於因違反勞動紀律被單位除名的職工和自動離職的職工,工齡計算辦法應該是一致的,即:如果他們被單位除名之前沒有受過開除處分,被除名前的工齡,可以和重新就業後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如果在被單位除名前曾經受過開除處分,他們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就只能從受開除處分或刑滿釋放再次參加工作後重新計算。
法律依據:《關於除名職工重新參加工作後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第一條由於違犯勞動紀律受到除名處理的職工,除名前的連續工齡與重新就業後的工作時間,可以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但除名職工連續工齡計算時效的溯及力,應從各地實行職工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作為除名職工計算連續工齡的起始時間。
F. 被單位開除後能退休嗎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辭退的,是可以辦理退休的,只要達到一定的退休年齡。
勞動者退休手續辦理流程:
1、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金繳納至退休當月,由企業勞資工作人員到社會保險中心退休管理科(或養老待遇福利科)申報退休停繳,列印養老保險清單。
2、企業勞資人員呈報所需材料,進行退休審批。
需呈報材料:1、職工檔案;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3、二代身份證原件;4、企業職工退休核准表;5、社會保險繳費發票。
3、退休金計算方法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a+b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基本養老金每年七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4、法定退休年齡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G. 公職人員違法開除後怎麼退休
您好,開除公職後肯定是沒有退休金的,對於當事人被開除之後,一般養老保險賬戶就會被自動的凍結,只有恢復公職的人才會自動的解除,如果已不能再恢復,那麼就不能再享受到退休金的待遇。
開除公職後是沒有退休金的。行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開除公職後,其社會養老保險賬戶自動被凍結作廢,恢復公職後才可繼續以前的養老金賬戶。如果是到其他類型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則要自行重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H. 企業職工被除名後可以辦退休嗎
企業職工破除名後,到遲遲休年齡時,只要社保交滿十五年以上的,一樣可以正常去辦理退休手續,社保未交滿十五年是不能辦理退休手續,拿不到退休金的,除名時不到退休年齡,你可以選擇個人繼續去交社保,或者找到新單位由單位替你續交。是否能辦退休,主要是看個人到達退休年齡時個人交社保年限來決定的。
I. 被公司辭退影響退休嗎
法律分析:被公司辭退不會影響退休。情況如下: 1、員工退休時按照員工年齡來計算的,和在單位犯錯辭退是沒有關系的; 2、正常退休領取退休息金和員工繳納社保年限和繳費金額有關,和是否被辭退沒有關系; 3、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但其在建立個人帳戶前的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計算,繳費年限按其實際繳費年限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