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河北單位職工到退休年齡但工齡不夠企業交保險的法律依據
依據《社會保險》法。
勞動者抵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底子養老保險繳費不滿15年,可以按以下方法處理:一、在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實施之前參加底子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補足15年,處理退休,按月收取底子養老金。二、在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實施之後參加底子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補足5年,補足5年後抵達15年的,可以處理退休,按月收取底子養老金;沒有抵達15年的,按以下方法處理:
1、繼續按年繳費至滿15年時,處理退休,按月收取底子養老金;
2、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收取底子養老金;
3、懇求中止養老保險聯絡,一次性收取個人賬戶儲存額。
Ⅱ 退休人員補充醫療保險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統一補充醫療保險是醫療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實施退休人員統一補充醫療保險後,退休人員原則上不再享受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同時單位補充醫療保險的有關政策應及時給予調整,重點是解決退休人員的特殊困難和提高在職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水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Ⅲ 退休的職工養老保險是如何規定的
退休職工的養老保險如已經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Ⅳ 退休還要交醫保么
退休不用再交醫保。退休後不再繳,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退休後醫保卡怎麼使用
1、醫保最主要的用途就是門診看病付錢;
2、醫保還有其他用處,可以用這些錢在定點葯店買葯並非處方葯物,醫療器械,體溫計和血壓儀這些這些輔助檢查設備。還能給體檢自費項目繳費;
3、定點零售葯店購葯費用,門診、急診醫療費用;
4、用於本人購買商業保險、意外傷害保險;
5、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
6、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准,按照比例承擔個人應付費用;
7、個人賬戶不足支付部分時由本人支付。
Ⅳ 退休的職工養老保險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分析: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法律依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 第三條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Ⅵ 職工退休後醫保還需要繼續繳納嗎
法律分析:職工退休後醫保不需要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是比較通行的,退休以後可以不再繳納,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後,方可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待遇。大額醫療互助,退休以後應當繼續繳納。補充醫療具有單位福利的性質,屬於用人單位為職工建立的補充醫療保險,一般不再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Ⅶ 職工醫保退休後能享受什麼待遇
職工醫保退休後能享受的待遇,具體如下:
1、醫保退休後待遇為退休後按月劃撥退休養老金5%的醫療費,並且享受終身醫療保險;
2、有利於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
3、調節收入差別,體現社會公平性;
4、維護社會安定的重要保障;
5、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手段;
6、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特別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保證;
7、可以輕松減免相關費用和時間的花費。
職工醫療保險購買條件如下:
1、需要是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有工作單位;
2、參保人的年齡需要在法定的退休年齡之前。
職工醫療保險一般由單位辦理,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目前,單位按在職職工上月繳費工資總額的百分之7繳納,個人按本人上月繳費工資的百分之2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Ⅷ 退休人員交醫療保險嗎
職工退休後醫保不需要繼續繳納。
基本醫療保險是比較通行的,退休以後可以不再繳納,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後,方可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待遇。大額醫療互助,退休以後應當繼續繳納。補充醫療具有單位福利的性質,屬於用人單位為職工建立的補充醫療保險,一般不再繳納。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
醫療保險同其他類型的保險一樣,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預先向受疾病威脅的人收取醫療保險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當被保險人患病並去醫療機構就診而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因此,醫療保險也具有保險的兩大職能:風險轉移和補償轉移。即把個體身上的由疾病風險所致的經濟損失分攤給所有受同樣風險威脅的成員,用集中起來的醫療保險基金來補償由疾病所帶來的經濟損失。
醫療保險投保建議購買醫療保險首先要考慮的是報銷醫療費用的問題,其次才能考慮到因為住院所產生的損失補償問題。有充足社會保險保障的人士,選擇醫療保險可以優先選擇津貼給付型醫療保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Ⅸ 企業職工退休後單位還給交醫保嗎
「法律分析:職工退休後,已經繳納了足夠年限的醫療保險,就無需繼續為其繳納醫療保險了,退休時為繳夠年限的,由用人單位或者靈活就業人員本人一次性補齊所差年限的職工醫療保險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
Ⅹ 退休人員可以買工傷保險嗎
法律分析:退休了不能買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只對在職職工不超過退休年齡的有效,超過退休年齡的,就不再受理工傷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