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人員取暖費標准
取暖費發放標準是三千一百六十一元人民幣。已經參加了社保的退休及退職職工,按照2010年人民政府對於取暖費制定的標准進行發放,是三千一百六十一元。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並且一次性繳費之後,每月領取養老金待遇的人員,按照兩千一百八十四元的標准進行發放。在職人員取暖補貼標准為2020年10月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市直機野姿關同職務等級的津貼補貼三項之和。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戶每人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600元。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200元。
取暖費一般有兩種發放形式,即發取暖費和發放取暖物品。
1、取暖費包含在職工福利費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規定,2008年及以後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先沖減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不足部分按稅法規定扣除。
2、對於發取暖用品,屬於勞保費的列支范圍,《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業可能二者同時發放,比如某企業對生產一線職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標准發放了取暖費,同時還在冬季為職工提供防寒服、木炭、電爐等勞動彎脊段保護用品。對此類情況,以現金形式發放的取暖費屬於福利費支出,而為職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寒用品則屬於勞動保護方面的支出,雖然會計核算均在管理費用中列支,但稅前扣除適用不同的處理辦法,即取暖費埋譽在職工福利費中發放,取暖用品在職工勞動保護費中列支。
⑵ 在職職工取暖費發放標准2022
退休職工取暖費發放標准:一般為採暖季每月150元。各個省市不盡相同,具體標准根據政策決定。對於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九條 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工人居住地方的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⑶ 甘肅職工取暖發放標准
一、甘肅取暖費發放標準是什麼⑷ 甘肅退休人員取暖補貼
甘肅省退休人員取暖費標准為每人1250元每個取暖期。一個取暖期的取暖補貼發放標准為:在職人員按當年10月份一個月基本工資發放;離退休人員按當年10月份一個月離退休費發放。
1.年度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取暖補貼,於當年10月底前一次性統一發放。10月份後基本工資有變動的,從下年度開始執行。
2.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取暖費補貼所需經費,行政及全額事業單位由市財政全額負擔,其他事業單位自籌解決。取暖補貼是每個省自行決定發放標準的,比如說像寧夏自治區的臨省甘肅省雖然說離的很近,可能氣候特徵也是非常的接近和類似,但是甘肅省的退休人員就得不到4563元的取暖補貼,而僅僅只有1250元。
3.我國北方地區的一些省份,比如說比較寒冷的東北和西北地區,那麼他們所在地區的退休人員,就可以享受到軍團補貼。
4.取暖補貼是用人單位向員工發放的一項福利,單位其有權根據自己的經營狀況決定是否發放,不具有法律強制性。
5.取暖補貼作為一種福利,說明用人單位對員工很不錯,員工為單位添磚加瓦,單位也不忘反饋回來,這也算是一種雙向奔赴了。
6.取暖費補貼的意思是給退休人員和在職人員的一項福利待遇,是極寒天氣下的一項補貼,為的是降低退休人員、在職人員的取暖成本,與過節費、高溫補貼等同屬福利待遇的范疇。
7.退休以後的職工就難以享受到原用人單位發放的冬季採暖補貼了。為此,很多北方省份將退休人員的冬季採暖補貼納入到了養老保險基金統一發放,屬於基本養老金以外的一種特殊待遇。
法律依據:
《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供暖費補貼。
⑸ 企業退休職工取暖費
企業退休職工取暖費標准分別為: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取暖費收費標准如下:
1、按面積收費供熱價格。房改房供熱價格23元/平方米;不帶電梯商品房20.7元/平方米;帶電梯商品房19.55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熱價格33元/平方米;
2、實行兩部制熱價供熱價格。居民基本熱價:帶電梯商品房為5.85元/平方米;不帶電梯商品房為6.21元/平方米;房改房為6.9元/平方米。計量熱價為0.168元/千瓦時。非居民基本熱價9.9元/平方米,計量熱價為0.23元/千瓦時。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七條
工人退休、退職的時候,本人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前往居住地點途中所需的車船費、旅館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都按照現行的規定辦理。
第九條
工人退休生活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工人居住地方的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⑹ 退休人員取暖費標准
法律分析:1、2020年9月30日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已辦理離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
2、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解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的意見》(寧政發〔2010〕10號)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
3、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鼓勵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意見》(寧政發〔2014〕49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的通知》(寧政規發〔2020〕6號)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
取暖費補貼發放標准:
1、已參保離休人員(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國有企業辦中小學退休教師,比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發放標准發放,低於4193元的按4193元標准執行。
2、已參保退休、退職人員(含六十年代精簡退職領取生活費人員),按照2019年度全區企業參保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3443元確定,2010年以來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增加的人均750元取暖費補貼繼續保留,共計4193元。
3、解決歷史遺留和被征地農民參加職工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按照2019年度領取待遇人員月平均養老金1880元確定,2010年以來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費補貼繼續保留,按參保退休、退職人員人均月養老金凈增額197元增加,共計2827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⑺ 甘肅省取暖費發放標准2020-2021
甘肅省取暖費發放標准2020-2021為1250元。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2020-2021甘肅取暖費發放標准為每人每年1250元,該標準是2017年調整的,截至2022年仍是採用該標准,發放對象是企業退休人員。
⑻ 退休人員取暖費發放標准2021
一、取暖費標准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戶每人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600元。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200元。
二、發放范圍: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城市低保戶、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
三、資金來源
(一)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及離退休人員取暖補貼由同級財政負擔;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由同級財政按現行補助水平予以補貼;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自行解決。
(二)城市低保取暖補貼由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按取暖費原分擔比例共同負擔。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取暖補貼由省級財政負擔。
四、企業的在職和離退休人員可參照機關事業單位補貼標准執行。
增加的職工取暖補貼支出由所在企業負擔,可以列入企業生產成本。企業離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渠道解決。
法律依據
《關於發放2020-2021年度取暖補貼的通知》
第二條在職人員取暖補貼標准為2020年10月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對應秦皇島市市直機關同職務等級的津貼補貼三項之和;離退休人員取暖補貼標准為2020年10月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前職務對應秦皇島市市直機關同職務等級的津貼補貼兩項之和。
⑼ 2022年甘肅省企業退休人員取暖標准
1250元。根據查詢甘肅省發布的退休人員相關圖文可知,甘肅省的企業離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費標準是1250元。甘肅,簡稱「甘」或「隴」,省會蘭州市,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位於中國西北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