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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退休人員死亡

發布時間:2023-02-18 15:47:20

A. 山東省企業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

近年來,各地反映物價上漲幅度較大,企業因工與非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待遇明顯偏低,已不能保證其基本生活,鑒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同類人員今年已作了調整,企業職工反響較大。山東省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標準是怎麼樣的?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山東省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標準是怎麼樣的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總工會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
(魯人社[2009]57號)
各市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總工會,省直各企業主管部門,養老保險省直管企業:
近幾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和居民消費水平不斷提高,企業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以下簡稱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已明顯偏低,為解決遺屬的生活困難問題,經研究,決定對企業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作適當調整,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符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助標准按企業所在地調整為3類:360元、320元、280元(企業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見附表)。
(一)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職工的遺屬補助標准,在上述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
(二)職工遺屬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補助標准基礎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項情況的,補助標准在上述補助標准基礎上提高30%。
二、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確定,仍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三、調整後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已納入統籌的企業離退休人員從統籌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員從原渠道列支。
四、本通知適用於各類企業及其職工。
五、本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總工會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法規標題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總工會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
公布機關效力等級地方規范性文件公布日期時效性現行有效
(魯人社[2009]57號)
各市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總工會,省直各企業主管部門,養老保險省直管企業:
近幾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和居民消費水平不斷提高,企業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以下簡稱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已明顯偏低,為解決遺屬的生活困難問題,經研究,決定對企業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作適當調整,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符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助標准按企業所在地調整為3類:360元、320元、280元(企業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見附表)。
(一)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職工的遺屬補助標准,在上述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
(二)職工遺屬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補助標准基礎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項情況的,補助標准在上述補助標准基礎上提高30%。
二、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確定,仍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三、調整後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已納入統籌的企業離退休人員從統籌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員從原渠道列支。
四、本通知適用於各類企業及其職工。
五、本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B. 青島市退休工人喪葬費標准

青島市退休人員死亡的,享有喪葬補助費1000元,一次性撫恤金(救濟金)為上年度山東省職工平均工資,生前有供養直系親屬的,每人每月補助標准為460元。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死亡退休職工申領死亡待遇,應當向青島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提交下列資料:
1、死亡證明書;
2、火化證;
3、申領人有效身份證件;
4、繼承人授權委託書(經公證)或者社區證明;
5、申請生前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還需要提供戶口薄以及社區證明;
6、款項擬轉入銀行卡復印件。
(2)山東省退休人員死亡擴展閱讀:
喪葬費立法規定:
1、《德國民法典》第844條第1款規定:「在殺害的情形,賠償義務人應向擔負埋葬費的人賠償埋葬費。」
2、《瑞士債務法》第45條第1項規定:「傷害致人死亡的,支付的賠償金應當包括所支出的費用和喪葬費。」
3、《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第1094條第1款規定:「對受害人死亡負有責任的人,應向支付喪葬費的人賠償必要的喪葬費。」
4、我國台灣地區「民法典」第192條第1款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5、國務院1991年頒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注: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廢止)第36條規定對喪葬費進行賠償,並在第37條規定「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准支付」。
這也使得各地對喪葬費的實際賠償標准上差異很大,如山東省每人為800元;重慶市每人為1500元;上海市每人為5000元;而廣東省每人為4000元。雖然這考慮到了當地的生活狀況,但這種差異太大的標准,還是顯得有些不公正。

C. 2022年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

一、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一般有以下幾個待遇:
(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
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二、南平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
我市積極做好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工作,截至4月28日,全市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已全部發放到位。據統計,此次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待遇普調130295人,月人均增加金額元,調整後月人均養老金元。
此次待遇調整分為四個部分:一是定額增加,每人月增62元;二是與物價掛鉤,每人月增38元;三是與個人養老金掛鉤,按本人月發養老金增加3%;四是與個人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發給元。
此次待遇調整范圍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省級統籌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不包括企業中離休幹部、5·12退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享受特殊調整的對象主要為:2014年度達到70周歲的人員、軍轉幹部養老金調整前月養老金低於2023元的人員。
三、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
退休人員的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
因工死亡職工的供養親屬符合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的,供養親屬撫恤金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監護人)自願選擇一次性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除按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外,根據職工死亡是核定的供養親屬享受的撫恤金數額,其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支付的標准為:
年齡在50周歲(含50周歲)以下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180個月;年齡在50周歲以上至70周歲(含70周歲)之間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120個月。
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60個月。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1)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准。從某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2)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
我想你就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標准這個問題已經清楚了,
四、山西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基本賠償金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仍為2000元,一次性撫恤費由1000元調整為3000元;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生活困難補助費,家居省轄市的,每人每月由100元調整為140元,家居縣(市)、鎮的,每人每月由80元調整為120元,家居農村的,每人每月由70元調整為100元。供養直系親屬,凡孤身一人生活者,可在上述標准基礎上增加20元。
職工退休後死亡的,其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費和供養直系親屬的生活困難補助費也按上述標准進行調整;企業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死亡待遇仍按國家機關同類人員標准執行。
調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所需費用,在職職工死亡的,由職工所在單位按原資金渠道解決,職工離退休的、退職後死亡的,凡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從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由企業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D. 山東企業退休職工喪葬撫恤標准

對於退休人員來說,去世以後,指定繼承人除了可以領取個人養老賬戶剩餘存額以外,還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雖然現在已經實現了全國統籌,但是各省喪葬補助金的標准仍有差異。今天我帶大家一起來看一看:山東省退休人員,喪葬補助標準是多少,農民是否可以領?
一、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含靈活就業人員)喪葬費標准
根據人社部下發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21〕18號)文件要求:統一全國各省企業職工(含靈活就業人員)喪葬補助費和撫恤金的計算標准。
1.退休人員喪葬費標准: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即:2個月的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
2.退休人員撫恤金標准: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24倍。即:9~24個月的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
由此可知:參保人員的喪葬費和撫恤金的計算標准,與當地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有關。
下面以2022年山東省喪葬費和撫恤金為例,僅做參考。
(一)申領標准
根據山東省統計局發布的《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數據顯示:2021年山東省
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066元,摺合每月3922元。具體見下表:
年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喪葬補助金標准:3922*2=7844元。
年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撫恤金上限標准:3922*24=94128元。
年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撫恤金下限標准:3922*9=35298元。
(二)申領材料及流程
山東省各城市申領材料和流程,略有差異,下面以濟南市為例,僅供參考。
申領材料主要包括:企業離退休人員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申領告知承諾書;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外國人居留證、外國人護照)。
具體申辦流程,見下圖:
二、山東省城鄉居民喪葬費標准
(一)申領標准
根據山東省發布的《關於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對於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在去世後的30日內,其指定繼承人可以申領一次性喪葬補助金,補助標准為500~1000元。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自主確定具體發放標准。
下面以濟南市為例,僅做參考。
根據濟南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完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濟政發〔2019〕11號)文件要求: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在參保人員死亡後30日內,家屬辦理居民養老保險注銷登記的,手續辦結後,可以一次性領取1000元喪葬補助金。
(二)申領材料及流程
山東省各城市申領材料和流程,略有差異,下面以濟南市為例,僅供參考。
申領材料主要包括:喪葬費申請表 、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業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具體申辦流程,見下圖:
寫在最後:
1.對於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含靈活就業人員),喪葬費標准為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撫恤金上限標准為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4倍,撫恤金下限標准為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倍。
2.對於山東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喪葬補助標准為500~1000元。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自主確定具體發放標准。比如:濟南市城鄉居民退休人員的喪葬補助標准為1000元。
3.對於農民群體,如果既沒有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也沒有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則無法領取喪葬補助費。

E. 山東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待遇標准

在我國,無論是機關事業單位還是企業,只要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去世後就由社保發放喪葬費和撫恤金。
不過,不同的單位,喪葬費和撫恤金的金額是不一樣的!
什麼樣的退休人員,
撫恤金能領到30萬元呢?
下面為您深度解析:
一、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喪葬費與撫恤金相關規定
根據規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其家人可以享受三項待遇:喪葬費,撫恤金,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喪葬費:全省實行統一標准,統一發放1000元
撫恤金:對於撫恤金來講,機關行政人員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也是不同的。
機關行政人員標准為: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標准為:本人生前2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養老金。
舉例說明:
2022年,機關單位退休幹部王老去世,去世後的待遇:
1.喪葬費1000元
2.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倍:47412*2=94824
3.去世前基本養老金為5000元/月,40個月為5000*40=200000元
合計:其家人能領取到的死亡待遇為:1000+47412*2+5000*40=295824元。
二、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後,撫恤金與喪葬費待遇標准
企業退休人員,即繳納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去世後,家人可以享受兩塊待遇:喪葬費和撫恤金。
自2021年9月1日開始,實行新的死亡待遇標准,取消了遺屬生活補助費待遇。
1.喪葬費:由以前的每人1000元改變為:按照死亡時上一年度山東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倍計算。
比如,2021年,山東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922元,則2022年去世的企業退休人員,喪葬費可領取7844元。
2.撫恤金:以死亡時山東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退休前的繳費年限和領取了養老金的年限,確定發放月數。
撫恤金改變了以前固定金額的做法,而是與本人繳費年限和領取了養老金的年限掛鉤,更為公平。
具體規定如下:
繳費年限滿15年的,發放月數為
9個月,此為最低月數;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繳費1年,發放月數增加
1個月,最高24個月;養老金每領取一年,發放月數減少1個月,但最少不低於9個月。
也就是說,撫恤金發放月數為9~24個月。
2021年山東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922元,則2022年去世的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撫恤金標准最少是
35298元、最高是
94128元。
舉例說明:
王老繳費年限為30年,60歲退休,70歲去世,家屬能領取的撫恤金金額為:繳費30年,能領取24個月減去領取了10年的養老金10個月,還剩14個月,則能領取撫恤金為:3922*14=54908元
總結:
根據以上,山東省退休人員2022年去世的,家屬能領取的喪葬待遇完全不同:
機關行政單位退休的公務員,家屬能領取到
30萬左右的喪葬待遇;事業單位退休的人員,家屬能領取到
10萬以上的喪葬待遇;企業退休人員,家屬能領取到
萬到萬不等的待遇。
另外,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去世的,家裡有需要參保人撫養、贍養的人員,還可以領取生活困難補助金。

F. 山東省退休老人死亡後可以領幾個月退休金

參加養老保險能夠為我們提供的保障很多,除了退休以後每月會領取養老金以外,實際上還有一部分去世待遇,一般稱之為
喪葬補助金

遺屬撫恤金
。2022年山東省退休人員去世,這兩部分待遇是多少呢?
實際上,山東省
企業退休人員
去世後的喪葬撫恤待遇,從2021年9月1日開始發生了一次重大的變化。
在變化前,
企業退休人員的喪葬補助金是2003年規定的,標准只有1000元,屬於定額,永遠不變。
一次性撫恤金
是與時俱進的,10個月的去世上年度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2021年1~8月份退休的職工是接近7萬元)。
實際上,山東省當時的喪葬撫恤待遇一般稱之為
喪葬補助費

一次性救濟費
。這是源自於1951年《
勞動保險條例
》的有關規定。有關待遇一般是由用人單位承擔。後來由於我們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不斷推進,2013年以後退休職工的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救濟費的待遇也納入到了養老保險基金承擔。
2021年9月1日以後,國家《
關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規定
》正式實施,全國方面統一了有關遺屬待遇規定。像過去的時候,各個地方的遺屬待遇差別非常大。比如說寧夏自治區喪葬費標準是三個月的上年度自治區社會月平均工資,一次性撫恤金是20個月。其實,當時的有關待遇並不能夠體現養老保險繳費的多少和時間的長短,很可能光有關喪葬撫恤待遇,就遠遠比按照最低基數繳費15年,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多得多。
後來隨著十四五規劃的實施,我們推動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有關喪葬遺屬待遇才有了全國統一的規定。
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都是以參保人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鎮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計算。這種情況下,有關喪葬撫恤待遇主要是跟當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有關,經濟越發達的地區,
喪葬、撫恤
待遇基礎標准越高。但是這種情況還是跟繳費基數無關的。
喪葬補助金的標準是兩個月,遺屬撫恤金的標準是9~24個月。
撫恤金領取月數的長短相對更加科學,是根據養老保險的繳費月數和領取養老金的時間綜合確定。
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可領取9個月。然後每繳費再多一年多領一個月(多繳半年多領半個月,具體到繳費月數),超過30年的按30年計算,也就是說最多領24個月。除此以外,退休以後養老金每領取一年減少一個月(也是具體的繳費月數),最低也可以領取9個月。這樣的制度設計能夠更有利於鼓勵人們多繳費、長繳費,避免過度的平均化。畢竟繳費15年和繳費40年遺屬待遇一樣的話,很多人會更傾向於繳費15年。
這樣算起來,去世的退休老人,最少也會領取11個月的喪葬撫恤待遇。2021年
山東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922元
,也就是說,2022年去世的山東省退休老人最少可以領取34142元的喪葬撫恤待遇。如果多的話,一般也不會超過101972元。
實際上,由於每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都會增長,人們的喪葬撫恤待遇也會相應的提高,這樣能夠有效的抵消物價變化因素。

G. 山東省退休人員死亡待遇辦理時間規定

您是想問山東省退休人員死亡待遇辦理時間規定是什麼嗎?山東省退休人員死亡待遇辦理時間規定是:
1、喪葬費的標准一般是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資乘6,一般是由關系最近的的直系親屬領取;
2、喪葬費的標準是統一的,不會受到年齡的影響;
3、喪葬費採取「多不退,少不補的原則。

H. 山東省企業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

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應一次性發給直系親屬10個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救濟費和1000元的喪葬費;對生前靠職工工資為主要生活來源、目前無固定生活來源的直系親屬,還應發給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另外,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職工遺屬的補助標准,在上述基礎上再提高20%;遺屬為孤寡一人的,提高10%;兼有上述兩種情況的,提高30%。參保人員個人帳戶由法定繼承人領取。具體情況請直接咨詢養老保險經辦機構。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

I. 請問山東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喪葬費和撫恤金按什麼標准發放

山東省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喪葬費和撫恤金按什麼標准發放?為了更好回答你這個問題,我具體搜索了有關山東省人社部門有關死亡待遇的相關政策文件,畢竟這是一個政策很強的問題,不能憑自己的主觀臆斷隨意回答,這是回答任何問題最基本的准則。

山東省凡是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並辦理退休的人員,其死亡待遇全部納入社保統籌范圍,由社保基金來支付。具體范圍包括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直系親屬定期困難補助等。但由於各個地方的規定不同,其標准差異也比較大,就是在山東省內的規定也是不完全一樣的。

根據山東省人社廳、財政廳關於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關待遇納入統籌的通知精神,企業職工或者是退休職工死亡後,不分職務級別,喪葬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節約歸家屬;職工死亡後有直系親屬的,發給一次性撫恤金或是救濟費。因工死亡的一次性發給20個月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非因工死亡或是生病死亡的,一次性發給10個月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退休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定期生活困難標准按照地區進行分類計發,分別為一類地區每月460元,二類地區每月410元,三類地區每月360元等。

退休職工死亡以後,需要及時向當地社保部門報告,從死亡的第二個月開始停發基本養老金,如果沒有及時報告當地社保部門,多領的基本養老金要從今後的死亡待遇中扣除。向社保部門報告以後,家屬可以持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戶籍注銷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社區或是村社出具的與死者關系、或者由死者生前供養的直系親屬的證明等,到領取養老金的社保部門進行申請。除了領取死亡待遇以外,如果死者生前個人賬戶養老金沒有領完的部分,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沒有使用完的部分,都可以依法由家屬繼承,並一次性支付給家屬。

綜上所述,山東省退休職工因病或非工死亡的,可以享受三方面的死亡待遇。一是喪葬補助金1000元;二是一次性撫恤金為10個月上年度全省職工 社會 平均工資;三是供養直系親屬的定期生活困難補助等。

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後有四大部分待遇: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①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

參加養老保險 ,我們會按照繳費基數的8%形成個人賬戶。個人賬戶里的錢數每年還會計算利息。

個人賬戶里的錢,個人不可以隨意支配使用,只能等待退休時,按照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個人賬戶計發月數計算出個人賬戶養老金,每月支取一份,直至領完為止。

如果領取完畢了,國家會補助等額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確保我們的退休待遇不降低。

如果沒有領取完畢,參保人去世了,按照《 社會 保險法》的規定,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有繼承人繼承。

②喪葬補助費

一般又稱喪葬費,是用於按照去世人員使用。最初按照《勞動保險條例》規定是相當於企業職工的兩個月的平均工資,不過這時間的推移,一些地方又出現了新的規定。按照魯勞社2003 53號文件,山東省的喪葬補助費標準是1000元包干使用。不過現在上海、天津等一些地區使用的仍然兩個月的 社會 平均工資。

③一次性救濟費

一次性救濟費的說法,實際上是源自於1951年《勞動保險條例》的。按照2011年 社會 保險法的規定,去世參保職工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不過,山東省的有關名稱一直是一次性救濟費。

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的救濟費標準是根據供養親屬數量不同,發放6~12個月的本人工資。山東省在魯勞發1993年343號文件中,明確規定是發放一次性救濟費,標準是10個月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 社會 平均工資確定。2018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和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分別達到了6260.42元和6132.75元,因此相應的救濟費標准還是不低的。

目前,全國各地的標準是不相同的。最近幾年,不少地區都出台完善了有關喪葬撫恤政策。2020年 福建省 出台的喪葬補助費標準是兩個月的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但是遺屬撫恤金只有5倍的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2019年 貴州省 出台的三檔補助費標準是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個月為標准,撫恤金是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的20倍; 浙江省 2013年標準是,喪葬補助金4000元,撫恤金按繳費年限1~15年是1萬元,超過15年每滿一年多增發1000元,最多增發15,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的喪葬費,20個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撫恤金; 上海市 是兩個月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張補助費,6~12個月本人養老金的一次性救濟金,2010年1月1日之後死亡的增發一次性救濟費6000元。

④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目前,全國實行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的去並不多,只有甘肅、上海、山東等少數地區。很多地區已經並入了低保制度。

供養親屬 ,一般以退休職工退休費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親屬,本人沒有養老金或者其他工資收入等穩定待遇。目前上海市的標準是570元每月,山東省2018年就有關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提升,分為530元、480元和430元三大類,比以前提升了70元。



這就是有關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有關社保待遇情況,相應的待遇都由養老保險基金承擔的,大家還是放心好了。

山東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喪葬費為1000元定額,一次性撫恤金在山東省統稱為「一次性救濟費」,標準是10個月山東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社平工資),此外山東省還按照一定的標准發放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山東省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有哪些?

一、喪葬補助費

山東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去世後,可以享受喪葬補助費。 根據魯勞社〔2003〕53號文件的規定,喪葬費為每人1000元,由統籌基金支付。 山東省的喪葬補助費屬於定額補助,在全國范圍內偏低,大多數省份的喪葬補助費在2000元--3000元之間,也有部分省市的喪葬補助費為去世前一個月本人養老金。

二、一次性救濟費

一次性救濟費就是通常我們所說的「一次性撫恤金」。企業離退休人員一次性救濟費的標準是不一樣的, 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執行的是 魯勞發〔1993〕343號文件,規定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一次性救濟費領取標准為10個月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企業離休人員一次性撫恤金全國統一,執行的是 組通字〔2014〕33號文件,文件規定企業離休幹部一次性撫恤金計發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離休費。

根據最新統計數據,山東省2019年全省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3593元,月平均工資為6232.75元。2020年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可以申領一次性救濟費62327.5元,這個數額在全國范圍內居中。

三、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是指依靠職工工資維持生活的直系親屬。根據 魯人社辦發[2012]74號文件規定

企業離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助標准按企業所在地分為三類: 460元、410元、360元。 其中,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職工的遺屬補助標准提高20%;職工遺屬為孤寡一人者提高10%,兼有以上兩種情況的提高30%。離退休人員的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由統籌基金支付。

山東省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如何領取?

山東省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的申領辦理方式相對簡單,可以由退休時所在企業或親屬辦理,原企業可以通過登錄社保系統網站在網上提交辦理,親屬則需要去社保局窗口提交相關資料辦理,主要需要提交的資料如下:

①離休、退休(職)人員及遺屬減少表(一式兩份);

②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領取及個人賬戶余額繼承資格證明(一式兩份);

③通過共享數據查詢不到死亡日期的需攜帶死亡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社保局受理後會在15--20日之內將資金發放到指定銀行賬戶。

山東省這種簡潔高效的辦理、受理方式應該稱贊,希望更多的省市能夠採取類似的方式。

綜上所述,山東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去世後可以享受的死亡待遇有 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救濟費和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三部分,不同於多數省份只有喪葬費和撫恤金兩部分。此外,個人賬戶余額部分也可以繼承,根據《 社會 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離退休後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其產生的利息均可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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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今年山東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喪葬費和救濟費兩項可以拿到7.1萬元左右。

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遺屬不僅可以享受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救濟費;同時,如果滿足條件,還可以享受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和個人賬戶余額退還。


下面我們分別介紹如下:

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救濟費

根據山東省《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喪葬補助費標準的通知》規定,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 喪葬補助費標准為1000元。

根據山東省《關於調整國有企業因工與非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 》規定, 山東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的,發給10個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救濟費。

按照2019年山東省月平均工資7007元計算的話, 2020年度救濟費標準是70070元 ,這個在全國是比較高的水平了。

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救濟費,其親屬均可以按規定領取。


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根據山東省《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規定,山東省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按照地區分為三個標准,一類標准每月530元,二類標准每月480元,三類標准每月430元。

如果是建國前參加工作的,可以在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退休人員遺屬為孤寡一人的,也可以再提高10%。

但不是直系親屬都可以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而是其主要生活來源屬於退休人員供給的,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才能按照按企業所在地對應的標准享受:

(1)祖父、父、夫年滿60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2)祖母、母、妻未從事有報酬的工作者;

(3)子女(包括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弟妹)年未滿16歲;

(4)孫子女未滿16歲,其父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母未從事有報酬的工作者。

(5)企業退休人員自幼依靠他人撫養長大,現撫養人如果符合以上2條的,也是可以視為供養直系親屬。


個人賬戶余額

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如果個人賬戶里的錢沒有領完,其賬戶里剩餘的錢將會全額退還遺屬。

我們知道,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的錢都是按照辦理退休時候的年齡確定發放月數的,通常50歲退休的人員,個人賬戶余額發放月數是16年3個月;55歲退休的,發放月數是14年2個月;60歲退休的,發放月數是11年7個月。

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在國家規定的發放月數內死亡的,個人賬戶里的錢肯定會有結余,遺屬就可以憑死亡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個人賬戶資金退還。當然,如果達到或者超過規定發放月數的,說明個人賬戶里已經沒有錢,也就不存在退還了。

山東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去世的,親屬可以獲得喪葬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金三項補助。

另外,人去世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儲存額或者余額,可以依法繼承,不會充公。

其他省份朋友遇到類似問題的,請及時咨詢所在地人社局,因為各地標准有差異。

下面我們看看山東企業職工的相關標准。機關事業單位不在此列,他們的標准比這個高。

一、喪葬費:1000元

定額的,就這么多。

二、撫恤金:10個月全省上年度 社會 平均工資的救濟費(月工資)。

在職人員,如果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撫恤金需要進行折算,折算公示為:撫恤金=繳費年限/15*10個月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資

三、供養親屬生活補助:按地區分類,分別為530、480、430元。

供養親屬范圍參照《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

遇到這種問題的,請及時到當地人社局咨詢,提交資料,辦理相關申領手續。

一隻在國外,記得我一個親屬去世時(九四年,他是建國前參加工作的,最高職務德州地區人民醫院工會主席)報消了所有醫葯住院費用,喪葬費用實報一半(醫院工會全面處理負責辦理的)因為是老家是農村離德州一百多公里,醫院全面接送有關親屬來往,最後送老家埋葬。䃼發現三個月的工資。對遺孀每月一百二十元的生活費用。房子歸子女或遺霜居住(有居住權沒有買賣權,當時剛剛開始房改,97年後全權買下,當時市場價在30萬左右,買的時候花了不到十萬。現在價格在二百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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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舅舅就是山東省日照市的一個企業的退休工人,今年八十多歲了,七月份去世的。

我大表哥說的喪葬費只給了一千塊錢,撫恤金給了十個月的工資,總共也就5萬多塊錢,辦喪事一個花了3萬多塊錢,還剩下2萬塊錢給了我舅媽。因為我舅媽沒有退休工資,老伴去世了,她就失去了生活來源,現在給我舅媽一個月400多塊錢的遺屬費。

我還有一個大爺也是今年去世的,他去世前好像是財政局的一個科員,退休工資8千多,去世後喪葬費是4千塊錢,撫恤金是20個月的工資,我大娘一下子拿到大將近20萬元錢,她用5萬塊錢給我大爺買了一塊墓地,剩下的除去喪葬費用,都給了兒子讓孫子上大學用。

真是沒有想到,工人和公務員連撫恤金都相差那麼大。

不用看也不用討論反正是比事業退休人員少好多,能有一半就不錯了。

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有關的社保待遇,都由養老保險基金列支。比如喪葬補助金、撫恤金,有的地區還發放供養親屬生活補助等。

《 社會 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目前,全國各地對這兩項費用制定了不同的支付標准,那麼,山東省的支付標准又是怎樣的呢?

一 關於喪葬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用於安葬去世人員使用。目前,山東省的喪葬補助金標準是1000元包干,它的發放標准執行的是魯勞社2003年53號文件的規定。

二 關於死亡撫恤金

目前,山東省的社保文件里,還在沿用1951年《勞動保險條例》的老叫法「一次性救助費」。本人覺得還是遵從《 社會 保險法》的名稱叫做「撫恤金」更好。

目前,對於「一次性救助費」發放標准,山東省執行的是魯勞社1993年343號文件規定的發放標准,標準是10個月的全省上一個年度在崗職工 社會 平均工資。從全國范圍看,山東省發放標准在中游以上。

山東省統計局發布《山東省2019年分行業城鎮非私營單位、國有經濟單位平均工資》,其中: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7007.40元/月;國有經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440元/月。

三 此外,山東省還發放「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什麼是供養親屬? 一般以退休職工退休金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親屬,本人沒有養老金或者其他工資收入等穩定穩定待遇。

山東省是全國尚存的幾個發放供養親屬生活補助的省份之一,目前執行的是魯人社發2018年56號的發放標准,每人每月補助標准按照企業所在地調整為三類:分別是530元/480元/430元;

次外,對特殊人群還適當提高了補助標准。

(一)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遺屬補助標准,在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

(二)職工遺屬為孤寡一個者,在補助標准基礎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項情況的,在補助基礎上提高30%

領取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需要資格審查。 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資格條件要遵從 民政部(1989)優字19號文件 的規定。

據說事業單位和公務員去世比企業高一倍,喪葬費和撫恤金也是雙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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