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省退休職工喪葬費撫恤金最新規定
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休、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親屬要在15個工作日內向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報告並審核死亡證明材料有效後,應及時辦理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手續,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一) 喪葬補助費標准: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其中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死亡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個月計發。
(二)一次性撫恤金標准: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8個月計發。
(三)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領取條件、支付辦法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離休、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後,企業不再承擔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2. 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喪葬撫恤標准
企業退休人員(包括靈活就業參保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退休的人員)去世後,遺屬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但沒有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待遇。具體如下:
1、喪葬補助金按照死亡時四川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計算。
四川省2021年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545元,所以2022年度四川企業退休人員喪葬補助費標準是7090元。
2、撫恤金以死亡時四川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退休前的繳費年限確定發放月數:
繳費年限滿15年的,發放月數為9個月;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繳費1年,發放月數增加1個月。
發放月數最高為24個月,養老金每領取1年撫恤金領取月數減少1個月,但減少後的發放月數不能低於9個月。
也就是說,撫恤金標准在9-24個月之間,具體到每個人不一樣。
按照上述政策和四川2021年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的2022年度四川企業退休人員撫恤金標准最少是31905元、最高是85080元。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3. 四川2022年退休職工死亡喪葬費標准
退休人員喪葬費2022年最新標准如下:
1、正常退休、因病提前退休、特殊工種提前退休人員死亡後發給喪葬補助和一次性撫恤金;
2、喪葬補助的標准為3個月上年度社平工資,一次性撫恤金的標准為10個月上年度社平工資,合計為13個月的喪葬撫恤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
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4. 成都退休人員喪葬費撫恤金最新規定
四川省撫恤金,喪葬費最新補償標准:(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5. 四川退休教師死亡待遇
1、喪葬費5000元;6. 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
法律分析:因病死亡的,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通知單(或死亡地有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火化證(當地政府未規定火化的除外,下同);
非因工死亡的,應提交有關部門出具的遭受意外傷害的證明和醫療機構死亡通知單(或死亡地有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火化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據上述證明材料和死亡人員身份證支付一次性撫恤金,並將證明材料復印件存檔。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工(公)5000元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業戶口一人月170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7. 成都喪葬費撫恤金標准
1、退休人員死亡待遇標准:①喪葬費為死亡上一年度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個月;②撫恤金為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8個月。計算公式為:喪葬補助費=死亡上一年度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一次性撫恤金=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8。2、在職人員及個體參保人員死亡待遇標准:①喪葬費為死亡上一年度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個月;②撫恤金為死亡上一年度全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7(繳費不滿15年的,上述標准×本人繳費年限÷15);計算公式為:喪葬補助費=死亡上一年度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繳費滿15年的,一次性撫恤金=死亡上一年度全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7繳費不滿15年的,一次性撫恤金=死亡上一年度全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7×本人繳費年限÷15③若繳費不滿3年,喪葬費撫恤金總額不超過本人已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總額;④繳費滿3年及以上,若喪葬費撫恤金總額低於以個體參保人員身份參保繳費期間劃入統籌基金的全部養老保險費,補齊不足部分。
法律依據
《成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和二款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喪葬費補助費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個月計發;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8個月計。
8. 四川省職工喪葬費撫恤金標准
眾所周知,人社部發布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自2021年9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使得全國范圍內的企業參保職工死亡後,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計發辦法得以統一,結束了過去那種不同省份之間計發方式不一致,待遇標准相差甚大的狀況,更加公平。9. 四川省撫恤金發放標准
在四川省2022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數據發布之後,四川2023年喪葬費和撫恤金標准也隨之確定。根據四川統計局發布的數據,2022年四川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43233元,那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標准有多少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