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後異地醫保如何轉移到本地
法律分析: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可自願向參保地經辦機構提出異地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申請,登記備案後,其住院醫療費用可以在居住地實行直接結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Ⅱ 退休人員如何將醫保轉到外地
退休的人遷戶口,社保和醫保無法異地調轉,原地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根據規定,符合條件申請養老金參保人員,如社保轉回老家、到達退休年齡時就可在老家申辦養老金。如不轉回、在達到退休年齡時、提供戶籍所在地社保部門的沒有在戶籍所在地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證明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存摺復印件、填寫養老待遇申領表到參保的社保部門申辦即可。辦理異地就醫的,需提供以下的資料:1、填報《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社保卡復印件、異地派出所開具的參保人員居住證明(原件)或暫住證復印件、領取養老金工資存摺復印件。2、異地安置人員如發生住院,須在異地定點醫院住院,住院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出院後憑《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醫保證、社保卡、住院病歷、醫療費用明細表、出院小結、3、費用發票、診斷證明由本人或委託承辦人到醫保處醫審科辦理審核報銷(當年發生的費用必須在次年3月份以前辦理報銷手續)。
Ⅲ 我是退休人員,如何醫保異地轉移
退休人員醫療保險關系不能轉移。2021年醫保的新變化主要有以下幾點:
1、普通門診納入報銷范圍:2020年8月26日,醫保局發布了《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該文件指出,要建立完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共濟保障機制,支付比例為50%起步,並適當向退休人員傾斜。簡單說就是門診報銷比例提高到了50%起,從日常看門診的次數遠大於住院情況來看,這個政策對於我們來說是非常實用的;
2、醫保個人賬戶取消:國家醫保局和財政部聯合發布《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規定了個人(家庭)賬戶要在2020年底取消,取消之後不得恢復。不過這次要取消的是城鄉居民醫保個人賬戶,對職工醫保沒有影響。取消後,個人醫保賬戶余額不會清零,可以到葯店正常使用。所以,我們無需擔心醫保個人賬戶取消會對我們造成不利的影響,要知道,社保是國家給予的福利,所有的調整都是從我們的利益出發;
3、醫保禁止重復參保:部分外地務工的朋友為了能夠地報銷醫葯費用,不僅在上班的地方繳納著社保,還在老家同樣繳納,如果生病了,我們的醫保只能報銷一份,養老金也只能領取一份,所以即使繳納兩份社保,另一份完全是白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管理服務的需要,可以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簽訂服務協議,規范醫療服務行為。
醫療機構應當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必要的醫療服務。
Ⅳ 我是退休人員,如何醫保異地轉移
已經辦理好退休手續的人員,是可以把本人的醫保轉移到自己戶籍常住地的。
一、哪些人需要醫保異地報銷備案:
1、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指退休後在異地定居並且戶籍遷入定居地的人員;
2、地長期居住人員:指在異地居住生活且在當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員的人員;
3、常駐異地工作人員:指用人單位派駐異地工作,在外地有固定住所且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職人員;
4、異地轉診人員:因病情需要經參保地定點醫療機構診斷需轉外地醫療機構診治的人員。
其中,前三類人員統稱為「異地居住人員」。
二、醫保轉移到異地需要的手續具體如下:
1、攜帶證明材料,去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出具參保憑證:
(1)職工流動就業參保繳費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可以轉移接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2)職工離開本市,到其他地區就業的,先由繳費單位或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清算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後,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再由本人持《參保繳費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不用往返奔波。
2、向新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社保關系轉移申請。在就職後,由新單位按照規定辦理社保關系並辦理繳費。申請時需出具原來的參保憑證,並填寫轉續申請表;
3、新社保工作機構進行審核。由新社保工作機構審核轉續申請表是否符合轉續條件。
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Ⅳ 退休人員醫保異地轉移
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可以轉移到異地去,有的人退休以後不在退休地居住,而是在異地居住,這種情況下轉到異地就醫更方便一些,只要到當地的醫保中心辦理轉移手續就可以。
Ⅵ 在外地退休醫保能轉到戶口所在地嗎
可以,是這樣的,醫療保險並不支持異地轉移,且只能在購買地消費使用和享受報銷待遇。
在統籌區域內可以隨便辦理轉移關系,而在非統籌區域,轉移社保中,只能轉移養老保險,且只能往戶口所在地社保局轉入,因此,如果說你的戶口是當地,是可以辦理轉移的。
Ⅶ 退休人員如何將醫保轉到外地
參保人員跨省異地就醫前,應到參保地經辦機構進行登記。參保地經辦機構應根據本地規定為參保人員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建立異地就醫備案人員庫並實現動態管理。參保地經辦機構將異地就醫人員信息上報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形成全國異地就醫備案人員庫,供就醫地獲取信息。
在結算方面,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出院結算時,就醫地經辦機構根據全國統一的大類費用清單,將異地就醫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等信息經國家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實時傳送至參保地經辦機構,參保地經辦機構根據大類費用按照當地規定進行計算辦理異地就醫的,需提供以下的資料:
1、填報《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社保卡復印件、異地派出所開具的參保人員居住證明(原件)或暫住證復印件、領取養老金工資存摺復印件。
2、異地安置人員如發生住院,須在異地定點醫院住院,住院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出院後憑《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醫保證、社保卡、住院病歷、醫療費用明細表、出院小結。
3、費用發票、診斷證明由本人或委託承辦人到醫保處醫審科辦理審核報銷(當年發生的費用必須在次年3月份以前辦理報銷手續。
跨省異地就醫原則上執行就醫地支付范圍及有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准)。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執行參保地政策。各地要將社會保障卡作為參保人員跨省異地就醫身份識別和直接結算的唯一憑證,對有異地就醫需求的人員優先發卡,建立跨省用卡服務機制。要按照全國跨省用卡技術方案和統一介面規范,完成用卡環境改造,支持跨省用卡鑒。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二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Ⅷ 退休醫保轉到異地需要怎麼辦理
辦理異地居住就醫就診備案。根據國家的規定,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如果退休後長期在異地居住,可提供異地的銀行賬號,向領取養老金社保機構申請每月將養老金劃入異地開戶的銀行賬號。而相關的醫療費用保障也需要到參保地社保局辦理異地就醫申請,經審核批准後,在異地發生的醫療費用才可由參保地社保機構報銷。
首先要在原參保地辦理醫療保險關系注銷手續,然後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憑轉出地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合)憑證》以及原參保地醫療保險繳費憑證,填寫所在省份的《省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到市社保基金結算中心辦理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一般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跨省轉移主要針對跨省就業人員,而對於像退休人員無單位接收,那麼退休異地醫療保險怎麼轉移呢?事實上,根據國家的規定,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如果退休後長期在異地居住,可提供異地的銀行賬號,向領取養老金社保機構申請每月將養老金劃入異地開戶的銀行賬號。而相關的醫療費用保障也需要到參保地社保局辦理異地就醫申請,經審核批准後,在異地發生的醫療費用才可由參保地社保機構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Ⅸ 退休醫保轉到異地需要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1、已開通憑醫保卡異地醫保結算的,不需要再辦其他手續。2、尚未開通異地結算的,應先到你原參保地的社保局辦理「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登記」,填寫好登記表(一式三份)後,到你居住地找一家或兩家有社保定點醫療資格的醫院蓋章簽認,把蓋章後的表格拿回原參保地社保局辦好審批手續就可以異地看病報銷了。3、醫保異地結算:建立異地就醫結算機制,探索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就地就醫、就地結算辦法。制定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解決農民工等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跨制度、跨地區轉移接續問題。做好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城鄉醫療救助之間的銜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