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2山西省退休養老金調整細則出爐嗎7月底前養老金確定補發到位
2022山西省退休養老金調整細則出爐嗎?7月底前養老金確定補發到位
按照兩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告》(人社部發〔2022〕27號)精神,經山西省同意,並向兩部報備,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從2022年1月1日起,對2021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相關法規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方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
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7%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相關法規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2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3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4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8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3元。
(3)企業退休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451元的補到3451元。
三、資金渠道和發放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同級負責安排資金,確保發放到位。同時按照參保人員退休時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其個人賬戶余額和統籌基金中列支,個人賬戶余額為零時,全部從統籌基金中列支。沒有納入養老保險統籌的,由原渠道予以解決。
四、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我國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關系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敏感度高。各市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要切實採取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在7月31日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拖欠。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的報告山西省人社廳。
2. 山西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分為3類:1、定額調整;2、掛鉤調整;3、傾斜調整
法律依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二條規定:(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8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9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303元的補到3303元。
3. 山西退休金調整標准
根據相關規定,山西省養老金調整辦法和標准為:1、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2、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1.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510的補到3510。
法律依據: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
(二)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1.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510的補到3510。
4. 山西省2021年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方案
今年的養老金調整人員范圍是有規定的。根據4月16號人社部和財政部公布的2021年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的通知,明確了養老金的調整范圍。
調整范圍就是2020年12月31號之前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取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當然包括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是在2020年底前退休的人,就能享受今年的養老金的上漲。
5. 2021年山西退休金調整方案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法律依據: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 掛鉤調整 (1) 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2)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6. 山西2021年退休工資調整方案
一、定額調整是指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掛鉤調整指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元,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元,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510元的補到3510元。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7. 山西今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7月8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印發《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022年1月1日起,對 2021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三部分構成:
1.[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7%增加基本養老金。
3.[傾斜調整]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2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3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4元。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8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3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451元的補到3451元。
以上三項相加,即是今年基本養老金增加部分。
8. 2022山西養老金計算方法 山西省202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
2022山西養老金計算方法 山西省202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 山西職工退休工資標準是多少
一、山西退休工資計算方法山西省退休金的計算方法是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加上你自己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兩者相加之和除於2。退休金 ,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企業制訂的退休方法,應有利於提高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使其老有所依,對社會的安定和提高企業效益均有益處。
二、山西職工退休工資標准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從2022年1月1日起,對2022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法規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方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法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方案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