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雲南省2018年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方案
雲南省關於201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雲人社發[2018]111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及中央駐滇企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30號)要求和人、財兩部對我省的批復意見,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退休人員調整辦法
(一)調整范圍
1.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退休人員。
2.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准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12月基本養老金的1.73%增加調整。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2)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在我省的企業退休人員(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其他類地區和一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鍵譽瞎每人每月增加20元,五地類區企業退休人員每天每月增加25元,六類稿空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經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本人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
(一)調整范圍
1.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2.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准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2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73%增加調整。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三、所需資金及來源
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餘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縣(市、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以支付的,先由州(市)調劑,確保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兌現。因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待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後統籌解決。
機關事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餘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央機關及事業單位駐滇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暫由原渠道解決,以後再予以清算。
四、有關問題說明
(一)科研、文化等轉制單位轉制前退休人員和國有企業中小學退休教師,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艱苦邊遠地區類區按省政府雲政發〔2006〕197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三)各州、市於2018年8月底完成兌現工作,並按附表要求將調整兌現情況匯總後,於2018年9月11日前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和省社會保險局(傳真:0871—虛陪67195815)。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雲南省財政廳
2018年7月26日
Ⅱ 2018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是否上調
近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透露,全國各地已經基本實現省級統籌,將先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考慮到2018年經濟增長率將會在6%-7%,社會平均工資將上調,養老金也會相應有所上調!
2016年漲幅為6,5%,2017年漲幅為5,5%。而2018年養老金的上漲,要受到多方面因素影響,預計2018年養老金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未來可能是4,5%。具體到個人多少,你就得耐心等到五一節過後,你所在的省市出台調整方案就會知道了。
(2)2018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調資文件擴展閱讀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Ⅲ 2018離休工資調整方案
2018年離休人員漲工資方案事業單位退休金調整方案:退休人員漲工資細節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最新退休工資的規定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相關的社會福利一、住房。離休幹部的住房標准享受同級在職幹部的待遇,在分配住房時,應當給予優先照顧。跨省安置的離休幹部的建房問題,接受安置地區應積極予以落實。建房費用應按規定的建築面積和接受安置地區制定的每平方米造價標准合理計價,不得超過當地規定多要建房費。二、參觀。離休幹部參觀工農業建設的活動,應就地、就近安排,注意勤儉節約。跨省參觀應適當控制,一律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中央、國家機關部委批准,由省級老幹部工作部門統一組織,並事先徵得所去地方的省級老幹部工作部門同意,否則不要前往。跨省參觀,每年一般只限於組織一批,人數不宜過多,參觀時間不宜過長。地、縣級單位一律不得組織跨省參觀。參觀活動的經費開支一律按規定報銷。凡個人自行外出的,費用自理。三、醫療。在離休幹部看病難、住院難的地方和部門,要認真採取措施加以解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離休幹部應在當地就醫;當地醫治不了而必須轉外地診治的,要按照衛生部門的規定辦理醫療手續。不能違反規定多帶陪護人員。病癒後應及時出院,不能以治病為名進行旅遊或長期在大中城市賓館、招待所留住。四、用車。離休幹部的配車、用車,要按現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原配有專車的幹部,離休後待遇不變,如本人自願,可將專車組成為老幹部服務的車隊,統一調度。高級幹部原未配專車的,離休後不再固定專車,但要保證用車。
Ⅳ 20182018年退休人員還會漲工資嗎
分析如下:
1、2018年的退休工資繼續漲,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這是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4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第3次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
2、人社部、財政部3月下發通知,明確2018年繼續同步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上調5%左右,並要求各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3、按照人社部的要求,此次調整,繼續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也就是說,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可以多漲一些,而這一點在上海的養老金調整方案中也有體現。
(4)2018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調資文件擴展閱讀
退休金指的是一個人因為年齡或其他因素從某一工作退下來。公司或僱主必須給予的一次性較大額酬勞。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職業有不同的指定年齡或年資,超過此年歲的職員,被視作想再繼續工作也不合適,所以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繼續工作,此時僱主必須給予一筆大額金錢作為勞工勞苦一生的獎勵,並以此作為不工作後的養老生活費和醫療費來源。
Ⅳ 晉人社廳發2018年65號文件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西省財政廳
關於2018年調整省直統籌單位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
(晉人社廳發【2018】78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山西省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山西省煤炭工業社會保險中心,各省直工傷保險統籌單位: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山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省直統籌單位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7年12月31日前省直統籌單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和按月領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
二、調整標准
(一)傷殘津貼
一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90元,二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80元,三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70元,四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60元,五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六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40元。
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緻殘,被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傷殘津貼的調整標准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175元,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145元。
一級至四級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按上述標准增加傷殘津貼後,其傷殘津貼低於2690元的補到2690元。
(二)生活護理費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傷人員護理費標准由每人每月221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57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傷人員護理費標准由每人每月177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06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傷人員護理費標准由每人每月133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540元。
(三)供養親屬撫恤金
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供養親屬撫恤金按上述標准增加後,其配偶撫恤金低於1275元的補到1275元;其他親屬撫恤金低於1045元的補到1045元。
三、資金渠道
調整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所需資金,凡參加工傷保險統籌並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未納入工傷保險統籌支付的按原渠道解決。
四、其他事項
(一)按照原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喪葬費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待遇標準的通知》(晉勞社養[2002]310號)規定領取工傷護理費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的人員,其工傷護理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的調整按本通知執行。
(二)因工傷殘一級至四級和因工傷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人員,按照《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8〕65號)增加基本養老金後,其月基本養老金(含工傷保險補差部分)達不到2690元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齊到2690元。需補差待遇的,由原用人單位填寫《退休工傷人員待遇補差申報表》,報省直統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認。補差金額由省直統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
(三)本通知下發前已按照有關規定一次性結算工傷保險待遇並終止工傷保險關系的人員,不在這次待遇調整的范圍。
五、工作要求
各省直統籌單位和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抓緊實施,確保各項待遇落到實處。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按照《山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參照省直調整辦法,結合本統籌地區實際,對工傷保險待遇標准進行調整,盡量縮小與全省平均待遇水平的差距,具體方案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
各市工傷保險待遇調整結束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要認真做好統計匯總工作,並於10月底前將《2018年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情況匯總表》報省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附件:2018年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情況匯總表.xls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西省財政廳
2018年8月22日
Ⅵ 今年退休人員還漲工資嗎什麼時候發
法律分析:根據人社部、財政部已下發2018年18號文件,按照5%左右的總體水平,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今年退休人員會漲退休金,具體的發放時間,按照國家規定,按月發放社會養老保險金。
法律依據:《人社部發〔2018〕18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8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2018年3月5日
Ⅶ 2018年工資改革後退休中人如何調整退休金
調增幅度基本養老金上調基本養老金上調2005年到2007年,國家連續三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企業月人均養老金從714元提高到963元。
2007年,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從2008年起,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連漲3年。
勞動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全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平均水平將超過每人每月1200元。
2010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09年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全國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
2011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0年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全國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
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721元。
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
2013年1月1日起,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企業退休高工、高齡人員等群體適當再提高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有關規定予以傾斜。
2014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從1月1日起按照10%的標准上調,平均每月養老金將突破2000元。
2018年,河南、廣東、內蒙古三地相繼確定2018年基本養老金上調方案,加上6月份和7月份地方政策密集落地,目前已有北京、吉林、山西、上海、江蘇等20多個省份確定了基本養老金上調方案。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7)2018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調資文件擴展閱讀:
這次調正,繼承同一採用定額調正、掛鉤調正與恰當歪斜相聯合的調正方法。
定額調正表現出社會公道,同一地域各種退休職員調整制度基本同等;掛鉤調正表現在「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退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職員多得養老金;恰當歪斜表現重點關心,重要是對高齡退休職員和艱難邊遠地域退休職員等群體予以照料。
文件印發後,各地域將依照國務院安排、聯合本地域現實,訂定詳細實行方案,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放鬆構造實行,盡快把調正增長的根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職員手中。
據介紹,此次調整是國家繼2016年、2017年連續兩年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來,繼續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進一步體現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並軌」,預計將有1.14億名退休人員受益。
Ⅷ 上海2018年退休金上調方案
2018年3月5日,人社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具體辦法為:一是每人定額增加60元;二是按本人職保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不足30元的按30元計算;三是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1%。
另外,為體現對高齡人員的關懷,上海市2018年繼續對企業退休人員中2017年底男滿65歲、女滿60歲的高齡人員在以上三項的基礎上再增加20元。
(8)2018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調資文件擴展閱讀: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於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群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一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
資料來源:網路—養老金
Ⅸ 河南退休人員漲工資2018年新政策
具體政策如下: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就業促進工作辦公室主任王曙輝在發布會上詳細介紹了提高城鄉居民生活保障水平的主要工作:
一是「繼續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二是「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
王曙輝說,此次養老金水平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其中定額調整重點體現了社會公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准;
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工作年限)、養老金水平等因素相關聯,對企業退休人員主要與其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長得,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主要與其本人的養老金水平掛鉤;適當傾斜群體主要是65周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
據悉,河南省自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每人每月增加18元。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會後,河南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達到每人每月98元,此次提高的養老金已於2018年8月足額發放到位。
(9)2018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調資文件擴展閱讀
關於「繼續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
按照國家統一安排和部署,我省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經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已全部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2018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是我省在國家的統一安排部署下進行的,這也是我省從2005年起,連續第十四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從2016年起,第三次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此次調整,全省共涉及退休人員464.43萬人,其中企業退休人員349.39萬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115.05萬人。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其中:定額調整重點體現社會公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准。
Ⅹ 2018年企業退休還漲工資嗎怎麼樣調整
2018年企業退休的退休金還是會漲的,漲的幅度是根據各地規定來具體實施的,以吉林為例,2018年吉林退休養老金每月增加了35元,按繳費年限或養老金掛鉤的調整,是根據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調整。
根據《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關於調整辦法和標准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0.97%。
(10)2018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調資文件擴展閱讀:
《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經國務院批准,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