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額調整提升了。2021年,江西省養老金定額調整增加40元。去年的定額調整金額是36元,今年在去年的基礎之上,增加了4元。
2、繳費年限掛鉤金額下降。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方面,江西省2021年養老金調整細則顯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增加1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每滿一年增加1.2元。
3、養老金掛鉤比例提升。2021年江西省與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增加1.35%。
4、高齡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更加細化。根據江西省2021養老金調整方案,滿70歲不滿75歲,傾斜增加30元。75歲不滿80歲,傾斜增加35元。年滿80歲不滿85,傾斜增加40元。85歲以上,傾斜增加45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2. 江西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調整如下:
1、定額調整為,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從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養老金。
2、掛鉤調整為,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3元。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1、6%增加。
12月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3、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等特殊人群適當傾斜。截止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3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法律依據:《2021年江西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全文
3. 2021年江西省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近日,江西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出台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並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部署。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江西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不超過全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企業平均增幅略高於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增幅的原則確定,全省將有360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
法律依據:《2021江西養老金調整新消息和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1.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35%增加。
4. 江西企退人員2022年上調工資細則
江西企退人員2022年上調工資細則如下: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2、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23%增加。
4、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以上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其中: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5. 江西退休工資調整方案是什麼
法律分析:江西退休工資調整方案: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1.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其中,對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贛府廳發〔2010〕29號)、《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和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贛府廳發〔2011〕37號)、《關於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發〔2011〕38號)等文件有關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35%增加。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根據工作安排,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含從2021年1月起補發的資金),將在6月底前發放到位。
法律依據:《江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1.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其中,對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贛府廳發〔2010〕29號)、《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和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贛府廳發〔2011〕37號)、《關於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發〔2011〕38號)等文件有關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35%增加。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根據工作安排,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含從2021年1月起補發的資金),將在6月底前發放到位。
6. 2022年江西養老金上調細則
2022年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標准和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度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兼顧公平、激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與重點關懷高齡退休人員等因素制定養老金調整標准和辦法,城鎮企業職工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採取統一的調整標准和辦法。
一、調整對象:2021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德陽市羅江區有22748名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參與調整養老金,1935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參與養老金待遇調整。
二、執行時間和待遇發放:從2022年1月1日開始執行,2022年1-7月增調的養老金在7月31日前發放至領待人員養老金領取賬戶上。
三、具體調整標准和辦法: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8元。
2.掛鉤調整:
①以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1%;
②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0.6元/月,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增加1.7元/月。
3.傾斜調整:
①滿70歲且不滿80歲,每月增加30元;
②滿80歲且不滿90歲,每月增加60元;
③滿90歲及以上,每月增加100元(小提示:滿
70、80、90歲是針對2021年12月前到齡人員哦)。
4.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至六類分別增加8.5元、17.50元、26.50元、36元、55元、75元。
四、調整養老金其他有關規定退休人員截止2022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於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如何計算養老保險的繳費數額
養老保險繳費數額計算方法:
(一)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資為每月747元,因此繳費基數可以在747—2241元之間自主選擇(即省社平工資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間選擇繳費)。全年繳費金額最少為:747×18%×12=1613.5元,最多為:2241×18%×12=4840.6元。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比例
繳費比例分作以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
1、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7%繳費(2003年為7%,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到8%)。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7. 江西省退休人員2020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調整范圍和時間:
江西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時間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1%增加。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8. 2021年江西省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
1、定額調整提升了。2021年,江西省養老金定額調整增加40元。去年的定額調整金額是36元,今年在去年的基礎之上,增加了4元。
2、繳費年限掛鉤金額下降。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方面,江西省2021年養老金調整細則顯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增加1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每滿一年增加1.2元。
3、養老金掛鉤比例提升。2021年江西省與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增加1.35%。
4、高齡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更加細化。根據江西省2021養老金調整方案,滿70歲不滿75歲,傾斜增加30元。75歲不滿80歲,傾斜增加35元。年滿80歲不滿85,傾斜增加40元。85歲以上,傾斜增加45元。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三條 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