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1年企業支付職工退休金借記什麼會計科目,是應付職工薪酬,還是管理費用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規定,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回得職工提供的答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職工薪酬不僅包括企業一定時期支付給全體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也包括按照工資薪金的一定比例計算並計入成本費用的其他相關支出。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職工福利費、各類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未參加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退休金和醫療費用以及辭退福利、帶薪休假等其他與薪酬相關的支出。
⑵ 返聘退休人員工資,福利費應計入什麼會計科目
返聘退休人員工資,福利費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會計科目。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2)國企退休職工補貼應付職工薪酬擴展閱讀:
根據新《企業會計准則》(2006)和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2006)的有關規定,對職工福利費的提取取消了原制度按工資總額14%的規定,對於「應付福利費」,明確指出屬於職工薪酬的范圍,除醫療保險以外的其他福利性費用,由企業自主決定提取福利費或是據實列支。
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採用先提取後使用的方法,但提取比例由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年末,如果當年提取的福利費大於支用數的,應予沖回,反之應當補提,同時修訂次年度福利費的提取比例。
也可以按福利費實際發生額據實列支,直接計入相關成本、費用中,與稅法規定不一致時,應作納稅調整,對於企業原有的福利費余額,無需進行調整,可繼續使用,在首次執行日後的第一會計期間,發生的福利費支出先將以前年度結余的應付福利費進行抵扣,直至賬戶余額清零。
新《企業會計准則》和修訂後的《財務通則》,賦予了企業更大的自主權。這意味著將對企業財務狀況中的流動負債、存貨成本和經營成果中的期間費用等產生一定的影響。在會計處理上,取消了原來的「應付福利費」一級科目,增設「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科目核算職工福利費。發生的福利費按照計算對象列入相關成本、費用科目。
例: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提職工福利費如下:直接生產人員為3000元,車間管理人員為500元,辦公室人員為600元,銷售人員為1000元。賬務處理如下:
借:生產成本3000
製造費用500
管理費用600
銷售費用1000
⑶ 退休人員的工資屬於應付職工薪酬嗎
企業職工來福利費是指自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
⑷ 退休人員企業補助怎麼做賬務處理
計入當期費用。對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當五至十級的傷殘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需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6條規定,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時給予的補償,應計入當期費用。帳務處理如下:1、發生工傷事故後,向職工墊付醫葯費: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貸:現金(或銀行存款)。2、保險公司或社保賠付公司墊付的葯費時(如果全額賠付):借:銀行存款或現金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3、如果不是全額賠付:借:銀行存款管理費用或應付福利費(公司負擔部分)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需要注意的是:內資企業公司負擔的葯費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外資企業公司負擔的葯費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4)國企退休職工補貼應付職工薪酬擴展閱讀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按規定支付工傷保險費 根據《關於企業為職工購買保險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第1條的規定,為職工繳納的除基本醫療保險費以外的社會保險費,作為勞動保險費列入成本(費用)。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2條規定,工傷保險費用屬於職工薪酬的范圍,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計入存貨成本或勞務成本;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從 2005年7月1日起,企業離退休人員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救濟金,下同)標准,按以下規定執行:1、企業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0個月計發。2、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個體勞動者、靈活就業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數額的7個月計發。 企業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其按規定享受的 1-2個月生活補貼的月平均數,也一並作為計算一次性撫恤金的基數。
⑸ 企業支付的離退休人員工資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嗎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或退休工資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⑹ ,退休工人工資計入會計什麼科目核算
退休工人工資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核算。
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期末,應將「管理費用」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離退休人員,已經按照國家的政策離開原來的工作崗位,不再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流入,盡管原來是該企業的職工,但已不符合上述「職工薪酬」對「職工」范圍的定義,因此「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不包括離退休人員的相關工資福利等費用。應該計入管理費用,期末結轉損益。
(6)國企退休職工補貼應付職工薪酬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編制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⑺ 退休企業職工補貼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⑻ 付給退休人員的工資能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嗎
我國目前退休人員的工資屬於社會保障體系,不在企業財務收支中體現。但是如果企業返聘已退休的人員,向返聘人員給付工資,是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中的。
⑼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哪些內容個人承擔的個稅和社保公積金如何核算
應付職工薪酬 包括哪些內容----------新會計准則下,應付職工薪酬包括:(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二)職工福利費。(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其中,養老保險費,包括根據國家規定的標准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及根據企業年金計劃向企業年金基金相關管理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以購買商業保險形式提供給職工的各種保險待遇,也屬於職工薪酬。(四)住房公積金。(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六)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以自產產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將企業擁有的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為職工無償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等。(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八)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個人承擔的個稅和社保 公積金 如何核算-----核算分錄為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部分)
---公積金(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 ---社保(個人部分)
---公積金(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部分)
---公積金(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部分)
---公積金(單位部分)
從工資扣回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付)款 ---社保(個人部分)
---公積金(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實發數)
職工薪酬
職工薪酬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是指按照國家統計局的規定構成工資總額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珠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等。
2、職工福利費,主要是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或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企業,內設醫務室、職工浴室、理發室、托兒所等集體福利機構人員的工資、醫務經費,職工因公負傷赴外地就醫路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以及按照國家規定開支的其他職工福利支出。
3、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務院、各地方 *** 或企業年金計劃規定的基準和比例計算,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包括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向企業年金基金相關管理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企業以購買商業保險形式提供給職工的各種保險待遇屬於企業提供的職工薪酬,應當按照職工薪酬的原則進行確認、計量和披露。
養老保險是我國企業提供給職工離職後福利的主要形式,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社會統籌與職工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屬於職工個人的行為,與企業無關,不屬於職工薪酬核算的范疇。
(1)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根據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相關文件的規定,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即受益水平與企業在職工提供服務各期的繳費水平不直接掛鉤,企業承擔的義務僅限於按照規定標准提存的金額,屬於國際財務報告准則中所稱的設定提存計劃。設計提存計劃是指企業向一個獨立主體(通常是基金)支付固定提存金,如果該基金不能擁有足夠資產以支付與當期和以前期間職工服務相關的所有職工福利,企業不再負有進一步支付提存金的法定義務和推定義務。因此,在設定提存計劃下,企業在每一期間的義務取決於企業在該期間提存的金額,由於提存額一般都是在職工提供服務期末12個月以內到期支付,計量該類義務一般不需要折現。
我國企業為職工建立的其他社會保險如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也是根據國務院條例的規定,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收繳、發放和保值增值,企業承擔的義務亦僅限於按照國務院規定由企業所在地 *** 規定的標准,與基本養老保險一樣,同樣屬於設計提存計劃。
(2)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為更好地保障企業職工退休後的生活,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並建立集體協商機制的企業,經有關部門批准,可申請建立企業年金,企業年金是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我國以年金形式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屬於企業「繳費確定型」計劃,即以繳費的情況確定企業年金待遇的養老模式,企業繳費亦是根據參加計劃職工的工資、級別、工齡等因素,在計劃中明確規定,以後期間不再調整。從企業承擔義務的角度來看,我國企業的補充養老保險繳費也屬於設定提存計劃。
由此可見,在我國,無論是基本養老保險還是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企業對職工的義務僅限於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 *** 或企業年金計劃規定繳費的部分,沒有進一步的支付義務,均應當按照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中設定提存計劃相同的原則處理。因此,無論是支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還是補充養老保險費,企業都應當在職工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規定標淮計提,按照受益對象進行分配,計入相關資產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因職工提供服務而產生的義務。
應付職工薪酬的內容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物價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病、產假、計劃生育假)
2.職工福利費:集體福利機構人員工資、職工生活困難補助
3.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商業保險形式提供給職工的各種保險待遇也屬於企業提供的職工薪酬)
4.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6.非貨幣性福利(產品或外購商品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無償提供住房、租賃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免費為職工提供諸如醫療保健的服務、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向職工出售住房)
7.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8.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薪酬的涵蓋時間和支付形式:職工在職期間和離職後給予的所有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福利
薪酬的支付對象:提供給職工本人和其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贍養人的福利,比如支付給因公傷亡職工的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贍養人的撫恤金。
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營業費用、製造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社保(公司部分)、公積金(公司部分)
2、發放工資、代扣個人部分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公積金(個人部分)。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3、繳納社保公積金、個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公積金(個人部分)、社保(公司部分)、公積金(公司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1、社保不屬於應付職工薪酬。
2、扣職工的社保費用,應按代扣代繳費用,作其他應付款核算。
3、核算應繳的社保,應作其他應付款核算,費用科目可直接在管理費用下設社保費用二級科目。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一、核算內容包括:
(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二)職工福利費;
(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四)住房公積金;
(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六)非貨幣性福利。這是指企業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將自己擁有的資產或租賃的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為職工無償提供醫療保健服務,或者向職工提供企業一定補貼的商品或服務等。
(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八)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二、確認原則:
(一)確認應付職工薪酬的處理
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將應確認的職工薪酬(包括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福利)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為應付職工薪酬。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記入「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勞務成本」等科目,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記入「管理費用」科目,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記入「銷售費用」科目,應由在建工程、研發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記入「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科目,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記入「利潤分配——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
計量應付職工薪酬時,國家規定了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計提。國家沒有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實際情況,合理預計當期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大於預計金額的,應當補提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小於預計金額的,應當沖回多提的應付職工薪酬。
企業以其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放給職工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將企業擁有的房屋等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該住房每期應計提的折舊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並且同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每期應付的租金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並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 「製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難以認定受益對象的非貨幣性福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和應付職工薪酬。
(二)發放職工薪酬的處理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支付職工福利費、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或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職工薪酬發放給職工時,應確認主營業務收入,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同時結轉相關成本,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企業支付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所發生的租金,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借:生產成本
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包含企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實際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實際發放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扣除了應交的個人所得稅)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企業實際代交職工的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