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職工醫保可以單獨辦理退休嗎有哪些需要注意事項
不可以,不少參保職工在辦理退休時經常會被告知自己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不夠需要補繳醫療保險年限的問題,常常搞不明白為什麼要補繳,原因在於參保人退休後是不再繼續繳納社保費的。
當然如果因為經濟條件無法補繳醫保年限的可以選擇退休後每年參加居民醫療保險來保障晚年的看病報銷問題。
Ⅱ 本月起,煙台人這些待遇提高
1月6日,記者從煙台市醫保局獲悉,為進一步提高醫療保障待遇水平,不斷提升群眾看病就醫的獲得感和滿意度,自2023年1月1日起,煙台市醫保局優化提高了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部分待遇政策,具體哪些醫保待遇提高?
職工醫保方面,普通門診待遇標准提高。在職職工在煙台市職工醫保普通門診定點醫院發生的符合醫保政策規定普通門診醫療費用,起付標准不變,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具體為:在一級定點醫院的報銷比例由70%提高至75%、二級定點醫院的報銷比例由60%提高至65%、三級定點醫院的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55%。退休人員在上述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也就是說,退休人員在一級、二級、三級定點醫院的報銷比例分別可以達到80%、70%、60%。同時,提高了職工普通門診年度最高報銷限額。在一個自然年度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年度最高報銷限額由1800元提高至2300元。
省外退休人員享受醫保待遇條件放寬。允許在山東省外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且在煙台市實際繳納職工醫保累計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在不重復享受醫保待遇的情況下,可申請享受煙台市退休人員職工醫保待遇。申請時未達到煙台市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年限的,應按規定一次性補繳至最低繳費年限。
生育補助標准提高。將參加生育保險女職工產前檢查定額補助標准由800元提高至1000元,女職工在異地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定額補助標准由4300元提高至4500元。
居民醫保方面,生育二孩、三孩補助標准提高。參保居民的生育定額補助標准由原來的1000元/次,調整為一孩1000元、二孩1500元、三孩3000元。
Ⅲ 煙台醫保報銷比例退休
退休職工醫保關系不可以轉移,在外地居住的,可以在本地備案,外地選擇醫療機構就醫。
煙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煙台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異地居住、異地工作、異地急診和異地轉診的參保人員。
異地居住是指參保人員因返回原籍、投靠親屬等,需到煙台市行政區域外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
異地工作是指參保人員受單位指派,需到煙台市行政區域外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
異地急診是指參保人員因出差、探親、旅遊等,在煙台市行政區域以外突發疾病需急診就醫的;
異地轉診是指參保人員因患危重疑難疾病,受醫療技術和設備條件限制,需轉診到煙台市行政區域以外治療的。
第三條參保人員赴異地居住(工作)時,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就醫管理手續。其中,回原籍居住人員,需提交戶籍證明;投靠親屬居住人員,需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本人暫住證明。
參保人員實行異地就醫管理後,在煙台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非急診醫療費用不予支付。
第四條參保人員應在居住(工作)地選擇1-3所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就醫,選定後一年內不再變更。
第五條異地居住(工作)人員居住(工作)地或定點醫院確需變更的,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異地居住(工作)人員返回煙台市行政區域內居住(工作)的,應及時辦理異地就醫管理注銷手續,注銷後在原居住(工作)地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支付。
第六條參保人員在煙台市行政區域以外,突發疾病需急診就醫的,可就近選擇醫院住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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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煙台醫療那年改25年
日前,煙台市醫保局、財政局、稅務局聯合印發《關於規范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和待遇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煙醫保發〔2022〕7號),自2022年4月1日起,煙台市統一執行全省參保繳費與待遇支付有關政策規定。這些規定,涉及職工醫保的參保繳費和待遇銜接、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年限、新生兒參保等方面。煙台市醫保局提醒廣大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務必及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以免影響個人醫保待遇。
首次參保職工繳費次月可享職工醫保待遇
首次在煙台市參加職工醫保的人員,其待遇等待期由原規定連續繳費滿3個月縮短為參保繳費的次月起就可以享受職工醫保待遇。靈活就業人員首次參保也適用於此規定,且不受戶籍限制。首次參加職工醫保的人員是指在煙台市既往無職工醫保參保繳費記錄的人員。
單位欠費,在職職工醫保待遇將被中止
用人單位如果整體中斷繳費了,那麼中斷繳費的下一個月起單位內的在職職工就停止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待單位補齊欠費和滯納金後,在職職工才能恢復醫保待遇。這就要求用人單位要及時、連續、足額為職工繳納職工醫保費,否則一旦發生欠費,在職職工的醫保待遇將被中止。
靈活就業人員可補繳中斷的職工醫保費
允許靈活就業人員補繳中斷的職工醫保費,補繳完成後,中斷期間只計算繳費年限、醫療費不報銷。如果靈活就業人員中斷繳費不超過3個月補繳了,那麼其辦理繳費手續當月起就可以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如果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進行補繳,那麼繳費後3個月後才可以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規范職工醫保關系轉移接續與待遇享受政策
參保職工在省內各地市之間轉移接續醫保關系的,執行全省統一的轉接接續政策,即:參保職工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接續職工醫保關系的,職工醫保待遇享受至轉出地繳費之月底。參保職工自轉出地中止參保繳費當月起,3個月內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並補繳中斷繳費期間職工醫保費的,自參保繳費當月起享受職工醫保待遇,補繳期間計發個人賬戶金(不含靈活就業人員)發生的醫療費按規定支付;超過3個月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並參保繳費的,自參保繳費的次月起享受職工醫保待遇,補繳中斷繳費期間職工醫保費的人員,補繳月份發生的醫療費不納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計發個人賬戶金(不含靈活就業人員)計算職工醫保繳費年限。
最低繳費年限有新調整
最低繳費年限制度是為確保用人單位和參保職工履行繳費義務而設定的一項基本規定。凡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參保職工,退休後不再繳納職工醫保費,並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據了解,全省各市實行的最低繳費年限不盡相同,煙台市一直實行的是男25年、女20年。按照省醫保局有關文件要求,全省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年限為男職工30年、女職工25年,未達到的2025年底前過渡完成。與煙台市現行標准相比,男、女職工最低繳費年限均增加了5年,達30年、25年。本著平穩過渡的原則,煙台市確定自2026年1月1日後退休的人員,需要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年限男職工達30年、女職工達25年,方可按規定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2025年12月31日前仍執行男職工25年、女職工20年的最低繳費年限規定。
煙台市醫保局提醒,依法及時足額連續繳納職工醫保費是用人單位和參保職工的法定義務。請廣大用人單位和參保職工提前對最低繳費年限的調整給職工醫保待遇帶來的影響和自身參保繳費情況有充分的了解,以免退休時因達不到最低繳費年限而增加補繳負擔,從而影響自身醫保待遇。
明確了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繳費政策
有部分參保職工退休時,因各種原因沒有達到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年限,煙台市醫保局根據省醫保局有關文件要求,對退休時一次性繳納至最低繳費年限的相關政策進行了完善。根據本人意願,可從以下方式中自主選擇:
參保職工選擇一次性繳費的,繳費比例由9%下調為7%。退休時一次性繳費的,繳費完成後自退休次月起按規定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沒有在退休當時完成一次性繳費的,只要在一年內完成繳費,就從退休次月起補發職工醫保待遇;超過一年的,自繳費後次月起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同時規定,沒有選擇一次性繳費的參保職工,可以按在職職工身份繼續繳納職工醫保,繳費期間按在職職工身份享受職工醫保待遇,達到最低繳費年限後,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也可以參加居民醫保,享受居民醫保政策。
新生兒參保政策進一步放寬
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登記並繳納出生當年居民醫保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當年居民醫保待遇;出生6個月以上不滿12個月參保繳費的,自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出生12個月及以上參保繳費的,按煙台市居民醫保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Ⅳ 煙台門診報銷政策2023年
記者 孫淑玉 通訊員 衣寶萱
為進一步減輕參保職工門診醫療費用負擔,加強門診保障能力,2023年1月1日起,煙台市提高職工醫保普通門診待遇,起付標准不變的情況下,報銷比例提高了5個百分點,職工普通門診年報銷限額提高500元。
煙台市醫保局印發的《關於調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保障政策的通知》中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職職工在煙台市職工醫保普通門診定點醫院發生的符合醫保政策規定普通門診醫療費用,起付標准不變,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具體為:在一級定點醫院的報銷比例由70%提高至75%、二級定點醫院的報銷比例由60%提高至65%、三級定點醫院的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55%。退休人員在上述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也就是說,退休人員在一級、二級、三級定點醫院的報銷比例分別可以達到80%、70%、60%。
同時,提高了職工普通門診年度最高報銷限額。在一個自然年度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年度最高報銷限額由1800元提高至2300元。
據了解,自2022年7月1日煙台市建立職工醫保普通門診保障制度建立以來,已累計為125萬人次報銷普通門診醫療費近5500萬元。
【政策網路】什麼是職工醫保普通門診保障
1.職工普通門診保障制度的實施時間?
答:煙台市職工普通門診保障制度自2022年7月1日起實施。
2.哪些群體享受我市的職工醫保普通門診報銷?
答:參加煙台市職工醫保且正常享受待遇的人員(含靈活就業人員)可以享受。
3.哪些費用可以納入職工醫保普通門診報銷?
4.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的起付標準是多少?起付標准累計的計算方法是什麼?
答:在一個自然年度內,一級及以下定點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二級及以上定點醫院起付標准為800元。
參保職工在一級定點醫院就診,當年普通門診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費用累計達到一級定點醫院起付標准500元後,符合醫保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納入報銷;在二、三級定點醫院就診時,當年普通門診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費用累計達到二、三級定點醫院起付標准800元,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納入報銷。參保職工年度內變更定點醫院的,起付標准累計不超過800元。
5.在哪些醫院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可以報銷嗎?
在非普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6.參保職工是否需要與醫療機構簽約?
答:不需要。參保職工首次就診時醫保信息系統自動簽約,當簽約的定點醫院無法滿足診療需求時,職工可自主選擇符合條件的普通門診定點醫院就診,無需另行簽約。
7.職工普通門診費用怎麼報銷?
答:參保職工在煙台市職工普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實行即時報銷,本人只需支付普通門診費用中個人負擔部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