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被開除公職和黨籍的判刑人員是否可以享受社會保險退休
被開除公職和黨籍的判刑人員服刑期間不可以享受社會保險退休,服刑結束之後可以享受。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按照規定:「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
在職人員違法犯罪被依法判刑,從刑期開始之日起,便已失去享受按規定應被剝奪的公民權利。一般用人單位對被判刑的在職人員將按有關獎懲的規定,作出開除的決定。
因此,其被開除後已失去在職人員的身份,不能再享受在職人員的勞動保險待遇,包括退休待遇。即使刑滿釋放後,也不存在補辦退休的問題。
如其被判刑前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那麼,自其刑期開始之日,社會保險統辦機構即應終止其養老保險關系。此前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或親屬。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規定:退休、退職人員因為違法亂紀被判刑的時候,在服刑期間應該停止享受各項退休、退職待遇,並且收回其退休、退職證件。
服刑期滿恢復政治權利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養老金的單位酌情處理。而《關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退休人員退休待遇問題的復函》中則進一步明確規定:「為了不影響宣告有期徒刑緩刑的退休職工的生活,退休職工在宣告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剝奪政治權利的,可以繼續享有原退休待遇。」
㈡ 公務員退休前開除公職養老金怎麼辦
公務員退休前開除來公源職養老金需要轉移。
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三十一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後,事業單位應當及時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具體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退休人員不存在公職的文件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九十條辭退公務員,按照管理許可權決定。辭退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辭退的公務員,並應當告知辭退依據和理由。
被辭退的公務員,可以領取辭退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失業保險。
第九十一條公務員辭職或者被辭退,離職前應當辦理公務交接手續,必要時按照規定接受審計。
㈢ 開除公職後的退休待遇 退休後還能開除公職嗎
一、被原單位開除公職或刑滿釋放後經勞動人事部門正式批准錄用為全民、大集體職工或企業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應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工齡。屬於臨時工的,從繳費參加養老保險時計算投保的年限。
二、被開除公職或刑滿釋放人員,開除或判刑前原單位和個人已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並已實際繳費的,其重新工作後的繳費年限可同開除或判刑前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被開除或判刑前未繳費的工作年限,不能視同繳費年限。
三、因過失犯罪被判刑情節較輕,或被判緩刑、監外執行未離開原工作崗位的,判刑前的工齡也可計算為連續工齡。判刑服刑期間不計算工齡(未離開工作崗位照發工資者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六條 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可見「開除」也是最高的行政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二十四條則規定,「違反行政紀律,依法應當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行政處分的」,監察機關「可以作出監察決定或者提出監察建議」。
給予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依法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行政監察機關決定;其中給予開除處分的,應當報上級機關備案。
(3)退休人員不存在公職的文件擴展閱讀:
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的工資待遇處理:
(一)公務員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工資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不計算工作年限。
經審查核實,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或人民法院宣告無罪、免予刑事處罰,未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且未受處分的,恢復工資待遇,減發的工資予以補發,被採取強制措施期間計算工作年限。
(二)公務員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發工資待遇。
(三)公務員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和行政拘留期間,未被開除的,停發工資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不計算工作年限。期滿後的工資待遇,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
(四)公務員受到刑事處罰,處分決定機關尚未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資待遇。
(五)公務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不再給予處分的,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恢復工資待遇。
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期間,被停發的工資由單位補發。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以前,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期間計算工作年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㈣ 受計劃生育處理的公職人員可以辦理退休嗎
沒有開除公職的,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退休金。政府工作人員,因為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超生子女被免職和開除黨籍,沒有開除公職的,依然是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只不過是一個非黨員普通工作人員而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但是,同時開除了公職的,政府機關工作人員身份已經不存在,之前的工齡也不再計算,只有另外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滿15年,才可以辦理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一、工作人員受過開除處分或者刑事處分的,應當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工作年限,他們受處分以前的工作時間和參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資為生活來源的勞動時間,可以計算為一般工齡。如果情節較輕,經過任免機關批準的,受處分以前的工作時間,也可以合並計算工作年限。但受開除處分或者刑事處分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壞分子,他們的工作年限和一般工齡均應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公務員退休前開除公職養老金就無法領取。按現行管理規定,被開除公職的公務員現實狀況是:幹部身份喪失,身份檔案被打回戶口所在地,在機關工作的工齡清零,不存在有任何補償。只有在服刑期滿後重新就業的才能重新計算工齡。目前,全國大多數地方的公務員是沒有參加養老保險的,所以被開除公職後,一是戶口所在地沒劃得土地,二是原來所在單位的工資被停發,這部分人也就沒有生活來源。如果能夠重新就業的,還可以由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但是享受到養老保險金的基本條件之一,就是參保對象在達到退休年齡前(男60歲,女55歲)連續繳費至少15年。而被開除公職的公務員基本上都是在40歲到55歲之間的年齡,如果在服刑期滿後重新就業時才開始繳納社會保險的話,一般達不到15年,就無法領取養老保險金。
㈤ 退休人員能否開除公職
他既然已經退休,那就沒有職務了,公職也不存在,頂多黨紀處分
㈥ 退休公職人員違法有開除公職一說嗎
公務員退休前違法違紀退休後被發現並處理的,不能開除公職,犯罪的,取消退休金。違法應受到開除處分的取消退休金。
㈦ 公職人員退休後可以到企業打工政府有文件規定
可以,法無禁止即許可。因為退休前崗位特殊要限制退休後擇業的會有特別規定
㈧ 公職退休後還屬於公職人員
不
公職人員指在職的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