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聘用退休人員,需要注意什麼事項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 表格填報說明:
1、 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 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 :「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 :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 :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 :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 :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 :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但不得低於586元)
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表:
險 種 國有、集體企業 三資、私營企業 外來務工人員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養老保險 22% 7% 20% 7% 13% 7%
註: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住房公積金辦理如下:
一、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如下:
(1)到當地財政局資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填報《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資金管理中心」按規定對申報單位進行審核並指定住房公積金經辦銀行。
(2)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須附的相關證件: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行政事業單位及其它機構批准設立的批文原件及復印件;2、法人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3、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記表後留存二份;單位送交指定的公積金辦理銀行一份,憑此表設立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帳戶和職工個人帳戶;公積金帳戶建立後將每月交一份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錶及匯補表交附給公積金辦理銀行。
二、單位為新錄用或者新調入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辦理手續如下:
新的正式錄用職工或者新調入及調出職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內到受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手續,並同時為已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的職工辦理帳戶轉移。
三、核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如下:
按職工月均工資總額的10%計繳。(其中單位部分按5%計繳,職工個人部分按5%計繳。)
四、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更的,辦理手續如下:
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理的,原單位應當自發生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經「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審核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變更登記表》到受託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的,辦理手續如下:
單位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三十日內持相關證明文件,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辦理注銷登記並自注銷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二十日內持「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審核的《單位住房公積金帳戶注銷登記表》,到受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續。
失業保險相關手續如下:
新參保失業保險的公司應在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如做異動的單位需在原單位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開出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再拿現單位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登記辦理手續,並蓋上現管轄失業辦的章,然後,再拿到原單位所管轄的失業辦蓋章;最後,在拿到現單位所管轄的失業辦辦理此事。
一、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在失業辦領取:失業保險登記表、繳費單位月度繳費基數申報(異動)表及失業保險繳費職工花名冊(一式四份)。
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
(3)地稅登記證及復印件;
(4)財務報表及工資表;
(5)軟盤一張拷貝(做一份失業保險繳費職工花名冊)拷貝到失業辦作記錄;
二、失業保險繳存比例如下:
按職工月均工資總額的3%計繳。(其中單位部分按2%計繳,職工個人部分按1%計繳。
② 聘用退休人員,如何規避工傷風險
恩,確實,國家明文規定退休人員不再適用於所有的社會保險。
最常見的就是參加一個商業保險,而且死亡賠償不要低於45W的商業保險(工亡現在是43萬+贍養費,也不會低於45萬的)。
③ 聘用到達退休年齡的員工應注意什麼
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後,需聘用的,讓勞動者去辦理退休手續,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能夠的辦理的則雙方形成勞務關系,簽訂勞務協議。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者因社會保險繳納年限不夠的,存在爭議,各地規定不一,若認定為勞務關系,則簽訂勞務協議;若認定為勞動關系則應簽訂勞動合同。在工傷認定方面,較為統一,發生工傷的都可以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
認定為勞務關系:《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認定為勞動關系:下列法條僅規定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按勞務關系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認定為工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
二、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經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在用工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如招用單位已按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④ 公司聘用已退休人員如何預防風險
按法律規定簽訂好雙方聘用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同時應參加適當的商險(參保時要與保險公司明確,否則也有不予理賠的風險),以減少些可能的危險(上下班意外等)
⑤ 如何規避退休返聘風險
聘用退休人員工作,應當簽訂《聘用協議》,除免繳社會保險外,其餘事項與勞動合同相同,但工傷是避免不了的,應當安排在較為安全的工作崗位勞動。
⑥ 接近退休年齡的人員的聘用問題,有什麼法律風險
你好:建議如下:來
1、只自要沒有到退休年齡,就可以聘用,並且可以繳納社會保險,全國如此,不必擔心;
2、一旦聘用,除了社保外,請做好其他勞動保障工作(如工資發放,勞動保護),減少意外情況的發生,從而避免勞動訴訟;
3、建議給老人家購買商業人身意外險,畢竟老人家容易受傷什麼的,能夠在社保之外進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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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聘用退休返聘人員應如何規避風險
對於退休返聘人員,對單位最大的風險應該是單位無法為員工繳納社保費用,就沒有工傷保險,導致員工在單位發生事故之後無法進行報銷, 需要單位承擔賠償責任。那麼單位需要避免發生事故,並為員工購買商業意外險。
1、因為單位無法給退休返聘人員繳納工傷保險,所以需要購買意外傷害險,在員工發生意外時至少可以報銷部分費用。
2、單位應該和員工簽訂協議,說明因為員工已經達到退休年齡,在單位發生了符合工傷的事故是不能認定為工傷的,所以需要員工自己注意。
3、加強單位內部管理,避免事故發生。主要針對員工的不安全行為和物品的不安全狀態進行管控。
4、加強安全生產體系建設,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進行隱患排查,指定專職安全員,建立安全管理網路等等。
⑧ 退休人員返聘,於公司存在什麼風險,如何避免此類風險
1.退休人員的返聘 對於公司沒有特殊的風險 而且如果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員返聘還無需考慮繳納養老保險的工作(但工傷保險應當繳納)
2.如果要說風險 個人認為 可能發生的風險在於勞動保障這一塊 原因在於
退休人員的年齡普遍較大 因此身體健康方面容易出現問題 進而導致在工作中發生工傷 該問題是公司需要面對的風險
3.還有的風險就在於 某些特殊崗位的退休人員(比如公檢法)是不能在某些單位任職的 根據我國《關於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退(離)休幹部經商辦企業問題的若干規定》,黨和國家機關的退休幹部。不得興辦商業性企業.不得到這類企業任職;黨和國家機關的退休幹部,不得到全民所有制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公司)擔任任何領導職務(含名譽職務)和其他管理職務,企業也不得聘請他們任職。已經任職的,必須辭去職務;黨和國家機關的退休幹部.可以應聘到非全民所有制的非商業性企業任職,但到本人原所在機關主管的行業和企業任職,必須在辦理退休手續滿兩年以後。
4.返聘的退休人員仍然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⑨ 企業聘用退休人員,這樣是否合法有哪些風險
合法 但 不是按勞動法管轄 是 按民事僱傭關系 沒有工傷保險 一但出事 按民事賠償 用人單位風險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