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2022退休職工喪葬費標准
因公犧牲撫恤金標准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撫恤金標准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凡2004年10月1日後死亡已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數額達不到規定標準的,其差額部分予以補發。烈士的撫恤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機關工作人員和企業人員撫恤金標准已先於事業單位進行了調整,本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後,實現了不同性質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享受同等撫恤標准待遇。
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工資制度改革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問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撫恤金的計發標准如下:
(一)在職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之和。
(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基數。為離休、退休時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之和,再加上按國家規定增加的離休、退休費。
喪葬費家屬應該要在15個工作日內向支付其經辦機構報告,相關機構在接到報告並審核死亡證明資料後,應及時辦理支付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手續,後續相關機構將不再承擔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我國規定了員工在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之後就可以退休了,而且退休人員去世了其家屬可以按照規定程序去辦理並且領取相關喪葬費,當然喪葬費根據地區不同也會有所不同,喪葬費的標准也會有所改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