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離退休幹部黨支部能佔用單位房辦公嗎
不可以佔用。
離退休領導幹部不得佔用原單位辦公用房,已辦理退休手續的,原單位辦公用房要按規定及時騰退
㈡ 國有企業職工使用單位住房標准,退休後能繼續佔有單位住房嗎
企業職工使用單位住房,退休後對該房產有居住權可以繼續使用。
㈢ 工作人員離職後還能多久退還公用房
法律分析:工作人員調離或者退休的,使用單位應當在辦理調離或者退休手續後1個月內收回其辦公用房。
法律依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使用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在核定面積內合理安排使用辦公用房,不得擅自改變辦公用房使用功能,不得調整給其他單位使用。辦公用房安排使用情況應當按年度通過政務內網、公示欄等平台進行內部公示;領導幹部辦公用房配備情況應當按年度報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備案,嚴禁超標准配備、使用辦公用房。
領導幹部在不同單位同時任職的,應當在主要任職單位安排1處辦公用房;主要任職單位與兼職單位相距較遠且經常到兼職單位工作的,經嚴格審批後,可以由兼職單位再安排1處小於標准面積的辦公用房,並在免去兼任職務後2個月內騰退兼職單位安排的辦公用房。
工作人員調離或者退休的,使用單位應當在辦理調離或者退休手續後1個月內收回其辦公用房。
㈣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要求員工離職或退休時返還福利房的規定違法嗎
只要房產所有權沒轉移給個人,公司就可以要求返還
公司的福利住房,屬於公司對本單位職工的福利。房產所有權屬於公司,職工只有居住的權利。離職或者退休後,與單位勞動關系終止,沒有再享受公司福利的資格,公司有權利收回住房
如果公司通過買賣方式將房產出售給職工,職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即使勞動關系終止,公司也沒有要求返還房產權利
㈤ 退休員工一直霸佔公司房間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他。法院傳票送給他時估計會搬的很快,這時撤訴來庭外和解,問題解決。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㈥ 父親是單位的退休職工,一直租單位的房子居住,現在單位以不是單位的職工為由,要收回房子,可以不退嗎
如果你你確認父親是單位的正式職工且已退休,其租賃單位的房子可以拒絕退休。但從描述的情況來看,你父親的確不是單位職工,單位以此為由收回你父親租賃的房子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你父親應當配合交還該房子。
㈦ 退休職工占單位房子不騰,可以報警解決嗎
不屬於警察管轄范疇。職工不清退住房,屬於民事糾紛,應當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向法院起訴,提交證據證明自己的權利,要求法院判決對方搬離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