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後醫保怎麼辦理
退休後醫保的辦理方式如下:
1、帶整理好的檔案和若干退休表格(蓋好公章)到社保中心一樓退休審批」業務崗審檔案,時間:每個月的1號至月底;
2、審檔合格後,在4險收繳旁櫃台交《減少表》做清算並列印清算單(三聯),需社保蓋章;
3、准備出《養老金審批表》《清算單》和退休人員的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2張,到「支付科」交《增加表》,(確保養老金從審批合格之日起發放)均一式兩份;
3、根據清算單在軟體中計算退休費(也就是養老金審批表),在「醫療」軟體裡面做在職轉退休表,蓋章;
4、在軟體中算完的養老金審批表一式六份,蓋公章;
5、養老金審批表一式六份交給社保「退休審批」櫃台審核(也就是前面審檔案的櫃台),審核後蓋章,特殊退休的,將「清算單」,《養老金審批表》,《公示》各留一份給「退休審批」櫃台;
6、到醫保辦交:《基本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審批表》;只需填寫表頭及簽字就可以了,其他的等到櫃台在填寫;
7、到醫療櫃台需要交的表格有:《基本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審批表》,《基本醫療保險在職轉退休表》,《養老金審批表》,《社會保險人員減少表》,再交一份提前退休申請表或者審檔記錄單;
8、交1張照片,列印一張醫保手冊內頁(蓋上鋼印),同時更新社保卡;
9、次月12日以後去社保「支付科」領存摺,卡的初始密碼是身份證後6位數字;
10、將《退休證》、醫療保險手冊內頁、社保卡、養老金存摺/卡發給退休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❷ 退休人員醫保政策
退休人員醫療保險有哪些政策
(一)到達退休年齡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退休前處於連續參保狀態,且累計繳費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實際繳費年限達10年(含10年)以上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
(二)辦理退休手續並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但未達到以上規定年限的參保人員,可按規定的繳費基數、用人單位的繳費費率,一次性繳納到規定年限後,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或選擇按規定的繳費基數、用人單位與職工個人繳費費率之和,連續繳費至上述規定年限,其連續繳費期間,享受在職人員醫療保險待遇。
(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為當地實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後,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足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視同繳費年限為當地實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前,參保人員按照國家和省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
如果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職工或者是靈活就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滿足當地職工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那麼可以申請辦理職工醫療保險退休手續,可以享受終生職工醫保待遇。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則需要終生繳費,才能享受終生醫保待遇,不過也有部分地區規定,符合一定年齡條件的高齡老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補助,個人不需要繳費,就可以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27條已經明確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❸ 退休人員醫保新規定
退休人員醫保新規定如下:
1、個人帳戶由醫保經辦機構統一建立和管理的機關、事業、市屬企業單位按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之和以市本級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八按月申報、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個人帳戶暫由用人單位建立和管理的,按本單位參保人數以市本級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五點五按月申報;
3、退休的職工在退休時累計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男不低於25周年,女不低於20周年可繼續參加和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4、不滿的應予補足,補繳費用以補足時的繳費標准為基數,屬用人單位應繳未繳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補繳,其餘由職工個人負責補繳;
5、75周歲以下按上年度市本級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四點五劃入,75周歲以上按上年度市本級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劃入;
6、個人帳戶主要用於參保人員本人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葯店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門診醫療費、購葯費、住院和規定病種醫療費中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年度通用年末如有餘額,可結轉下一年繼續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❹ 寧波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2002)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保障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建立和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各類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
自由職業者應當按照市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失業職工可以按照市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或單獨參加住院醫療統籌。第三條 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必須堅持下列原則:
(一)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和保障水平應當與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二)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應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實行屬地管理;
(三)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在職職工雙方共同負擔;
(四)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第四條 市和縣(市)、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下屬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具體負責基本醫療保險日常管理工作。
衛生、財政、稅務、物價、葯品監督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本規定的實施工作。第五條 基本醫療保險逐步實行市級統籌,分步實施。
市本級(含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寧波保稅區、市科技園區、大榭開發區)和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合為同一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單位,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重大疾病醫療救助金實行統一管理。
縣(市)和鄞州區的基本醫療保險暫由當地人民政府單獨實行統籌。第二章 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和管理第六條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在職職工按照以下規定共同按月繳納,政府適當補貼:
(一)用人單位按在職職工繳費基數之和的11%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在職職工按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由本人按繳費基數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月在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三)政府按本年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之和的0.5%予以補貼。
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高於全市上年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300%的,按全市上年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其繳費基數;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低於全市上年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60%的,按全市上年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其繳費基數。
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得減免,不計征稅費。第七條 轉業(復員)軍人、外省市調入本市、新參加工作和重新就業等各類新增人員有當年繳費基數的,由用人單位按實申報;無當年繳費基數的,由用人單位根據職工本人工資情況按規定確定。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按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以每人每月5元的標准繳納重大疾病醫療救助金。
退休人員按市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其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重大疾病醫療救助金。第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規定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手續。第十條 基本醫療保險費和重大疾病醫療救助金採用預繳辦法,當月繳費,次月享受。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重大疾病醫療救助金按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列支。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及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重大疾病醫療救助金。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的,由稅務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或少繳的,從不繳或少繳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納金額2‰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基本醫療保險費和重大疾病醫療救助金由各級地方稅務部門按月徵收,具體征繳辦法由市地方稅務部門另行制定。第十三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重大疾病醫療救助金(以下統稱醫療保險基金)按市社會保障基金有關管理辦法進行管理。第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委員會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進行監督。第十五條 醫療保險基金按下列辦法計算利息:當年籌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基金本息,按3個月期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社會保障財政專戶的沉澱資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存款利率計息,並不低於該檔次利率水平。第十六條 職工辦理退休手續時,其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同時其實際繳費年限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一)從本規定實施之日起,按規定繳費滿5年的;
(二)無法按規定繳滿5年,但連續繳費至法定退休年齡的。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按規定一次性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和重大疾病醫療救助金後,也可在辦理退休手續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❺ 寧波退休人員2020年醫保本年金額比上年怎麼少了一千多元啊
下個年度就要按自然年來結算,今年的只能從5月到12月的8個月(1-4月是上個年度的,早已經發給了)。2021年1月起就正常了。
❻ 寧波市退休人員醫保基金每月多少
寧波也是固定發放的,寧波市的退休人員每月醫保卡入賬金額為兩類:
2520元/年(不滿70歲),月平均210元;
2820元/年(70歲以上),月平均235元。
❼ 退休後醫保怎麼辦
退休之後,如果勞動者醫保的繳費年限已經達到法律規定的年限,不需要再繼續繳納醫保,可以依法享受醫療保險。未達到國家規定的繳費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然後依法享受醫療保險。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