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1980年參加工作,2002年買斷工齡後再沒交社保,退休後能領到養老保險金嗎
如果在2002年之前企業參加了社保,你的賬戶里會有養老金記錄,但是肯定達不到15年這個最低繳費標准。這種情況下,有兩種選擇。但要在當地社保政策支持。一是到退休時一次性補足不夠十五年的養老金(包括滯納金)辦理退休手續。二是順延退休時間,直到繳費滿十五年為止。
⑵ 買斷工齡什麼意思 買斷後還有工資領嗎
法律分析:買斷工齡是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改制的需要,國家法律和政策對改制企業職工的安置、保障等問題均有明確規定,其中改制企業為職工辦理勞動保險是硬性規定。因此,買斷工齡職工的退休工資有勞動保障部門統籌統發,是有保障的。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第五條 不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應該退職。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費,低於二十元的,按二十元發給。
⑶ 買斷工齡對退休金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
買斷工齡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就解除了勞動關系,勞動者需要自己交納社保費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後,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金與本人的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是息息相關的,所以買斷工齡後對退休金會有一定的影響。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⑷ 我1985年參加工作,2002年失業買斷,以後沒有再交養老保險,60歲後還能不能領退休金
第一,92年之前的視同繳費和實際繳費合並計算,打算必須要有檔案支持。
第二,買斷之後沒有繳納養老保險,必須要補繳到退休年齡才可以辦理退休。並非繳納十五年就可以退休,繳費十五年退休,是最低的繳費年限,繳費十五年,不到退休年齡的,要繳納到退休年齡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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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我1980年參加工作,2002年買斷工齡後再沒交社保,退休後能領到養老保險金嗎
可以領到 滿十五年就能領取退休養老金 1980到2002年都算是屬於繳費年限。只要最低滿十五年就可以領取養老保險。
⑹ 買斷工齡以後還有退休工資嗎
法律分析:1.對於買斷工齡的,需要視當地社保政策對以前的工齡是否作視同繳費年數計算。
2.無論是實際繳費年數還是視同繳費年數,都要達到最低繳費門檻才能領取養老金,一般是15年,有個別地區針對老國企職工是10年,有極個別地區是20年以上的。
3.如果經濟允許的話,最好補繳這幾年欠繳的錢,也是為了將來多領取點。
4.至於繳費年數是多少,是否達標,可以憑社保帳號和身份證到社保局查詢。
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退休金計算方法: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十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本人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有獨生子女證的,增加養老金總額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另有過渡性養老金。
退休領取社會保險養老金的2個條件:
1.參保人的實際繳費年限在10年(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或15年(1998年10月1日及以後參加工作的)以上;
2.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達到退休年齡而繳費年限不足的,繼續繳費直至繳足方可退休)。
影響養老金多少的3個因素:
1.退休時上年度省平工資(省平工資每年都在增加,養老金也就逐年水漲船高。所以,退休時間越晚,養老金越多);
2.本人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為繳費年限。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越多);
3.個人賬戶儲存額(繳費金額越多,養老金越多)。
注意:各地規定會不同,應以參保地的政策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