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退休是按企業還是按事業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按企業員工退休,養老金發送由社保發放,相關文件規定請咨詢所在地人力社保局。
自收自支是所在單位依據政府或物價價部門的批准自己收取各項行政性收費,然後按當地財政核定的比例留成部分資金用於本單位的日常開支及工資發放。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編制與其他全額和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一樣都要經過當地編制部門批准,進人一般也要像公務員一樣進行統一招考(軍轉幹部除外)審批。
但是,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目前二到三年會隨著全國事業單位的改革其性質有所變化,一些明顯具有行政執法性質的的單位,會轉為公務員或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而大部分單位在將行政職能收歸具執法職能的行政單位後,會轉為國有企業。
事業單位分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三種形式。其編制根據行業不同細分,是要經過當地編制部門批准。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企業退休擴展閱讀:
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實行的是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繳的多,領的多,繳的少,領的少。退休金少,主要是以下原因造成的。
1、效益差,工資低。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多為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有生產經營收入。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薪酬高,「五險一金」甚至「二金」繳納及時,按工資收入足額繳納,過去甚至有按300%繳納的。繳得多,就領得多。
如果單位效益不好,甚至連工資都發不出來,或者是單位和個人對養老金不重視,只按最低限額繳納養老保險,就會造成猴子吃栗子「朝三暮四」的結果,只顧了眼前的利益,忽略了退休後的生活。
雖然在崗時工資因為不扣或者少扣個人應繳裕費用部分,看起來多拿了,卻忽略了個人繳的,國家同時還要補,為了眼前的利益,喪失了長遠的利益,退休後看到養老金比別人少了一大截,才後悔莫及。
2、繳費比例低。企業效益不好,或者個人對社保制度認識不清,不繳或者盡量少繳社保費用。想方設法隱瞞實際收入,按最低60%繳納社保費用,只為了每月多領那幾百塊錢。結果到了退休的時候,後悔也來不及了。
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的普惠政策,個人和國家共同做大蛋糕,保障退休後的生活水平不受影響。養老金發放十幾連漲,也是為了解決隨物價上漲,對退休人員生活水平的影響,確保全民享受國家經濟發展的紅利。
在職時不按時足額繳納,退休卻抱怨拿的少,顯然是對個人和國家集體的不負責任。
3、繳納的是企業養老保險。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繳納的多為企業養老保險,其計算方式和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區別很大。在職時績效工資、崗位津貼補貼等領的多,退休時領得少。
為了解決養老保險待遇差異,國家實行機關事業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實行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實施並軌制度改革,早日實現機關事業和企業實行同一種養老保險制度,使兩者退休差異問題逐漸得到解決和完善。
B.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不是教師崗位的工人應按企業人員退休嗎
當然是應該的,因為他們也屬於事業單位人員的編制,所以退休的待遇相對來說也是會比較好的。而且也是比較安穩的。
C. 事業單位員工和企業單位職工,退休之後有什麼不同呢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及企業單位的在職人員退休以後有什麼區別?那他們二者之間本質區別,我覺得便是退休金待遇的差異,作為一個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員工,大部分自身退休以後所獲得退休金的待遇收益,可達到自身在工作期間薪水待遇收入70%~90%上下,事實上它這一養老金的替代率相對性是非常高的。
D.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不是教師崗位的工人應按企業人員退休嗎
職場導讀認為:難道事業編制只有教師崗嗎?關於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問題,不要只參照「教師崗位」或「工人」這兩個關鍵詞。這樣是無法准確地判斷你到底該以什麼標准退休的。
如果你在事業單位工作,不是教師崗的工人。那你是屬於事業單位的工勤崗?還是專業技術崗?想要知道自己是否應該按企業標准退休,你需要先做4個確定:1.確定你是否是事業編員工?2.確定自己屬於的崗位是管理崗、專業技術崗還是工勤崗?3.你所在事業單位是否是從事生產經營類的轉企事業單位?4.你退休前的社保是按什麼標准繳納的?
要確定你是否是事業編制員工,就要看你所工作的事業單位在你入職時,簽的是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協議?聘用制合同?還是入編手續?
如果你是事業編,那麼你可以放心了,只要一直是帶編工作,自然是按事業編制崗位標准享受退休。是不可能按企業標准給你退休的,如果真有這樣的問題,趕緊找找相關部門投訴解決,這是違法的。
為什麼要確定自己屬於什麼崗位呢?因為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和工勤崗的薪資標準是不一樣的,也就意味著退休標准也是不一樣的。
管理崗和技術崗屬於幹部編,對學歷專業要求高;工勤崗屬於工人編,對學歷考核相對要求低,所以薪資待遇差別大。
在工勤崗、工人編制這個認知上,大家經常會把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和「工勤崗」搞混。工勤崗是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但是工勤人員不一定是工勤崗。工勤人員就是由事業單位改革後,減少了這部分編制,但是對這部分人的工作需求還在,所以就按企業用工對待,不佔事業編制,他們屬於工勤人員。
我感覺題主的疑問多容易在這個問題上出現偏差,比如司機,會計,後勤服務人員長期一樣的工作,很多企業編制的人員自己都會忽略了自己的身份。也就容易導致自己不知道到底該按什麼標准退休。
如果你是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前入職的,有這個疑問和考慮會少一些。在2020年年底之前從事生產經營類的事業單位需要全部轉企。需要取消事業編轉企的單位分為32種,這些單位都將打破「鐵飯碗」概念。 如果你所在的單位是以上32類中的其中一類,那麼事業單位轉企後的薪資待遇就是參照 《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 》 發放的。意見中明確說到: 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應按照國家和本省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 社會 保險,並享受相關的 社會 保險待遇。
如果你是參加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人員,是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有關政策規定處理。如果你解除了聘用合同後,到新的單位工作,新的單位是事業單位,你還可以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退休。
如果新的單位是企業的,就是按照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管理退休。到底你該如何退休,就要看你所在單位的性質。所以務必確定好你所在事業單位,現階段到底屬於參公類、公益類還是生產經營類中的哪一類?
如果你實在是不清楚編制、單位性質問題。還有一個很直接的判斷方法,就是看你按什麼標准上的社保。因為不管你屬於哪個身份,只要是全日制的工作,不管你是企業還是單位。養老保險作 社會 保障是少不了的,每個月都需要計費繳納的。
根據 《 社會 保險法》 第十五條規定: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與企業單位養老保險有哪些區別?
以上三點就是說,企業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納方式和標准都是有區別的,其中 繳費基數、單位繳費金額、養老金的計發方式 都是不同的。對於我截圖中的專業詞和官方的說法,可能是很難理解。沒關系,最簡單的方式是,你去社保局問問,你所在單位是按什麼標准給你上的養老保險就好了。
寫在最後的話:
以上就是我對「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不是教師崗位的工人應按企業人員退休嗎?」的問題解答。在強調一下,退休標准參照是很多的,不要只參照教師崗位或工人這樣的關鍵詞來判斷退休問題。實在搞不明白,就去社保局咨詢,如果社保局告訴你因為是按企業標准繳納的養老保險的,所以按企業標准退休的。
那你記得返回去核對前三個問題:你是否是事業編?你屬於什麼崗位?你所在事業單位是否有改革轉企?都核對清楚了,就能知道你所在的事業單位,是否應該按企業人員退休?核對完後,如果有問題務必及時找到相關部門反饋,不要讓自己利益受損。
中小學校屬於專業技術類事業單位,在此類事業單位中,設置的專業技術類崗位不低於75%,管理崗位不高於15%。事業單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因而按這個比例計算,還有不高於10%的工勤崗位。因而在學校,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老師,還有一部分工人身份的後勤服務人員,執行的是技術等級工資。
在事業單位中,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是幹部身份,工勤崗位是工人身份,但無論是幹部身份,還是工人身份,他們都是事業人員,使用的也是事業編制,執行的同樣是「機關事業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這些規定都是相同的。因而如果在事業單位退休,無論是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的幹部,還是工勤崗位的工人,退休後執行的都是「機關事業人員養老保險制度」。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社保法規規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中,只有「在編人員」才能執行「機關事業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非在編人員」只能執行「企業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非在編人員」並不是編外人員,他們同樣是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職工,只不過因為單位編制緊缺,或者是「超編」調動,或者是壓縮編制,或者是機構改革,等等此類的因素,造成暫時性無編可用。這類人員可以通過調劑編制使用,或者由組織、人事部門根據許可權調整到有空缺編制的單位,解決編制使用問題,成為「在編人員」。而「編外人員」是指編外合同工、臨時工、人事代理、勞務派遣工等,這些人不是單位的正式職工,也永遠無法使用編制,他和「非在編人員」是有根本性區別的。
按社保部門的規定,機關事業單位的「非在編人員」,因為沒有編制,雖然其他和正式在編人員一樣,但退休養老卻有著根本性的區別,「非在編人員」執行的是「企業人員養老保險制度」,而不是和在編人員一樣執行「機關事業人員養老保險制度」。前者和後者在養老金計算方式上有很大的差別,最終計算出來的養老金也和機關事業在編退休的人員,有很大的差別。這項政策越來越嚴格 ,2019年開始許多退休前沒有編制的機關事業人員,就受此規定困擾。目前來講,還有辦法通融,但後面就越來越困難,轉圜的空間越來越小。就因為沒有編制,正式職工按企業人員退休,擱誰都不會同意。在2024年「養老保險制度並軌」之前,這個問題會繼續存在,困擾著暫時性「非在編人員」。如果不幸遇到這種問題,最好的辦法是找主管部門,尋求臨時性解決辦法,不讓個人利益受損。
這個問題,涉及到國家相關政策,很多人沒弄清楚,我談點看法。
現在國家的退休政策是:不管你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是企業,個體經營戶,今後退休,都是一把尺子來領退休金。
這把尺孑就是社保。
以前我國的退休方式未採用社保,公務員退休,事業單位退休,都由國家供養,領取的退休金相差很大,從公務員到事業單位,企業人員退休,領取養老金(退休費)簡直是三六九等。
取消這種政府供養方式後,保公職人員,一律轉入社保供給,領取養老金不再有公務賢,事業單位,企業人員之分,統一按你繳費高低,年限,個人帳戶來用一把尺子核算,領多領少,按統一標准計算後該多就多,該少就少。
目前,公務於,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已經使用這個政策,只是目前處於政策交替期,政府在用一些方式給這段時間退休的人員進行貼補,縮小領社保費而達不到前期退休人員領去的退休金的差距。
當然,公務員工資高,繳納社保基數高,個人帳戶資金積累多,今後領取的待遇都高。
從以上情況看,如果題主現還未退休,你退休時與你是不是教師或企業人員來處理沒什麼利害關系。
只要目前你的繳納社保的基數是按教師就享受教師待遇,是企業基數繳,就只能享受企業待遇。
不然,現在基本上,單位分三類,企業,事業,機關!這三類人員,工資結構不一樣,退休時間也有差別!如學校,若拿工人工資,和普通教師比是有差距的!但和企業還是不同的!比如說死亡撫恤,企業只有十個月,事業有二十個多,而機關是四十個月加兩年可支配收入!這就是為什麼大家都擠著想考公務員,都樣相對來說收入較高,當然也比較穩定!
以什麼身份辦理退休? 實際上主要看的是參加的屬於哪種養老保險。如果退休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那麼就應當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方式辦理退休。如果是不在編的人員參加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那麼肯定要按照企業方式退休了。
企業退休和工人身份 實際上是不相關的。並不是說在企業工作的都叫工人,而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都是幹部。
像機關工作過去主要分為行政編制人員和工勤人員;事業單位工作可以分為管理崗位工作人員,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和工勤崗位人員。每一類人都會對應著不同的工資表,走不同的工資路線。
比如事業單位,管理崗位看的是單位級別,專業技術崗位看的是職稱,工勤崗位看的是職業技能等級。
2014年10月,國家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將逐步向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靠攏。
大家繳納養老保險形成的養老金待遇,都只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而且這兩種養老金計算公式全國統一,都是跟退休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本人的平均繳費檔次、繳費年限、個人賬戶余額、退休年齡等等因素掛鉤。
不過,機關事業單位由於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比較晚,養老金水平較高。國家專門建立了職業年金制度,作為補充養老保險機制。同時針對2014年10月之前沒有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之前的繳費年限,採取視同繳費年限。
機關事業單位的視同繳費年限,會根據退休時本人級別確定視同繳費指數。將視同繳費指數和實際繳費指數,平均後就是本人的全年限平均繳費指數。由於視同繳費年限沒有個人賬戶養老金和職業年金,會通過計發過渡性養老金作為補償。
所以,總體來看還是作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比較合算。未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人員之間的流動障礙將會進一步打破,養老保險是可以接續的。
其實這個問題比較簡單,你首先得分清你的編制屬於哪一類?
現在基本上,單位的人員編制分三類:行政編制,事業編制,事企管編制,這三類人員。企業員工不在編制的序列內。你屬於哪種,本人的檔案或者機構編制委員會發放的編制證都有體現,很好區分的。
按照你的說法應該是屬於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只是你的崗位不是從事教師,而是屬於學校的後勤保障部門,就是事業單位的工人,退休是按照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來核算的,自然是不能按照企業退休人員的核算標准。
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和企業職工退休是不一樣的!
樓主的提問應該是肯定的。
退休是根據身份來決定的。女士幹部55,工人50. 男士什麼身份都是60.
退休年齡與工資待遇又是二回事。工人身份末必一定執行工人工資;但幹部也有執行工人或者管理崗位工資的,這是少數特殊情況。
再來說樓主的提問: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不是教師崗位的工人按企業退休嗎?
第一種情況,工人職稱,工人身份,那一定按工人身份退休。男60,女50,但工資待遇卻不按企業測算。共有三種崗位,高級,中級,初級。工作時聘任在什麼崗位就按什麼崗位重新測算退休後的工資。
第二種情況,專業技術崗位職稱,工人身份,那也是按工人身份退休。男60,女50.但工資待遇按專業技術等級測算。共13級像我們這些單位最高到5級(副高的第一檔)。4級以上就沒有了。但是現在有個政策,工人身份,晉上副高也可以像幹部身份一樣,55再正常退休,55以後也可以申請不退休,干到60歲。中級以下就只能50歲退休了,當然工資待遇按你工作時的聘任職稱正常測算。
這樣的回答是不應該明白
E. 事業單位退休新政策
1、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2、工作年限滿30年的;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一、事業單位提前退休的條件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30年,或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要求提前退休的,經同級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經所在單位同意,主管部門審核,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2、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期間的未聘人員,工作年限滿30年,或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本人要求提前退休的,經所在單位同意,主管部門審核,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各事業單位正式實行聘用制度後,不再按本條規定執行。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工作年限滿10年,因病經同級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完全喪失工作(勞動)能力的,經所在單位同意,主管部門審核,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現在或曾經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經所在單位同意,主管部門審核,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可以退休:
①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實際工作年限累計滿10年的;
②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實際工作年限累計滿9年的;
③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實際工作年限累計滿8年的。
5、各級地方黨委管理的幹部,符合以上提前退休年齡和條件的,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
二、事業單位提前退休待遇
1、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後我區按照國家規定將退職人員的退職生活補助費提高到50%。對區機關工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病完全喪失工作(勞動)能力辦理退職手續的退職生活費標准調整如下:
①工作年限滿10年以上的比照同工作年限退休人員的退休費計發比例,對退休人員規定的退休費計發比例)計發退職生活費。
②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仍按規定標准計發退職生活費。
2、根據規定,對機關工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病完全喪失工作(勞動)能力辦理退職手續的退職生活費標准調整如下:
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職後的退職生活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的,按7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60%計發;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50%計發。
②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職後的退職生活費分別按本人退職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的,按7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60%計發;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50%計發。
法律依據: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F.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不是教師崗位的工人應按企業人員退休嗎
這個問題,涉及到國家相關政策,很多人沒弄清楚,我談點看法。
現在國家的退休政策是:不管你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是企業,個體經營戶,今後退休,都是一把尺子來領退休金。
這把尺孑就是社保。
以前我國的退休方式未採用社保,公務員退休,事業單位退休,都由國家供養,領取的退休金相差很大,從公務員到事業單位,企業人員退休,領取養老金(退休費)簡直是三六九等。
取消這種政府供養方式後,保公職人員,一律轉入社保供給,領取養老金不再有公務賢,事業單位,企業人員之分,統一按你繳費高低,年限,個人帳戶來用一把尺子核算,領多領少,按統一標准計算後該多就多,該少就少。
目前,公務於,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已經使用這個政策,只是目前處於政策交替期,政府在用一些方式給這段時間退休的人員進行貼補,縮小領社保費而達不到前期退休人員領去的退休金的差距。
當然,公務員工資高,繳納社保基數高,個人帳戶資金積累多,今後領取的待遇都高。
從以上情況看,如果題主現還未退休,你退休時與你是不是教師或企業人員來處理沒什麼利害關系。
只要目前你的繳納社保的基數是按教師就享受教師待遇,是企業基數繳,就只能享受企業待遇。
樓主您好,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不是教師崗位的工人應該按企業人員退休嗎?這個問題是很簡單的,如果說你擁有事業單位編制的情況,那麼就不會按照企業人員的條件去退休。實際上在2014年10月份之後,我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計算自己退休金的方式上是有一個很大的改變,也就是它採用新辦法和老辦法將結合的原則去計算自身的一個退休金待遇。
如果說你的新辦法或者是老辦法高於另外一種辦法的話,那麼將採用這種辦法來計算你的退休金,但是你的退休金可能沒有達到,在2014年完全按照事業單位人員計算退休金標準的時候,那麼它會以這種過渡性養老金的方式補償給你本人,根據你退休的年限不同,它的補償比例也是有所不同的,所以說這是事業單位人員所帶來的一個不一樣的地方。
並且從2024年以後,那麼所有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計算退休金的過程中,都採用和企業單位職工相同的計算辦法,也就是自己的累計繳費年限,平均繳費指數和 社會 平均工資來計算退休金的待遇,在2014年之前的工作年限,將採取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辦法,來集團自身的退休金待遇。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不是教師崗位的工人,也就是事業單位的工人!
既然是事業單位的工人,在過渡期內退休,仍然是按照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這幾年,就有陸陸續續的學校工人退休,他們享受的是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
所不同的是,退休養老金是在社保領取!沒有原來的退休工資的說法。
說退休工資和退休養老金,以前爭論過很長的時間,一些細心的人,採取多種方式,希望能夠維護退休工資的待遇……
在沒有成立社保以前,退休工資由單位發放!成立了社保以後,退休工資由社保發,於是就改為養老金啦!
過度期以後,就是按照繳費的檔次和年限領取養老金,沒有行列退休的說法了吧?
不然,現在基本上,單位分三類,企業,事業,機關!這三類人員,工資結構不一樣,退休時間也有差別!如學校,若拿工人工資,和普通教師比是有差距的!但和企業還是不同的!比如說死亡撫恤,企業只有十個月,事業有二十個多,而機關是四十個月加兩年可支配收入!這就是為什麼大家都擠著想考公務員,都樣相對來說收入較高,當然也比較穩定!
如果你是事業單位編制人員,那肯定還是按照事業單位規定標准來退休,不可能按企業人員退休。如果你是在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那很有可能就是按企業方式退休。
在編的老師按職稱劃分,後勤工作人員按普工、初級、中級、高級技術工人劃分,退休了也是按相應的崗位和職級享受不同的退休待遇。
以前是企業才需要繳納社保,事業單位人員不需要,但從2014年10月份開始,企事業實行養老保險制度並軌,事業單位人員也要繳納社保了。退休待遇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政策,中人逐步過渡」的方式,具體的解釋是這樣:
其實,實行了企事業養老保險並軌制度後,大家計算養老金的公式都是統一的:
當然,一般事業單位退休還會多一個職業年金部分,也因為社保繳費基數高,所以在繳費年限(或視同繳費年限)一致的情況下,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比企業要好一些。
總的來說,題主你首先要分辨你是否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這個你應該是清楚的,如果是的話那肯定是按事業單位體系退休的。如果不是,那就正常按公式,結合地方規定享受退休待遇即可。實在對自己的退休事宜有疑問的,不妨帶上自己的身份證,親自到當地社保局跑一趟,問個清楚,反而來得直接。
以什麼身份辦理退休? 實際上主要看的是參加的屬於哪種養老保險。如果退休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那麼就應當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方式辦理退休。如果是不在編的人員參加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那麼肯定要按照企業方式退休了。
企業退休和工人身份 實際上是不相關的。並不是說在企業工作的都叫工人,而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都是幹部。
像機關工作過去主要分為行政編制人員和工勤人員;事業單位工作可以分為管理崗位工作人員,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和工勤崗位人員。每一類人都會對應著不同的工資表,走不同的工資路線。
比如事業單位,管理崗位看的是單位級別,專業技術崗位看的是職稱,工勤崗位看的是職業技能等級。
2014年10月,國家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將逐步向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靠攏。
大家繳納養老保險形成的養老金待遇,都只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而且這兩種養老金計算公式全國統一,都是跟退休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本人的平均繳費檔次、繳費年限、個人賬戶余額、退休年齡等等因素掛鉤。
不過,機關事業單位由於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比較晚,養老金水平較高。國家專門建立了職業年金制度,作為補充養老保險機制。同時針對2014年10月之前沒有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之前的繳費年限,採取視同繳費年限。
機關事業單位的視同繳費年限,會根據退休時本人級別確定視同繳費指數。將視同繳費指數和實際繳費指數,平均後就是本人的全年限平均繳費指數。由於視同繳費年限沒有個人賬戶養老金和職業年金,會通過計發過渡性養老金作為補償。
所以,總體來看還是作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比較合算。未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人員之間的流動障礙將會進一步打破,養老保險是可以接續的。
這些人按事業單位的工人崗位發給退休金待遇,與企業單位退休工人不一樣。
感謝你的提問。
這個問題應該不難,下面是我的建議
1.去單位問管人事的領導,我想他一定會清楚而明確地告訴你
學校都有專門管理人事的幹部,職工的身份以及退休的辦理都是他負責,而且他對上級的有關文件也比較熟悉,所以,你只要找他一問,就能得到你的問題答案。
2.學校正式在編人員,其身份只有教師和工勤人員這兩大系列
只是學校的正式在編人員,其身體只有兩類,一類是教師系列,其工資水平和退休金發放要高一些;第二類是工勤人員系列,工資水平和退休金發放要比教師系列低一個檔次。當然,象我們學校還合同聘任人員,其工資水平可能差額發放,財政發一部分,自己創收一部分。
3.即使學校按工勤人員退休,其退休金的發放水平也不會很低
只是你是學校的正式在編人員,即使是工勤人員,退休後發放的退休金也不低,按我們這兒的標准,如果你是高級工(相當於教師系列的中級職稱)工作了30年左右,每月的退休金也要發5000多元吧,這個要比企業退休人員高很多,在企業每月也就發2000多元。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不是教師崗位的工人應按企業人員退休還是按事業人員退休要看什麼編制,和那一條工資晉升路線。
目前事業單位分為三種編:一是全額事業編,工資由國家或地方財政列支。如中小學校,鄉鎮站、所等等。二是差額事業編,工資一部分由財政列支,不足部分由單位自籌資金列支,如醫院、大學等等。三是自收自事業編,工資由單位自籌資金中列支,如自來水公司,煤氣公司等等。
事業單位的崗位有管理崗,技術崗,工勤崗,臨時崗等。工作人員按事業人員退休還是按企業退休最直觀的方法是看2014年10月1日養老金並軌之前是否交社保。如果繳社保就是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職工。退休時就按事業單位工資標准由原晉級渠道退休,退休後養老金由社保支付。
2014年10月1日養老金並軌後,事業單位職工和企業職工一樣由原來工資晉級路線退休,養老金由社保統一支付。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不是教師崗位的工人應按企業人員退休嗎?如果進入事業單位開始,學校就按照企業職工的方式為你繳納了 社會 保險,那麼退休的方式就是按照企業職工的方式辦理退休,如果和事業單位其他職工一樣,是從2014年10月才開始繳納 社會 保險,而且是屬於事業單位編制內的工人,則需要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方式來辦理退休。
不管是按照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辦理退休,還是按照企業職工辦理退休,其實養老金的計算方式都沒有任何變化,養老金組成還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但是如果屬於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由於養老保險是從2014年10月1日之後才開始繳納的,所以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需要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不管你是教師還是工人,只要是編制內的,都屬於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在計發基本養老金時,除了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外,還要計算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方式和教師的計算方式是一樣的。除了領取基本養老金以外,如果繳納了職業年金的,還要領取職業年金。
如果屬於學校編制外的工人身份,那麼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由於不屬於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也不能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如果學校從你進入事業單位工作時開始,學校就為你繳納了職工養老保險的,那麼只要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那就是按照企業職工的退休方式辦理退休,由於不屬於視同繳費年限無法享受過渡性養老金,由於沒有繳納職業年金,也無法領取職業年金。如果進入學校工作,2014年之前學校沒有為你繳納養老保險,那麼2014年之前的工作年限,既不屬於視同繳費年限,也不屬於實際繳費年限,那麼必須要等到實際繳費達到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時才能辦理退休,如果已經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還沒有達到15年,那隻能等到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後才能辦理退休,退休方式只能是按照企業職工辦理退休的方式辦理。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人員,不屬於教師崗位的工人,如果屬於編制內的工人,退休時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辦理退休,編制外人員只能按照企業職工的方式辦理退休。不管是按照哪種方式辦理退休,其實養老金的高低都主要取決於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個人賬戶資金余額等因素,退休條件也是一樣,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才能順利辦理退休手續。
G.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不是教師崗位應按企業人員退休嗎
樓主您好,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不是教師崗位的工人應該按企業人員退休嗎?這個問題是很簡單的,如果說你擁有事業單位編制的情況,那麼就不會按照企業人員的條件去退休。實際上在2014年10月份之後,我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計算自己退休金的方式上是有一個很大的改變,也就是它採用新辦法和老辦法將結合的原則去計算自身的一個退休金待遇。
不然,現在基本上,單位分三類,企業,事業,機關!這三類人員,工資結構不一樣,退休時間也有差別!如學校,若拿工人工資,和普通教師比是有差距的!但和企業還是不同的!比如說死亡撫恤,企業只有十個月,事業有二十個多,而機關是四十個月加兩年可支配收入!這就是為什麼大家都擠著想考公務員,都樣相對來說收入較高,當然也比較穩定!
H. 事業編制轉企業退休金怎樣算
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按企業的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其中,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在進入企業並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根據本人在機關(或單位)工作的年限給予一次性補貼,由其原所在單位通過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入本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安排。補貼的標准為:本人離開機關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資×在機關工作年限×0.3%×120個月。
職工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制度,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已建立的個人帳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退休時,其個人帳戶儲存額每月按l/120計發,並相應抵減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的養老金。
公務員進入企業工作後再次轉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原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的本金和利息要上繳同級財政。其個人帳戶管理、退休後養老金計發等。比照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職工的相關政策辦理。
二、失業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由機關進入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職工由企業、事業單位進入機關工作,原單位及個人繳納的失業保險費不轉移,其失業保障按《人事部關於印發(國家公務員被辭退後有關問題的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發[1996]64號)規定執行。
三、醫療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流動,在同一統籌地區內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不轉移,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及個人帳戶隨同轉移。職工流動後,除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其他醫療保障待遇按當地有關政策進行調整。
本通知從下發之日起執行。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抓緊制定具體辦法,認真組織實施。
二00一年九月二十日
編輯於 20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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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制度,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已建立的個人帳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退休時,其個人帳戶儲存額每月按l/120計發,並相應抵減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的養老金。
公務員進入企業工作後再次轉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原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的本金和利息要上繳同級財政。其個人帳戶管理、退休後養老金計發等。比照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職工的相關政策辦理。
二、失業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由機關進入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職工由企業、事業單位進入機關工作,原單位及個人繳納的失業保險費不轉移,其失業保障按《人事部關於印發(國家公務員被辭退後有關問題的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發[1996]64號)規定執行。
三、醫療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流動,在同一統籌地區內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不轉移,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及個人帳戶隨同轉移。職工流動後,除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其他醫療保障待遇按當地有關政策進行調整。
I. 我在事業單位工作將近退休了,單位告知我從1993年至2014年安企業記算半企半事退休問這樣合理嗎
合不合理要看你的實際情況,如果那段時間你是沒有事業單位編制的話,確實是只能按照企業計算。基本上各地都能相關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按機關事業工作人員退休,而聘用人員只能按企業養老金計算公式計算養老金。 各地具體政策是不一樣的,建議你還是咨詢當地社保中心和你們單位的人事部門。
2014年10月國家開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繳費和待遇計算模式跟企業職工一樣。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的連續工齡,仍然是由國家繳費,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的方式確保待遇水平。
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J. 事業單位轉成企業退休政策
事業單位改制為企業,編制由機構編制部門回收,另行安排統籌使用。改制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在單位改制後,因為人事管理方式由事業單位模式變更為企業管理模式,因此會失去事業編制。但是由於各地機構體制改革不一,沒有統一標准,有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有全部一刀切,有重新競聘。具體情況要看當地政策。
從各省目前發布的相關檔看,事業單位轉企後,原退休人員的離退休待遇不會變化,享受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待遇。今後其基本養老金的調整,也是根據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有關政策進行。其實退休後已經不佔用編制名額了,大家主要關心的是轉企後,退休待遇是否會變化。
機關事業單位中有行政編制、參公編制、事業編制、機關工勤和事業工勤,沒有企業編制。而且編制是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使用的,退休人員不擁有編制。不過,改革以後還得看本人身份的信息,如果本人身份跟著單位一起改革,以後如果交到企業養老就在企業退,如果繼續交機關事業就在機關事業退,這個就看各地的政策了。
(10)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企業退休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的有關政策是怎樣規定的
一、退休許可條件:
(一)、幹部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因公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工人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公致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申請材料
(一)《機關事業單位幹部退休審批表》《機關事業單位工人退休審批表》;
(二)工作人員檔案於養老保險手冊。
三、許可程序
(一)工作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當月,用人單位提交《退休審批表》於養老保險手冊;
(二)核實其檔案年齡、工資標准及繳費記錄;
(三)符合條件的,核發《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證》;不符合條件的書面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