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21年江蘇醫保新規定
2021年江蘇醫保新規定在定點葯店出售葯品時購葯人必須人證相符也就是說使用醫保卡購葯必須出示相關的身份憑證。
身份憑證能夠證明參保人已經參保的憑證,例如醫保電子憑證、社保卡、醫保卡等等證件。
具體如下:
1、醫保個人賬戶進入金額也就是進入醫保卡,不滿七十周歲的以一千三百五元每人年為下限,七十周歲以上的以一千五百五元每人人為下限上限為三千元;
2、企業在職員工和靈活就業人員門診待遇是一樣的在三甲醫院看門診起付線六百元可以報銷百分之六十封頂四千元,如果在三甲醫院門診花費一千二百元,醫保最高可以報三百六十元;
3、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六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百分之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管理服務的需要,可以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簽訂服務協議,規范醫療服務行為。
醫療機構應當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必要的醫療服務。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❷ 江蘇退休人員醫保的發放標準是什麼
將參保不足1年的農民工等失業人員納入常住地保障,給予臨時生活補助。關於「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准增加30元,研究制定居民醫保籌資標准,將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准增加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50元,並提高居民個人繳費標准30元 ,達到每人每年280元,實現財政補助與個人繳費之比不超過2:1。完善門診就醫結算政策,優化門診聯網結算程序,全力爭取納入門診費用跨省聯網結算國家試點。關於「繼續執行下調企業養老保險費率等制度,免徵中小微企業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政策執行期限延長到今年年底。對低收入人員實行社保費自願緩繳政策」落實措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繼續執行16%的單位繳費比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❸ 退休職工醫保新政策2021年最新
一、醫保參保范圍
基本醫療保險包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統稱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學生、兒童和其他未就業城鄉居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二、醫保費用的繳納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12%,其中,單位繳費10%、職工個人繳費2%。繳費基數為3364元-18969元。
三、享受醫保時間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男不少於二十五年、女不少於二十年,且實液和際繳費年限不少於五年的,退休後不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繼續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足上述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圓埋戚定一次性補足所差年限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橘陵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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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江蘇退休醫保繳費政策
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一般不可以按月繳納。
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是以個體戶或者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是以江蘇省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為繳費工資,按法律規定的比例繳納。因為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通常都是在五、六月份才發布,之前月份無法確定繳費工資基數,不能按月繳納。因此,個人身份繳納,大多數情況下通常都是按年繳納。
江蘇省人社廳
《關於發布2016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根據《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省政府令第36號)等有關規定,現就2016年度社會保險基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5600元,計算當年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67200元。
二、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按16800元執行,繳費工資下限按3089元執行。
考慮到部分地區私營企業佔比較大,低收入人群數量較多,允許執行上述標准有困難的地區作適當調整。其中,2015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高於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繳費工資下限可按2900元確定;2015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於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繳費工資下限可按2550元確定。基金收支缺口較大的上述地區可分別在2900元、2550元的基礎上適當上調。
省農墾企業參保職工的繳費工資下限按2870元執行,其他省直管單位參保職工的繳費工資下限按3089元執行。
三、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費工資的上下限和計發待遇基數是否參照上述規定辦理,由省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確定。
四、各地要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數確定有關政策,對突破省規定的繳費工資上下限的將扣減省級調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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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江蘇醫保政策
江蘇 醫療保險 新政策 一、醫療保險繳納標准 用人單位按照職工總 工資 的8%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2%繳納。靈活就業人員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繳費基數10%繳納。 二、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比例 1、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按照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 2、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按照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5%確定。 三、企業破產或改制時醫療保險規定 對於距法定 退休年齡 7年內的原國有、集體企業改制或破產後未參保的或中斷參保的困難職工,可調減補繳1997年以來未參保或中斷參保期間的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50%。 四、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 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有關規定確定並公布。 五、用人單位 退休 人員醫療保險繳費規定 參保單位退休人員比例高於參保人員25%的,超過的人數以本單位職工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10%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六、大額補充醫療保險領取標准 單位繳納和個人劃轉部分分別為每人每月6元(無單位的參保人員均由個人繳納),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提取部分為10%。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獨立核算,專項管理。 七、公務員醫療補助標准 公務員醫療補助基金由用人單位按照工作人員上年度工資總額的2%(含用人單位繳納的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繳納。鎮屬公務員的醫療補助基金由縣財政統一代扣代繳。 八、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籌資比例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籌資比例在單位職工上年度工資總額的4%以內的部分在稅前列支。 九、職工醫療保險費不得減免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醫療保險費的,由征繳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本金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滯納金,滯納金並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醫療保險條例》第二條
❻ 無錫醫保新政
無錫城鎮職工醫保政策及報銷比例由我整理編寫。本文僅供參考,具體內容如有變動,請以官網公布為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全市統一政策、統一標准、統一經辦流程。無錫城鎮職工醫保政策醫保幾乎人人都有,大家也都知道醫保卡不僅想要了解更多關於無錫城鎮職工醫保政策及報銷比例是怎樣的的知識,跟著一起看看吧。❼ 醫保退休繳費年限規定江蘇
江蘇省退休人員醫保繳費年限不足,可以由單位補繳,也可以由個人補繳,也可以單位和個人共同補繳。在單位工作期間,單位沒有繳費的,且單位沒有繳費違法行為屬於兩年之內的,可以要求單位補繳;其他情形,單位補繳視其自願。
無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關於轉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醫療生育保險有關問題的暫行處理意見>的通知》
錫人社發〔2011〕305號
一、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退休(按月領取職工養老待遇,下同)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所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按照省規定男滿25年、女滿20年。其中實際繳費年限實行五年過渡,2012年在用人單位辦理退休手續的為年滿2年,在非用人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和失業人員等,下同)辦理退休手續的為年滿6年;2013年在用人單位辦理退休手續的為年滿4年,在非用人單位辦理退休手續的為年滿7年;依次類推至2016年;之後辦理退休手續的,統一按省規定年滿10年的標准執行。
二、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未達到以上規定繳費年限的,可一次性補繳(足額)或逐年繼續繳費後,享受退休人員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或公務員醫療補助)的待遇。
1、一次性補繳(足額)。按照上年公布的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最低月繳費基數(不低於182元/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和未滿規定的繳費年限(月),一次性足額繳納。
2、逐年繼續繳費。按上列規定的繳費基數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和個人)、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或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比例,按年繳納。繳費滿規定年限後不再繳納。
上列繳納的費用,仍按錫勞社醫〔2003〕5號文件的規定,可由單位繳納,也可由本人繳納,或者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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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江蘇省退休職工醫療保險補交2015年7月份以後新政策
最新政策是城鎮居民醫保可轉換為城鎮職工醫保,一年折三個月,退休後享受退休醫療待遇(退休時男25年,女性20年),新農合醫療轉城鎮職工醫療好像沒聽說可以轉。醫療保險平時不需補繳,退休時視同繳費時間+實際繳費時間小於男25年、女性20年時才需要補繳齊,才能享受退休醫療待遇。補繳醫療保險按上年度基數,你這種情況補繳太多,合算不合算就自已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