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了失業金怎麼領取
退休了失業金怎麼領取
退休了失業金怎麼領取,很多失業的人員可以領取失業金,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那麼退休了失業金怎麼領取呢?
失業保險金退休後是無法領取的
失業金是退休前,被動失業(單位解僱)時失業保險發放的救助金,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後開始按月領養老金,不屬於被動失業狀態,不再是失業保險救助范圍,即使退休前辦理失業金領取的,在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開始領養老金時,失業金也會停止發放。
法律分析: 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咨詢政策。如果你不了解領取失業保險的相關政策,可以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鄉鎮勞動服務中心去咨詢。由所在的用人單位開具失業證明。要享受失業保險金,必須要所在的用人單位開具證明,一是證明你失業了,二是證明你交納了失業保險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具體規定,關於失業金的領取,適用如下: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退休了失業保險怎麼領取
1、失業保險金退休後是無法領取的。
2、失業金是退休前,被動失業(單位解僱)時失業保險發放的救助金,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後開始按月領養老金,不屬於被動失業狀態,不再是失業保險救助范圍,即使退休前辦理失業金領取的,在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開始領養老金時,失業金也會停止發放。
退休後失業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女性到了退休年齡之後勞動合同到期還能領失業金嗎?
對於公司對員工上的失業保險,是在勞動者與公司解除了勞動關系之後,才可以領取,並且還要求,勞動者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是由勞動者提出,也就是說,不是勞動者自願的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失業保險已經繳納滿一年的時間,才可以領取失業金。
哪些人可以領失業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金和養老金是不能同時領取的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的的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所以,對於以上所說的因為勞動合同到期才失業的員工,是不具備領取失業金的條件的,因此不能領取。
按照我國相關的保險條例中的規定來看,對於失業的人員需要具備以下的條件才可以領取相應的失業保險金額,並且還會按照相關的規定,讓失業者享受其他的失業待遇。
條件一:如果想領取失業金,首先要滿足的就是用人單位要已經給勞動者繳納了滿一年的失業保險。
條件二:如果想領取失業金,還需要滿足的就是,勞動者失業情況並不是自己自願的行為。
條件三:想要領取失業金,還需要滿足的是,勞動者在失業以後,已經按照相關的法定程序辦理完成了失業的登記的。
條件四:想要領取失業金,最後需要滿足的是勞動者還具有求職的意願,也具備求職所需的要求,並且願意接受相關人員為其介紹的就業培訓還有相關的職業推薦。
滿足以上的條件,在失業以後才可以領取失業金,所以,對於上述的女性,是不可以領取失業金的。
2. 退休後失業金怎麼辦
一、退休後失業金怎麼辦
1、退休後,失業保險的保費全部劃入統籌基金,用於支付失業救濟金,不再返還給繳費人。失業保險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辦理失業保險業務機構申領手續。
2、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二、失業人員同時具備哪些條件,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3. 退休後失業金怎麼申請領取
退休後失業金怎麼申請領取
退休後失業金怎麼申請領取,如果退休後還想要拿到失業金的那一筆錢,首先一點要有原單位的解除合同的證明,之後再根據相關程序准備,以下關於退休後失業金怎麼申請領取。
首先在支付寶首頁里點擊市民中心。
然後在右上方點擊社保。
進入後選擇全國失業金申領。
接著,在頁面里點擊失業保險待遇申領。
之後找到失業金,點擊右側的去申領。
然後在申領須知下方點擊同意。
最後,在頁面底部點擊提交申請即可。
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咨詢政策。如果你不了解領取失業保險的相關政策,可以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鄉鎮勞動服務中心去咨詢。
由所在的用人單位開具失業證明。要享受失業保險金,必須要所在的用人單位開具證明,一是證明你失業了,二是證明你交納了失業保險費。
准備相關的身份材料。要認真准備好身份證、准備好失業原因的材料、准備好交納失業保險費的憑證,這樣便於工作人員核對、查找。
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窗口去辦理。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政務中心、鄉鎮政務中心,都有辦理窗口。
在就業服務部門的指導下按月領取。按規定領多少,按規定領多長的時間,都有相關政策解釋說明的,一定要按照政策的要求去做。
定時向就業服務部門說明自身的情況。國家發放失業保險金,是為了解決失業職工的暫時困難,是為了鼓勵失業職工再就業。所以,領取人員有必要向勞動服務部門說明自己再就業的情況以及需要解決的困難。
退休後失業保險怎麼辦
退休後,失業保險的保費全部劃入統籌基金,用於支付失業救濟金,不再返還給繳費人。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
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辦理失業保險業務機構申領手續(一般為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就業服務機構)。一旦超過了60日就不予辦理了,所以一定要趕緊辦理。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4. 退休了失業金怎麼領取
法律分析: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咨詢政策。如果你不了解領取失業保險的相關政策,可以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鄉鎮勞動服務中心去咨詢。由所在的用人單位開具失業證明。要享受失業保險金,必須要所在的用人單位開具證明,一是證明你失業了,二是證明你交納了失業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