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人員死後有撫恤金嗎
公職退休人員死後有撫恤金。領撫恤金需要資料如下:
1、必須由死亡人員的第一法定繼承人來辦理;
2、參保人及法定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參保人及法定繼承人的關系證明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火化證原件;
5、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退休死亡需提供待遇證原件。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撫恤金領取的流程是什麼
1、如果職工有工作單位的,由其直系親屬攜帶死亡證明、火化證明等材料到單位去辦理,再由單位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撫恤金;
2、如果職工沒有單位的,則其直系親屬可直接攜帶上述材料前往社保局辦理,經審查屬實後會發給撫恤金。
B. 退休工人去世後有什麼補貼
退休工人去世後的補償金標准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對上述對象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
家屬能領這3筆錢
1、提取社保賬戶余額
這兒的社保余額首要是指養老賬戶余額。依照《養老穩妥條例》相關規則,受保人逝世時若養老賬戶的錢沒發完,其合法承繼人能夠將余額提取出來。
2、喪葬費
喪葬費的計發規范為上一年度當地員工月平均薪酬*3個月;需求留意的是每一年當地的喪葬費是一個定額。
3、撫恤金
若有家族是由該受保人的薪酬(或養老金)直接僅有撫育的,在該受保人逝世後,其直接撫育人能夠請求收取一次性撫恤金。退休員工逝世,其扶養人能夠收取其3個月的養老金作為一次性撫育費。
C. 退休人員因病死亡撫恤金
法律分析: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享受撫恤金的人,但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