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退休職工有取暖費嗎
退休人員取暖費一般由退休人員所在單位發放。
發放標准一般根據職工的職務及相對應的住房控制面積標准確定採暖費發放額度。
或者是根據各省市退休人員取暖費的統一標准來給退休員工發放統一取暖費。
其實法律沒有規定,北方地區退休職工的取暖費,一定要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
退休人員取暖費是指北方各省市對退休人員的一種基本養老金外的補貼。但是各個省市的標准並不統一,而且有的地區還是沒有的;不過一般只有企業退休人員才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是沒有這一項待遇的。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Ⅱ 單位不給退休工人採暖費補助,就沒地方能管嗎
如果是退休職工可以到勞保局反映。
Ⅲ 退休人員的取暖費由誰發放
退休人員的取暖費由由原單位或社保部門發放。全民所有制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等單位的固定職工包括學徒工,家居本市沒有暖氣設備的住宅或單位宿舍和有暖氣設備由個人經管的私有住宅,每天回家居住的,應發給取暖補貼;家居本市有暖氣設備的公有住宅或單位宿舍的職工,由國家免費供暖,不發給取暖補貼。住單位集體宿舍的單身職工,由單位免費供暖,不發給取暖補貼。但是,對於家居本市沒有暖氣設備住房的職工,因工作需要,經領導批准住集體宿舍的,主要是單位機要人員、警衛人員、炊事人員等夜晚不能離開工作崗位,必須住集體宿舍的,可發給取暖補貼。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九條
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工人居住地方的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第十一條
工人退休、退職後,不要繼續留在全民所有制單位。他們到城鎮街道、農村社隊後,街道組織和社隊要加強對他們的管理教育,關心他們的生活,注意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街道、社隊集體所有制單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職工人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給一定的報酬,但連同本人退休費或退職生活費在內,不能超過本人在職時的標准工資。
對於單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職後要求遷到家屬所在地居住的,遷入地區應當准予落戶。
Ⅳ 西安退休人員2022年11月沒發取暖費怎麼辦
向相關部門反饋。如果在西安的退休人員,在2022年11月沒有收到取暖費補助,可以向相關部門進行反饋,咨詢具體情況。供暖費與煤價聯動機制被指成一紙空文北方地區陸續開始收取2014年的住宅供暖費。
Ⅳ 企業退休職工取暖費2O16年企業退休人員的取暖費國家還發嗎
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取暖補貼,每年在取暖季節隨養老金按月發放。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取暖費的發放不是國家統一規定的,是由當地政府規定的。企業的退養人員能享受取暖費。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及離退休職工採暖費補貼標准及發放方式,由職工所在單位根據部門財力自行確定,所需資金由各單位自行解決。
(5)企業單位不給退休職工採暖費怎麼辦擴展閱讀:
財政補貼經測算執行以下標准:
(一)補貼期限:每年4個月。
(二)補貼標准:地市級享受熱補面積140平方米,人均1400元;縣處級享受熱補面積120平方米,人均1200元;科級以下(含公勤人員)享受熱補面積100平方米,人均1000元。
(三)四大院(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辦公取暖按原辦法執行。
補貼發放辦法
供熱補貼「暗補」改為「明補」後,供熱補貼隨個人工資在每年10月份發放,供熱企業向用戶逐戶收取。
市級機關單位供熱方式
除四大院供熱按原辦法執行外,其餘單位不享受財政補貼。
Ⅵ 企業退休職工採暖費應由誰承擔
退休後的取暖費由在社會上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退休,關系轉到街道社保所的人員,都可以享受取暖費,由社保機構發放。退休金全部歸屬地方社保部門管轄是國家發。參加社會統籌的養老保險,退休養老金在參保當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的銀行領取。具體內容如下:
1、休職工有取暖費的話應由原單位或社保部門發放。具體的金額要看各地的政策。
2、供暖費補貼以職工已購住房所居住小區的供熱形式,按現行規定標准發放。職工所購住房採取分戶供暖形式的。職工在京外自購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的,按當地普通住房物業費、供暖費標准依照辦法計算補貼費,冬季不供暖地區不發放供暖費補貼。原住房面積未達標,現已自購普通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的職工物業;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Ⅶ 我退休怎麼沒有採暖費
法律分析:1、並不是所有省和地區都有冬季取暖補貼制度,要根據當地政府的政策或者企業的制度進行判斷。
2、冬季取暖補貼從字面上意思理解就是在冬季給退休人員發放一定補貼繳納取暖費。冬季取暖補貼就是國家機關以及企(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一項福利,一般按職務職級等級發放冬季取暖補貼。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九條 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工人居住地方的縣及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Ⅷ 今年邯鄲機關退休人員取暖費為啥不發
有的退休人員沒有取暖費的原因是冬季取暖補貼並不是所有省和地區都有這項補貼制度。冬季取暖補貼從字面上意思理解就是在冬季給退休人員發放一定補貼繳納取暖費。冬季取暖補貼就是國家機關以及企(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一項福利,一般按職務職級等級發放冬季取暖補貼。就是職務職級越高就能補貼就會越多一些,取暖費是從業人員單位給發的福利,單位效益好就發,不好就不發,有的單位給退休人員發取暖費,有的單位不發取暖費,理由是退休人員歸社保開養老金,和原單位沒有關系
Ⅸ 人才退休的沒發取暖費找哪個部門
先找原單位溝通,如果原單位不管,那跟退休前的單位所在地的或者組織關系所在地的人社局,財政局,組織部,老幹部管理局溝通。跟這些單位溝通一般能解決。
Ⅹ 退休後取暖費如何發放
是跟社保一快取的,是直接打到卡里的。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1.用人單位按規定繳納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後,退休人員按規定享受的採暖費補貼從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中支付,由經辦機構按月實行社會化發放。
2.用人單位退休人員根據本辦法施行後繳納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的繳費年限和本辦法施行前的視同繳費年限(以下統稱繳費年限),按相應住房面積標准享受採暖費補貼。具體計發公式如下:退休人員月採暖費補貼=住房面積標准×居民住宅供暖價格×70%÷12。
3.繳費年限累計滿25年的,按照85平方米住房面積標准享受採暖費補貼;滿20年不滿25年的,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積標准享受採暖費補貼;不滿20年的,個人可一次性補繳至20年,不補繳的,不享受採暖費補貼。
4.經市政府批準的原在我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行政區域內的國有企業三年改革脫困下崗自謀職業人員和下崗轉失業並軌人員(統稱「三三制」人員),具有市內城區居民戶口人員退休後,繳費年限滿20年的,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積標准享受採暖費補貼;不滿20年的,個人可一次性補繳至20年,不補繳的,不享受採暖費補貼。
5.在用人單位退休的人員,採暖費補貼移交經辦機構實行社會化發放的,從辦理採暖費社會化發放手續次月起享受採暖費補貼,未辦理移交的,由原渠道解決;「三三制」人員以靈活就業身份辦理退休的,自2006年1月1日起享受採暖費補貼。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九條
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工人居住地方的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第十一條
工人退休、退職後,不要繼續留在全民所有制單位。他們到城鎮街道、農村社隊後,街道組織和社隊要加強對他們的管理教育,關心他們的生活,注意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街道、社隊集體所有制單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職工人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給一定的報酬,但連同本人退休費或退職生活費在內,不能超過本人在職時的標准工資。
對於單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職後要求遷到家屬所在地居住的,遷入地區應當准予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