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1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撫恤金如何計算
根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離世後撫恤金的發放有固定的標准,具體要視情況而定。
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
即指公務員的撫恤金,如何領取分兩種情況:
1、因公犧牲或被評為烈士的:撫恤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離退休費;
2、病故:撫恤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離退休費。
另有5000左右的喪葬費。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制人員即參公人員離世按照上述標准執行。
舉例說明。
假如一個公務員正常離世,其在職時工資為7000元,那麼其撫恤金構成大致可領:
1、2020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 2=87668元;
2、40個月基本工資:7000 40=280000元;
3、喪葬費:5000元。
合計:87668+280000+5000=372668元。也就是說一個公務員不是因公病故正常情況可以拿到30多萬元的撫恤金。而如果是因公起碼可以拿到100萬以上的撫恤金。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
即指除參公單位以外的公益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撫恤金的領取也分兩種情況:
1、因公犧牲:撫恤金為本人生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離退休費;
2、病故:撫恤金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離退休費。
另有3000-5000元的喪葬費(具體以當地實際為准)。
舉例說明。
假設一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職時工資為5000元,那麼其離世家屬可以拿到的撫恤金為:
1、20個月基本工資:5000 20=100000元;
2、喪葬費:3000-5000元。
總計10萬出頭。如果是因公犧牲可以拿到20多萬。
總體來看,事業單位人員的撫恤金比公務員要少很多。
你好,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撫恤金的標准和兩個因素相關:一是該人員 是否參公管理 ,二是該人員的 具體死亡原因 。
目前,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文件主要有3個,分別是:
1、《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
2、《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42號);
3、《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11〕192號)。
其中,關於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標准具體如下:
1、 參公管理 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因公犧牲 或 評定為烈士 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加本人生前 40 個月基本退休費。
2、 參公管理 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病故 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 倍加本人生前 40 個月基本退休費。
3、 非參公 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評定為烈士 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加本人生前 40 個月基本退休費。
4、 非參公 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因公犧牲 的,為本人生前 40 個月基本退休費。
5、 非參公 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病故 的,為本人生前 20 個月基本退休費。
其中,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 2020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3834元 。
另外,基本退休費指的是 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退休費 。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國家進行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2014年之後退休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再發放基本退休費,而是改發 基本養老金 ,包括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三大類。
最後,我再舉兩個例子,方便你進行理解。
如果是 參公 的事業退休人員,2021年 病故 ,生前最後一個月的基本退休費(養老金)為8000元,那麼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43834*2+8000*40=407668元。
如果是 非參公 的事業退休人員,2021年 病故 ,生前最後一個月的基本退休費(養老金)為8000元,那麼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8000*20=160000元。
歡迎關注@瑛傑小豬,一起聊聊體制內的小知識。
1、事業單位撫恤金標准
A、按照文件規定,參公的事業單位執行公務員標准,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B、其他事業單位人員,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事業編制人員病故的,撫恤金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在職死亡)或基本離退休費(退休死亡)。在職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數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一定要區分不同死亡原因和編制性質 ,撫恤金差額很大 ,另外注意退休費是基本退休費不是現在發放到手的工資額,可能需要扣除一些津貼等非基本退休費項目。
2、 注意事項
除了撫恤金之外,還有喪葬費、公積金、職業年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幾項可以領取。
根據人社部發(2008)42號文件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公除外)病故,在職的按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發放撫恤金,退休的按本人20個月基本退休費發放。由於2014年實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的省份退休人員病故撫恤金由原來的按基本退休費20個月計發改為按老辦法待遇(除退休補貼外)計發20個月。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按照現行的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可以劃分為兩種情形,既按照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前原工作單位性質,及退休人員退休前原身份而定。
一、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執行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
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計發的基本養老金額ⅹ20。
二、參公人員
事業單位有一個特殊類型,既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
退休前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習稱參公人員,執行國家規定的機關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也就是國家公務員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
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ⅹ2+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計發的基本養老金額x40。
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非公死亡待遇應該是執行2008年的規定而不是2011年的,即:2倍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平均收入和2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喪葬補助費3個月社平工資(各地不同)。這些待遇由財政發放。養老金並軌後若執行企業待遇,若由社保局發放則只有以上標準的幾分之一了。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 6個月值得注意的是,該計算公式是法定的標准,即使辦理死者喪葬事宜所花費的費用超過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6個月總額,加害人也無須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屬自行承擔。標准上海喪葬費標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者承擔喪葬義務的人有權要求獲得喪葬費。過去,以死者家屬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為限。不少省市的喪葬賠償標准按照國務院關於殯葬管理暫行規定和交通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原則辦理,以死者生前6個月的收入總額為限。大約30004000元。一般包括運屍費、火化費。購買骨灰盒費,一期骨灰存放費,以及雇請人員所支付的勞務費和必要的交通費等合理費用。但超過上述標準的,經法院審查確屬必要,可以按照喪葬費的實際損失計算,予以賠償。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有關部門限期殯葬決定的費用不予賠償。司法解釋規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1)3個月全工資;
(2)40個月基本工資;
(3)2020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
(4)喪葬費800。
2. 事業單位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和撫恤金如何領取
1、納入了社會統籌的,退休費是由社會保險機構發放。
2申領人持本人身份證、銀行卡和死亡退休職工的死亡證明書、火化證到社會保險機構申領。
3沒有納入社會統籌的,除需要相同證件外,有的單位還需要合法繼承人的授權委託書。
一、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之後有哪些待遇?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其實和普通居民去世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之後可以領取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家屬繼承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以及企業年金的個人賬戶余額,領取家屬生活金等等待遇。
1原單位可能會給慰問金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之後,如果是有一些特殊貢獻或者是大領導的,原單位一般會組織追悼會。而這種的話,追悼會的費用將會由原單位來承擔,並且原單位還會給予一定程度的慰問金,大概是在2000元左右。
如果死者親屬自行組織追悼會,原單位一般也會參與,並且同樣會給慰問金。但是如果是死者家屬自行組織的追悼會,追悼會的費用將由家屬自行承擔。
2喪葬費
喪葬費是指職工去世時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但是每個地區的喪葬費有所不同,喪葬費的待遇也存在較大的差距。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喪葬費的發放標准為該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的6倍。但是各個地區的具體實施方案又有所不同,一般是以省級地區的確定的待遇為標准。比如有些地方規定,喪葬費確定為5000元,但是也有地方,將喪葬費定為當地社平工資的兩倍。
3一次性撫恤金
根據人社部發布的相關通知,我們可以知道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離退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標准:
一般情況下,事業單位退休撫恤金是按照退休前的基本工資發放20個月,機關單位退休人員的撫恤金是發放40個月,定為烈士的撫恤金是發放80個月。(企業退休人員的撫恤金最低9個月)
對於一些基本工資較高的,比如每個月基本工資就能拿到6000元左右,那麼這樣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就能領取到6000×20=12萬元。
但是對於很多企業退休人員,他們的基本工資比較低,一次性撫恤金很多時候也就只有9個月,如果基本工資只有2000元,那麼一次性撫恤金就只有2000×9=18000元。
具體的一次性撫恤金發放各個地方都有所不同,具體的還要看當地的政策。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金
遺屬生活補助金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才能領取的。
1.退休人員死亡後,其身前直系親屬無生活來源,依靠死者提供的。
2.退休人員自幼依靠他人撫養長大,現在撫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
3.退休人員死亡時,其遺屬是當時符合供養條件的。
只要符合這其中一個條件的遺屬就可以領取生活困難補助金。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金:農村戶口遺屬每人每月230元,城鎮戶口遺屬每人每月280元。(具體的金額發放,以當地政府公布的為主)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
3. 事業單位人員去世後喪葬費撫恤金怎麼領
法律分析:如果是納入了社會統籌的,也就是說退休費是由社會保險機構發放的。申領人持本人身份證、銀行卡和死亡退休職工的死亡證明書、火化證到社會保險機構申領。沒有納入社會統籌的,除需要相同證件外,有的單位還需要合法繼承人的授權委託書。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4. 事業單位人員去世後喪葬費撫恤金怎麼領
事業單位人員去世後喪葬費撫恤金應該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應當在3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喪葬補助費;
2.辦理時需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交社區蓋章;3.社保員簽字後,並攜帶離退休人員火化證原件、復印件及代領人身份證復印件前往社保局養老保險服務大廳辦理喪葬費申領手續
領取時需要准備相關的資料,死者的戶口本、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火化大廳開具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死亡注銷證明;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火化證,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5. 事業單位人員去世後喪葬費撫恤金怎麼領
事業單位人員去世後喪葬費撫恤金按照工傷保險規定的,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法律分析】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撫恤金:1、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2、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3、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6. 2021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撫恤金如何計算
根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離世後撫恤金的發放有固定的標准,具體要視情況而定。
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
即指公務員的撫恤金,如何領取分兩種情況:
1、因公犧牲或被評為烈士的:撫恤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離退休費;
2、病故:撫恤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離退休費。
另有5000左右的喪葬費。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制人員即參公人員離世按照上述標准執行。
舉例說明。
假如一個公務員正常離世,其在職時工資為7000元,那麼其撫恤金構成大致可領:
1、2020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 2=87668元;
2、40個月基本工資:7000 40=280000元;
3、喪葬費:5000元。
合計:87668+280000+5000=372668元。也就是說一個公務員不是因公病故正常情況可以拿到30多萬元的撫恤金。而如果是因公起碼可以拿到100萬以上的撫恤金。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
即指除參公單位以外的公益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撫恤金的領取也分兩種情況:
1、因公犧牲:撫恤金為本人生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離退休費;
2、病故:撫恤金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離退休費。
另有3000-5000元的喪葬費(具體以當地實際為准)。
舉例說明。
假設一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職時工資為5000元,那麼其離世家屬可以拿到的撫恤金為:
1、20個月基本工資:5000 20=100000元;
2、喪葬費:3000-5000元。
總計10萬出頭。如果是因公犧牲可以拿到20多萬。
總體來看,事業單位人員的撫恤金比公務員要少很多。
你好,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撫恤金的標准和兩個因素相關:一是該人員 是否參公管理 ,二是該人員的 具體死亡原因 。
目前,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文件主要有3個,分別是:
1、《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
2、《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42號);
3、《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11〕192號)。
其中,關於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標准具體如下:
1、 參公管理 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因公犧牲 或 評定為烈士 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加本人生前 40 個月基本退休費。
2、 參公管理 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病故 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 倍加本人生前 40 個月基本退休費。
3、 非參公 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評定為烈士 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加本人生前 40 個月基本退休費。
4、 非參公 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因公犧牲 的,為本人生前 40 個月基本退休費。
5、 非參公 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病故 的,為本人生前 20 個月基本退休費。
其中,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 2020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3834元 。
另外,基本退休費指的是 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退休費 。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國家進行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2014年之後退休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再發放基本退休費,而是改發 基本養老金 ,包括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三大類。
最後,我再舉兩個例子,方便你進行理解。
如果是 參公 的事業退休人員,2021年 病故 ,生前最後一個月的基本退休費(養老金)為8000元,那麼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43834*2+8000*40=407668元。
如果是 非參公 的事業退休人員,2021年 病故 ,生前最後一個月的基本退休費(養老金)為8000元,那麼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8000*20=160000元。
歡迎關注@瑛傑小豬,一起聊聊體制內的小知識。
1、事業單位撫恤金標准
A、按照文件規定,參公的事業單位執行公務員標准,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B、其他事業單位人員,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事業編制人員病故的,撫恤金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在職死亡)或基本離退休費(退休死亡)。在職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數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一定要區分不同死亡原因和編制性質 ,撫恤金差額很大 ,另外注意退休費是基本退休費不是現在發放到手的工資額,可能需要扣除一些津貼等非基本退休費項目。
2、 注意事項
除了撫恤金之外,還有喪葬費、公積金、職業年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幾項可以領取。
根據人社部發(2008)42號文件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公除外)病故,在職的按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發放撫恤金,退休的按本人20個月基本退休費發放。由於2014年實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的省份退休人員病故撫恤金由原來的按基本退休費20個月計發改為按老辦法待遇(除退休補貼外)計發20個月。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死亡撫恤金計發標准,2021年,迄今為止,國家並沒有出台新的政策規定,按照現行的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可以劃分為兩種截然不同情形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計發標准,既按照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前原工作單位性質,及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前原身份而定。
事業單位,可以分為普通型事業單位、特殊類型事業單位兩種類型,其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計發標準是不同的。
一、普通類型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普通類型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也是絕大多數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執行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其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計發標准:
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計發的基本養老金額ⅹ20。
二、特殊類型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事業單位中有一個特殊類型的事業單位,既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習稱「參公事業單位」,其工作人員稱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習稱「參公人員」。
退休前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執行國家規定的機關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也就是國家公務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當然執行國家公務員的死亡撫恤金計發標准,其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計發標准:
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ⅹ2+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計發的基本養老金額x40。
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非公死亡待遇應該是執行2008年的規定而不是2011年的,即:2倍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平均收入和2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喪葬補助費3個月社平工資(各地不同)。這些待遇由財政發放。養老金並軌後若執行企業待遇,若由社保局發放則只有以上標準的幾分之一了。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一般是按照以下方法發放的:
(一)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其中:
1、公務員,為本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
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
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
有個別省份是本人三個月基本工資基數之和,這個還要問當地的公務員管理部門確定撫恤金數量。
(二)國家機關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國家規定的基本離退休費為基數計發。其中:
1、離退休人員為本人基本退休費,即本人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本人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離休幹部在世的時候退休工資就發的很高,離世以後撫恤金多發一些也是應該的。
2、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本人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本人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
(三)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的機關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撫恤金發放方法如上。
這些基本內容需要退休人員家屬知曉,不要到時候真要用到了還不知道。
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一生工作辛苦清廉,臨終給一些撫恤金也是必要的。事業單位的工資比企業少的不是一星半點,所以退休工資高一些,退休人員安歇撫恤金也是屬於正常的事情。
隨著老齡化 社會 的加劇,以後這些撫恤金和退休工資會有較大的調整,總之是生活越來越不容易。
還是應該在年輕的時候身體還好的上班時期把自己的掙錢能力提高,多賺錢,自己給自己多掙點養老錢,完全指望國家養老有點不現實,當然有退休金總比沒有好。
(1)3個月全工資;
(2)40個月基本工資;
(3)2020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
(4)喪葬費800。
目前並沒有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撫恤金的最新政策,仍然按照以前的規定執行。
根據2008年《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除了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按照公務員標准執行外, 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離退休費。 當然,相對於公務員標准還是有些低的。機關工作人員撫恤金的標準是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兩倍 40個月本人生前的基本離退休費。
基本的退休費,指的是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發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後。
大家都知道,2014年10月開始我國實施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從這個時候開始,退休人員領取的養老待遇就不叫退休費了,而改稱為養老金。因此,計發基數將改為基本養老金。
另外,參加了養老保險的職工,目前都有 職業年金個人賬戶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累計 ,如果職工去世以後個人賬戶中還有餘額,其繼承人可以依法繼承。職業年金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余額,目前還積累較少。近年來去世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多數也是沒有繳納過任何養老保險的「老人」,所以有關喪葬、撫恤待遇還是按照原規定執行。
目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喪葬、撫恤待遇文件規定確實是不一樣的,需要逐步統一。養老保險統籌層次,僅僅集中在省級統籌。十四五期間,我們將實現全國統籌。不過有關待遇肯定是要逐步理順的,相信未來全國肯定會有統一的標准。
公務員憮恤金標准: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十逝者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事業編人員憮恤金標准: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十2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者基本離、退休費。以上適用於病逝或自然死亡,對於因公犧牲或者工傷者給20年的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十本人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X所對應的月數(即20或40)。
7. 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如何辦理撫恤金
法律分析:1、如果是納入了社會統籌的,也就是說退休費是由社會保險機構發放的。申領人持本人身份證、銀行卡和死亡退休職工的死亡證明書、火化證到社會保險機構申領。沒有納入社會統籌的,除需要相同證件外,有的單位還需要合法繼承人的授權委託書。
2、資金發放單位和標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屬於烈士的,由其遺屬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放一次性撫恤金。屬於因公犧牲或病故的,人民警察由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政法機關發放一次性撫恤金;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根據其死亡性質落實一次性撫恤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