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山西企退人員2022年養老金上漲多少
上調4%。
2022年山西省退休金(養老金)上調4%的總水平,具體到每位退休人員上調金額是不一定相等的。
根據山西省社會中心文件規定,2022年調整養老金主要有定額調整每人45元,按工令每年每人增加1.35元,再按個人現有養老金的水平增加1.27/100,如果是70,75,80歲以上再增加相應的老齡補貼,以及特崗持區補貼。因為每個人的具體情況不同,所以每個人的養老金增加數額不含相同,但在山西省范圍內的總量增長控制在4%的總水平。
② 山西離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是定額調整下降。根據山西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定額調整增加51元。去年的定額調整金額是每人每月53元,今年略微下調了2元。二是養老金掛鉤漲幅下降。山西2021年養老金調整細則顯示,不管是企業退休人員,還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掛鉤調整比例都是按照1.2%增加。去年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的比例是1.5%,也就是說,今年的養老金掛鉤增加漲幅下降了0.3個百分點。三是企退人員繳費年限比事退人員更貴。在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方面,企業退休人員和事退人員的辦法是不一樣的,金額是不一樣的,企退人員繳費年限掛鉤金額更高。根據養老金調整方案,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1.1元。這意味著在繳費年限掛鉤方面,同樣的工齡,企退人員漲得更多,比如說,同樣是40年的工齡(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企退人員可以掛鉤上漲80元,事退人員只漲44元,這樣一來就縮小了差距。這個做法非常值得點贊。四是高齡退休人員傾斜檔次細化、擴大。高齡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傾斜調整,一共分為了3個檔次,其中,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再增加37元;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再增加38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再增加39元。而去年的方案只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再增加37元。今年高齡退休人員傾斜檔次細化,范圍也擴大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_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③ 山西省養老金上調新政策2023
2022年山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每人每月增加45元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每人每月增加45元
1、定額調整:從2022年1月1日起,對2021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7%增加基本養老金。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2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3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4元。http://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8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3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451元的補到3451元。
以上三項相加,即是2022年基本養老金增加部分。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位。
④ 山西省養老金2022年調整方案細則
山西省養老金2022年有三個調整,一是定額調整;二是掛鉤調整;三是傾斜調整。
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
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7%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2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3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4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8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3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451元的補到3451元。
資金發放渠道: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同級政府負責安排資金,確保發放到位。同時按照參保人員退休時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其個人賬戶余額和統籌基金中列支,個人賬戶余額為零時,全部從統籌基金中列支。沒有納入養老保險統籌的,由原渠道予以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⑤ 山西養老金調整細則
山西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加。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三部分構成。
7月8日,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印發《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022年1月1日起,對2021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7%增加基本養老金。
傾斜調整: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2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3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4元。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8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3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451元的補到3451元。
以上三項相加,即是今年山西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加部分。
《通知》要求,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位。
⑥ 2021年山西省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養老金調整,依然是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種方式進行。
第一,定額調整部分,是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1元。相對於去年的增加53元,降低了兩元。
第二,掛鉤調整部分,跟往年一樣是分為兩部分的,按繳費年限掛鉤和按養老金水平掛鉤。
法律依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8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9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303元的補到3303元。
⑦ 2022年山西退休人員調資細則
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從2022年1月1日起,對2022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8元;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9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303元的補到3303元。
山西省202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解讀
山西養老金調整的最大特點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的辦法獨樹一幟,仍堅持近年來的一貫方針,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按不同標准調整,沒有像今年已公布調整方案的其它地區那樣徹底並軌。目前這樣做的地區只有山西。山西的企退人員很幸運。
至於山西今年養老金調整的變化,可概括為「三降一增一減兩持平」。
「三降」:指定額調整的水平,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的水平,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的水平,和2022年的標准相比,均有所降低。
「一增」:指高齡傾斜年齡分檔更精細,在2022年的基礎上,今年增加了75歲和80歲兩檔,每檔多漲1元錢。
「一減」:指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比例增加養老金時,企退人員的取暖補貼不再包含在內。「兩持平」:指向高齡人員傾斜的標准,和向艱苦邊遠地區傾斜的標准,基本與去年持平。
⑧ 山西2021年退休工資調整方案
一、定額調整是指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掛鉤調整指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元,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元,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510元的補到3510元。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⑨ 山西省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根據相關規定,山西省養老金調整辦法和標准為:1、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2、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1.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510的補到3510。
法律依據: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
(二)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1.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510的補到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