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參戰人員退休政策
國家對老兵的相關優撫政策如下:
1、維護其退役軍人在退役後相應的生活水平不低於或略高於社會總體水平;
2、保障退役軍人的生活待遇略高於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3、最重要,最核心的是看退役軍人的經濟收入,通過特殊保障和必要的優待使退役軍人盡快達到或者高於未服兵役的公民的生活水平。
國家對參戰人員退休待遇的規定:沒有統一政策,各地不同,但是基本上每個月都是300-400的生活補助金。
補貼分發已經離隊的退役軍人,由原軍隊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填制《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軍人職業年金繳費憑證》(以下簡稱「轉移憑證」)一式三份,一份存檔,兩份郵寄給本人,並將按規定標准計算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匯給本人。
退役軍人收到轉移憑證和補助資金後,將其中一份轉移憑證交給安置單位,待所在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啟動後,由安置單位按規定申請辦理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和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手續。
法律依據: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五條
國務院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主管全國的軍人撫恤優待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撫恤優待工作。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法履行各自的軍人撫恤優待責任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五十三條
對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國家採取自主就業、安排工作、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
義務兵退出現役自主就業的,按照國家規定發給一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可以發給經濟補助。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適時調整退役金的標准。
服現役期間平時獲得二等功以上榮譽或者戰時獲得三等功以上榮譽以及屬於烈士子女的義務兵退出現役,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根據本人自願,也可以選擇自主就業。
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義務兵退出現役,按照國家規定的評定殘疾等級採取安排工作、供養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根據本人自願,也可以選擇自主就業。
㈡ 企業退休參戰人員專項補助
法律分析:國家對於參戰優撫人員退休待遇沒有統一政策,各地不同,但是基本上每個月都是300-400的生活補助金。關於參戰優撫人員退休規定有:1、首先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是在當地農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標准基礎上沒人每月增加50元,不夠的當地財政會進行補足。
2、每個地區的發放的補助情況也不經相同比如北上廣 江浙滬福建山東遼寧等九個省(直轄市)是按照40元人/月進行安排的補助。還有其他省市按照60元人/月,內蒙、新疆、西藏、寧夏、雲貴、重慶、青海等是按照80元人/月進行補助。新疆生產兵團的補助相對來說高一點(100元人/月)以上地區如果不足的部分會由當地財政部門負責補足。
3、參戰退伍/退休人員還享受1-2次/年的免費體檢,乘坐公共公交車火車國內航班等交通工具和全國旅遊景點都享受30%的優惠。
4、免費給予參戰/退休人員90㎡/人的住房也可以折現補償。
5、對於參戰退伍/退休軍人在軍事行動中導致傷殘的也根據制定的撫恤金標准原則執行,中央財政還對北上廣 江浙滬 山東 遼寧 福建等9個省直轄市按照40元人/月標准進行補助資金安排。
6、曾經還對全國所有企業已經退休的參戰/退休人員在個人現有養老金的基礎上,上調了10%的比例。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 應按最高的標准發給。 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第三條 患二、三期矽肺病離職休養的工人,如果本人自願,也可以退休。退休費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並享受原單位矽肺病人在離職休養期間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離職休養的幹部,也可以按照本條的辦法執行。
第四條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 勞動模範稱號, 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工人;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革命和建設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㈢ 參戰企業退休人員補助最新標准
參戰老兵退休可享受哪些補助?
【1】參戰老兵退休後可享受到退休撫恤金,撫恤標准按照國家建立統籌的撫恤優待量化標准給付。
【2】參戰老兵退休後可依法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並享受相應待遇。
【3】符合安置住房優待條件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統籌規劃、科學實施。
【4】軍隊醫療機構、公立醫療機構應當為退役軍人就醫提供優待服務,並給予優惠。
【5】退役軍人憑退役軍人優待證等有效證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優待,在養老、醫療、住房等方面,給予幫助。
目前,只要是符合國家規定的參戰老兵退休後都是可以享受到上述補助的。除此以外,退伍軍人辦理養老保險可以享受到視同繳費年限的優惠政策,也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計算發放進行計算。總的來說,軍人退役養老保險由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兩部分組成。
退伍軍人辦理養老保險可以享受到視同繳費年限的優惠政策,也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計算發放進行計算。
法律依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一、提高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恤金、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恤金、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的生活補助標准,調整後的標准見附件。
㈣ 本人是參戰人員,有工作單位,但已退休了,能響受參戰待遇嗎
如果你是在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就沒有參戰待遇。因為機關事業單位退版休人員的養老金權待遇大幅高於企業退休人員的平均養老金。
如果是在企業退休的參戰退役士兵,就可以享受增加養老金10%的參戰待遇。各地對轉業幹部、參戰退役士兵的待遇政策差別很大,建議你到當地的退役軍人事務部去咨詢了解。
希望採納。
㈤ 參戰人員退休後有參戰補貼嗎
法律分析:
沒有。參戰退伍老兵退休後,取消了參戰補貼,也沒有建軍節、春節的慰問金。理由是,退休後有了穩定的退休金就不再享受兩參補貼了!那些在企業退休的轉業幹部們卻享受退休後的補貼,不論是否是兩參人員,據悉已經超過千元/月。這些轉業幹部退休後的補貼遠遠超過兩參人員的生活困難補貼。
法律依據: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三十九條 對安排工作的殘疾退役士兵,所在單位不得因其殘疾與其解除勞動關系或者人事關系。安排工作的因戰、因公致殘退役士兵,享受與所在單位工傷人員同等的生活福利和醫療待遇。
㈥ 參戰軍人退休待遇
1、首先,根據《軍人養老優惠條例》的規定,在當地農村居民生活水平標準的基礎上,沒有人每月增加50元,當地財政將補足不足。2、每個地區的補貼也不一樣。例如,北京、上海、廣州、浙江、上海、福建、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按40元/月安排補貼。其他省市按60元/月補貼,內蒙古、西藏、寧夏、雲貴、四川、重慶、青海等省市按80元/月補貼。新疆生產兵團補貼相對較高(100元/月)以上地區不足部分由當地財政部門補充。3、退伍/退休人員也享受1-2次/年免費體檢,乘坐公交車、火車、國內航班等交通工具享受全國旅遊景點30次%優惠。四、免費參戰/退休人員90人_/人們的住房也可以折現和補償。5、退伍軍人在軍事行動中造成殘疾的,也按照制定的養老金標准原則執行。中央財政還按照40元/月的標准,安排了北京、上海、浙江、上海、山東、遼寧、福建等9個省級直轄市的補貼資金。6、2016年,全國所有企業退休的參戰/退休人員在現有個人養老金的基礎上增加了10元%的比例。
㈦ 參戰老兵從企業退休後是否與所有參戰老兵享有一樣待遇.
參戰老兵從企業退休後是與所有退休的退役老兵享有一樣養老金待遇的。
至於參戰補貼(每月600元的)那是沒有的,只有無業、無固定收入的參戰涉核退役軍人才有;
對於參戰所有的立功、授獎的,除了軍委命名的英模以外,那是對於社保局發放的養老金沒有任何作用的。
㈧ 參戰企業退休人員補助最新標准
國家對老兵的相關優撫政策:
(一)維護其退役軍人在退役後相應的生活水平不低於或略高於社會總體水平
(二)保障退役軍人的生活待遇略高於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最重要,最核心的判歲是看退役軍人的經濟收入,通過特殊保障和必要的優待使退役軍人盡快達到或者高於未服兵役的公民的生活水平。
國家對參戰人員退休待遇的規定:
沒有統一政策,各地不同,但是基本上每個月都是300-400的生活補助金。
如何譽雹補發退伍軍人補貼?
已經離隊的退役軍人,由原軍隊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填制《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基掘虛睜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軍人職業年金繳費憑證》(以下簡稱「轉移憑證」)一式三份,一份存檔,兩份郵寄給本人,並將按規定標准計算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匯給本人。
退役軍人收到轉移憑證和補助資金後,將其中一份轉移憑證交給安置單位,待所在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啟動後,由安置單位按規定申請辦理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和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手續。
在我們的生活當中,參戰部隊的老兵退休之後肯定是享受一定的退休政策的,所以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的,必須要保證退休的老兵生活水平不能夠低於社會總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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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企業退休人員參戰人員是否享受參戰補助
有的,參戰參試退役軍人在企業退休後,一律永久享受國家財政參戰優撫補助的,而且會及時提高上調優撫補助標准。但是由於各地的生活水準不一樣,所享受的補貼也會不同。
㈩ 企業退休人員參戰人員是否享受參戰補助
說是有一個11號文(年份不詳),轉業到企業的參戰幹部不應享受,退伍士兵享受。內復員到國家機關的容幹部戰士均不享受。我屬前者,當年國企改革改垮了,破產了,失業了,但仍被取消。政策擺在哪,不管合理不合理,政策就是底線,得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