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員工到達退休年齡公司一定要支付其補償金嗎
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已經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合同終止的;沒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是第四十四條第六項規定的情形。不屬於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范圍,結清工資即可,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國務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㈡ 企業退休中人如何補發
企業退休中人工資的補發,按照原有退休工資計算方法和新的養老金計算方法進行比較,如果老方法的計算金額高,那就按照老方法進行發放,如果新方法的計算金額高,暫時先按照老方法進行發放,未來在過渡期10年內逐年提升百分之10,最終補齊差額。中人是2014年9月31日之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以後申請辦理退休,同時要求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最低15年。此時中人的過渡期為10年,過渡期之後,所有人員都執行同一標准。10年過渡期的養老金發放標准採取限高保低原則,中人退休養老金臨時參照2014年9月工資計發,現在有些部分省份已經對中人退休養老金方案進行調整,多繳、長繳,限高保低。多繳、長繳就是繳的社保越多、繳的社保時間越長退休養老金越多。中人退休養老金是按照老辦法合並新辦法計算的。限高就是不能高於新辦法計算的退休養老金,保低就是不能低於老辦法計算的退休養老金,當新辦法計算的退休養老金高於老辦法計算的退休養老金時,高於部分用十年時間補發完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退休手續辦理流程是什麼?
退休手續辦理流程如下:
1、參保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當月由用人單位、勞動保障代理機構或者參保者本人,憑材料辦理,到社保中心養老保險部或局養老保險科辦理退休;
2、退休辦理後憑身份證和退休人員檔案卡領取退休證和養老金卡;
3、企業退休職工到社保中心繳納一次性醫療費用,退休辦理次月15日後靈活就業人員到社保中心繳納一次性醫療費用。辦理退休手續所需材料,填寫退休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有單位的加蓋單位公章並簽署意見,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參保繳費資料,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企業職工檔案,退伍轉業軍人持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一寸免冠照片4張,病退人員提供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審批表、提退人員提供特殊工種確認表。
㈢ 退休人員補發工齡補貼
員工工齡工資標准,連續工作滿一年 50元/月;連續工作滿二年 100元/月;連續工作滿三年 150元/月;連續工作滿四年 180元/月;工作每增加一年 工齡工資增加30元/月,十年封頂。
管理人員工齡工資標准,連續工作滿一年的辦公室人員 100元/月;連續工作滿一年b級以上管理人員 100元/月;連續工作滿一年a級以上管理人員 150元/月 ;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助理人員 200元/月 ;連續工作滿一年的項目經理級人員 250元/月;連續工作滿一年的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 300元/月。
工齡工資補發規定
1、按繳費年限補發養老金
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5元/月的養老金;繳費不滿10年的每月增加35元賣念毀;繳費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2、按絕對額補發養老金
月養老金低於30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月養老金在3050元及其以上,低於3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月養中備老金在3550元及其以上,低於4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月養老金在455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退休工齡工資規定:
退休人員高慎可領取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工作工資、特優津貼等。
15年以下工齡2000元,15年工齡2300元,20年工齡2500元,25年工齡2800元,30 年工齡3000元,40年工齡3500。
工齡工資 30元/年 工作工資 按照實際勞動分發?績效工資?按工資的10%分發 特優津貼 全體工人公認的特別優秀工人可獲得。
影響工齡工資的因素有許多,如工齡的長短、單位的實際效益及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所以上述的工齡工資國家規定僅供各位勞動者參考,具體的工齡工資發放標准請以所在單位為准。如果用人單位有拖欠員工工齡工資的話,可以搜集證據後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法規】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四條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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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員工退休公司要補償嗎
法律分析:解僱已退休職工不需要支付補償金。員工年滿60周歲,達到退休年齡,員工和單位的勞動合同終止,單位和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是合法正常解除,並不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㈤ 在企業上班50退休有補幾個月的工資嗎
有的,要根據你在公司做了多久來決定工資發多少,發多久
勞動者再企業工作,總共工作時間50年,退休工資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滿足領取養老保險金的條件下,通常是繳費時間越久,繳納越多,領取的越多。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專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㈥ 退休人員補發工齡工資嗎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補發工齡工資,退休職工補發工資會在次月的工資中一並發放。
一般來說,退休人員,在退休以後,可以享受以下3種待遇:
1.養老保險待遇。退休以後,可以停止繳納養老保險,按月領取養老金。同時,每年都會參與養老金的調整。目前我國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已經實現了17連漲,2022年18連漲也只是時間問題,基本上也是板上釘釘了。
2.醫療保險待遇。退休以後,個人醫保繳費年限符合當地最低年限標准,可以享受終身醫保待遇。比如:在生病住院時,發生的部分醫療費用,可以由醫保基金報銷,緩解看病就醫帶來的經濟壓力。
3.老年補貼。在很多省份,為了照顧老年人,尤其是一些高齡老人、獨生子女父母,都會設置高齡人員補貼(津貼)、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來保障退休後的生活。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㈦ 企業員工離退休工資有補償嗎
有補償,養老保險待遇計算,那麼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公式是:月基本養老金等於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等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加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乘繳費年限乘1%等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加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乘繳費年限乘1%。個人賬戶養老金等於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計發月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㈧ 員工正常退休企業還要補錢嗎
【法律分析】:一、需要對員工進行賠償的情形:
1、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這種情況下,即不存在「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也不存在「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更不存在經濟補償。
2、員工已經到退休年齡,但是沒有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勞動者就算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是之後也不代表就一定可以享受到養老保險待遇。此時若是退休但是沒有依法享受養老保險的,這樣的情況下終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也就需要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了。不過,就一般情況而言,因為勞動者退休導致勞動合同的終止,其實單位並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給勞動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㈨ 國企退休統籌外補貼的規定
法律分析: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
1、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
2、其他統籌外費用為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
3、退休後留用職工工資、福利待遇。
法律依據:《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 (四) 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